董狐直筆的故事、意思及成語解釋

【典故】《左傳·宣公二年》載:趙穿殺晉靈公,身為正卿的趙盾沒有管,董狐認為趙盾應負責任,便在史策上記載說“趙盾弒其君”。為趙盾所殺。後孔子稱讚說:“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解釋】董狐:春秋時晉國的史官。直筆:根據事實,如實記載。指敢於秉筆直書,尊重史實,不阿權貴的正直史家。

【用法】作賓語、定語;指尊重歷史事實

【相近詞】董狐之筆

【故事內容】

公元621年,晉襄公死後,他的兒子夷皋繼位為君,即晉靈公。

當時,晉靈公只有七歲,便由相國、中軍元帥趙盾執掌國政。

過了十多年,晉靈公長大成人,便親自掌握國政。晉靈公生性殘暴,生活十分荒淫,且又經常濫殺無辜。趙盾見了,十分著急,幾次向靈公進諫,靈公當面不說什麼,心中卻把趙盾恨得要死。

當時,晉靈公十分寵信大夫屠岸賈。他和屠岸賈商議後,派了一名刺客去行剌趙盾。不料刺客來到趙盾府上,看到趙盾四更起來,坐在屋裡等天亮上朝,不由被趙盾忠心為國的精神所感動。他不忍下手,告訴趙盾有人要謀殺他後,就一頭撞死在一棵大樹上。

晉靈公一計不成,又生一計。他假意召趙盾進宮喝酒,想用一隻訓練好的獵狗咬死趙盾,不料詭計被趙盾的侍衛提彌明識破,當獵狗撲向趙盾的時候,提彌明猛衝上去,一下子就扭斷了獵狗的脖子。晉靈公大怒,立刻下令武士們去殺趙盾和提彌明。提彌明非常勇敢,一個人保護著趙盾,一面還手,一面跑。提彌明一連殺了幾個武士,但寡不敵眾,終於被武士殺死。

趙盾幸虧武士靈輒相救,才逃出了宮。原來,趙盾五年前曾救過靈輒的命,靈輒才在趙盾危險的時候救了他。趙盾出了宮,正巧他兒子得了消息,率領家丁前來救應。趙盾脫了險,父子倆不敢再回相府,急忙出了西門,想逃到國外去。

碰巧,他們遇見了打獵回來的族弟趙穿。趙穿看到他們慌慌張張的樣子,問他們發生了什麼事。趙盾說完後,趙穿說:

“你可不能離開晉國,我自有辦法請你回去!”

趙盾不知道趙穿要幹什麼,心中很矛盾,於是又像點頭,又像搖頭地說:

“我暫時在河東等著。不過你得小心,千萬別再惹出禍來。”

趙穿回到城裡,用計取得了晉靈公的信任,又以搜羅美女為名,把屠岸賈支到外地去,接著,便在晉靈公到桃園喝酒遊樂時,指揮衛士把晉靈公殺了。

趙穿馬上把趙盾接回降城,趙盾便繼立晉文公的小兒子裡臀為國君,便是晉成公。

對於趙穿殺晉靈公這件事,晉國的百姓因為怨恨靈公,沒有人責怪他。但趙盾覺得靈公總是個國君,謀害國君的名聲實在太難聽,對於世代忠良的趙家,真是清白的臉上抹了一塊黑,成為他的一件大心事。

一天,他找來太史董狐,讓董狐把記載朝廷大事的史簡給他看看。董狐把大事記交給趙盾,只見上面寫著:

“秋七月,趙盾在桃園謀害了國君夷皋!”

趙盾大吃一驚,說:

“太史,你弄錯了吧!誰都知道先君不是我殺的,那時我還逃亡在外,怎麼能歸罪於我呢?”

董狐耿直地說:

“你身為相國,國家大事全由你掌管,你雖說跑了,但沒離開本國的地界。要是你不允許兇手這麼辦,那你回都後為什麼不治他的罪呢?顯然,這件事是你主謀的!”

“可以修改嗎?”趙盾又問。

“是就是是,非就是非,這才是真正的歷史。董狐頭可斷,此簡決不可改!”董狐回答說。

趙盾聽了,無可奈何,只得作罷。

後來,“董狐直筆”這一典故,用來稱頌據事直書的史臣或史官正直不阿的精神。(戈智)《左傳·宣公二年》

《成語典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