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我終於一人騎完了北京至拉薩的路途。
7月,在海拔四千米的橡皮山上,下著暴雪,我一邊蹬車一邊唱歌一邊流眼淚。騎不到山頂,我已滿頰淚花化成了冰碴兒。我怎麼就把自己弄到了這兒?到了這個地步?
當時的我有著那麼快樂、平穩、有節奏而重複的生活,真的是一種永劫回歸的幸福。起床、上學、健身、洗澡桑拿、回家洗衣服、看場電影、打車回家、閉眼睡覺,第二天又是一天。
也許是看過的單車日記《蜂蜜與四葉草》有點兒在心裡發酵膨脹了,也許是每天戴著耳機,騎車在城裡亂轉讓我有點兒入迷,我著魔似的收拾行囊真的出發了。
出發前一天早晨,我還特別不可置信。真的走?我回頭看看自己剛剛起來,還沒疊也沒打算疊的暖被窩兒,昨晚看電影時吃的沒收拾的花生殼兒。
說句實在話,一路上其實沒大事兒,就是苦點兒累點兒。
做的就是兩件事:一、踏左腳;二、踏右腳。旅程中每天就做這兩件事,但每天就做這兩件事,很多事就不一樣了。
很簡單很直觀的一件事兒:一段路程後,攬鏡自照,我引以為豪的身體,迅速乾癟了下去,皮膚曬得村兒黑,穿著衝鋒衣衝鋒褲的部位,色調都降了兩三度。
以前我媽看我健身,總是笑我,說我是兄貴身子正太臉,回去的時候,遠遠瞧我差點兒以為我是順豐送快遞的。在路上時候,我一天天看著自己的變化,也很是痛心疾首。
在外面,在可可西裡道班沒有床鋪的地板上,在陝西加油站長凳的月光裡,我做了十幾天夢,每天都夢到我媽。這是我在北京的高床暖枕中想不到的,日日享受著家人的照頤,反倒習以為常,真正一個人了,深藏於內心的感念都湧現了出來。
有次,我常用的聯通手機在可可西裡沒有信號了,我又趕著時間想去洗澡,沒能及時給我媽發信息。回到房內一看那部手機,數十條短信和電話,我回過去,一向做霸氣領導的老媽已經帶著三分憤怒、七分哽咽。我當時聽到她的聲音,自己鼻子酸了……
我從有些叛逆、有點兒對抗,變得越來越順從。那場旅行之後,我時常很感激他們生我養我理解我支持我,而那場旅行也讓我明白了。一家人幸福相守,比什麼都重要。
有些事,從時間上你要經過滄海桑田才能明白它們的意義。
那時,想再珍惜那年的日子,想回頭看看,卻太遲。
數千里遠行的距離,代替了數十年時光的流逝。你靜靜地看到自己真的需要什麼,真心如何。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一個人在城市過日子,太有規律。每一件事情都有著自以為是的意義。你睜眼起床、刷牙洗臉、上學放學、吃飯健身,就像是機械地完成一件件事情。
有時候,你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去做這些。
不走得遠一點兒,過得不一樣一點兒,離開日常久一點兒,就永遠不知道人生為什麼該是這樣。每一件出現在自己生活裡的事情都有意義,為什麼,該怎麼去做。想知道現在的生活是什麼,只有先逃離。
猶如我在橡皮山上唱的一句歌:因為離開“我”,就是旅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