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課堂上,一名教授科學的老師解釋說:“生命的進程就像是燃燒,這不過是一個不斷氧化的過程而已。”話音未落,一名男學生立刻從椅子上站起來反駁道:“先生,倘若生命果真如此,那麼,生命的意義何在?”這是著名猶太精神病學專家和神經學專家維克多·弗蘭克年少時親身經歷的場景。幾十年後,當他以119104號囚犯的身份幸運地走出納粹集中營時,才頓悟到生命的意義。
1942年9月,著名猶太精神病學專家和神經學專家維克多·弗蘭克連同妻子和病人一起,被納粹逮捕並押送至集中營。3年後,當他從集中營中被解救出來時,有孕在身的妻子和其他大部分家人早已不在人世。1946年,他用9天時間寫下了在集中營中的經歷並出版成書,書名為《活出生命的意義》。1991年,美國國會圖書館和每月一讀俱樂部將《生命的意義》列為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十本書之一。這本書在世界範圍內已發行數百萬冊。
可在二十幾年後的今天,這本書的精華部分:對生命意義的探索、對苦難價值的體會、對超越自我之責任的承擔,似乎都與我們現在的文化格格不入。與其思考生命的意義,我們現在更樂於追求個體的幸福。幸福的生活和有意義的生活有何區別呢?
幸福是什麼?
研究者們發現,幸福的生活通常意味著感覺良好。具體地說,那些感到幸福的人覺得生活是安逸的,他們身體健康,能夠買到自己需要的東西。當你囊中羞澀,你會感到生活缺少意義,幸福感下降。金錢對他們的幸福感有著重大的影響。而幸福的生活又可被定義為少有壓力和煩惱的生活。
心理學家給出了進一步的解釋:幸福就是滿足慾望。如果你產生了一種慾望或需求,比如你感到了飢餓,你吃了食物,填補了飢餓感,於是你感到幸福。人們感到幸福,換句話說,就是慾望得到了滿足。研究者還指出:人並不是唯一會感到幸福的物種。動物也有慾望和需求,當它們的慾望得到了滿足,它們也會感到幸福。
在被關押期間,弗蘭克生活在最駭人的環境之下,“在這裡,從一個人最寶貴的生命到一件最微不足道的物品,一切都可能被輕易奪走。”可以說是不幸到了極點。那麼,物質極為豐富的現代人是不是活得很幸福呢?以美國為例,根據蓋洛普公司的報告,美國人的幸福指數已經達到了四年來的最高紀錄,近60%的美國人感到幸福,沒有太多的壓力和煩惱。正如弗蘭克在書中所寫:“與歐洲文化不同,美國文化的一大特徵是:每個人被不斷催促著去追求幸福。但是,幸福是可遇不可求的。”
然而,在社會看來,那些一味追求幸福的人有一個顯著的特點——自私。研究者們認為:“只追求幸福的生活,通常意味著相對淺薄、利己甚至自私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中,一個人的各種慾望和需求總是能被輕易滿足,人們總是逃避困難和負擔。”他們會只想“得到”,卻不知“給予”。而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那些一味追求幸福的人,反而感到不幸福。近日一項研究顯示,正如弗蘭克所說的那樣,對幸福的過度追求,反而阻撓了幸福的降臨。
生命的意義
弗蘭克說:“幸福只會伴隨著某些東西款款而來,一個人必須要有一個‘變得幸福’的理由。”在筆者看來,這個理由指的就是生命的意義。
弗蘭克在集中營中擔任醫生。在書中,他提到了集中營中兩名想要自殺的囚犯。就像集中營中的其他人一樣,這兩人早已感到心灰意冷,生無所戀。弗蘭克寫道:“在這兩個案例中,我需要讓他們意識到,他們仍被某些人期望,他們仍有一個值得等待的未來。他們中有一人是一個孩子的父親。他的孩子已經在國外生活。而另一人是一名科學家,他還有一套叢書需要完成。”弗蘭克接著寫道:
“當一個人意識到他是無可取代之時,他就會意識到自己身處於世所背負著的責任,他就會將這份責任發揚光大。當一個人意識到了他需要承受來自他人的溫情,當一個人意識到了他需要完成未竟的事業,他就永遠不會放棄自己的生命。因為他已經知道了自己生存的意義,所以他能坦然面對前方的任何挑戰。”盡避遭受不幸會使你的幸福感降低,但這卻會使你感到生活的意義。即使在當下他們比那些沒有奮鬥目標的人感到不幸得多。如同弗蘭克在他的書中寫道:“如果生命有著它的意義,那麼所經歷的痛苦也一定是有意義的。”
研究已經證明:
具有追求和充滿意義的生活方式會全面地提升一個人的幸福水平和生活滿意程度,並促進身心健康,提高恢復力,提升自尊,減少憂鬱。心理學家則總結道:在幸福的生活中,“得到”更多;而在充滿意義的生活中,“給予”更多。換句話說,當那些一味追求幸福的人正在忙不迭地滿足自己無窮無盡的慾望之時,那些追求生命意義的人早已超越了自我。那些追求更高生命意義的人,更願意伸出雙手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