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廣東省東莞市的某個小鎮。
2006年3月26日,我在小鎮上擺攤賣水果。一個衣衫襤褸、飢渴難耐的男人在我的水果攤前久久不想離開,攤上又紅又大的蘋果深深誘惑著他。但是他已用完了身上所有的錢,除了一把尖刀,他不知該怎麼辦:是乞討還是搶劫?他慢慢把手伸向身上攜帶的尖刀。
就在這時,我拿著一個又紅又大的蘋果遞給他。他感到有些意外,握刀的手不由自主地鬆開。其實,我已經注意他好久了,猜測他是想吃蘋果而沒有錢,便拿了一個遞給他:你吃吧,不要錢的。他猶豫了一下,接過蘋果,大口吃了起來,而後什麼也沒說就離開了。
3天後,他又來到我的水果攤前。這次沒等他開口,我就拿起了幾個蘋果塞給他。同上次一樣,他吃過蘋果又匆匆離開。晚上我準備回家時,發現水果邊放著一份不知哪個顧客遺忘的報紙,展開一看,頓時驚呆了。原來上面大篇幅刊登著通緝令,懸賞3萬元給提供線索者,而刊登的逃犯照片酷似我送給蘋果的那個人。理智最終戰勝了憐憫,我撥通了警察局的電話。
警察連續幾天埋伏在我的小攤周圍。3天後,逃犯果然又出現了,這次他打扮得與照片上一模一樣。不過,他似乎覺察到了什麼,沒有進入警察的包圍圈。我與警察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緊張注視著逃犯的一舉一動。因為街上人來人往,一旦逃犯發覺警察的存在,就會很快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而且他身上可能有刀,隨時可以挾持人質,後果不堪設想。
終於,站立許久的逃犯有了行動。但出人意料的是,他緩緩掏出身上所帶的尖刀,扔在地上,隨即坦然舉起雙手。警察蜂擁而上,沒費吹灰之力便把逃犯制服。戴上手銬的逃犯忽然說:請等一等,讓我與水果攤老闆說句話。在警察的裹挾下,逃犯來到驚魂未定的我面前,小聲地說了一句話:那張報紙是我放在那裡的,然後掛著滿足的微笑走上了警車。這時,我連忙仔細查閱那份報紙,發現反面還赫然寫著幾行小字:我已經厭倦了東躲西藏的流亡生涯,謝謝您的蘋果!當我為選擇怎樣結束自己的生命而猶豫不決時,是您的善良感動了我!舉報酬勞3萬塊錢就算是我的報答。
每個人都是善良的,不是因為沒有惡念,而是因為很多善良的願望被塵封在心底不為人知。阻止惡念的形成也許很複雜,但是給一個人的善良找一個拂去塵埃的理由常常很簡單,僅僅是在一個人需要的時候給予幫助,哪怕是一個蘋果、一口水、一個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