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和鱉
很久以前,有個非常富有的人,雖有萬貫家財,但心地仁慈善良。
有一天,他去市集買東西,見到有人在賣一隻受了傷的鱉。看到那只鱉可憐的樣子,想到它可能會被人買去殺掉吃了,心中實在不忍,他就走過去問:「你這只鱉,要賣多少錢?」
賣主知道這個人有的是錢,又富慈悲之心,為了積善放生,出多少錢都不會在乎,當然不會放棄這個絕好的賺錢機會,於是開口說:「一百萬錢!要是您想買,就出這麼多,少一個子兒也不賣;要是您不想買,也好,我正準備拿它當晚飯吃呢!」
富人一聽,立即付他一百萬錢,把鱉帶回家去,他輕輕地把鱉放入清水中,細心地給它洗乾淨,找來一些草藥,敷在傷口上,然後把它放到附近一條河裡,看著它慢慢地遊走。
半夜,富人聽到門口傳來輕輕的「嚓嚓」聲,心裡非常奇怪。打開門一看,原來是白天被他放走的那只鱉。
鱉見了他,還沒等他開口問,立刻用人的話道:「恩人!
要是今天沒有碰到您,我的生命就危險了!我受了您那麼大的恩惠,但我只是一隻普通的水中之物,沒有什麼可以拿來報答您的,實在慚愧。我常年在水中生活,多少瞭解水中的變化,現在我要告訴您,大洪水馬上就要來到,請您趕快準備船,收拾東西,否則會有生命危險的。」
富人非常感謝它。第二天早上,他馬上去宮中,向國王報告這個消息。
因為富人向來以做好事出名,國王對他的話深信不疑,因此也準備好一切。
過沒多久,鱉又來了,它說:「快上船去,洪水來了!你快上船跟著我走,我會把你帶到安全的地方去。」
富人立刻跳上船,跟著鱉往安全的地方去。
這時洪水已到,從遠處像一堵高牆一般地洶湧而來,奔騰著、咆哮著,捲著漩渦、翻騰著浪花,洪水漫天湧來,鋪天蓋地。
富人坐在船裡,忽然發現大水中有一條蛇跟在船後,就把蛇救上了船。不一會兒,又看見一隻狐狸無助地漂在水上,他又想辦法把狐狸救上船。
鱉見了他的善行,非常稱讚。
沒有多遠,他又看見有個人在水中漂浮著、掙扎著,正在呼喊著:「救命啊!救命啊!」
富人見了就說:「快救這個人吧!」
然而這次,鱉卻堅決地說:「不要救他!不少人的心都是偽善的,他們從來不講信義,常常是趨炎附勢、忘恩負義的。千萬不能救他!」
富人說:「你說的當然有道理,不過,飛鳥走獸我都救了,見人快要淹死了卻不救,這也太不仁義了,我實在不忍心啊!」
最後,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他終於將那人救上了船。
鱉見勸說無效,只好歎口氣說:「唉!善心的人哪!你會後悔的!」
富人的船由鱉帶路,終於戰勝洪水,到了一個安全的地方。
鱉向富人告辭;蛇和狐狸也各自離去,找它們的住處去了。
狐狸找到一個洞穴,安穩地住在裡邊。有一天,它發現洞裡有古人埋藏著的一百斤金子,立刻高興地想:「哈!這下子,我可以用它來報恩了!」它急急忙忙地竄出洞,跑去告訴富人:「我受了您的恩惠,保全住性命,心中一直不敢或忘。您知道,我是住在洞穴中的動物;就在我剛找到的那個洞穴裡,發現大約有一百斤黃金。這個洞不是墓穴,更不是住宅,我既沒偷也沒搶,憑空得到這麼多金子,願將它全部送給您,來表示我的謝意。」
富人想:「我要是不拿,也是放在這裡白白浪費了,不如拿去救濟貧窮百姓。」於是,他跟著狐狸去洞穴取出黃金。
那個被富人從水裡救起來的人,見到黃金立即起了貪慾之心,他要求說:「分給我一半!」
富人給了他十斤。
那人嫌太少,威脅說:「好!你不給我嗎?那我就去官府告你,說你掘了別人的墓,竊取墓中的黃金,你要被治罪的!」
富人說:「你說的都是謊話!現在洪水剛退,窮人都等著救濟,我要把錢分給他們,不能都給你呀!」
那人見富人態度堅決,知道這個辦法行不通,便想:「好吧!你不給我那麼多金子,別想有好日子過!」他真的去報告官府。
官府把富人抓了送到監獄,關了起來。
狐狸和蛇聽到了這件事,非常著急,它們商量說:「得想個辦法,把我們的恩人救出來才行。」
蛇想來想去,忽然心生一計,叫道:「我有辦法救他。」說著,它立即到野地裡,找到一種很特別的草藥,口裡銜著它,溜進監獄。看到富人面容憔悴、憂憤交加地坐在那裡,蛇心中十分難過;它悄悄地對富人說:「請您別擔心,也別發愁,我來救您了。這草藥您先妥善收存起來,我馬上溜進宮裡去咬太子,我的毒是一種劇毒,世上只有這種草藥可以治,其他辦法都救不了太子的命。太子一旦被毒蛇咬了,國王必定立即徵求良醫良藥,您就可以藉給太子治病的機會出獄。」
蛇果然溜進宮裡去咬太子了。
太子的性命垂危,真是急壞了國王。宮中的御醫用了各種辦法,也無濟於事,眼看太子性命難保,國王派人去各地發佈命令:「無論是誰,只要能救活太子,我將封他為相國,與他共同治理國家!」
命令也傳到獄中。
富人馬上自告奮勇,帶著蛇送來的草藥,去給太子治病。
果然,藥到病除,太子立即轉危為安。
國王這才鬆了口氣,心中萬分高興。他問富人:「您為什麼會被關到獄中呢?」
富人將所有事情,原原本本地講給國王聽。
國王聽了歎息道:「唉!這是我的錯!我實在是太不瞭解外面的事情了,讓您受苦了!」國王立即下令,將那個誣陷好人的忘恩負義之人處死,封富人為相國,兩人共同治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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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六度集經》卷三《理家本生》改編。參見《大正藏》第三卷第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