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禍」這句話的來歷,始於南宋寧宗年間。當時南宋小朝廷,偏安江南,內憂外患,財政危急,施行「增稅、加耗」的敲剝稅制。就是在原有的「正稅」(土地稅、人頭稅)基礎上,再稅外加耗,如「正耗」、「加耗」、「耗利」、「耗費」等。這樣苛剝還是不夠用,於是南宋小朝廷又增加一項軍事費用「月樁錢」,勒令各州縣按月解送,由於是一種非常軍事稅賦,都是打著「十萬火急」的旗號,誤期按軍法論處,所以稱為「橫禍」。
地方政府便趁機巧立名目,無中生有,蠻不講理地按月追加「橫賦」,如「曲引錢」、「納醋錢」、「賣紙錢」、「戶長甲貼錢」、「保正牌銀錢」、「兩訴不勝罰錢」、「勝訴納歡喜錢」、「折納牛皮牛筋牛角錢」等,殊名異目,無奇不有,弄得民不聊生,哀聲載道。以後百姓把這種人禍天災,統稱為「橫禍」,從此這個詞就在民間產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