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剛到開封府上任,開封城外常出怪事,連續有好幾個惡霸在睡夢中被人勒死,而家裡人連聲音都聽不到。官方懸高賞、出精差,卻連殺人者的影子都沒見上,因此只好將案情報告給包拯。包拯將案情反覆研究、勘察後,發現這些死者,都是剛剛做過一件傷天害理的壞事。百姓稱殺人者為「無名大俠」。
有人來密告開封城裡一個惡霸,仗著親戚在朝中做大官,搶了民女,還把姑娘的父親打傷致死。包拯用計守著「無名大俠」的到來,雙方瞭解後,包拯說:「今後我若有哪件對不起百姓的事,你隨時可來取我的人頭。我也有一事要你答應,日後再有惡霸害人之事,請不要擅自殺人,我定以國法治他的罪。」「無名大俠」爽快地答應道:「只要大人能秉公執法,我決不再殺一人。若有違背,我必以死謝罪。」雙方擊掌為誓,各自歸去。
包拯果然把那惡霸定了死罪。此後,當包拯遇到困難時,就想到和「無名大俠」的誓約,總沒辜負那位義士的期望,那位義士也沒再出現。
三年後一個清晨,一把比首把書信插到包拯的書桌上。他展開一看,大意是:我守約三年,未殺一人;昨日遇一夥歹人攔路劫殺良民,不聽勸阻,我一時激憤,殺了四人,留下一活口,綁在大人房後樹上;我已違約,請到城隍廟驗我屍首。包拯依言去看,果真如此。
包拯深受感動,歎道:「這真是自古以來少有的義士!身懷絕技,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誠待誓約,視生死如鴻毛,守大義如泰山,驚天地,泣鬼神,可惜命歸黃泉了!」
【大視角】
人心最易於相通者,不是形式或類別,而是信義或性情。如果坦蕩無忌、真實不欺,那麼,生死、好惡、得失等等,也便輕若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