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無親疏,世稱慈母

孟陽女(生卒年不詳),戰國時期魏國人。嫁給大夫魏芒卯時,就做了三個年幼孩子的母親。

魏都大梁的郊野,綠樹叢中掩映著灰磚院牆。院牆內,房脊高聳,水榭樓台,曲欄環抱,這就是大夫魏芒卯的家。

此時的魏家,人吵狗吠,一片雜亂。孟陽女坐在堂上,滿面悲哀,心裡無限愁苦。魏大夫不幸病逝,扔下三個孩子,自己親生的小兒子嗷嗷待哺,這亂糟糟的家,怎樣維持?最令她操心的是3個孩子不知聽了什麼傳言,嘀咕著羊肉貼不到狗肉身上,親生父母去世,繼母必將給自己氣受,擺著架勢要大幹一場,整天繃著臉,見面如見仇人,粗話碎語,與日俱增。親戚勸她道:「三子不孝,欺人太甚,何不分家,叫他們搬出去居住,眼不見心不煩,也免生閒氣。」孟陽女何嘗不願這樣?可想到丈夫的遺囑,想到三子尚未成年,怎麼能推卸母親的責任呢?她揚起頭,委婉地說:「人心都是肉長的,孩子年紀小,不懂事。我做母親的,怎麼能和他們一般見識?我用慈母之心對待孩子,孩子總會改變。」

一個鍋裡吃飯,哪有碗筷不相碰撞的。在孩子們故意找茬、大哭大鬧時,孟陽女總是抑制自己滿腹的不快,靜靜地傾聽。孩子們哭夠了,鬧累了,孟陽女才心平氣和地引導、解釋與說服。盡避孩子們噘著嘴巴,可沒有理由發脾氣。生活上,孟陽女總是無微不至地關懷他們,冬制皮裘,夏縫葛衣,盡量讓孩子們穿得體面而舒服。每日兩餐,伙食不重樣,盡量讓孩子們吃得可口。

魏大夫去世後,俸祿和賞賜沒了,家中的經濟少了一部分來源,雖然依靠點田產的收入可以維持府中的開支,但出多進少,將來的日子是艱難的。孟陽女辭退大多數僕人,能自己動手的都親自操勞。她穿舊的,吃剩的,用節餘的黃金請來有聲望的先生,教孩子們習禮節,讀詩書。雜言碎語漸漸少了,但孩子們仍然繃著臉,對孟陽女沒有任何稱呼,有事要辦,都是通過最小的弟弟——孟陽女的親生兒子來傳達。孟陽女不計較,只要孩子們提的合理,沒有不滿足的。

一次,頑皮的三兒子溜出學堂,在野外淘了2天,因受風寒,病倒在床,又吐又瀉,折騰得面黃肌瘦,不幸後脖上又長了膿瘡,痛得他連呻吟的力氣都沒有了。為此,醫生都拒絕上門。前來探望的姐姐,貼著妹妹的耳根說:「少一個冤家,少操一份心。」孟陽女勃然變色,推開姐姐,大聲喊道:「不,不,這是我的兒子,我要救活他!」她不惜重金,請來王宮御醫。兒子病了一個月,孟陽女衣不解帶,日夜侍候床前,終於把兒子從死神的手裡搶回來。兒子病好了,孟陽女卻病臥在床,渾身乏力。兒子們跪在孟陽女的面前,聲淚俱下,齊聲呼叫著「媽媽」。有什麼聲音比這呼聲更動人?孟陽女熱淚滾滾,用顫抖的手拉起兒子們。

從此,歡歌笑語飛出了魏家。

大兒子過了弱冠之年,在朝廷中任職。二兒子進大梁府,官為書辦。三兒、四兒一起,入學宮讀書。孟陽女朝送兒子們出去,暮迎兒子們歸來,一家人和和睦睦,誰也不能分出親疏。

正當孟陽女沉浸在融融家庭之樂時,一場人命案突然降臨。三兒、四兒上學,路遇盜賊,廝打中不幸失手,盜賊吐血身亡。司寇升堂,按「殺人者償命」的法律條文斷案,兄弟倆人爭死。司寇不能明斷,更不願看到兩位很有前程的書生喪命,便進宮呈報魏王。魏王有詔,傳孟陽女說:「二子誤傷人命,今皆赦之,是縱有罪;今皆殺之,是誅無辜。人母知其子,殺活隨其母。」

大堂上,孟陽女跪伏在地,哭著說:「司寇大人,二子犯罪,是妾教誨不周,妾身有罪。四兒,妾親生;三兒,前夫人所生。大夫芒卯病重,把三個孩子托付給妾,妾豈能因親疏而背丈夫之囑,手心手背都是肉,請留下三兒,殺、殺……」她話未說完,哭倒在地。裡正、鄉鄰紛紛跪下,敘說盜賊身患絕症、故意橫行的罪惡,請求寬大處理魏家兩位書生。

孟陽女愛前妻子勝過親生子的事,頓時在京都大梁傳開。魏王稱讚孟陽女的嘉行美德,赦免二子,嚴整法制,尊封她為「慈母」。在慈母的嚴格教誨下,四子先後拜為大夫、將軍,成為邦國棟樑。

【大視角】

人一旦將心比心,即已找到感化人心的要徑。世間沒有冥頑不化者,關鍵是精誠所至、善念所至的程度。

《教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