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華盛頓(公元1732—1799年)享有美國國父之稱,是美國第一任總統。
他從未進入大學學習,但自學能力很強,使自己具備了突出的才幹。美國獨立戰爭期間,他先後任少校、上校、總司令等職,為民族解放事業立下了不朽功勳。1789年,在美國立國後的第一次大選中他以全票當選為美國總統。之後,又於1793—1797年連任。但他拒絕蟬聯第三次,這就形成了美國總統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的慣例。
華盛頓的同父異母哥哥勞倫斯是市民院的議員和有少校軍銜的當地軍事副長官。勞倫斯十分疼愛他,經常把他接到自己的莊園來住。在這樣的環境下他受到良好的教育,嚴於律己,講究禮節。少年華盛頓希望自己長大了能夠有所作為,並且親自製定了詳細的「待人接物行為準則」,認真遵守。為了實現理想,他經常參加各種體育活動,因此有了健壯的體格和魁梧的身材。
華盛頓早熟,十六歲時已經像個大人。這時,他本可以過悠閒舒適的生活,可他卻選擇了艱苦。這年3月,他主動要求參加勘探隊,到弗吉尼亞的大河谷去進行勘探。白天,他和探險隊員們頂著烈日,在河谷、土坡、叢林裡穿行測量;晚上,只能在荒野裡燃起篝火,裹著爬滿臭蟲的破毯子露宿。有時整天冒雨在泥濘的道路上行走。有時睡得正香,帳篷卻被大風刮翻。一次,他睡的草蓆著火,幸虧被人叫醒,才免於燒傷。他的出色表現使他被任命為政府測量員,並且一幹就是三年。野外測量工作教會他吃苦耐勞、隨機應變,為他以後長期的戰爭生活奠定了基礎。
到了十九歲,他就走上勞倫斯為他在軍隊中謀求的職位,當上了少校級的副官長。他潛心閱讀軍事著作,虛心學習武器的使用和戰術的運籌。
這一時期,法國人入侵美洲大陸,和英國交戰。華盛頓參加了這場英法戰爭。剛開始,華盛頓的軍隊處於劣勢,傷亡很大。他的軍衣被打穿四個洞,他的兩匹戰馬先後被殺。但他出生入死,從不氣餒。他在佈雷克將軍的參謀部任職。由於戰爭所在的省份經濟匱乏,這支隊伍窮得不能給軍官開支。而華盛頓是受人邀請前來的,屬於志願人員,既沒有薪餉,還得自己負擔一大筆費用。但是,為了家園的安寧,也為了鍛煉自己,他樂意這種既破財還可能喪命的苦差事。最後他的隊伍終於打敗了敵人,而他本人也贏得了人們的愛戴,以致後來他能被推舉為抗英獨立戰爭的總司令,成為改變美國歷史的第一個重要人物。
【大視角】
不經磨礪,不足以出鋒芒。不存遠見,不足以解近憂。歷史的定論之一,即是經久不衰的習慣與意志,絕對可以創造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