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智是八十年代初帶職上的大學,他上學期間結了婚,真是學習、婚姻兩不誤,多美的事兒呀。
但是美中也有不足:他結婚時,正趕上要期末考試,為了不影響複習功課和考試,所以他沒敢休假,只是利用一個星期天就把事兒辦了,為此媳婦沒少埋怨他。
過了半年多,阿智畢業了,分在一所工廠實習。
光陰荏苒,阿智又上了兩個月的班。此期間,他看到別的同事結婚、休假,還開著工資,挺美的。聯想到自己當初結婚,偏趕在了學校緊張的期末複習、考試期間,一天假也沒敢休,真是吃虧了。
於是,阿智就琢磨開了:“要是能找領導給補個婚假,拿著工資在家裡歇幾天,多恣呀。對,得找補、找補。”
想好了以後,他就鼓起了勇氣,找到單位的領導,提出要申請休婚假。
單位的管理挺正規,如果休婚假,需要將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結婚證明隨同考勤表報到勞資部門,所以領導跟阿智要結婚證明,哪玩兒不是隨隨便便就開的,他自然拿不出來。只好如實地解釋道:“我是去年某月結的婚,當初是由於什麼、什麼原因沒休假,所以現在想補休。”
聽完他的話,領導睜大眼睛看著他,一字一句地回答:“婚假是結婚時用的,哪有你這樣的,當時不休,都過了快一年啦,再補休,沒有道理呀。這是常識,你應該懂得。”
阿智被窩了回來,他雖然不服,但又不敢和領導頂撞,心裡不痛快,就私下裡跟別的同事念叨此事。
有一個同事知道阿智媳婦早就懷孕了,估計都快生了,就揶揄他說:“說到底你不就是為了拿著工資歇幾天嗎,也不必非死心眼兒地琢磨著補休婚假呀,再過幾天你媳婦生了孩子,你想法兒混個產假不一樣能扯平嗎?”
阿智一想,這位同事說的也不無道理,背著、抱著不是一般沉嗎?
當然,媳婦生產後,阿智想混個產假的事兒也沒辦成。不過,看著大胖小子——自己的兒子,他一高興也就把當初的不痛快給忘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