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邊姑娘
在大江 之濱的一個小村子裡,住著10來戶人家。雖然村裡的人經過一年到頭辛勤的勞動,基本上能夠養家餬口,但是日子並不好過。他們的生活樸素而節儉。每天晚上,男人們拖著疲憊不堪的身子回家,晚飯後不久就得歇息。女人們在男人休息之後還要做一些收拾屋子、縫補漿洗的事。勤勞儉樸的習慣就這樣一代代往下傳,村裡各家各戶的少女也從日常的家務勞動中練就了一雙靈巧、能幹的手。她們不僅在白天幫助家裡做一些燒水做飯、養雞養畜的工作,到了晚上,還要搞手工編織、做針線活。
因為經濟上都不寬裕,點燈用燭成了一道難題。為了節省一點燈燭錢,村裡的姑娘們商量決定,大家分攤著湊一些蠟燭,每晚集中起來在一戶住房較寬的人家一起幹活。
有一個因家境貧寒而買不起蠟燭的少女,每天晚上也到村裡姑娘集體活動的那戶人家去做夜活。日子一長,那些出了蠟燭的姑娘開始嫌棄這個少女。她們風言風語地想攆她出去。
這個少女面對和自己從小一起長大的同伴們的無理做法慍而不發,並且很有禮貌地說道:“我因為買不起蠟燭,所以常到這裡來借光。我不能力這個集體活動的場所出一份錢,可是我多少能為大家出一點力。每天晚上我來得最早,一來就打掃屋子、整理坐席,正是出於這個原因。等你們都到齊的時候,這間房子並不顯得擁擠;我每次坐在你們的後面,藉著牆面反射的燭光幹活,並沒有遮擋你們的光線。我對你們沒有任何妨礙,你們為什麼要吝惜牆面反射的一點餘光呢?我對你們並不是一點好處都沒有,你們為什麼一定要把我趕走呢?”那些看不起這個少女的姑娘們聽了這番話以後,覺得很有道理。經過一番議論,她們終於決定把這個少女留在全村做夜活的姑娘們的隊伍中。
一群農村姑娘,在生產力很低的古代社會,自髮結成集中勞動的群體,這是有益於社會進步的一件好事。那個因為家貧而買不起蠟燭的少女被做夜活的姑娘們所接納的事實,告訴我們,集體主義的互助合作精神自古就是中華民族的一種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