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阿楠是同窗好友,做為同齡人,我們有著共同的經歷,求學、就職、結婚、生子,而後,又各自結束掉自己的婚姻。不同的是,我是主動,她是被動。就因為這一點差別,結局大相逕庭。
先說我。因為離婚是我提出來的,他做為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所以在財產上苛求我,讓我放棄屬於我的一半房產。我呢,當時已訂好寫作計劃,並和出版社簽了約,想盡快結束這死魂靈婚姻,靜下心來專心寫作。所以同意了他的無理要求,在放棄房產聲明上簽了字,用剛得的稿費在市區租了一套公寓,帶著自己心愛的電腦和衣物,搬了進去。
阿楠的情況比我複雜。她老公在外面有了情人,情人逼著他離婚,否則就跳樓自殺。沒辦法,他只好回家和老婆攤牌。做為有過錯方,他本想在財產上做些讓步,可他的那位情人說什麼也不讓,非要一人一半。於是,原來兩室一廳的房子一分為二,一人一室,廳和廚房共用。
現在,3年過去了,我早已用稿費買了自己的房子,而阿楠還和前夫一屋兩家的住著。那天,我去她家看她。她的家,從她離婚以後我很少來。每次走進這扇門,內心都有些種說不出的感情。以前這裡是我們聚會、聊天的地方,有時聊得太晚,阿楠就留我住下,把老公趕到另一個房間去。現在,我們倆在她的房間裡聊天,另一個房間裡卻傳來她的前夫和另一個女人的說話聲,還夾雜著電視裡的槍擊聲、女人的叫喊聲。心情可想而知。
“我看,你還是像我這樣,先租個房子搬出去。以後多寫點稿,賺錢買房。這樣太遭罪了。”我實在忍不住,勸阿楠道。
“為什麼?這房子是我的,這是法律上規定的,我為什麼要給他們?”阿楠一臉不滿,大聲反駁道。
“沒錯,法律上是這麼規定的,可你有沒有想過,你住在這裡,整天看著他們成雙入對的,心情不好,無心看書寫稿,這對你不也是一種損失嗎?”
阿楠遲疑了一下,歎了口氣:“說真的,我也這麼想過。可是一看到那個狐狸精那副趾高氣揚的勁,我就氣不平。她搶了我老公,還想把我氣走,獨佔我的房子,這不太便宜她了嗎!所以,我不走!就這麼耗著,看誰能耗過誰!”
我還想再說什麼,但一看阿楠一臉決戰到底、誓不罷休的神情,就把話收回去了。
阿楠又嘮嘮叨叨說了些他們之間的事,什麼水電費交多了,他們兩個人用,自己一個人用的少。什麼他們總是早出晚歸,影響自己休息了。都是些無聊瑣事,我聽著聽著有些心煩。呆了一會就借口有事走了。
回去的路上,我不僅為阿楠感到惋惜,同時又為自己暗自慶幸。幸虧當初當機立斷,沒有在財產上糾纏。雖然放棄了屬於自己的一半房產,但是得到了內心的平靜和安寧,很快就走出了離婚的陰影,重新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而生活並沒有虧待我,不到兩年的時間,我就有了一間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子。
可是,再看看阿楠,從法律上講,她維護了自己的利益,得到了屬於自己的半間房。可是為了這半間房,她白白耗掉了三年,而且還要耗下去,說不定得搭上半個人生,這代價不也太大了嗎!
【大道理】:
很多時候,命運可能對我們不公平,但我們不能成為命運的奴隸。有時,放棄也是一種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