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期,龐統(公元179-214年)曾經擔任過縣令。
一天,當地一大戶人家的弟兄倆,因為家事打起架來,兩人越想越生氣,都認為錯在對方,就跑到縣府告狀。
在公堂上,吵吵嚷嚷,爭論不休。
龐統聽了有點不耐煩,大聲斥責道:“你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只顧在這裡擾亂公堂。本官要親自察訪,現在你們都回去,聽候處理。”
老二氣呼呼地走了。
入夜,老大讓家人送來20兩白銀,龐統二話不說,立即收下。
第二天升堂,龐統把驚堂木一拍,喝道:“來人,把老大押下去重打30大板!”
站在身旁的師爺問:“大人,怎麼不審就斷?”
龐統說:“有理膽壯,無理心虛。老大送禮說明他自己心虛,責任肯定在他。”邊說邊拿出白銀20兩。
老大一看再也不敢隱瞞了,只好如實承認。
眾人對龐統智斷此案,都十分欽佩。
【哲理啟示】:
在難以分清是非時,要注意觀察細節,做錯事情的人終究會沉不住氣,自己露出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