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唐高祖李淵在朝中審閱批文。忽見有一份密告,赫然寫著歧州刺史李靖欲圖謀反,而且列舉罪行數條。唐高祖似信非信,覺得自己一向將李靖視作親信,況且李靖政績顯赫,忠心耿耿,怎會忽然謀反?唐高祖左思右想,甚為疑惑,當即選定一名能幹的御史前往審理此案。
御史覺得驚詫,他平時掌管各要員的動態 ,從沒發現過李靖有謀反的蛛絲馬跡,相反一直認為李靖是朝中數得上的忠臣之一。臨行,御史請求唐高祖為方便審案,希望與告發李靖的那位官吏同往,以便作證。唐高祖准許。
御史日夜兼程直趕歧州,到了目的地,御史命眾人住在不為人注意的驛站。第二天一早,御史忽然驚恐萬狀地從房中衝出,說狀子失落,難以交 差。眾人目瞪口呆。丟失皇上所交 的東西,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御史火冒三丈地 命人將擔夫及一名掌管文件的典吏捆起來。那兩人嚇得面如上色,直喊冤枉。
御史審問了好一會,毫無結果,怏怏地步入房中,將那密告李靖的官吏喚入道:「本官不慎將你的狀子失落,此案難以辦理不說,叫我如何向皇上覆命?只得勞駕你重寫一份了。」
那官吏面露難色,但怯於御史的威嚴,便重寫了一份狀子。御史接過一看臉色大變,喝道:「大膽狗官,居然敢誣陷李大人。來人!傍我拿下。」
那官吏渾身發抖,但仍嘴硬說:「我犯何罪,請大人道明。」
御史哈哈大笑道:「憑你的本事能瞞過我的眼睛?你前後所寫的兩張東西不相同的地方甚多。分明你在胡 編亂造!」
官吏無言可說,經審訊,果是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