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山東萊州有個強盜,凶狠奸詐,罪行纍纍,被官府捉拿後常常翻供,審訊的官員拿他無法,不知如何定罪。
新任太守張船三一到職,離任太守便向他移交 此案。問清案情,張船三笑道:「這類小事,在下三天便能結案。」
第二天早晨,張船三到衙門客廳,伸開兩腿坐在坑上,茶几上放著一大盤金華火腿,台階上放著一缸紹興美酒。書僮扇爐暖酒,書吏記錄口供。
張船三把強盜叫來,邊喝酒邊問:「你是郯城人嗎?」
強盜回答說:「是的。」
「你年齡多少了?」
「37歲了。」
「你住在城裡還是鄉下?」
「住在城裡。」
「你有父母嗎?」
「小人不幸,父母都死了。」
在旁記錄的書吏感到好笑,不知新太守何故老是問些細碎小事,如此審訊哪能結案?
第二天,張船三依然問強盜說:「你年齡多少了?」
答道:「39歲。」
「你住在鄉下還是城裡?」
「住在鄉下。」
「有父母嗎?」
「父親早死了,只剩下母親。」
這時書吏更覺好笑,認為太守所問和昨天沒有什麼不同。看來這位新太守是個糊塗蟲。
到了第三天,張船三傳衙役準備刑具,聽候結案。他照例來到客廳喝酒,又把強盜喊來問道:「你年齡多少了?」
答道:「41歲。」
「你住城裡還是鄉下?」
「有時住城裡有時住鄉下。」
「你有父母嗎?」
「小人全福,父母雙在。」
書吏在旁暗自搖頭,想太守所問就如老太婆談家常,怎麼能就此定案。
這時張船三連飲三杯,嚴肅地對強盜說:「看案卷,你犯罪事實確鑿,為何屢屢翻供?」
強盜回答:「小人實在冤枉,懇求大人憐憫詳察。」
張船三拍案斥責道:「少來這套,人家說你狡詐,確實沒有說錯!我和你閒談三天,都是家常小事,你三天所答,前後不符。小事尚且如此出爾反爾,談及案子本身的事更是如此!如果再敢掩飾強辯,我就把你三天所答的小事,用來證明你的反覆無常,即使用嚴刑處死,也不算過分。」強盜還想辯解,張船三命令衙役:「狠狠用刑,打死勿論!」
強盜這時嚇得急忙求饒,情願交代,發誓不敢再翻案,並在供詞上簽字畫押,這件案子就此了結了。
那位書吏見狀恍然大悟,對新太守張船三歎服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