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橋欲擒故縱

李鐵橋剛去廣東某縣作知縣時,就遇到了一個爭立嗣子的案件,那是前任知縣遺留下來的。

告狀的是位老婦人,她說她丈夫早就去世,沒留下兒子,她大夫的哥哥卻有兩個兒子,為了佔有她的產業,大伯想把他的小兒子過繼給她,作合法繼承人。可是,小侄兒的品行很壞,揮霍無度,經常辱罵頂撞嬸母。嬸母十分厭惡他,便收養了另外人家的一個孩子。大伯發怒說:「按法律應由我這個兒子繼承!」她也很生氣他說:「立誰為嗣是我的事,我愛立誰就立誰。」

雙方告到縣衙,但拖了幾年不能判決。新任知縣李鐵橋剛上任,雙方便來告狀。

一天,雙方齊集於公堂,大伯堅持說:「有兩個兒子,按法律規定,應過繼一個給我弟弟家。」

李鐵橋說:「對!你說得很有道理。」於是問婦人:「你有什麼理由來告狀?」

婦人說:「照規定是應立他兒子為嗣,可是,按人情應允許我自行選擇。他兒子浪蕩揮霍,來到我家必定敗壞家業;而且他性情凶頑,經常頂撞我,我已年老。怕靠他不住,不如選我稱心如意的人來繼承家產。」

李鐵橋大怒:「公堂上只能講法律,不能徇人情!怎麼能任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呢?」那哥哥一聽趕快叩頭稱謝,旁邊的人也齊聲說對。於是,李知縣讓他們在結狀上簽字畫押,然後把哥哥的小兒子叫到面前說:「你父親已經與你結斷關係,你嬸子就是你的母親了,你趕快去拜認吧。這樣一來,名正言順,免得以後再糾纏。」那孩子立刻向嬸母跪下拜道:「母親大人,請受孩兒一拜!」

嬸母邊哭邊說:「要立這個不孝之子當我的兒子,這等於要我的命,我還不如死了好!」

李知縣說:「你說這個兒子對你不孝,你能列舉事實嗎?」於是,那婦人便一件件地敘述,說得清清楚楚。李鐵橋對那哥哥說:「按照法律規定,父母控告兒子不孝,兒子便犯了十惡大罪,應當處死,現在這個孩子也應該按法律處治。」於是立即命令差役:「用棍棒打死那個兒子!」

那個哥哥一聽要打死自己的兒子,慌忙苦苦哀求,旁邊的人也紛紛跪在李鐵橋面前請求免刑,李知縣沉默許久才說:「我怎麼敢不依法辦事呢!現在只有一個辦法,就是不要他去做嬸母的兒子,這樣,她也無從以不孝重罪來告她侄兒,你兒子的小命也可以不死在棍棒之下了。」

那哥哥叩頭流血,連稱照辦。於是,李鐵橋讓眾人改口供,由婦人立她所選中的人作嗣子。

《中國智慧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