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福建政和縣縣令胡 鑒上任不久,便受理一樁疑難案子。案由是當地富戶孫天豪告破落戶於弟沈小臂欠400 兩銀子不還,而沈小臂卻不認此帳。胡 知縣將原告、被告傳上堂,可雙方各執一詞,問不出子丑寅卯,孫天豪出示兩張借約為據,沈小臂大呼此是偽證。當日無法審清,只好暫且退堂。
胡 知縣回到房中,心中悶悶不樂。到了掌燈時分,仍不思飲食,獨自對著桌上兩張借約發楞。忽然一不小心竟碰撞了蠟燭盤,一滴蠟燭油落下,正巧落在兩張並放的借約中間,胡 知縣忙把兩張紙拿開,只見邊沿已留下一小塊半圓形蠟燭油,顏色玉紅。胡 知縣隨手把兩張借約沿邊的蠟燭油再井攏來,又合成一個圓形,在燭光前一照,胡 知縣驚奇萬分,只見那燭油形如一輪旭日昇於群山雲霧之中。原來,這種紙是貢川紙。紙紋粗細不勻,光線一照.十分清晰,有如天然風景畫一般。胡 知縣竟欣賞起紙紋來。豎看似山脈層層,橫看又海波洶湧。看著看著,他拍案而道:「破了!」原來,他並著的兩紙竟然紋路齊整、走勢乃一紙而裁。此案真相大白。
次日,胡 知縣清晨升堂,孫天豪、沈小臂均被傳到。胡 知縣厲聲對孫天豪道:「你乃本地名紳,為什麼要偽造借約誣詐好人?還不從實招來?」
孫天豪不服地訴道:「冤枉啊,大人斷我的造借約,從何說起?請大人明察。」
胡 知縣冷冷一笑道:「我已點穿,你還不服?我問你,這兩張借約可是兩次立的?」
「是。沈小臂去年一月借銀200 兩,四月借銀200 兩。兩張借約,分別立於一月與四月。」
胡 知縣見他仍執迷不悟,怒拍桌案:「不對,本官已斷這兩張借約是同時所寫。」
孫天豪大驚道:「大人此決斷的憑據何在?」
「你問憑據?這借約便是。」胡 知縣即命人點上一支蠟燭,手舉借約道:「兩紙相並,紙紋完全相連吻合,分明是一張裁開,同時寫成。試問,難道你孫家一月份裁半張紙寫借約,到四月份再尋找另半張紙寫借約嗎?」
孫天豪聽罷頓時目瞪口呆,渾身出汗,只得認罪。原來孫家祖輩落難之際,有一柄傳家寶扇存於沈小臂先祖當初開設的當鋪之中。時隔幾代無人再將此當作什麼大事查找。去年孫家門下有一食客相投,與沈家有舊怨,便無中生有說寶扇現在沈小臂之手,並出謀用此計要挾沈小臂,借約亦由此人一手炮製。原以為天衣無縫;不想被胡 知縣識破,落了個被處罰判罪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