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玄關外,看著虛掩著的門,連呼吸都放慢下來。我記得臨走時用鑰匙鎖好了門。現在眼前開著的門表示,有人曾經進去,或者出去過。
要報警嗎?當然不,我可不想警察發現沙發底下小美的屍體。
小美是我的同事,最近她突然玩陰的,剽竊了我的企劃案,又偷走我幾名重要客戶的聯繫方式,所以幾小時前我來到她家,在眼前的這個房間和她理論。
理論並不順利,一氣之下,我失手殺死了她。當時我嚇壞了,趕緊把屍體藏在沙發底下,然後回家帶來了大旅行箱,生怕屍體不好裝,我還帶來了刀鋸。
透過門縫,我看到一個人影在擺弄著什麼,似乎還沒有發現沙發下的秘密。這時,一個念頭蹦了出來,要是我現在報警,屋裡的人將替我背黑鍋。我邊退走邊摸手機準備報警,可是兜裡空空如也——手機不見了。
屋裡碰巧有手機在響,我的心涼了半截,那是我的手機鈴聲,一定是在剛才的打鬥中掉了出來。找人頂罪的計劃泡湯,而我的手機將成為證據,事到如今,我只好把裡面的人也幹掉。我拿出帶來的刀,輕聲返回,朝他的後腰刺了一刀。
打開燈的瞬間,我被嚇得三魂不見七魄。地上剛被我刺死的,竟然是我的丈夫阿浩!我絞盡腦汁思考,總算推測了個大概:阿浩和小美瞞著我幽會,所以阿浩才會有她家的鑰匙。這樣也好,省得我處理屍體,警方一定會認為是小美的丈夫發現了兩人的姦情,然後把他們殺死的。
然而事情並沒有如我所願,警察在我準備離開現場時就逮捕了我,因為小美的丈夫收到了她發的求救短信,馬上報了警。短信上面捏造了我囚禁和謀殺她的意圖,就像她一直以來對我的誹謗。
從警察口中得知,小美丈夫收到短信報警是在晚上10點,那個時候,小美已經死了。或許阿浩前來幽會時發現了屍體,為了避免自己被冤枉,或許還為了順便把我除掉,所以才用小美的手機發出了短信,卻被返回現場的我誤殺。
事後,我看到了小美的屍體,和剛死時不一樣,她的臉上呈現著笑意,彷彿在嘲笑我們被互相的惡意害慘的夫婦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