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是我的前男友林波的三週年忌日。中午時分,林波的媽媽給我打電話,壓低聲音說:“小瑩啊,快點到媽媽這兒來一下!”林波死後,林波他媽認我做了女兒。
我趕緊騎上電動車,直奔林家而去。林家住在6樓,沒有電梯。聽到我上樓的腳步聲,林媽媽迎出門來。她擺著手不讓我說話,轉身指著門內地毯上的一雙男人穿的皮鞋,貼著我的耳朵說:“小瑩啊,你看,是誰來了?”
我一看到那雙皮鞋,感到後背上忽然有股冷風襲來!
林波長著外八字的腳。和他處朋友的時候,我沒少糾正過他,可怎麼說都沒用,胎裡帶來的毛病,改正不過來的。更讓我哭笑不得的是,每次從外面回來,他都要把換下來的鞋擺放出個外八字的形狀!我看了心煩,問他為什麼要這樣。他說:“咋地,這樣擺著犯法啊?”
出現在我眼前的這雙皮鞋,就是個外八字的擺放!
我驚訝得不行,林媽媽臉上卻帶著明顯的驚喜。她小心翼翼地把我讓進客廳,又用手指了指旁邊的一個小房間。那曾經是林波的臥室,他死之後,沒再住過別人,房間裡一直保持著原來的樣子。
林媽媽躡手躡腳地走向那個房間,又輕輕地把門推開。床上的被子攤開了,嚴嚴實實地捂著一個正在睡覺的人。天啊!林波活著的時候,就習慣這樣撅著屁股、把腦袋蒙在被子裡睡覺,顧頭不顧腚的死樣子!
林媽媽悄悄對我說:“我上市場買菜回來,一開門就看見這雙鞋,進來一看,是有人在這裡睡覺。你說,他能是誰呢?”
怎麼?原來是一個突然造訪的陌生人啊!我心中一激靈,下意識操起了桌上的陶瓷雕塑,準備應付可能發生的不測。因為太緊張,我拿雕塑的時候,碰倒了桌上嵌著林波照片的鏡框,把睡覺的人驚醒了!
我敢肯定地說,可憐的林媽媽,想兒子想得都有點兒神經質了。家裡闖進一個不速之客,僅憑著一雙擺放成外八字的鞋子,還有床上蒙頭大睡的姿勢,你就把他當成死去的兒子嗎?我不是瞎說的,因為在我弄出響聲的同時,我看到林媽媽的目光裡滿是抱怨!
2
床上睡覺的人揉揉眼睛坐起來。天啊!我認識他!
幾個月前的一天中午,我下班的時候,一個挎著雙肩包的大男孩一路跟著我,我走他也走,我停他也停。他的眼睛裡乾乾淨淨沒有絲毫的惡意,可他為什麼跟著我呢?我就停下來質問他:“你想幹什麼?”
沒想到,我這麼隨口一問,他竟然像受了驚嚇似的,嘴一撇,哭了起來,眼淚嘩嘩地往下掉。原來,大男孩是個弱智兒。我頓時心生憐憫,問他叫什麼名,家住在哪裡。他一句話也不回答,只是嗚嗚地哭。我只好拉著他的手,要帶他去派出所。誰知,我一拉上他的手,他馬上就不哭了,竟然高高興興地跟我就走了!到了派出所,警察正問我怎麼回事呢,忽然走進來幾個男男女女,看到規規矩矩坐在椅子上的大男孩,“哎呀”一聲,然後全都如釋重負地笑了!
弱智大男孩來自400多公里外的省城,因為他的衣服口袋裡揣著GPS定位儀,發現他不見之後,家裡人一路開著汽車追到我們所在的城市,追到了派出所!
聽說是我把大男孩送到派出所來的,為首的張主任說了許多感謝的話,還想要我的手機號碼,見我不肯給,他便掏出一張名片遞給我,說:“少爺是我們老闆的兒子,真要有個三長兩短,她也活不成了。我欠你一個人情,有事請儘管給我打電話。”
我離開派出所的時候,大男孩不哭也不鬧,只是定定地看著我。在他的目光裡,我感受到了幾分似曾相識的東西,但又說不出來到底是什麼。那個人的電話我也一直沒有打。不過,我上網查了名片上的公司。那是一個有著30多億資產的民營大企業,老闆是個女人,時常在媒體上露面的。
大男孩怎麼會以這樣的方式出現在林波家裡?
“快,小瑩,你到冰箱裡拿瓶飲料來!”明明不是自己的兒子,林媽媽一張臉卻要笑開花了。唉,可憐的老人家,想兒子想得都走火入魔了。我急忙從冰箱裡拿出一瓶王老吉,林媽媽接了過去,笑呵呵塞到大男孩的手裡。大男孩把瓶蓋兒擰開,沒有喝,卻先東看西看地找什麼東西。桌上有一筒紙巾,林媽媽忙不迭地遞了過去——天啊!林波活著的時候,就有一個臭毛病,擰開飲料瓶子並不直接喝,一定要用紙巾在瓶嘴兒上擦幾下才喝。林媽媽曾經當著我的面訓斥過他:“擦什麼擦,你看誰喝飲料中毒死了!”
此時此刻,這個大男孩竟然也重複起了林波生前的動作。我後腦勺開始冒涼風!
林媽媽抱住大男孩,哇的一聲哭起來,抽泣著說:“哎呀我的老天爺啊!我就知道你是可憐我這個孤老太太啊!這是誰家的孩子啊,你讓我兒子借他的身子還了魂兒。你知道我老太太眼睜睜地盼了他三年啊!”
借屍還魂的故事我聽說過。靈魂附在活人的身上與在親人對話的事兒,我也在雜誌上看到過。那麼,在這樣一個敏感的日子裡,神秘大男孩的到來,真的是要向林波的媽媽傳遞某種信息嗎?
3
大男孩被林媽媽的激動嚇壞了,哇哇大哭,掙扎中把飲料灑到了床上。
我正想阻止林媽媽,告訴她關於這個大男孩的一些情況,手機響了。一個陌生男人在電話裡說:“徐小姐您好,我姓張,幾個月前在派出所裡見過面的。您還記得嗎?”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對方聽到大男孩的哭聲,急忙又問我:“徐小姐,是我家少爺在哭嗎?”
原來,今天是大男孩的又一次走失。找他的家人循著定位儀信號開車追蹤,又追蹤到了我們這個城市。也許是天氣太熱,大男孩中途扔掉了上衣,裝在衣服口袋裡的定位儀便不再起作用了。那張主任回想起幾個月前大男孩和我的那一場交集,還有大男孩在看我時連神仙也讀不懂的目光,就找到了上次領人的那個派出所,又在電腦裡找到了我留下的電話號碼。他只是想隨便問一問的,沒想到會有這樣一個結果!
警車開道,張主任他們開著兩台大吉普,沒用多久便來到了小區的院裡。林媽媽原本不想放開大男孩,可見到他像頭受傷的小鹿哭得一塌糊塗,也只好把他交到我的手裡。我們走出單元門口的時候,張主任他們也剛剛下車。來的人接下大男孩,把他帶進一台吉普車。就在那會兒,林媽媽忽然驚悸了一下,捂著胸口對我說:“小瑩啊,你去看看那個孩子身上有沒有刀口!”
一瞬間,我恍然大悟!
三年前的一個晚上,林波和我約了幾個朋友在大排檔吃東西。鄰座有幾個醉鬼喝高了,拎著酒瓶子非要來敬我酒喝。林波是個不愛惹事的人,當時,他主動介紹說我是他的女朋友,這杯酒他要替我來喝,對方卻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具體的經過說不清了,結果是林波被激怒了,他衝進廚房,拿出大菜刀就是一陣猛砍,造成對方陣營的人兩死兩傷!
被林波砍死砍傷的人都有著非富即貴的背景,林波毫無懸念地被判了死刑。臨刑前,某個推廣人體器官捐贈的部門介入了,動員林波死後把肝臟捐出來,林波竟被說動了。在與家人會面時,他對媽媽說:“讓我把肝臟捐獻了吧,讓它留在這個世界上總比燒成了灰要好!”為了獲得媽媽的支持,他還發下這樣的誓言:他說無論是誰移植了自己的肝臟,他都會帶著那個人回來看望媽媽和我!也就是這番話把林媽媽打動了。母子二人當場在器官捐贈書上簽了字。不過,在簽字之前,他們向協調員提了兩個附加條件。一、接受器官移植的人必須是普通老百姓。當官的和當大老闆的一律不行!二、接受器官移植的人以後必須好好愛護這副肝臟,不能喝酒抽煙不能發脾氣罵人!
讀者諸君,說到這裡,你們都該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吧。
那時,林媽媽的話讓我陡然清醒過來。我甩下要和我握手的張主任,跑過去拉開車門,對驚魂未定的大男孩說:“小弟,你別害怕。讓姐姐看看你衣服穿好了沒有!”話到手也到,掀開衣服,小男孩身上一道手術留下的疤痕赫然在目!
請原諒我,在這個關鍵問題上我對林媽媽撒了謊。而且時至今日,我也沒有勇氣告訴她這個無情的現實。其實,在帶大男孩穿衣服出門時,我就留意過他的一身行頭,都是國際大品牌,單單是那雙皮鞋,售價都要耗去我兩年的工資!
大男孩是林波捐獻肝臟的受益人。這個事兒是肯定的了。林波三年前發下的誓願,通過他依然存活的器官,駕馭著身體,完成了兩次朦朦朧朧的旅程。但他以什麼方式來到這個城市,又是怎樣打開林媽媽家門鎖的,這些都成了永久之謎。
我可憐的林波,生前,為了自己的女朋友免遭凌辱,他不惜以命相拼;死後,他的遺囑卻被人卑鄙地強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