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那是個黑色的世界,天是黑的,地是黑的,空氣也是黑的,沒有半點聲音,小茉唯一的感知就是自己的心在怦怦地跳,還有頸動脈的血管隱約有吱吱擰緊的聲音。當鼻息嗅到一絲甜膩的血腥味時,她知道,又不可救藥地墮入那個歷久彌新的噩夢中了。
小茉只能站著不動,可不論她的眼睜開還是閉上,都不能無視那個女人的出現。那個女人,以詭異的角度扭曲著脖子,揚著那張絕美的臉龐,蠕蟲般匍匐在地上。女人的眼裡淌出血來,手指甲被水泥地生生磨折,衣服被鮮血浸透了,那只骨肉分離的手卻分明衝她揚了揚,嘴唇微微顫動,卻發出宏大至震耳欲聾的呢喃,那是痛苦的呻吟,還是在向她求救,抑或要引誘她墮入水深火熱之中?
一切的一切都不得而知了,每次夢到這裡就戛然而止。小茉尖叫著驚醒,終於從夢中逃離。
爸爸從隔壁的房間趕來,幫她開了燈,擔心地看著她:“又做噩夢了?”
小茉的頭髮被冷汗濕成一縷縷的粘在臉上,口乾舌燥,不想說話。身邊姐姐的床空著,她有種不祥的預感,姐姐死前的那幾天,幾乎每晚都做這個噩夢。
爸爸幫她端了杯水,看她咕咚咕咚地大口喝著,擔心地問:“聽說,最近你跟一個來旅行的男生走得挺近。”她放下杯子警覺地看著爸爸,不知道他想說什麼。
“張無忌的媽媽臨死前告訴他,千萬別相信漂亮的女人。那個男生遲早要走的,別想太多了,早點睡吧。”爸爸幫她關了燈,輕輕掩上房門。
爸爸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千萬別相信漂亮的女人,那漂亮的男人呢?她知道秦朗在這兒待不長,他只是個來找靈感的背包客,簽證的日期一到他就會飛回遙遠的大洋彼岸——雖然他對瘋老頭的那棟破樓,有著令人費解的熱情和執著。她想要的不過是一段美好的回憶啊,在她暗淡無光的青春裡也需要一抹亮色的燦爛,難道這要求過分?
每晚入睡前,小茉都會跪在床上虔誠地向上帝禱告,希望他在這裡多住些日子,希望他會愛上她。她當然知道,以自己的條件要讓秦朗愛上,除非是上帝顯靈。但宗教存在的意義不正是在人沒有希望時賜予人希望嗎?她寧可相信這禱告有用,只要夠虔誠,奇跡總會發生。
她可以自己給自己答案,如果不好好把握這個機會,她會後悔一輩子。她會小心翼翼地,只希望這個噩夢,不會在帶走姐姐後,同樣帶走她。
A
第一次見到秦朗是暑假週末的下午。中午下了場短暫的暴雨,房子,梧桐樹,還有路邊的野花,所有的一切像被呵了口氣然後用力地擦拭了一遍,頹敗的老街煥發出罕見的美。
當時小茉正在街心花園喂兩隻野貓。她所居住的這個小城市夏天氣溫高且多雨,垃圾堆裡的東西很快就腐敗變質,貓們不是吃壞肚子就是會餓肚子。所以暑假的午後她常這樣消磨時間,妙鮮包是她省下零花錢買的,她可以隨心所欲地跟小貓們說些心裡話。
小茉的朋友不多,唯一可以談心的姐姐因為兩個月前被老城區的那個瘋老頭追趕而出了車禍,當場死亡,媽媽受不了打擊病倒了,不吃不喝也不說話。從小到大,媽媽都毫不掩飾地偏愛比小茉漂亮許多的姐姐,姐姐像她,而小茉更像貌不驚人的爸爸。媽媽的身體一直不算好,姐姐的死更是給了她致命的打擊,看著她日漸憔悴的面容,小茉很擔心。儘管小茉和爸爸承擔了一切家務,但家裡的氣氛還是會讓她感覺憋悶,她需要有少許獨處的時間。那個下午真是太好了,涼爽,安靜,小貓們也格外乖巧,如果天上再掉下個王子來,就更完美了,小茉歪著頭胡思亂想,伸手去撓了撓貓咪的癢癢。
“你好,我想去教堂,請問你知道怎麼走嗎?”
木村拓哉的明星臉?就在小茉恍神的當兒,一張帥到無敵的面孔出現了,雖然他操著很港台腔的國語,但聽起來一點也不覺得彆扭。小茉完全被那張臉吸引了,傻乎乎地盯著他,忘了回答,也忘了貓咪們正在舔著小茉的帆布鞋繼續要吃的。
那就是小茉第一次見到秦朗的囧樣子,傻大姐,花癡,沒見過世面的土妞一個,看到帥哥連話都說不好了,她從包裡掏出個快遞信封:“我我我……正要去教堂送一份快遞給神父,可以帶你一起去。”
小茉爸是郵差,除了EMS快遞和信件,連郵局訂閱的報紙雜誌還有匯款單什麼的都送,所以他很辛苦。小茉把手裡剩下的所有妙鮮包都扔給小貓們,拍拍屁股帶他前往教堂。
這座小城唯一有觀賞價值的就是那座小教堂,據說是解放前一位外國的傳教士修建的,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了。平時去教堂的都是些中老年人,很少有年輕人光顧,因為媽媽篤信基督,所以小茉才跟著她去過很多次,跟神父也熟。
小茉簡單地介紹了一番,帥哥很自來熟,他說他叫秦朗,在國外念大學,熱愛攝影,他不喜歡那種人滿為患的大城市,獨獨鍾愛各類的小城,這次特意來這座小城尋找靈感。
那是小茉第一次跟帥哥這麼近距離地接觸,班上的男生當著她的面也敢叫她大臉貓,他們不跟她玩。小茉知道自己的臉有些大,但他們也不照照鏡子,跟秦朗比起來,全都不堪入目。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小茉很希望能碰到幾個同學,特別是男同學,跟這麼帥的男生結伴而行,忒有面子。
可惜小城太小了,從街心公園走到教堂總共才用了二十分鐘,小茉還特意兜了個圈子,卻一個熟人都沒碰到。失望地進了教堂,把快遞交給神父,看秦朗不走,小茉也就坐在他旁邊看熱鬧。
沒想到秦朗不止是帥,英文超棒,他可以用流利的英文唱讚美詩,還可以一個磕巴都不打地背誦大段的聖經原文。以前跟媽媽來做彌撒總是想打瞌睡,那天小茉居然跟打了雞血似的精神。不止是小茉,神父老頭更是激動得眼淚都快流出來了,緊緊地握住他的手,說年輕人真不錯。
那還是小茉第一次見神父老頭用那種語氣跟人說話,平時他總是跩得不得了,好像自己就是耶穌代言人。在場的其他教友也對秦朗大加讚賞,當然,教友其實大多是老太太,她們看小茉跟在秦朗的身後,頗為嫉妒地說:小茉這是你朋友啊,嘖嘖,要省掉不少家教費了。
老太太們的孫子孫女大多跟小茉同校,雖然今天沒遇到同學,但她們回去後一定會添油加醋地形容小茉跟秦朗的關係,托她們的福,與帥哥相熟的事會很快傳得街知巷聞。
秦朗很喜歡這間教堂,拿著相機猛卡嚓,還說要為教堂做本畫冊,小茉趕緊熱心地說幫神父送相片過來。
B
第二天小茉起了個大早,對著鏡子弄了半天頭髮,還穿上了自以為最漂亮的藍白T恤和背帶裙。草草吃完中飯,把碗筷一撂就往外跑。
小茉買了三包妙鮮包去餵貓,站在街心花園,一個沒有樹陰的位置,直到貓咪們吃得一個個肚皮滾圓秦朗還沒出現。她有些後悔自己來早了,今天沒有下雨,皮膚被正午的烈日曬得發紅,像抹了辣椒水那麼痛。
等了好久,才等來秦朗,可他卻兩手空空。
“打印機出了點問題,你願意去我住的地方取嗎?修理鋪就在我租住的公寓樓下,讓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秦朗抱歉地聳聳肩,反倒讓小茉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邀請我去他住的地方!
小茉的心小鹿亂撞,本來還擔心只是把照片拿給她而已,現在他們可以名正言順地多待會兒了,她抿著嘴偷笑。
小貓們已經睡得貓仰馬翻了,天氣太熱,小城裡所有的人都在午睡,被曬得發燙的柏油路面上只有小茉和秦朗的影子在移動,她惴惴不安,他住的地方會是怎樣?待會兒要聊些什麼話題比較合適呢?
走到秦朗住的地方,他的打印機剛剛修好。小茉計劃了許多個話題,最終都沒能說出口,因為進入秦朗的房間後她就被牆上貼著的那些詭異照片完全震住了。那都是些怎樣的照片啊,大片大片的暗紅和黑色充斥著眼球:浸滿血的浴缸裡坐著披頭散髮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皮膚特別白眼睛特別大,可那眼神分明是成年人才有的;另一張照片上是個小男孩,穿著大人式樣的白色小禮服,嘴角牽出一個邪邪的笑,手裡捧著一個汁水模糊的半邊西瓜,乍一看,那西瓜很像切開的人頭;還有一張,是穿著大人衣服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他們的身上到處都是鮮血淋漓的傷痕,手裡卻各自攥著一把鋒利的匕首,對一隻瘦得皮包骨頭的小貓準備下手……
“是不是覺得有些另類,我不喜歡那種讓人看過就忘的照片。”秦朗冷不丁冒出一句,“你知道含笑路四十八號嗎?網上有人說那裡很邪門,我想去看看,但是找了好幾個人都不肯帶路。”
打印機開始工作了,小茉看到秦朗為教堂拍的照片還是很正常的,但是含笑路四十八號,他怎麼會想要去那裡?
那是棟陰森的宅子,幾乎每個人經過都要繞路走。這座城市裡幾乎所有四十歲以下的本地人,全都在小時候被宅子的主人,一個神經兮兮的瘋老頭追著打過。在本城小孩的概念裡,瘋老頭的存在等同於大灰狼和哥斯拉,誰家小孩不聽話,大人們只要搬出瘋老頭三個字,再頑劣的孩子也會馬上變成乖乖仔。而且,瘋老頭就是害死小茉姐姐的兇手,那棟宅子對小茉來說,跟《倩女幽魂》裡的蘭若寺差不多。
“我的簽證只有一個月,真希望能拍出滿意的作品,看到那些照片,我會記得來過這裡,會記得你。”秦朗的懇求來得比較婉轉,他的瞳仁居然是藍色的,煥發出類似藍寶石的光芒,要命的是,小茉能在他的瞳仁中看見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是被他的藍眼睛秒殺了,還是被他眼睛裡的影子秒殺了,總之小茉陷入了一種清醒的被催眠狀態,她聽見自己在說:好的,小茉陪你去。
C
小茉答應,陪秦朗去那棟該死的凶宅。
離開秦朗的公寓時小茉還有些為自己的這個決定擔心,雖然瘋老頭已經死了,但他的魂魄會不會還留在那棟凶宅裡呢?畢竟他對那棟破樓有種極度病態的迷戀。
瘋老頭害死小茉姐姐後,引發了眾怒,但瘋子就算殺人都是不需要償命的,他甚至不用坐牢,每個孩子和孩子的家長都擔心同樣的事情會再次發生,在大家的強烈要求下,他最終被強制關進了精神病院。他歇斯底里地鬧著要回家,不論是注射強力鎮靜劑還是用電療,只要他稍微一清醒就會立刻出現極度狂躁狀態,還妄想著用頭把水泥牆撞開,弄個窟窿出來逃回家。
這些都是媽媽告訴小茉的。媽媽在精神病院當護士,姐姐出事後,她請了幾天病假休息,可瘋老頭被關進單人病房後,她第二天就去醫院上班了。爸爸本來還不放心,但看到她兩眼放光的樣子,也沒敢攔。媽媽恨死了瘋老頭,如果不是他,姐姐怎麼會死,姐姐不過趁他喝醉去他家去偷看了幾眼,就被他追著罵了四條街,不論怎麼說,姐姐都是因他而死的。
說實話,小茉很擔心媽媽會做出什麼傻事,比如見到瘋老頭後,控制不住情緒,抓起手術刀就衝上去狠狠地捅他。瘋子殺人不用償命,但正常人殺人卻是要償命的,她已經失去了姐姐,不想再失去媽媽。
媽媽的表現卻出奇的冷靜,她每天按時上下班,精神好得出奇,每天回來臉上都掛著難以掩飾的笑意。這讓小茉困惑不已,姐姐屍骨未寒,她怎麼能笑得出來,難道,她瞞著大家做了些什麼?
沒多久瘋老頭就耗盡了最後的元氣,六十多歲的老頭已經瘋了三十多個年頭,他的身體早就承受不了這樣的折騰。小茉姐姐三七那天,他就油盡燈枯而死。據說老頭在彌留之際忽然變得很正常,很平靜地說想死在家裡。醫院的人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把他送回去了,那時的他已經不能再折騰了,躺在擔架床上回的家,在進門十分鐘後,他微笑著嚥了氣。瘋老頭臨死前說了一句話,誰也不許進那棟樓,他死後也要住在那裡。
瘋老頭的死讓全城的孩子和家長們都鬆了口氣,卻獨獨不能讓媽媽釋懷,她的情緒反倒沒前陣子好。整日滿面愁容,夜裡老做噩夢,有兩次,小茉甚至被她的驚叫聲吵醒,隔著牆能聽到她的哭聲,木訥的爸爸也不知道怎麼安慰她才好。媽媽變得很敏感,敏感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就連睡眠也要靠大劑量的藥物才能維持。小茉看出媽媽心裡藏著秘密,很想問她,卻始終開不了口,媽媽不喜歡小茉,她可能不會跟小茉說。
奇怪的是,老頭死後那棟破樓裡就經常有奇怪的聲音出現,半夜三更時,有人會聽到門吱吱呀呀地響,就連光天化日之下那些窗簾也會無風而動,於是凶宅的說法就流傳開了,有人傳說,老頭活著的時候是瘋子,死了也是瘋鬼,沒人敢靠近那棟樓。
其實瘋老頭跟小茉的家人也算有點淵源,畢竟他們是唯一跟他打過交道的人。
小茉的外公是小茉爸爸的師傅,他們都是郵差,幾十年來,瘋老頭每個月都能收到一封來自海外的信,那些信都曾經過外公和小茉爸的手。這兩年上網買東西的人越來越多,光是快遞都送不過來,位於城郊的含笑路爸爸也就懶得走,於是就讓小茉去幫他送信給瘋老頭。反正那些信每一兩個月才來一封,小茉趁著老頭不在家時扔到他家信箱裡就行了,每次小茉都提心吊膽的,不敢多作停留。
其實那棟樓並不是小茉最害怕的,小茉最怕的還是每次去送過信後,都會做那個恐怖的噩夢。好在現在秦朗陪著小茉走回家,否則就算是正午的大太陽照在身上,小茉也會覺得心裡發毛。
“你臉色不太好,不舒服嗎?”秦朗很貼心地靠近了些,柔聲問道。
心裡暖融融,但那個夢是不能說的,小茉只能解釋說那棟凶宅的確有些邪門。
“聽說那樓的女主人曾是全城最美的女人,真的嗎?”秦朗的眉頭向上一挑,側面看他的五官格外漂亮。
“我沒見過,聽老人們說她的確很漂亮,卻不是本地的,她跟瘋老頭都是從大城市下放來的知青。”這段歷史幾乎每個本地人都知道。
地面上被開始西斜的太陽拉成修長的兩個影子,小茉不到一米六的個子,而他是足足一米八五的大高個兒,那兩個影子很像動畫片裡的畫面,她的心開始蠢蠢欲動,關於噩夢的事被拋到了九霄雲外,小茉把那段陳年舊事細細說來。
瘋老頭兩口子年輕時是從大城市下放來的知青,當年的瘋老頭是個很有氣質的知識青年,他的太太也被驚為天人,剛來小城的時候是很轟動的。不過他們很不習慣本地的生活,跟外人的交往並不多,他們都被安排在中學當老師。那位美麗的太太有很不利的海外關係,這使得他們在動亂年代被批鬥得很厲害,不僅失去了工作還差點兒丟了性命,他太太不能忍受艱難的生活,扔下他潛逃去了國外,和她的家人們團聚。第二種傳說也是這位太太最終背叛了他,不同的結局是她跟另一個男人私奔了。總之後來再也沒有人見過那位太太,老頭就這麼瘋了,送信的郵差是唯一可以接觸到他的人,除了收信,他幾乎沒有任何社交活動,也不工作,依靠平反後歸還他的一間小鋪面的租金勉強度日。
“你覺得那位太太是跟人私奔了還是逃到國外去了呢?”秦朗饒有興趣地跟小茉探討。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信至少有好幾百封,郵票上都蓋著國外的郵戳,而瘋老頭一封也沒拆過。”小茉慢慢地說著,似乎想起了姐姐告訴她這件事的那個下午。
“一封也沒拆過,你怎麼會知道?”秦朗追問著。
小茉搖了搖頭,不想再繼續說下去了,如果不是姐姐好奇心太重,偷偷跑進那棟陰森的破屋子偷看了那些信,她也不會被瘋老頭發現,然後在被追打的過程中,出了車禍。
她永遠都不會忘記,那個傍晚正在幫媽媽擺碗筷,鄰居家的小孩哭著過來敲她家的門,他說姐姐被瘋老頭追著罵,慌不擇路地被一輛大卡車給撞了。
當時小茉手裡的碗光的一聲落到了地上,砸了個粉碎,然後大腦一片空白,死亡對於還在念中學的小茉來說是件遙不可及的事情,而且死的那個人居然是姐姐,早上她們還在一起喝了牛奶,她還幫小茉編了辮子,怎麼可能……
儘管一萬個不願意相信,但姐姐還是死了。
等小茉和媽媽趕到現場時,姐姐已經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下有好多黏稠的血,好多,像鋪天蓋地般的紅,小茉覺得整個世界在那一刻都變成了紅色,嗅到腥氣趕來的蒼蠅在耳邊嗡嗡作響,小茉什麼都聽不見了,只看見媽媽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她身體落地的瞬間,小茉似乎聽到了某種東西坍塌的聲音。
D
站在含笑路四十八號的門口,小茉感覺自己即將踏入了時間漩渦,一旦進入那扇即將腐朽的大門,也許就會踏上姐姐當時走上的那條不歸之路。但她實在忍不住好奇心,想要進去看看,這個念頭已經折磨她很久,好在身邊還有秦朗,他那麼高大威猛,就算真的有什麼東西冒出來他也一定會幫她的。
那是棟面積不大的兩層小樓,附帶一個院子,院牆是一堵爬滿帶刺薔薇的鐵藝牆,很多地方都銹得斷了,他們可以很容易地鑽進去。那些無風自動的窗簾,還有半夜傳出的開門關門聲,瘋老頭的惡靈真的存在嗎?如果他真的在,現在是否在看著他們?小茉想起了昨晚的噩夢,恐懼像條蛇,順著她的腳踝蜿蜒而上。
小茉開始努力搜集瘋老頭的回憶,其實仔細想來,他也不是特別瘋的那種人,除了沒日沒夜地喝酒,還算守規矩,見到大人總是遠遠避開。他很不喜歡十歲左右的小孩,每次見到都要大聲吆喝著驅趕一番,有時候他還會追出好幾條街。因為他身上終年散發著濃郁的酒氣,所有小孩子都傳說他打人。
在她的印象中,他下手其實很輕,總是大聲嘟囔著裝腔作勢地猛追上去,然後用手指彈兩下孩子的腦門兒,或者在小男生的屁股上輕輕地踹上一腳。孩子們其實最怕的還是他那副活見鬼般的尊容,多年的酗酒嚴重地傷害了他的肝臟,皮膚呈現出病態的黃色,鬍子拉碴,一身破得不成樣子的衣服,亂蓬蓬的頭髮上還不時蹦出只虱子,正常人只會對他避之不及。
偶爾小茉給他送信的時候,會發現他站在街角盯著,直到她把信放進信箱後走遠了他才會回家。這種時候她總是會生出錯覺,瘋老頭根本就不瘋,他活著,似乎只為收到那些永遠也不會拆的空信封。
是的,空信封。許多次,她都對著陽光照過,那裡面連根頭髮也沒有。
“想什麼呢,還不趕快進去,被人看見就不好了。”秦朗不悅地在台階上衝她吼了句,然後繼續擺弄那把銹死的鎖。
小茉沒想過他還會開鎖,這種伎倆不是傳說中的小偷才擅長的嗎?秦朗解釋說他最鐵的哥們兒家就是專門修鎖配鑰匙的,常看哥們兒鼓搗鎖,所以他學到了一點皮毛。
事實證明,秦朗的技術絕非皮毛,小茉大概發了兩三分鐘的愣,他就用一根鐵絲鼓搗開了大門。
大門悄無聲息地開啟了,迎面撲來一陣劣質白酒的氣味,陰森的寒氣直逼面門,這氣味就像瘋老頭身上的汗餿味和嘔吐物以及酒精味混合在一起,難道他真的在裡面?小茉不自覺地打了個寒戰,忍不住後退了一步。腐朽變形的木地板被小茉踩了一腳,咯吱作響,真不是個好兆頭,她的臉變得慘白。幸好秦朗很及時地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要不她肯定要逃跑的。他堅定的眼神讓她的臉蹭地紅了,心也撲騰得更厲害。
總站在外面也不好,雖然這裡是城郊,而且現在是晚上,但路邊難免會有人經過,萬一被人看到她跟秦朗這麼晚還在外面,肯定要鬧誤會的。手被他牽著,更沒有退出的理由了,小茉索性一咬牙,跟著他進了大門。
秦朗把門關好,然後打開一把聚光手電,積滿灰塵的墨綠色的天鵝絨落地窗簾,胡桃木的深色地板,還有變了顏色的碎花牆紙和牆角堆積如山的空酒瓶,她不安地站在客廳裡,恍如置身於那個難以擺脫的噩夢,躊躇不前。
一扇通往不知道什麼房間的門忽然發出吱吱呀呀的聲響,所有的窗戶都是關著的,可那扇門自己打開了。她嚇得差點兒要往秦朗的懷裡鑽了,就在最關鍵時刻,一隻小貓大的胖老鼠不緊不慢地走了出來,很鄙視地衝他們抖了抖尾巴,然後哧溜一下跑到窗簾旁,順著窗簾爬上了窗台。
原來鬧鬼的是老鼠,她暗暗鬆了口氣。
秦朗心急地衝上了樓,在樓梯上衝她招了招手,見她沒什麼反應就心急地自顧自地上了樓,並且翻箱倒櫃地弄出了不算小的動靜,他在幹什麼?抄家嗎?老頭才死了幾天,說不定他的魂魄真的在這裡。
正在她猶豫著要不要上去時,他從樓上下來了,腰包裡鼓鼓囊囊的,顯然多了什麼東西。
“你拿了什麼?”她擔心地問道,“這樣不好,畢竟是死人的東西。”
“想看就跟我走。”秦朗打開門自顧自地走了出去。她早就雙腿發軟了,很沒用地跟在他身後,逃也似的離開了那棟酒氣熏天的破樓。
跟著秦朗去了他住的公寓,其實小茉是想快點回家的,時間不早了,爸爸要擔心的。可是她很好奇,秦朗究竟拿走了什麼。
E
沒想到,秦朗找到了兩本泛黃的日記,而那兩本日記,竟然描述了完全不同的同一個秘密。
第一本日記的封面是緞面的,時間讓那些曾經華美的色彩蒙上了一層灰,娟秀的字跡出自那位傳說中全城最美的女人之手。他們驚訝地發現,這是那位太太出走前寫下的日記。
小茉的時間不夠看完所有內容,信手翻閱了一下,著重看了最後兩篇日記,大致內容如下:
沒想到還是逃不掉,就在我們來到這座小城的兩個月後,席捲全國的運動蔓延到這裡了。那些戴著紅袖章的人不停地追問我父母的去處,做什麼工作,接觸些什麼樣的人。
其實他們早在我很小的時候就移民海外,他們重男輕女,只帶走了比我大兩歲的哥哥,我被寄養在親戚家長大,甚至不記得他們的面容,現在卻要為他們承擔莫須有的罪名,還牽連了我的丈夫。看著他飽受批判和摧殘,精神和肉體都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很自責,他不該受這樣的罪,他跟我的家人根本就素不相識,可他卻毫無怨言地承擔了一切,有時候,還要替我受罰。
我不明白,為什麼平日那些有說有笑的同事,每一個都面目猙獰,他們高喊著口號要把我們打倒。我的丈夫,被人剃了陰陽頭,圍觀的人邊看邊笑,就像在看一條狗。
他是我唯一的依靠,可他為我受苦受難時,我什麼也做不了,我總是這樣軟弱。更可怕的是,每天晚上我們躺在床上什麼也不想說,反正明天一切還要繼續,日復一日,也許還要年復一年,這種非人的生活不知要多久才能結束。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終於結束了批鬥會,我打掃會場時撿了一張開往邊境某市的火車票。那個藏匿了許久的念頭忽然就冒了出來,如果沒有我在他身邊,他或許不用代我的家人繼續受苦。
我寫了很多封信,每個信封裡都是空的,我準備把它們打包後寄給我外地的朋友,請她幫我再轉寄出去。信封上的地址其實是國外的一間小郵局,我並不知道父母當時身在何處,所以那個地址肯定是查無此人。我在包裹裡附上了唯一的金戒指,拜託郵局將這些信在之後的日子裡每月退回一封,一直到退完為止。
這麼做,是想為丈夫開脫,也許我離開他,他的苦難才會少一些。至於我自己,沒準備任何行李。我知道眼下這種情況是出不去的,我也沒打算走出去,只要火車將我帶離這個地方,到了沒人認識我的地方,我就從火車上跳下去。只要能讓他不再受苦,我死不足惜。
好了,我不能再寫了,他已經回來了,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他一定很冷,冰涼沁骨。我不能讓他發現我的秘密。我該擦乾眼淚給他一個微笑,這是我們在一起的最後一個夜晚,我能做的,只有這些了。
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打擊了。
愛一個人可以愛到犧牲自己的生命,才算真正的愛吧,小茉被這個未曾謀面卻善良如水的女人徹底打動了。試問自己,此生還不曾愛誰愛到可以為他放棄自己的生命。瘋老頭一定也見過這本日記了吧,他又是怎麼想的呢?有妻如此,夫復何求,他該珍惜這個好女人才是。她好奇地打開另一本日記,裡面只有為數不多的幾篇文字,但遒勁的字體略顯華麗,被那種已經難得一見的藍黑墨水書寫出來,瀟灑的字跡很難讓人聯想起那個整日酗酒衣冠不整的瘋老頭。
每過一兩個月,郵差總會給我送來一封來自海外的信,那是我跟這個世界唯一的交集。我總是趁有人經過的時候從信箱裡取出那個信封,我就是做給他們看的,我從不看裡面的內容,我只要在眾目睽睽之下把那封信帶回家就可以了。現在,人人都已經知道我還有個不忠的老婆,而除此之外,這些信件存在的意義,就是無情地提醒我痛苦的往事。
我發現她在寫這些信的時候,還背著我準備好了去邊境的車票。我不能容忍她拋棄我!也許她的目的地並不是她的家人,而是一個男人,一個可以讓她依靠的男人!
雖然她身邊並沒出現什麼男人,但既然她連車票都能弄到,很可能還有許多事都瞞著我。我不能容忍這些事情發生……只要一想起來,我就失控地有殺人的衝動,我寧可她死,也不能接受她的背叛,尤其是在現在這樣的時候,她沒有資格這樣對待放棄一切跟她在一起的我。
反正這個世界已經偏離了正常,所有人都瘋了,我也瘋了,或者我應該瘋了,我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殺了她,趁她還沒離開我!
放下日記,小茉有些欷歔,如果那位太太知道丈夫自私地懷疑她的感情,這段毫無保留的愛是否還有意義。
“你看得太急了,老頭其實是後悔的,你看這裡。”秦朗把那本日記的後半部分翻給她看,一些灰隨著他的手揚了起來,當塵埃落定時,那個故事的脈絡才完全清晰。
她死之後,我才發現了那些信。
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夜裡,我拎著那個裝滿信封的沉重箱子上了火車。輾轉了兩個城市,確認沒有人認識我後,才將這些信送去郵局。我把它們寄去了遙遠的國度,目的地是一家小郵局,然後計算著一封一封地收到它們的日子。這些刀子一樣的日子。
她寫這些空信封的目的,應該是想要在她成功逃走後,給我一些虛假的安慰,安撫她那愧疚的靈魂。為什麼一下子寫完這麼多信,我想,那是因為她不敢面對我,不敢被她遺棄的,與苦難相依為命的我。
就在我寄完信回來的那晚,看著空蕩蕩的家裡,好像她還沒有死去。我不會讓任何人進來破壞這種感覺,我要保留她的一切,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
可惡的上帝,難道你在捉弄我嗎?為什麼讓我那麼晚才發現她的日記。現在我才明白她的用心良苦,她是愛我的,愛到可以放棄生命,難怪當日我把刀放在她脖子上的時候,她根本沒有反抗,她是看著血一點點染紅衣襟,看著我要了她的命,至死,她都沒發出半點聲音。
是我錯怪了她,我真是窩囊廢,甚至沒有去另一個世界見她的勇氣,只能終日借酒消愁,守著這棟早已失去靈魂的破樓。也許,最大的懲罰並不是死亡,而是讓我痛苦地活下去,這棟樓就是囚禁我的地獄。生存的唯一目標就是每個月還能收到一封寫有她筆跡的信,那些信封裡空空如也,但上面的筆跡還能讓我這個卑鄙的人,感覺到她存留人間的愛。
最可怕的,是當天我用刀割破她喉嚨時,有個小孩從窗口看到了那一幕。窗戶有些模糊,我看不清小孩的面容,追出去時,那個身形模糊的小人兒已經跑遠了。
F
老頭死也不知道,當年那個小孩就是小茉的媽媽。
她那膽小的母親當年不過是個十歲的小姑娘,見到那一幕後被嚇破了膽,一連多年都不能擺脫噩夢的困擾。她一直為自己膽小地選擇了逃跑和緘口而後悔,每次的夢裡,她總是能見到那位絕美卻瀕死的太太,用一種難以描摹的眼神看著她,有絕望,有痛苦,也有心甘情願的折墮。但媽媽成功逃跑後一直沒有報警,也不敢告訴她的父母,她像只容易受到驚嚇的兔子,整天縮在家,任憑這個秘密結石般在她心裡生長,隨著時間的流逝越積越大。
與一個殺人犯生活在同一個小城裡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媽媽害怕在城裡遇到瘋老頭,卻沒有足夠的借口離開父母去其他城市生活,所以,她選擇了遠在市郊的精神病院工作。
儘管如此,那個秘密並沒有放棄對媽媽的折磨,很多年後,媽媽和爸爸結婚又生下了小茉和姐姐,她又害怕她們被瘋老頭禍害,於是,把那個秘密告訴了她們,當媽媽繪聲繪色地把當年的事說給她們後,那個噩夢也詛咒般傳給了她們。小茉早就知道老頭殺過人,所以自從懂事起就很怕他,怕到了骨髓裡,母親一生都在為自己沒有解救那位美麗的太太而自責,而小茉,也在這陰影中長大。母親常帶小茉和姐姐去教堂懺悔,這就是她信仰基督的唯一目的,希望那位遙不可及的神能解救她,寬恕她的罪孽。
當然,小茉沒有把這些告訴秦朗,畢竟這是她家最大的秘密。看完日記後,小茉把日記本遞給秦朗,反正他不是這個城市的人,瘋老頭又沒有子嗣,這個秘密被他保存也算妥當。
“那位美麗的太太,永遠也不會聽到丈夫的懺悔,她的死並沒有拯救他,他活得反倒比原來更痛苦。”抒發了最後的感慨小茉擔心地看了看時間,已經到了不得不回家的時間,她不想爸媽太擔心。
“活著是多麼的不容易,不是每個人都會知道自己在什麼時候因為什麼而死。我們都該更加珍惜生命,活著的時候,好好對待家人。”秦朗掂量著那兩本日記,若有所思。
走出公寓,小茉不得不飛奔回去,一路上,她的腦子裡都在想秦朗說過的話,活著的時候,要好好對待家人。是啊,因為一直以來嫉妒媽媽對姐姐的偏愛,疏懶了對她的愛,一直對生病的她不冷不熱的。不論怎麼說,媽媽就是媽媽,如果沒有她,地球上也不會有小茉,她該忘了那些無事生非的嫉妒,畢竟從此之後,她是家裡唯一的女兒。
回到家,小茉破天荒地做了一件事。鬼大爺鬼故事。
她穿上姐姐的裙子,在爸爸和媽媽詫異的目光裡,跪在媽媽面前。
媽媽先是愣了一下,小茉看見有明亮的液體在她眼中醞釀,然後那些淚水奪眶而出,媽媽第一次那麼緊地擁抱了她,她自己都覺得詫異。那也是媽媽第一次用那種格外親切的眼神看著她,在那溫暖的眼神裡,她讀出了感激與慈愛。
那個夜裡,小茉沒有忘記做祈禱,感謝秦朗對她說過的那些話,希望上帝他老人家能看到她的真心,讓秦朗愛上她,哪怕他只是對她說出那三個字,哪怕他只是忽然有感而發,不需要天長地久,也不需要山盟海誓,她也就心滿意足了,從此青春將不再蒼白。
儘管如此,那個夜裡,小茉依然沒能擺脫那個噩夢,那位在黑色深淵裡慘死的怨靈,怨氣還沒消散,怨毒的眼光似乎能穿透時空直視小茉的眼睛。她的眼睛,帶著幽幽的藍,瞳仁裡,是地獄之火的反光。
小茉再度被那個噩夢驚醒,但是這一次,她沒有驚叫,等背上的冷汗乾透,她忽然意識到,是否那位美麗的太太死後發現丈夫的自私,發現丈夫辜負了她的愛,不甘地布下了一個詛咒。讓辜負她的人一個個不得幸福,不得終老。
如果是真的,那這個詛咒一定是降臨在媽媽身上了。自從偷看到瘋老頭殺人之後,她的身體就垮了,許多年來她幾乎每天都要吃控制情緒的藥。
就在這時,小茉聽見門外有窸窸窣窣的響聲。
這麼晚了,誰在外面?她披了件衣服下床去看,門縫裡,她看見媽媽披散著長髮,正在門口換鞋。她要去哪兒?她不由得擔心起來,爸爸睡得正香,她聽得到他的呼嚕聲響,可見媽媽是要瞞著他出去一趟。
出於保護媽媽的初衷,也出於好奇心,小茉跟在媽媽身後一直走到了教堂。
夜是那麼靜,連一片羽毛落在地上的聲音都能聽見,一路上都沒有遇到人,好在小城的治安很不錯,自從瘋老頭死去後就更好了,小茉倒不是很怕,只是她必須小心地保持很遠的距離,才能不被媽媽發現。
教堂大門是不上鎖的,神父崇尚夜不閉戶,而且永遠亮著耶穌神像前的兩盞長明燈,對所有市民開放的大廳裡還有許多長椅子,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和跟老婆吵架沒地方去的男人都可以到這裡湊合一夜。
媽媽該不是跟誰約會吧。小茉忽然有些擔心,媽媽雖然身體不好,但一直都很漂亮,爸爸雖然也是幾十歲的人了,在男女感情方面還像個沒經驗的愣頭青,就會洗衣服做飯端茶遞水。
今晚教堂格外冷清,別說人了,鬼影子都沒有一個。小茉看見媽媽目不斜視地直奔懺悔室,才略略鬆了口氣,還好,看來她約會的對象是上帝。遠遠看著媽媽把懺悔室的門關好,她趕緊縮著身子鑽到懺悔室旁邊的那間神父坐的小房間裡,只要蹲在地上,媽媽就看不見她,她卻能聽到她說的話。
“我萬能的仁慈的主,我要感謝你為我所做的一切,我是個罪人,而你卻給了我全世界最好的女兒。今天,小茉跪在地上,讓我把她當成姐姐,我才發現,一直以來都忽略了對她的愛。”媽媽的聲音微微顫抖,小茉卻聽得一清二楚。
媽媽的話真是窩心,可聽到她後來說的那些話,卻讓小茉的笑凝在了嘴角。媽媽說出了一個天大的秘密:瘋老頭是她害死的!
所有人都以為瘋老頭是瘋死的,其實,是媽媽利用工作之便,用維生素換掉了他所有的藥片,不僅如此,她還總是在瘋老頭的單人病房門外繪聲繪色地講述當年她看到的那一幕,讓老頭懊悔了一輩子的那一幕,反覆的強烈的精神刺激,卻沒有藥物治療,很快,老頭的精神徹底崩潰了。也許原來他不瘋,或者不夠瘋,這次他終於瘋了,而且瘋得厲害。聽到他在裡面用頭撞牆,媽媽也不叫醫生,等到老頭把自己撞得昏死過去才不緊不慢地找人來。
並不是媽媽過分,任何一個母親都不能忍受有人傷害自己的孩子,更何況瘋老頭還要了姐姐的命。對媽媽的做法,小茉不知該如何評論,她沒有做過母親,但她也難以承受失去姐姐的痛苦。對瘋老頭而言,也許死去是比活著更好的解脫方式,也許他猜到了,自己死在當年那個偷看到他殺人過程的孩子手裡。
媽媽之所以來懺悔,是因為她並沒有因為瘋老頭的死而得到解脫,一方面她還在為自己沒保護好姐姐而內疚,另一方面,她又為自己殺了人而痛苦,畢竟又是一條人命,雖然兵不血刃,但她也覺得罪孽深重。
媽媽很感激上帝對她的關照,雖然她做了那麼多錯事,卻還是得到了那麼好的女兒和家庭,她決定以後要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再也不犯錯,並且珍惜上帝的恩賜。
這是小茉第一次聽到媽媽說出那麼多心裡話,原來,姐姐剛死不久的那些日子裡,媽媽急於上班為的就是報仇。她終於知道了她的秘密,只是,這個秘密好沉重,承載著瘋老頭的命。
雖然心情很複雜,小茉還是趕在媽媽回家前,抄近路跑回了家。
尾聲
小茉看不到了,就在秦朗獰笑著剝去小貓皮的時侯,她爸爸正在用手機撥打著“110”報警電話,秦朗把瀕死的小貓扔在地上的一瞬間,他的頭被小茉爸爸手裡的粗木棒擊中了,他還來不及反應,就暈倒在地。
小茉偷偷出門被爸爸發現了,他擔心女兒出事,又怕被她發現,只好遠遠地跟在她身後。沒想到小茉竟然跟那個叫秦朗的傢伙進了瘋老頭的家,爸爸等了好久都不見她出來,很是擔心,正想進去找她,沒想到卻看到了火光,而那個混蛋獨自出來了。
附近的人也看到了這裡的火光,有人陸續趕來救火,接著,警車,救護車,救火車,各種鳴笛聲把小小的城市鬧得沸沸揚揚。
警察們在秦朗的背囊裡發現了一顆顱骨,以及大量從含笑路四十八號樓裡偷出來的東西。在嚴密的審訊下,“秦朗”終於交待了他的犯罪動機。
這位帥哥的確是持旅遊簽證的外籍華裔,但他根本不叫秦朗,他的真實身份是含笑路四十八號女主人在國外的親人僱傭的私家偵探。
那位死去多年的太太的親生父母,解放前就帶著兒子遠渡重洋在國外定居,兩位老人也的確留下了一筆豐厚的遺產。他們生前很寵兒子,兒子卻是個沒什麼出息的二世祖,對老兩口也很不孝順,老兩口一氣之下在臨終前秘密地修改了遺囑,只給兒子一半遺產,而另一半遺產留給了國內那個寄養在親戚家的女兒。原本是希望兒子從此發憤圖強,自力更生,沒想到兒子敗光了那筆錢後很快就打起了另一半遺產的主意。
“秦朗”被那位二世祖僱傭回國尋找那位失散多年的妹妹,務必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如果她活著,也要想辦法讓她死去,並且帶回相關的證據,如果沒有死亡證明,也要帶回足夠法律支持的DNA檢測數據。只有這樣,才能幫他們順利申請到繼承另一半的遺產。
世事無常,“秦朗”找到認識那位太太的所有熟人,都說太太早在多年前去了國外,臨走前,最後住過的地方就是這座小城。原本有些絕望的他偶然地聽說了太太每月寄信給丈夫的事,而那位丈夫又是個神志不清的瘋老頭,所幸他想到了送信的人,也許會打聽到一些關於太太的消息,只要得到一個地址,他就能找到太太。
就這樣,在刻意安排下,小茉才會在那個下午很巧地邂逅,隨著他們的交往,他發現了所有的秘密。
一個善良的,不漂亮卻可愛的小少女,無非想要一個和以往不同的暑假,才會跟ABC帥哥接近,沒想到,卻丟了命。
也許這只是虛構出來的一個故事,但如果你把這個故事當成真的,也許它還真的發生過。也許你會為小茉難過,畢竟她太無辜,小貓也無辜,她們不該死,但世界就是這樣,從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
但願世上所有的小茉,遇到充滿誘惑力的陌生人時,稍微收起一些好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