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夏日的白晝格外的長,雖然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但太陽還在肆意地釋放自己的熱量。阿樹背著略鼓的包,駕駛著白色輕騎摩托車,向回家的路奔馳而去。
那是一座四面環海的小島,只有北面向著城市的方向架起一座木橋。阿樹將車停在橋的一側,面朝小島,無限思念湧上了心頭,思緒不斷地跳躍著。阿樹的故鄉就是這兒,雖然離開了幾個月,但這裡的一切都還是那麼熟悉。
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海水淡淡的鹽味雖然刺鼻,但阿樹卻感到無比的輕鬆。
車在橋的這頭再次發動,木橋的表面此起彼伏,駕駛者受到顛簸的影響,不免會有些難受,但這一千多米的橋路仍不失愜意。橋的這一端撲面而來的除了魚腥味,更多的卻是這島上青樹紅花的幽香。映人眼簾的,是零零星星的漁屋,一些正在曬漁網的老人,還有那一群群正在旁邊玩耍的小孩子。真是一派安居樂業的景象啊!
這個村莊是在山腳下,準確地說,整座小島向北一面突兀顯起兩座山丘。外人看來,會以為整座島就是兩座山丘組成的。其實,山與山之間雖然挨得很近,中間卻空出一條道,足夠一輛大卡車進出。 阿樹迫不及待地駕駛著摩托車在長滿雜草的小道上飛馳而過。穿過這兩座小山丘,眼前是另一番景色:一望無際的大海,金色的沙灘,碧藍的天空,幾棟小型賓館坐落於沙灘旁。剩下的,只有最顯眼最宏觀的歐式鐘樓。而阿樹的家便是這座與小島格格不入的建築。
“隆——隆——”生硬的馬達發動聲再次響起。阿樹望著矗立在樹林中的鐘樓,朝著那平坦的小路行駛而去。
2
驚人的一幕呈現在眼前:那是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穿著華麗的衣衫,面目因恐懼而扭曲,四肢平癱在地上,看上去沒有任何掙扎跡象,倒在血泊中,鮮血染紅了他腦後的大理石。大約離身體兩米處,還有一件皮襖大衣。
“屍體!”阿樹腦海裡閃過的就只剩下這兩個字。此時,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響過。一群衣著鮮艷的人從鐘樓大門蜂擁而出。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子披著淚光,哭得嬌容盡失,“張總——”隨著一聲哭喊,那位女子已從人群中跑到距離約五米的那個躺在血泊中男子旁邊。眼淚傾瀉而下!“快報警——”場面開始有些混亂,但此女子的自制能力顯然很好。
“葉經理,張總他——”一位身材魁梧的男子緊隨而至。
“快報警,他已經——”那位女子再次重申。
眾人一下子冷靜下來,是啊!一個女子能這樣沉著冷靜,這些大男人怎麼可以亂呢?
3
阿樹仰望著這座鐘樓,鐘樓外形呈階梯狀,雖然第三層的大廳和第五層的陽台上,佈滿了璀璨的燈火,但在這座島上,夜似乎已吞沒了一切光亮,僅僅這點光,在黑暗的幕布中,不成比例。海風,冽冽地吹著;人,不免感到陣陣寒意。而空氣中,凝聚的血味久久未散;此時的鐘樓,更多了幾分恐怖。
阿樹沒有理會這些:在城市中穿梭,被金錢、世俗、黑暗淹沒的人。哪怕是那具冰冷的屍體,他只想好好休息一下。
車,熄了火,停在第一層大教堂的走廊處。阿樹感覺身體沉沉的,一步又一步,彷彿每步都得竭盡全力。
穿過人群,走進大門,諾大的教堂,耶穌的石雕像屹立在正前方,一排排座椅整齊的挨在一起。這一切,都不那麼重要,阿樹只想靜心坐在最後一列木椅上,思索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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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鐘樓呈階梯狀,分四級:第一級有三層,第一層是正處的教堂,第二層是部分居房,第三層是那些”外來人“休息的大廳;第二級如第二層般,仍是居房,只有一層,且面積相對較小;第三級,便是第五層,我的住房,門鎖緊,應該不能打開;最後一級,最後一層,機械房。但是,第三、四、五、六層都有一個陽台。難道……”
阿樹騰起身子,睜開眼睛,順著左邊螺旋形的樓梯向上快步跑去。
第二層,所有房間都鎖著。不,還有一間,“201”門的鎖只是稍微扣著。繼續向上,第三層和第一層一樣大,正中間是隨意擺放的宴席,沒有閒置的椅子。看來剛才在這裡舉行了熱鬧的慶功會,滿地的碎銀色塑料片,一條條綵帶,小聲的舞曲音樂。“卡”音帶無聲,阿樹走過去,“這音帶……”
“阿樹——”背後傳來略帶沙啞的招呼聲。
“神父,怎麼回事?”阿樹一回頭,帶著滿臉怒氣,問了一句。
“哦——說來話長”。
“那你就長話短說”。
而這位神父,絲毫沒有埋怨,驚惶,隨之附言說:“你先別急,這種死人的事你不是經常碰到的嗎?”
阿樹顯然沒有被激怒,這位神父,在他心中,生命為何物?也許,他已經明白了:生亦何歡,死亦何懼的境界,也許他只是經歷過太多是是非非,血雨腥風;所以,即使有人死了,哪怕那人是自己,在那一刻,恐怕他的眼裡也不會有一絲恐懼。
阿樹是理智的,他明白,既然生氣無用,又何必生氣。現在,他只想要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5
“剛才你見過的那一群人,包括那個躺在血泊裡的男人,都是市中心一家大公司的職工,而躺在血泊裡的男人,就是那家大公司的老闆……”
“咳咳……”神父顯然對正在仔細檢查音帶的阿樹很不滿。
“你這傢伙,怎麼說我也是你的朋友,對我禮貌一點。”
“你繼續講吧!”阿樹仍在忙自己的事,“請講仔細一點,例如:那家公司屬於哪一類型?為什麼在這辦慶功宴?為什麼會有一個男人奄奄一息地躺在我家門口?為什麼你會讓一切發生?”
“認真了,看來,我也應該仔細講給你聽了!”神父看上去,似乎多了一些興奮。
6
“三天前,一位姓葉的女士聯繫我,說三天後,將會有一個公司在我們這邊的沙灘休閒,並想在黃昏四點時找個好地方擺一個慶功宴,希望能在鐘樓這裡舉辦。而且,她已……”神父的臉上掠過一絲尷尬。
“繼續……”阿樹依舊在那自己弄音帶。
“她已經事先在我的銀行賬戶裡匯了二千,作為場地酬勞。我想……”
“你……”阿樹嘴裡慢條斯理地吐出了一個字。
“你也知道,我要維持這個家庭不容易,你有本事自己掙錢,可我,卻得幫你照顧那些無家可歸的孤兒,你給我的錢遠遠不夠!”這位年輕的神父,越來越顯現出他“與眾不同”的一面。
“你,你不也是一個神父,做點善事有什麼好抱怨的。”阿樹岔開話題,畢竟在這方面,他對這位年輕的神父朋友感到非常抱歉!
“好了!我也不和你爭了,下次,我希望你不要擅作主張,我不喜歡家裡太熱鬧,你要明白!”
“下次,誰還會啊!叫我碰上了這麼倒霉的事,以後,我還是得另尋他路!”這位年輕神父談話間,令人感到他風趣的一面。
“那個姓葉的女士是正坐在樓下教堂木椅上傷心落淚的姓葉的女士嗎?”
“不是,顯然打電話給我的那位的聲音更成熟一些,哪能和樓下那年輕貌美的女子相比。況且,當他們來時,我也不能在這棟樓了,所以我將二樓、四樓和五樓的房門鎖緊,也沒什麼貴重物品可丟。並且,和我聯繫的那位女士承諾。如有東西遺失,必以原價賠款。當我做完一切準備工作後幾個節日會議裝飾的工人和我接手。於是,我便到臨近的沙灘享受日光浴。在休息的時候,我遇到了樓下那幾位,原以為他們這夥人是哪個公司組織的旅遊團,而且我又看到他們在賓館登記住入。所以並不注意。”
“後來呢?”阿樹聽到神父已不知該如何講下去,又問道。
“後來?後來我就被太陽曬得快變黑人了,只好回來,心想,既然是慶功宴,那也不介意我蹭一頓飯吧。可來時,就是你所看到的:一具屍體冰冷地躺在血泊裡!見到走廊上的摩托車,我猜是你回來了,所以就來看看。”
“我明白了!走吧,到上面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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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樹將那盒音帶完完整整地放回播放器中。接著,又按了快捷鍵,“卡”又卡帶了,繼續……連續六次舞曲節奏被打亂了,那麼這又有什麼用處?這盒音帶顯然被動過手腳。這麼大的一個播放器,還有這音帶,又會是誰帶來的呢?
“走吧!看看第四層還有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神父很清楚,阿樹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更多的蛛絲馬跡!
兩人依次走向樓梯。阿樹向樓梯圍成的中心往下望,直到底層,而且整個樓梯上的情況,只要站在一處,便可以一目瞭然。這麼特殊而富有西方韻味的設計,恐怕也只有這棟樓原先的主人,阿樹的父親知道為什麼建在這裡。但他,已經失蹤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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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只有七間居房,還有一個陽台,從居房出來,打開正前方的玻璃大門,站在陽台上,一望無際的風景就映入眼簾。可惜,現在只有黑漆漆的一片,加上周圍林子裡烏鴉叫聲,更讓人感到淒涼。
緊接著,阿樹又向著第五層走去。在五層與四層樓梯中間,靠牆僅安置著一塊玻璃,現在已經破了,碎玻璃濺在樓梯上,而大部分已經落到屋外。往外看,那具屍體覆蓋著白布,六七位警察正在詢問情況。
“想必那位姓鄭的大老闆就是被人從這裡退下去的吧!”神父看了看若有所思地問阿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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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層,靜靜地;這裡只有一間比樓下的居房稍微大一點的住房。是阿樹的房間,門鎖緊。而房門前依舊是一扇大玻璃門,又見一個大陽台。陽台上僅有九瓶未喝完的啤酒在昏黑的燈光下,閃爍著奇異的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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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聚集在樓下大教堂中,警察正逐一詢問。 “你在六點到六點半這段時間做什麼?”
那位名為王充的職員回答道:“當時我應該在和湯加、李宇一起在五層陽台喝酒看日落。”
“有誰證明?”
“湯加、李宇。”
“除了他們兩個人以外?”
“沒有了。”那位職員面對警察一步步的詢問,開始有點緊張了。
而接著,警察又詢問了湯加、李宇。三人口供一致,並無疑點。另外,剩下的十八位中,有十六位職員在當時的時間段裡,正在第三層慶祝。有人隨著音樂跳舞,有人在餐桌旁享受美食,有人則在一旁聊天。剩下的就只有兩位員工。
“你叫什麼?六點到六點半在做什麼?”
“我叫張天則,六點之前那段時間我有點累,所以在第二層的房間休息。當時婷雪也有點暈,所以我就扶她從三樓到二樓換換氣氛。”那位剛才第一個問死者情況的男人正在安慰婷雪。
顯然,這麼魁梧的一個人,絕不會被一點點酒搞得非得休息。那麼他又為何會這樣說?
阿樹這才回過神來,眾人對他的回答並不感到奇怪。
“哦,原來他們兩個是情侶。換句話說,不是張天則累了。而是那位叫婷雪的女子累了,所以他才借口自己想去休息。從而送這位美若天仙的女孩回去,果然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啊!”神父絮絮而言。
一旁的阿樹顯然不怎麼關心神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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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麼?六點到六點半在做什麼?”一位女警走到阿樹面前問道。
“我……”阿樹頓了頓,他不知該怎麼回答,因為從小,他就知道自己叫阿樹,至於姓?他根本就不知道。印象中,自己的父母都這樣叫他的。
“你就叫他阿樹吧。”一旁的神父過來和這位女警官搭訕。
“你又是誰?”
“我無名無姓,一般別人叫我的職業名:神父。”
“你,你六點到六點半在做什麼?”女警官顯然對神父不太相信,但她明白,自己不可以外露聲色。
“我,我在……”神父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起了自己所做的事。
“誰是這棟房子的主人?”那位領頭警官大聲問道。
阿樹挺起疲憊的身體,回答:“我是。”“我是楊警官,我想問一些事!”這位自稱楊警官的人看來確實有點本事。他將一些阿樹注意到的細節都詢問了一遍。
“那就奇怪了,那神父不是說將第二層的門鎖了,為什麼兩個人還能下來到二樓休息?”楊警官思索著。
此時,那位女警終於擺脫了神父的“糾纏”,神父才無奈地走到阿樹身邊。聽到別人的質疑,他只是漫不經心的說:“那間201房間早在一周前,就有一個姓楊的女士租了。對了!那位女士和打電話來聯繫我要開慶功會的葉女士的聲音很像,幾乎一模一樣”。
阿樹似乎明白了什麼,他毫無顧忌地問那位叫婷雪的女子。
而結果並無意外,那位定房子和聯繫辦慶功會的女士是同一人,並且是葉婷雪的母親,來這裡辦慶功會,也是她向葉婷雪建議的。
一切謎團都解開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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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兇手就是那三個人,那三個人是我們人事部前年招聘的職員。自從進了公司,一直提倡一些高風險的項目,他們恃才傲物,但鋒芒卻被鄭總漠視,囂張火焰也隨著這次建築工程項目的成功而被壓住。聽說他們之所以一直提倡一些高風險的項目,是受人賄賂,鄭總早已有所察覺,叫我們暗中調查這幾個職員。”一位年過四十的公司職員向楊警官透露。當然,除了他以外,其他人也都暗中講出了自己所知道的一些事。
阿樹瞥了一眼屍體檢驗報告草稿:
死者:鄭天,性別:男,年齡:三十,死因:頭部受到重擊,腦出血,流血過多而死,死亡時間:2009年7月12日18:00至18:30,依據:屍體的溫度和證人的供言。
結論:據現場環境狀況,死者頭部遭重創,身體其餘各部位並無重傷,推測可能是被人從四至五樓約二十米處推落,頭先著地。正巧擊中一塊大理石,導致腦出血死亡。除此之外,腦後左下方也有一處砸傷的傷口,疑是兇手砸昏死者時所留下的。
阿樹瞥了瞥這份簡略的記錄,將手背按在下巴上,若有所思。接著,又走出大門,在死者周圍細細地觀察起來。
“為什麼玻璃碎片離死者屍體這麼遠?看來我們所掌握的線索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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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後一次見到死者是什麼時候?”
“大約在五點十分,他接到一個電話,好像是我們玩得太吵,所以他便到樓下去聽。接著,大約過了十五分鐘,他便上來了,但沒有走到我們中間來,而是拿著手機又繼續聽電話,順著螺旋形樓梯向上走去。”
“你確定那個人就是死者嗎?”
“應該是吧!但我沒看到他的臉,因為他穿著大皮襖,臉又朝我們的反方向望去,手持電話又擋住了一大半臉,所以,我也無法確定,只是感覺是,因為他的總體外部特徵與鄭總極為相似。”
“大熱天!穿皮襖?”
“不,鄭總原本是把皮襖提在手中的,下去接聽電話上來後才穿上的!”
“之後有發生什麼奇怪的事嗎?”
“我記得當時音帶不知咋地卡住了,發出沙沙的噪音,由於音帶被卡住了,我們並沒有再仔細看鄭總!緊接著,噪音也停止了,隨之便聽到一陣清晰的碎玻璃聲,等我們衝過去從窗邊向下看時,只看到樓下一攤血紅色,看不清躺在血泊中的人是誰。”
“哦,還有嗎?”
“後來我們都跑下樓來看了,才發現是鄭總,之後的事,您也知道了。”
“哦,謝謝你,如果以後你再想起什麼,請在第一時間告訴我。”楊警官似乎已經穩操勝券。而在一旁的阿樹,聽到後反而更加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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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靜一靜!”楊警官招呼著所有人,“現在,我們已經鎖定了兇手,讓我把他揪出來吧!” 楊警官語畢,幾個警官便將王充、湯加、李愈三人扣住。
“為什麼抓我們?你們在幹什麼,難道警察就可以這樣亂抓人嗎?”王充、湯加和李愈三人不住地反抗、掙扎,直至被死死地壓在了地上。
“現在,就讓我揭開事情的真相。”楊警官顯然底氣十足。
“據死者死亡時間的推斷,他應該是在18:00至18:30之間遇害。死亡原因是腦部重創,導致腦出血死亡。加上這幢樓四樓玻璃破損及部分當事人的證言,我可以做出如下推測:
”黃昏四點,眾人聚集在這幢樓三樓大廳舉行慶功會,中途王充、湯加、李愈三人借口要看日落,便到五樓的陽台,商量著要如何應付死者鄭天;並且他們也察覺鄭天對他們的不信任及讓人調查他們的事。為了不丟工作,其實更重要的是怕受賄一事被揭露,到時,不僅利益、名譽受損,還有可能要蹲牢房,這對於初出茅廬的三人而言,無疑是毀了他們的前程。所以,王充、湯加、李愈三人把心一橫,決定製造一場謀殺,殺了鄭天,不僅保住了利益、名譽,還解決了未來發展路上的絆腳石。
“於是,三人中的王充,便用手機將鄭天引出來;原本鄭天因為怕吵便到樓下接聽電話,王充便用某種借口將其引了到了窗口。湯加趁鄭天毫無防備時將其擊暈,同時,李愈將事先做好手腳的原本要放的音帶調換,放出來的噪音可以吸引當時其他人的注意力。鄭天在被擊暈的同時,身體失去重心,向窗口倒去,窗戶被鄭天擊碎,玻璃碎片一起掉到樓下,頭部正好擊中樓下的大理石塊,導致腦出血而死。
”這些手法,其實並不高明,但最重要的是,這個推理,毫無證據可以證明三人直接殺害鄭天,所以三人才敢實施,但這只是三人自以為是的想法而已!“
”那,你怎麼證明就是我們幹的!“王充狡辯道。
”大家看!“說著楊警官拿出一部裝在塑料袋中的手機:”這部手機,是我們在現場周圍找到的。“說著,楊警官的助手又拿出了一部裝在塑料袋中的手機”而這部手機是死者鄭天的手機,手機上顯示在17:51之間死者鄭天正與剛剛那部手機聯繫,雖然手機上的指紋被兇手處理過,可是我們去出售那部手機的營業店裡查過了,購買那部手機的人曾聯繫過鄭天,時間長達17分,想必王充也已經想到這點,所以將自己的手機,便是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稍微處理,清除了機身上的指紋,然後從五樓陽台,向遠處扔去。“
與此同時,楊警官的助手又拿出另一個裝有手機的袋子。
”原來這茫茫樹林中,找一個手機是相當不容易的,但幸虧張天則提的一個方法,撥打‘135xxxxxxxx’的號碼,機身發出了亮光和彩鈴,樹林裡一到天黑,便到處黑漆漆的一片,手機的亮光便顯得格外突出,加上彩鈴,幾分鐘便找到了。“ ”現在你們三人還有什麼話說?“楊警官鏗鏘有力地問到。
—可是,仍沒辦法證明這個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是王充的。雖然鄭總遇害前是到四樓(可能也是五樓,且四樓以上也只有他們三人,但仍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是王充他們殺害的,就算你的推理成立,也需要證明這個手機是王充的。”部分人開始向楊警官的推理展開了質疑。
“哼!”楊警官顯然越來越有把握,“王充雖然對手機做過清理但在那麼短的時間內,相信他是無法注意到的。”
“鈴——鈴——鈴。”楊警官的手機響了。
“大家聽好了,現在我可以確定兇手就是王充、湯加和李愈。據我的同事查證,‘135xxxxxxxx’的手機主人登記上,正是王充的名字,雖然登記的姓名並不一定真實,但手機電池的指紋卻是王充的。”
“這部手機是三周前我遺失了的,我怎麼知道會到了這裡,我沒殺人,真的沒殺人!”王充又用力掙扎,但一切反抗只是徒勞,而湯加、李愈更加憤怒,反抗更加激烈。“鐵證如山,你們有權保持沉默,但你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楊警官的神態,比剛才嚴肅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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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還有一個疑點沒解開!”此時站在一旁的阿樹突然冒出了這麼一句話,“正如楊警官所言有作案機會的只有這三個人,但問題是死者為什麼會與他們三人用電話聊長達十五分鐘,再則,為何死者從四樓至五樓的樓梯窗口摔出,而碎玻璃卻往裡飛灑了一些?照理,以死者的身材,撞上玻璃,窗鎖與窗框應有摩擦?玻璃碎片應在飛灑的一瞬間被死者的身體帶出窗外,不應該散落在屋內,屋外看起來就像有人從遠處,丟一塊重物,導致玻璃破裂,並飛灑出玻璃,而不是死者身體撞擊而造成的。”
“當然,說所說的情況也有疑點。但如果原先窗子並未鎖,且死者身體撞擊部位正好是頭部,那麼,也會形成像你所說的情況,不管如何,兇手是這三人是無法推翻的事實。”楊警官更加堅定了自己的推理。
“如果是事先計劃好,窗戶合而未鎖,那麼為何又沒時間來處理這個致命證據——手機電池呢,如果沒有經過詳細的安排,那窗戶為何會合而未鎖?甚至有必要將窗子弄成這種狀態,只要處理好手機上的一切證據,在法庭上,仍是證據不足而開釋,從而捏住死者是失足摔落致死的假象?”阿樹仍不解。
“哼,如你所說,他們就是為了製造死者失足摔落,撞擊玻璃致死的假象。”楊警官對阿樹的質疑,開始略顯厭煩。
“我明白了!原來一開始我們都走進了兇手設計好的思維中,現在才是真正揪出兇手的時候。”阿樹的臉上頓時煥發出喜悅的光彩。
“難道你知道兇手另有其人?不要亂講,兇手就是王充、李愈和湯加這三人。這就是板上釘釘,不爭的事實!”楊警官對阿樹,已經忍耐到極致了。
如果,我是說如果死者不是在四樓至五樓間的樓梯處被人擊昏,而是在樓下,也就是大門旁邊呢?“阿樹抑制不住內心的狂喜,的確,兇手已經呼之欲出了。
”怎麼可能?“楊警官明顯很不相信阿樹的話。
”是嗎?正因為認為它不可能,所以才會不去想,才會走進兇手設計好的陷阱。“阿樹豪無顧慮旁人投來的質疑目光,仍在繼續自己的觀點。
”兇手用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將死者引到一樓,並且,兇手還有能讓死者帶皮襖下去的能力。死者並不是因為樓上吵而下去一樓的,相反,是被引到一樓。接著被人從背後襲擊,昏倒在地。兇手再用大理石將死者從後腦繼續擊打,導致死者腦部重創,血液直流。接著穿上死者帶來的皮襖,拿上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繼續裝著在談話,實際上在與樓下另一位兇手交替信息。等到音帶剛好卡住時,趁眾人注意力的轉移,走到四樓,由於樓梯呈螺旋形,一樓連一樓,客廳中的人只是看到有個身材魁梧的男人拿著手機,朝四樓走去。加上人判斷事物的特性,造成了視覺盲點,讓別人以為穿著皮襖的兇手即為死者。造成了死者是在四樓以上的地方遇害的錯覺。兇手到了四樓,馬上脫下皮襖,打開樓梯間的窗子,朝下將皮襖扔去,然後讓樓下另一位兇手隱蔽好;緊接著,又將玻璃合而未鎖。因為鎖上,用手機擊打,便無法撞開窗戶。隨後,兇手在不遠處,用這個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朝玻璃窗砸去,就像是打棒球的投球手一樣,准而有力,隨後,隱蔽在四樓陽台,等到樓上王充、李愈和湯加都下來時,再從後面跟著一起下來。造成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據,讓眾人無法知道兇手到底是不是他,因為當時,眾人都被眼前的慘狀嚇呆了,哪還會有人去觀察別人。再加上兇手故意表現出自己就在場的證據,還故意詢問另一個兇手,死者的情況!對吧,張天則先生和葉婷雪小姐?“阿樹的語氣,略帶諷刺意味。
”哈哈,完美!完美的推理小說家。可是,你能證明這個殺人手法就是事實?就一定能成功嗎?而且鄭總的手機是不是王充的手機號碼?楊警官的推理也成立啊?“張天則略帶微笑的問道。對眼前這位不滿二十歲的少年似乎有那麼一點不屑與輕視。
”是嗎?真的成立嗎?楊警官的推理存在一個致命疑點。兇手如果精心策劃一場謀殺,且謀殺中最重要的致命證據手機,必會事先以他人或虛假的名字購買,決不會事先計劃好將死者朝窗戶邊擊打,且準備好鈍器,只是依傷口推斷鈍器可能與死者頭部下的大理石一致,但沒法證明石頭怎能從樓上扔下來,卻跑到死者頭部後,所以一直未能找到。但如果死者是在樓下被殺,一切不就迎刃而解嗎?“阿樹依舊慢條斯理地回答。
”由此,可推翻楊警官的推理,至少,他的推理還有疑點。同時,你的嫌疑卻很大。想必王充的電池便是你偷的吧!然後再買一個新手機,類型與王充的手機一致,只是換了卡,戶主也登記王充的名字,有了這兩點,電池指紋與產生姓名,王充就這樣被你套牢。而你,又和葉婷雪合計,讓葉婷雪將死者引出。能引出死者的,並讓死者為她帶皮襖的,恐怕也只有葉婷雪了。而他們的關係想必也不簡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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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的推理是對的。那麼證據呢?沒有證據的推理,也只是猜想而已,怎麼可以當為現實。“張天則顯然已被逼到了懸崖邊。而楊警官對阿樹的推理,雖然折服,但沒有證據,卻怎麼也比不上自己那有疑點的”事實“。
”證據?為什麼你沒有在王充的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殼上留下指紋?你應該是帶著手套作案的吧!“阿樹慢條斯理的反駁,”依照兇手的心理,越容易威脅到自己的東西,越不願扔掉,所以你應該將它放在二樓的‘201’房間,對吧?“
”那麼這部手機又能怎麼證明是張天則的?“楊警官指了指那個號碼為‘135xxxxxxxx’的手機。
”在購買新手機時,你必然要簽上戶主的姓名,那麼,只要筆跡一對照,結果顯而易見。而且,這個手機的電話卡,也應留有你的指紋,同樣也是你的致命證據!“阿樹將手放在下巴旁,朝著張天則走去。
”是嗎?這一切竟然如此不堪一擊。從三周前,工程成功的時候,我便開始計劃,計劃如何除掉鄭天,如何去掉這三個見錢眼開的混賬。還有,如何為婷雪的父親報仇,為我們的將來打算。“張天則的臉上,雖然憂愁。到此時,卻掠過一絲輕鬆。”請你們放過婷雪,她是無辜的!一切都是我計劃的。她什麼都不知道。“
”不,是我,是我準備好那盒音帶,是我購買手機,是我殺死鄭天的!要坐牢,讓我吧!“葉婷雪哭泣著,”鄭天,他殺了我父親,還讓我不要和天則交往,並且,威脅天則離開我,我真的是不想讓天則牽連進來。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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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重新從那遙遠的地平線升起,帶著希望與美好,緩緩升起。
“阿樹……”神父將阿樹從夢中叫醒,“傑愈來了!”
“是嗎?”阿樹顯然已經很累了。昨晚一直忙到十一點多,今天稍微睡晚了一點。
“我去安排那群孩子的早餐,你快起來。”隨著一陣腳步聲響過,神父走了。
阿樹打開房門,走到陽台上凝望著遠方。再看看樓下,從市裡幼兒園回來的孩子像剛出窩的小鳥,歡蹦亂跳,踏在兩天前,那具冰冷的屍體所在處。但如今,什麼都沒有了,連淡淡的血腥味,也早已消失在太陽消失的那一刻。
“阿樹,我把這些孩子送來了,還有你訂的報紙!”樓下的傑愈朝阿樹大喊。
“喂,我現在就下去——”阿樹看了看,遠方東昇的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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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份報紙的上頭條!”
阿樹瞄了一下神父遞過來的報紙。
“昨日,我收收到一封來自已故的著名建築公司董事長鄭天的信。信中揭露了前董事長葉聽原遭妻子楊惠所害的前因後果,並坦誠鄭天本人也是幫兇之一。與此同時,警官到葉聽原家中尋找楊惠女士,發現早已無處可尋。而他的女兒,葉婷雪及公司職員張天則近日以殺人罪被判死刑,卻在獄中雙雙自殺。警官懷疑楊惠利用女兒及職員張天則謀害著名建築公司董事長鄭天,以達滅口目的,誰料鄭天事先已將其罪行寫信寄予本社。經調查,楊惠並非葉聽原原妻,也非葉婷雪生母,而是後嫁於葉聽原為妻,然而害死葉聽原的目的不得而知。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此案。”
“原來——”隨著茶杯破碎聲,阿樹騰空起身,朝鐘樓外的天空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