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奇特的想像編織的文章,帶給讀者視覺上以及精神上的富足。個別畫面讓人感覺到毛骨悚然!
(一)
老徐家的三兒子媳婦死了,突發心臟病猝死。很是可惜,一人猝死兩條人命,因為她肚子裡還有個要1個月即將臨產的孩子。但命運就是這樣,誰又能能挽回呢?
老徐家是在鎮子裡,也算是最有錢的吧!因為老徐,能幹聰明,很早就承包了鎮子裡的老企業,這不是越干越好嗎!如今已是幾千萬資產吧!但老徐人很好,對家鄉的人有困難的,就給予很大的幫助。三兒子媳婦和他三兒子是青梅竹馬,突然間就死了,給三兒子很大的打擊。但人還是死了,鎮子裡的人們都傷心,傷心也只是傷心了,又能怎樣?又能不能重生,只好出殯埋掉了。
鎮子裡還有這麼一戶人家,小偷亮子家,只有他老媽和他,很窮。亮子的媽在四十五六歲的時候生的亮子,所以很是珍惜,老來得子。亮子從小就是在蜜罐長大的,所以現在,他只有幹點小偷小摸的事了,只是這樣結果有一半歸他母親所賜罷了,就是因為太嬌慣孩子了,什麼也沒學成。這天,亮子輸了很多的錢,很是苦惱。朋友說:“鎮子東頭的徐三哥的媳婦不是死了嗎,你可以去她媳婦那裡借點錢去呀!還不用還的那種。”亮子說:“說什麼呢?那我成了什麼了,人家老徐家對我家也是不錯呀!再說了死人的錢也拿,缺德呀。”
這天亮子喝了很多的酒,債逼得緊,在深夜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朋友的話。沒辦法了,就算對不起老徐家,再說了我只是拿點值錢的東西換點錢花。藉著酒勁,帶了鐵鍬,雖然害怕,但還是干了,拿出來了一些金首飾,出來時沒注意在屍體的肚子上使勁壓了一下。東西拿到了,酒勁也沒了,酒醒了,很時後怕,草草的掩蓋了一下盜洞,逃回了家。後話,亮子做了缺德的事,老是做噩夢,現在是生不如死了。
老張頭,一輩子幹的就是磨剪刀磨菜刀的手藝活,以為是祖輩傳下來的手藝不能丟呀,混口飯吃吧。走街串巷,方圓百里哪都去,這天起個早要趕到下一個村莊,走小路近,剛走了一半的路,肚子痛。周圍很平,天馬上就亮了,人多了看見多不好意思呀。正好前面有塊墓地,多跑兩步,哪裡還好隱蔽點。找了個墳頭後面,完事了,很是痛快。剛要走,就發現,隔壁的墳堆旁邊有個白白的東西。天還沒大亮,所以沒看清,不過嚇了老張一跳。但是馬上就天亮了,怕啥呀,人的好奇心嗎,走進看了看。是個小孩,死孩子,看來是剛生下來沒多久,臍帶還在呢。誰這麼狠心呀,唉,現在的人呀。老張只有歎氣,還是快趕路去吧。就在老張轉身的一剎那,他感覺小孩子的手動了一下。沒眼花,是動了一下。老張這就返了回來,用手探了探鼻子,好像還有氣呢,在摸了一下還有微弱的心跳。老張很是高興,自從兒子得病死了以後,老伴和他就沒了生活得念頭。這是老天給我的孩子呀。其實這還要感謝小偷亮子,他掘開了墳墓,在屍體上狠狠的那一壓,小孩出生了,順著盜洞爬了出來,還正好一早被老張看到了,這樣就成了老張的兒子。
老張直接回家了,還幹什麼活呀。給他起個名字,就張正,意思就是做人要正直。鄰居們有問的,就說是遠房親戚孩子多,給的。但是這個孩子有個特點,從來不哭和鬧,還有就是,他要是哪裡劃破了個口子,也不用吃藥,幾天便會傷口自動癒合,也不會留下任何的痕跡。就這樣,日子是苦了點,張正長到了18歲。很帥的一個小伙子,很懂事,很知道照顧父母。高考那年,他很喜歡法律,想報個法律院校,但是他考慮父母已年邁,還是學個醫吧,這樣父母有個病什麼的,自己不就會嗎?真的是很孝順的一個孩子。
(二)
五年的大學生涯,是學校裡最好的學生,可以說的是沒有花父母的一分錢,每年的獎學金,暑假的勤工儉學就足夠了。他長得這麼帥氣,肯定的追她的女生很多。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家庭,談戀愛既要花錢又浪費精力,不是不想,他想等自己有本事了,在去找個相愛的人。
他這麼好的學生,當然有很好的工作。是老師推薦的,老師的同學是一所醫院的院長了,院長特別的高興,能有這麼好的學生來自己的醫院。這樣他便跟著院裡最好的醫生做手術助理,這個醫生發現這個剛來的學生助理,真的是太優秀了,做人做事沒的說。
這樣一年過了,這段時間,自己也有個點錢,便在外面租了個兩市一廳房子。父母都很老了,雖然自己工資不高,把二老接過來好有個照顧。這一天來了個,車禍的傷者,多出骨折,在手術室搶救。因為急著搶救,很亂很忙,不小心張正摔倒了,正好臉浸在都是血的藥棉裡。突然間,他有一種衝動,想把這些有血的棉花和紗布吃掉,就是我們平時看到美食的那種衝動,不是,是犯了毒癮那種煎熬。要不是,這麼多人都看他,他還真會那樣做了,吃了那些帶血東西。他趕緊的跑進洗手間,看著滿是血的臉,想把這些血洗掉,但是不由自主的,就把嘴邊的血舔到嘴裡,啊,人間美味。等他回過神來,臉上的血,被自己用手蘸到嘴裡吃的快完了,我這是怎麼了,但感覺是回身有力氣了,有股力量要爆發出來。這可是人血呀,“我怎麼會這樣?我怎麼會這樣呢?”
沒有答案,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從那以後幾天,只要是看到血,就又想喝了它們的衝動。他只有靠意念控制著自己。
這天加了班,所以回家時候都要11點了。冬天的夜到了十一點,路上已經沒多少人了,快到家的時候,發現路邊的胡同有人慘叫了一聲。這要是別人早就嚇跑了,我說個張正膽大善良,他扔下了自行車,就向胡同裡跑去,藉著暗淡的路燈他看見,一個人正在翻著躺在地上那個人的衣兜。搶劫,他跑了過去,說:“幹嘛呢”那人嚇了一跳,說:“小子,少他媽的多管閒事,老子,找點錢花,識相的趕快滾吧。”邊說邊拿出來了一個棒球棒,像張正撲了過來,這樣就打了起來。張正也不知道哪來的力氣,使勁的那麼一推,那人便靠到了路邊的鐵柵欄上,張正還想上去扭打,但那人不動了。這是怎麼了,害怕了嗎,那幹嘛不跑了呢。一看,張正害怕了,原來正好他後面有個,被別人彎成了直角的一根鐵柵欄,正好給歹徒穿透了,死了。
害怕歸害怕,已經這樣了。先看看地上的人吧,是個女孩,頭在流血,還好只是給給打暈了。先救人吧,自己就是醫生呀,想報警,但又一想,我這還殺了人了,能解釋清楚嗎?先抱著女孩回家治療吧!但又一想,這個歹徒呢,別人發現了,還是要找到我的。他來了個大膽的想法,先把他們兩個都弄到家裡再說吧。力氣來了,一邊夾著一個人,便到了家裡。
他將歹徒的死屍扔到了廚房裡,這就要給女孩療傷。還好,給女孩包紮完了以後,不是很嚴重,再有個一兩個小時就會醒過來的。去看看歹徒的死屍吧,怎麼去處理呀。歹徒的胸口還在冒血,看見了,那種衝動又來了,控制不住了,就撲了上去,大口大口的允吸著鮮血,歹徒的鮮血。真的好過癮呀,這才是人間的美味。一陣允吸之後,還是那股力量彷彿要在身體裡爆發。控制不住了,他拿起了廚房裡刀,切開歹徒的胸膛,拿出了心,大口大口的吃了起來。一邊吃一邊嘟囔著:“好過癮呀,好過癮呀!原來人肉是最好吃的。”
吃完了心,心裡好多了。這才想起,我這是幹了什麼,怎麼會對屍體這麼感興趣呢,不是,是人肉對我有這麼大的誘惑呀。他逃離了廚房,跑了了衛生間,任憑涼水在身上劃過。
回到了屋裡換了身衣服,對著女孩的嘴裡灌了點熱水。女孩醒了過來,嚇直往後退,“你要幹什麼?這是哪裡?”張正說:“不要害怕,你被人打暈了搶劫了,我給你背了回來,我是醫生,你放心吧,現在你安全了。”女孩看看眼前的帥小伙,又看了看自己包包,再回想:“是真的,在胡同時,只覺得腦後有風便沒了知覺”女孩要起身說謝謝,但是頭真的太痛了。沒起來,張正去扶著她說,“你還要好好休息一下,先給你朋友打個電話吧。免得為你擔心,你去我的屋裡睡吧。”
張正待女孩睡著了。來到了廚房,看著屍體想“反正也是歹徒,我也不是故意要殺了他,怎麼處理呢?”突然他腦袋裡有個念頭“我吃了他算了,這樣還不會有人發現,反正已吃了他的心了,對,吃了他”
……
這樣張正愛上了吃人肉,他喜歡把人的心配著尖椒吵著吃,他喜歡把人的肺放到酸菜裡燴著吃,他喜歡把人的腎臟泡在酒裡生著吃·當然他最喜歡的還是人腦子,是身上最好的那一部分,當做雪糕那樣用勺子舀著吃。
張正每次吃完人肉,力氣上就大增,他只要輕輕一跳,便能飛到三層樓那麼高,鋼管子在他手裡就是樹枝。最神奇的就是,每次身體被劃傷很快就會好的。
但他從來不傷害無辜的人,被他吃掉的人,都是社會敗類,人渣,都是不知道要判多少回死刑的人。所以,人口失蹤報案的人很少,即使有,警察都知道,這樣人渣,消失了更好。
社會哪裡有不平,他就回到那裡。處理到那些敗類,並吃掉他們,他發現越是很壞的人,他們的肉就越是好吃。
他現在不是超人,也不是蜘蛛俠,他只是一個行俠仗義的吃人的人,吃壞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