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話題從周萸引到了黎兆平身,提起這一話題的是盧新華。周萸的女兒吳芷婭參選雍城之星,一直得到黎兆平的照應。坊間有一種法,所有當選雍城之星的佳麗,都會被潛規則。表面,前名是被評委或者大眾選出來的,實際,這些人之所以能夠當選,是因為大老闆們提著裝滿錢的密碼箱,和佳麗之間,達成了某種默契。
一旦涉及黎兆平,杜崇光的興趣大起來,他早就這個人不順眼,要對他動手呢。他,從黎兆平入手,有幾個好處。他既是趙德良的同班同學,又和彭清源的關係相當好。他本人號稱億萬富翁,可他的錢來得乾淨嗎?誰也不知道。杜崇光是廣電局長,可雍城之星選透,黎兆平卻不讓他插手。
齊天勝也覺得,這是一個好辦法。黎兆平和巫丹的關係,全省都在傳,最近又有更進一步的新版本,趙德良也是巫丹的裙下之臣。如果打擊黎兆平,從一個案子入手,不會引起高層注意,一旦突破之後,便將著力點引向別的方面。彭清源剛到雍州,立足未穩,便將兩個大工程交給黎兆平,這裡面會沒有貓膩?據,這兩大工程,趙德良也是插了一腳的,這把火一旦燒起來,彭清源和趙德良,肯定就完了。尤其重要的是,查黎兆平很隱蔽,對一名處級幹部手段,尤其是一名事業編的處級幹部,動靜不可能太大,不太可能驚動真正的目標人物。杜崇光對這個方案大加讚賞,盧新華自己就是方案提出者,自然不會反對。
這個意見,漸漸佔了風。林志國雖然反對,卻不堅決了。畢竟,他是個政治動物,在政治面前,其他的一切,他是可以捨棄的。最終,方案報去,由老闆定盤子。陳運達聽完齊天勝的報告,只了一句話,我聽黎兆平有兩多,一是錢多,二是女人多,是不是真的?
事情就這樣定了下來,具體操作,陳運達自然不會過問。那時,林志國便想,犧牲就犧牲吧,犧牲了巫丹,也不能是多大的損失。結婚這麼多年,她的私生活從來都沒有讓自己省心,甚至弄得他連孩子都不敢要,擔心幫別人培養後代。趁著這個機會,正好可以把婚離了,再找一個年輕漂亮能保證種子百分之百純;爭的女人,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可他沒料到的是,會有一個叫舒彥的女人跳出來摻和這件事,使得事件迅速升級。
被動局面一旦出現,這些人又一次提出全面開戰。對此,林志國並不認同,他覺得,這事仍然從周萸身打開缺口比較好。要戰鬥就會有犧牲,與其犧牲更高職位的人,不如犧牲周萸。如果他的估計不錯,周萸會提供一批名單,其中包括彭清源。以此為突破口,促成t=p紀委對彭清源立案,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屆時,他們這些人,均可以置身事外,這是一招借刀殺人的妙計。
出於個人的考慮,齊天勝仍然不同意這一方案,他的理由很充分,畢竟一開始,周萸參與了其中的一些事,如果將她惹翻了,一通亂,可能徹底翻盤。
盧新華認為,翻盤的可能不存在,畢竟,事情掌握在他們手裡,周萸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就算她得再多,材料不公開,了也是白。何況,周萸僅僅只是兩性問題,向她明厲害,恩威並施,她應該明白,這場戰鬥如果不勝,可能受到最大損失的是她。相反,如果勝了,就算有什麼對她不利的事,只要面有人,一樣可以替她解決。所以,周萸這張牌,一定要打,並且要打好,要和其他的牌同時打。盧新華甚至大叫:我們已經沒有退路了,不是魚死,就是網破。
林志國的腦子裡,瘋狂兩個字揮之不去。他一點都不樂觀,甚至覺得,這樣下去,當炮灰的,肯定不僅僅是周萸,包括在座的所有人。現在,他惟一的期望,就是大老闆比他們高明,在關鍵時刻叫停。除了停止這場戰鬥,他覺得沒有更好的辦法。
陸敏的日子不好過。鄭觀華已經半個月沒有和她聯繫了,這種情形,以前是從來不曾有過的,這是否明,他真的徹底將自己放棄了?有一個什麼人過,如果讓一個男人記住女人,那就和他**。相反,如果讓一個男人忘記女人,那麼,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連聲音都別讓他聽到。
僅僅半個月,她甚至已經忘了鄭硯華的模樣,哪怕下再大的力氣去想,也想不起來。
她真正想忘記的是黎兆平,可她辦不到。她從來都不會認為這是因為自己骨子裡深深地愛著他,相反,她更傾向於這是黎兆平給她帶來的打擊太沉重。
這段時間以來,因為情緒極度糟糕,也因為房地產市場經歷了半年的頂峰之後,在國家政策的一再調控下,出現了見頂跡象,新樓盤的銷售率比個月銳減了百分之五。張雲峰認為,這一切與市場無關,而是因為黎兆平被雙規的影響,消費者知道黎兆平是個貪官,又知道這個樓盤是黎兆平的,擔心黎兆平案會影響到這個樓盤。此外,融富中央國際項目,張雲峰一開始就不同意,這個項目的貸款額太大,週期太長,從技術層面,風險太大,稍有不慎,可能傾家蕩產。然而,黎兆平堅決要這個項目,張雲峰不好反對。此次,借助這一機會,張雲峰相抽身而退,昨天已經和陸敏攤牌,要撤股。
這件事,又給了陸敏巨大打擊。
當初,黎兆平開始做生意的時候,因為身份特殊,弟弟黎兆林又在部隊,許多事情,不得不依靠別人來具體執行。張雲峰是黎兆平在電視台一個領導的兒子,那個領導對他非常好。張雲峰高中畢業後沒有考大學,又沒法安排工作,到處打工,每一處都幹不了多長時間。黎兆平恰好需要人,將他帶在身邊。最初,他只是跑業務拿提成,黎兆平成立公司,便給了他股份。後來,黎兆平的業務做大了,將公司分成了兩大部分,實業的部分,交給陸敏,由張雲峰當她的副手。實業公司的註冊資金一千萬,張雲峰出資一百五萬。黎兆平的經濟實力,遠不止這個數,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張雲峰的經濟實力不夠。為了增加張雲峰在公司的股份,黎兆平才退而求其次。一千萬根本不可能搞房地產,就算是劃地都不夠。公司成立後,劃的第一塊地,就有三千多萬,一期投資需要兩個多億。其餘的錢從哪裡來?全都是黎兆平和陸敏去拉的貸款。就算黎兆平和陸敏有再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無抵押,的情況下拿到兩個億的貸款。好在那時的房地產政策和現在不同,可以賣樓花,因此也就有了滾動開發的機會。黎兆平和陸敏通過各種辦法貸款五千萬。這也可以,公司的總投資是六千萬,而張雲峰的投資是一百五萬,占總投資份額不到百分之二點五。可實際,張雲峰仍然占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換句話,無論是黎兆平還是陸敏,都可以不要張雲峰的那點投資,如果認為他善於經營,可以聘請他當總經理。之所以用這種方式和他合作,完全是給他一個發展的機會。
這個項目做完,他們賺了近一個億。接下來又做了幾個項目,每一個項目的批地、貸款,都是陸敏和黎兆平完成的,張雲峰主要負責公司的管理。現在,公司已經做到了超過五億的規模,張雲峰的身家,已經有了七個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