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收吳
蘇撫陳德荃者,頗以宦跡著於陪京。庚子之年,至以身當巨炮之口,強敵為之奪氣。近建節姑蘇,人民亦頗心服。
時清廷下罪己之詔。其辭曰:
朕纘承大統,於今三載,兢兢業業,與眾庶同登上理。而用人無方,施治寡術,政地多用親貴,則顯戾憲章;路事蒙於僉壬,則動違輿論。促行新治,而官紳或藉為網利之圖;更改舊制,而權豪或資為自保
之計。民財之取已多,而未辦一利民之事;司法之詔屢下,而實無一守法之人。馴致怨積於下,而朕不知;禍迫於前,而朕無覺。川亂首發,鄂亂繼之。今則陝、湘之警報輒聞,廣、贛之發端又見。區夏騰沸,人心動遙九廟神靈,不安歆饗。無限蒸庶,塗炭可虞。
此皆朕一人之咎也。茲特佈告天下,誓與我軍民維新更始,實行憲政……。
時全蘇紳民,讀詔大悅。已聞北軍轟擊漢口,頗有無辜罹於煨燼者。報紙一倡,萬口嘩噪。於是蘇屬紳士,聚而協議。且聞東南各行省俱已宣告獨立,而滬上亦屬民軍,遂議推舉代表,往謁當事。
時為九月十四夜,滬上已一律通懸白麾。滬、蘇鄰毗,防為官軍脅迫。民軍健者五十餘人,由滬赴蘇,潛赴楓橋新軍標營演說。新軍同聲嘩諾,集合全軍,求子彈於主者。隊官莫禁,遂按名分給。十五日遲明,馬隊、步隊、工程、輜重諸隊,長驅入城。人人以白布裹袖,嚴扼閶門。諸門則遣兵分駐。於是隊長聯合諸紳入面陳公,請長此軍。陳公慨然領諾,惟勿苦百姓。萬眾呼萬歲。群上大都督印,建高牙於轅門之外,大書:「中華民國軍政府江蘇都督府興漢安民。」城堞之上,皆白麾招豋矣。
陳公既受事,遂立四部。以張伯直主民政,應德洪主財政,吳朝芬主交涉,以談嚴為司法。大張告諭,大要謂:意見二字,最為可懼。其潮流所及,實足以亡國滅種而有餘。大凡意見之起,綜由權利之一念。目今志士組織敢死決死團,為光復共和計,雖犧牲性命,尚所不顧。我同志同事,但期可以達其光復共和之目的,則犧牲其權利,更何足惜。蓋個人有意見,則不能成團體;各團體有意見,則不能成一邦;各邦有意見,則不能成一國。相爭相軋,黨派紛歧,人民或因此而受剝膚之痛,尚何共和幸福之足雲哉。(下略)冷紅生曰:嗚呼!陳公之見,何其遠也。當蘇州獨立之始,南北之見初未融洽。及東南各省分立都督,藩鎮之局已成。陳公老謀壯事,已確知有後來之局,故預宣此言。今日一一驗矣。
顧茲書篇幅狹,不能著以長篇議論,轉使喧賓奪主,故不能不歸敘正文。
十六日,軍政府得金陵諜者,言吳中已遣騎二千來襲。陳公聞報,立時下令分兵兩支,水陸俱進,直趨鎮江。於是闔城驚擾,紳富之家,倉卒出城,城市一律閉肆,似有重兵壓境者。
陳公遣數十吏分喻諸門,秩序漸復。
時蘇、松、常、鎮、太五大屬人士進謁,稱述奠定之功。
於是陳公遂有入主金陵之望矣。且臨時政府方議籌設,陳公遂奔走於寧、蘇、滬之間。鎮撫無人,軍警各挾其自由平等之氣概,抗不相下。莠民乏食,漸漸出掠旁縣。而新軍排長多少輕狡好事,遮路人強下其辮,用為喧笑。剪辮者大哄,廣集多人,痛毆排長。崗警吹笛集眾,將排長擁護入諸捕房,遂歸留園紅十字會醫治。舉軍大嘩,破曉長驅而出。沿道木龕,一一僕之於地。徑趨一區警局,彼此開槍惡戰。旋軍政廳盧君以兵鎮攝,軍警略定。自是之後,彼此尋仇無虛曰。蘇垣雖名光復,而蕭牆之禍岌岌然,人皆重足一跡。而陳公亦老病龍鍾,遂薦在公自代。此為金陵光復以後事也。
自十三、十四兩日,滬、蘇反正,迅若迎刃而解。於是滬上王藹魯至鎮江,語林述卿以狀。仲英進曰:「蘇滬已定,則鎮江兵心愈難遏。鎮為金陵門戶,武昌已據建瓴之勢,吾鎮不先著手,吳帥以人代將軍者,則所謀均廢矣。」述卿曰:「善。
」遂集巡防營管帶張震、劉晉芳、龔育相等,分授機宜,並隱飭各炮台炮目,同集蔣王廟,力轟旗營,舉烽於蔣廟高峰之巔,眾軍視廟前烽起進撲。同時命三騎士傳語三十五標諸校,令作戰備。
匆匆間,陶平南書至,言將與述卿相見於大觀樓。陶蓋革命鉅子也。述卿至,陶言上海已光復,蘇州亦下,且得軍械局軍火多。而金陵方盼子彈,宜以人往,得二百人足矣。述卿遂微以軍中部署告平南。平南授以四百金,言留此以資運費。述卿遂歸蔣王廟。而白額虎至,抵掌話至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