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某公

陝西某公,是辛丑年間的進士,能記住前輩子的事。常對人說,他前生是個讀書人,中年就死了。死後見閻王審判案子,大殿前有沸開的油鍋,和世上傳說的一樣。大殿東邊,紮著好幾個架子,架子上搭著豬、羊、狗、馬等牲畜的毛皮。掌管生死簿的官吏念著人名,念到某人罰作馬,或者是罰作豬,小鬼就給他脫光了身子,從架上拿下這種皮來給他披上。

當簿吏念到某公時,閻王爺說:「應罰他為羊。」於是小鬼拿一個白羊皮來給他披在身上。簿吏這時說:「這人曾救過一個人的命。」閻王聽了,再複查一下記錄,說:「免了吧!他作惡雖多,但救人一事可以贖罪。」小鬼又給他脫去羊皮,可羊皮這時已經粘在身上了,脫不下來。於是兩個鬼拉著他的兩臂,按住他的胸膛,硬是向下脫,使他疼痛難忍。那羊皮一塊一塊地扯下來,到底也沒有脫乾淨,肩膀處仍留下一小片羊皮,有巴掌大小。某公出生後,肩膀處仍長出一叢羊毛,剪了,也還長。

《聊齋誌異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