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縣的西崖莊,有一個姓賈的被人殺死在路上。隔了一夜,他的妻子也上吊死了。
賈某的弟弟告到了縣官那裡。當時浙江的費禕祉在淄川做縣令,親自去驗屍。他看到死者布包袱裡包著五錢多銀子還在腰中,知道不是圖財害命。傳來兩村的鄰居審問了一遍,沒有什麼頭緒,也沒有責打他們,就把他們釋放回去種地了。只是命鄉約地保仔細偵察,十天向他匯報一次情況。
過了半年,事情漸漸鬆懈下來。賈某的弟弟埋怨費縣令心慈手軟,多次上公堂吵鬧。費縣令生氣地說:「你既然不能指出誰是兇手,想叫我用酷刑拷打良民嗎?」呵斥一頓,把他趕了出去。賈某的弟弟無處伸訴冤情,氣憤地把哥哥嫂子埋葬了。
一天,因為逃稅的緣故,縣裡逮來幾個人。其中有一個叫周成的害怕責打,告訴縣令說錢糧已經籌辦足了。就從腰裡取出銀袱,交給費縣令驗視。費縣令查看完了,便問他:「你家住在哪裡?」回答說:「某村。」又問:「離西崖村幾里路?」回答說:「五六里。」「去年被殺的賈某是你什麼人?」回答說:「我不認識那個人。」費縣令勃然大怒說:「你殺了他,還說不認識?」周成竭力辯解,費縣令不聽,嚴刑拷打,他果然認罪了。
原來,賈某的妻子王氏,要走親戚家,沒有首飾覺得羞愧,鬧著叫丈夫到鄰居家去借。丈夫不肯,妻子自己去借了。她非常珍重,回來的路上,從頭上卸下首飾包在包袱裡,塞進袖筒中。等回到家,伸手一摸,首飾沒有了。王氏不敢告訴丈夫,又沒有辦法償還鄰居,懊惱得要死。這天,周成正巧拾到了首飾,知道是賈某的妻子丟的。乘賈某外出以後,周成半夜從牆上爬過去,想以首飾要挾和賈妻苟合。當時正是熱天,王氏睡在院子裡,周成悄悄走近她將她強姦。王氏醒覺,大聲喊叫。周成急忙制止,留下包袱把首飾給了她。事情辦完了,王氏囑咐說:「以後不要來了,我家男人很凶,讓他知道了,你我都得死!」周成怒沖沖地說:「我給你的東西夠到妓院嫖好幾宿的!難道只幹這一次就能抵償了嗎?」王氏安慰他說:「我並不是不願與你相交,我男人常常鬧病,不如慢慢等他病死就行了。」周成走了,於是就殺了賈某;夜裡又到王氏家說:「現在你男人已經被人殺了,請你按說的辦!」王氏聽了大哭起來。周成害怕驚動鄰居,逃走了。天明後王氏也死了。費縣令查明實情,將周成抵罪。
大家都佩服費縣令斷案神明,但不知所以能察明案情的緣故。費縣令說;「事情並不難辦,只是要隨時隨地留心罷了。當初驗屍的時候,我見包銀子的包袱繡著萬字文,周成的包袱也一樣,是出自一人之手。等審問他時,他又說以前不認識賈某,言詞搪塞。神態異常,所以知道他就是真正的兇手了。」
淄川縣有個叫胡成的,與馮安同一個村子,兩家世代不和。胡家父子很霸道,馮安曲意同他交往,胡家卻終不信任他。
一天,他們一塊喝酒,略有醉意時,兩人說了些心裡話。胡成吹噓:「不要憂愁貧窮,百把兩銀子的財產不難弄到手!」馮安認為胡成並不富裕,是在吹牛,故意譏笑他。胡成一本正經地說:「實話告訴你,我昨天在路上遇見一個大商人,車上裝著很多財物,我把他扔進南山的枯井裡了。」馮安又嘲笑他。當時,胡成有個妹夫叫鄭倫,托胡成說合購買田產,在胡成家寄存了好幾百兩銀子。這時胡成就全部拿出來在馮安面前炫耀,馮安相信了。散席以後,馮安偷偷地寫了狀紙告到縣衙。費縣令拘捕了胡成對質審問,胡成說了實情;費縣令又問鄭倫和產主,都說是這樣。於是就一塊去察看南山枯井。一個衙役用繩子吊著下去,竟發現井中果然有一具無頭屍體。胡成大吃一驚,無法辯白,只能大喊冤苦。費縣令生了氣,命人打嘴幾十下,說:「證據確鑿,還叫冤屈!」用死刑犯的刑具將他鎖了起來。卻不讓弄出屍體來,只是告知各村,讓屍主呈報狀子。
過了一天,有個婦人持狀紙來到公堂,聲稱自己是死者的妻子,說:「我丈夫何甲,帶著數百兩銀子出門做買賣,被胡成殺死。」費縣令說:「井中確實有死人,但未必就是你丈夫。」婦人堅持說是。費縣令就命把屍體弄出井來,眾人一看,果然是婦人的丈夫。婦人不敢到跟前,站在遠處號哭。費縣令說:「真正的兇手已經抓住了,但屍體不完整。你暫時回去,等找到死者的頭顱,立即公開判決,讓胡成償命。」接著把胡成從獄中喚出來,呵斥說:「明天不將頭顱交出來,就打斷你的腿!」叫衙役押他出去,找了一天回來,追問他,他只是嚎哭。費縣令讓衙役把刑具扔在他面前,擺出要用刑的樣子,卻又不動刑,說:「想必是你那天夜裡扛著屍體慌忙急迫,不知將頭掉到什麼地方了。怎麼不仔細尋找呢?」胡成哀求縣官准許他再找。縣令問婦人:「你有幾個子女?」回答說:「沒有。」縣令問:「何甲有什麼親屬?」「只有一個堂叔。」縣令感慨地說:「年輕輕就死了丈夫,這樣孤苦憐仃以後怎麼生活呢?」婦人又哭起來,給縣令磕頭請求憐憫。縣令說:「殺人的罪已經定了。只要尋找全屍,此案就完結了。結案後,你趕快改嫁。你是一個年輕少婦,不要再出入公門。」婦人感動得哭了,叩頭下了公堂。縣令立即傳令村裡的人,替官府尋找人頭。過了一宿,就有同村的王五,報稱已經找到了。縣令審問查驗清楚,賞給他一千錢。又把何甲的堂叔傳到公堂,說:「大案已經查清,但是人命重大,不到一年不能結案。你侄兒既然沒有子女,一個年輕輕的寡婦也難以生活,讓她早點嫁人吧。以後也沒有別的事,只有上司來覆核時,你須出面應聲。」何甲的堂叔不肯,費公從堂上扔下兩根動刑的簽子;再申辯,又扔下一簽。甲叔害怕了,只好答應後退了下去。婦人聽到這個消息,到公堂謝恩。費縣令極力安慰她,又傳令:「有誰願買這婦人,當堂報告。」婦人下堂後,就有一個來投婚狀的人,原來就是找到人頭的王五。縣令傳喚婦人上堂,說:「真正的殺人兇手,你知道是誰嗎?」婦人回答說:「胡成。」縣令說:「不是。你與王五才是真正的兇犯!」二人大驚,極力辯白,叫喊冤枉。縣令說:「我早已知道其中詳情!之所以一直到現在才說明,是怕萬一屈枉了好人!屍體沒有弄出枯井,你怎麼能確信就是你丈夫?這是因為在此以前你就知道你丈夫死在井裡了!況且何甲死的時候還穿著破爛衣服,數百兩銀子是從什麼地方弄來的?」又對王五說:「人頭在哪裡,你怎麼知道得那樣清楚?你之所以這樣急迫,是打算早點娶到這婦人罷了!」兩人嚇得面如黃土,一句話也說不出
來。費縣令用刑拷問二人,果然吐露了真情。原來王五與婦人私通已經很久,兩人合謀殺了她的丈夫。恰巧碰上胡成開玩笑說殺了人,二人才想嫁禍於胡成。費縣令於是釋放了胡成。馮安以誣告罪,打了頓板子,判了三年勞役。直到案子結束,費縣令沒有對一個人亂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