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張氏婦

凡是過大隊士兵的時候,災難比盜賊還厲害。因為盜賊人們還可以治他;兵,人們可不敢得罪。兵不同於盜賊的一點,只是不敢隨便殺人而已。

甲寅年,三藩造反。去南方平叛的軍隊,在兗州府歇馬休養,搶掠財物,姦污婦女。正趕上連陰天,田里積水成湖,老百姓沒處跑,便跳牆躲到高糧地裡。兵知道了,光著身子騎馬進水找婦女姦污,很少有倖免的。只有張氏婦不怕,硬是不離家。家裡有間不大的房,夜裡同丈夫把那裡挖出一個深坑,坑底豎上尖尖的竹矛,坑口蓋上秫秸箔,箔上再鋪上席,像睡覺的地鋪。張氏婦從容地在灶房做飯。來了兵,就出門給點吃的。這時,有兩個蒙占兵蠻橫地要姦污她,她說:「這號事哪能當著人干?你兩個人,難道叫一個看著嗎?」其中一個微笑著,咕噥著,招呼她出去。她和那兵進了那間屋,指指席叫他先上去。結果箔被壓斷,兵就陷進了坑裡。她又另找出箔和席蓋上,故意站在門邊引誘。一會兒,另一個兵進來了,聽見有人嚎叫,不知是哪裡。婦人笑著向他招手說:「這兒這兒!」這個兵踏上席也掉進去了。婦人就往坑裡扔柴禾,又扔進火點著,火大起來,連屋子都燒了,婦人還人喊救火。火滅以後,屍體的焦臭味瀰漫開來,人們問是什麼味兒,他說:「我那兩口豬怕叫兵給搶了去,藏在地窖裡燒死了。」

此後,張氏婦又拿上針線活兒,找離村幾里路連棵樹也沒有的大路旁邊,在烈日下坐著。村子離城遠,來的兵差不多都是騎著馬,一會兒過好幾撥。兵士們怪腔怪調地笑,雖然聽不大懂,但婦人知道是調戲自己的下流話。但因為緊靠大路,沒有遮身的東西,常常是調笑兩句就過去了。這樣,幾天沒事。

這一天,來了一個兵。這兵極無恥,大毒日頭下就要強姦她。她笑笑,也不拒絕,只是偷偷地用針刺他的馬。馬連嘶帶跳,兵就把馬韁拴在自己腿上,然後去抱住婦人。婦人忽然拿鞝鞋的錐子狠刺馬脖子,馬痛得狂奔起來。韁繩又一下子解不開,拖著兵跑了幾十里,才被別的兵攔住。這位兵的頭和身子不知哪去了,韁繩上的一條腿還很完整。

《聊齋誌異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