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二 報應三十一(殺生)
王將軍 姜略 賀悅 李壽 方山開 王遵 李知禮 陸孝政 果毅 劉摩兒 店婦 屠人 劉知元 季全聞 當塗民 張縱
王將軍
驍騎將軍王某者,代郡人,隋開皇末年,出鎮蒲州,性好畋獵,所殺無數。有五男,無女。後生一女,端美,見者皆愛憐之,父母猶鍾愛。既還鄉里,女年七歲,一旦忽失所在,皆疑鄰里戲藏匿之,訪問不見。諸兄騎馬遠尋,去家三十餘里,得於荒野中,冥然已無所識,口中唯作兔鳴,足上得荊棘盈掬。經月餘,不食而死,父母悲痛甚,以為畋獵殺害之報也。後閤家持齋,不復食肉。大理寺丞蔡宣明,曾為代府法曹,親說之。(出《冥報記》)
有個姓王的驍騎將軍,代郡人。隋文帝開皇末年,出任蒲州鎮守。這個人生性好打獵,被他所殺的禽獸無法計算。他有五個兒子,沒有女兒。後來竟生了一個女兒,端莊美麗,見著的人都很憐愛她。父母更加鐘愛。王將軍解甲歸田,回到鄉里,這個女兒有七歲了。有一天早晨忽然不知女兒的去向,都認為是鄰居開玩笑藏起來了,等到各家去問,都說沒看見。於是,她的幾個哥哥騎著馬到處找,離家三十多里,在一片荒野中找到了,但已閉著眼睛不認人了,口裡發出兔叫的聲音,腳上扎的荊刺有一小把,經過一個多月,什麼也不吃就死了。她的父母特別悲痛,認為這是以前打獵殺生的報應,後來全家吃齋,再不吃肉食。大理寺寺丞蔡宣明,曾作代郡法官,是他親自說的這件事。
姜 略
隋鷹揚郎將天水姜略,少好畋獵,善放鷹犬。後遇病,見群鳥千數,皆無頭,圍繞略床,叫鳴曰:「急還我頭來!」略輒頭痛氣絕。久而後蘇,因請眾僧,急為諸鳥追福,許之皆去,既而得愈。終身絕酒肉,不殺生命。姜略嘗自說其事。(出《冥報記》)
隋朝鷹揚郎將軍姜略,天水人。少年好打獵,善於放鷹犬。後來得了病。昏迷中只見有一千多隻鳥都沒有頭。圍繞著姜略的床邊叫:「趕快還我的頭來!」姜略立刻覺得頭痛,斷了氣,過了很長時間才甦醒。因此他就請了很多和尚,急忙為鳥祈禱祝福,許了願,好些鳥才飛走。病也立刻就全好了。從此以後再也沒喝過酒也不吃肉,不殺生命。姜略曾自己說起這件事。
賀 悅
唐武德中,隰州大寧人賀悅,為鄰人牛犯其稼,乃以繩勒牛舌斷。後生三子,並皆瘖啞,不能言。(出《法苑珠林》)
唐高祖武德年間,隰州大寧有個人叫賀悅,因為鄰居的牛損壞了他的莊稼,就用繩子把牛的舌頭勒斷了。後來他生了三個兒子,都是啞巴不能說話。
李 壽
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罷職歸京第,性好畋獵,常籠鷹數聯,殺鄰狗喂鷹。既而公疾,見五犬來責命,公謂之曰:「殺汝者奴通達之過,非我罪也。」犬曰:「通達豈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盜汝食,自於門首過,而枉殺我等,要當相報,終不休也。」公謝罪,請為追福,四犬許之。一白犬不許,曰:「既無罪殺我,我未死間,汝又生割我肉,臠臠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耶?」俄見一人,為之請於犬曰:「殺彼於汝無益,放令為汝追福,不亦善乎!」報記》)
唐朝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年,罷職回到京城的府第。李壽喜好打獵。經常用籠子養鷹,有很多對。並且殺鄰居的狗喂鷹。不久他就得了病。病中看到五隻狗來要求償命。遂安公對它們說:「殺你們的是奴僕通達,他有罪,並不是我的罪過呀。」狗說:「通達怎麼能自己作主呢?況且我們也沒有偷你的東西吃,僅從你門前經過,就隨便殺了我們。如果不償命,最終不放過你。」遂安公拜謝請罪,並說一定為它們追福,其中四隻狗同意了,有一隻白狗不答應。說:「既然你無辜殺我,我未死的時候,你就生割我的肉,每割一塊我就痛苦不堪,我回想你這樣狠毒,怎麼能饒過你呢?」 不一會兒,看見一個人,替遂安公求情說:「殺了他對你也沒有什麼好處,放了他,讓他給你追福,不是很好嗎?」那只白狗才同意了。過了一會兒,遂安公甦醒了,但已患了中風偏癱的病,四肢不靈,於是為狗追福。然而,遂安公的病最終也沒有好。
方山開
唐曹州武城人方山開,少善弓矢,尤好遊獵,以之為業,所殺無數。貞觀十一年死,經一宿蘇,雲,初死時,被二十人引去,行可十餘里,即上一山。三鬼共引山開,登梯而進,上欲至頂。忽有一大白鷹,鐵為觜爪,飛來,攫山開左頰而去。又有一黑鷹,亦鐵觜爪,攫其右肩而去。及至山頂,引至廳事,見一官人,被服緋衣,首冠黑幘,謂開山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具言之。」對曰:「立身已來,不修功德。」官曰:「可宜引向南院觀望。」二人即引南行,至一城,非常險峻。二人扣城北門數下,門遂開,見其城中赫然,總是猛火。門側有數毒蛇,皆長十餘丈,頭大如五斗斛,口中吐火,如欲射人。山開恐懼,不知所出,唯知叩頭念佛而已。門即自開,乃還見官人,欲遣受罪。侍者諫曰:「山開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官人曰:「善」。令前二人送之,依舊道而下,復有鷹欲攫之,賴此二人援護得免。及下山,見一大坑,極穢惡,忽被二人推入,須臾即蘇。面及右膊之上,爪跡宛然,終身不滅。遂捨妻子,以宅為佛院,恆以誦經為業。(出《法苑珠林》)
唐朝曹州武城有個人叫方山開。少年時就善使弓箭,特別喜歡遊獵,就以打獵為職業,所殺的禽獸不計其數。貞觀十一年那年突然死了,但經過一宿又甦醒了。他說:「剛死的時候,被二十多人拉去,走了十多里,上了一座山,有三個鬼牽著山開,登著梯子往上走,要到山頂的時候,忽然飛來一隻大白鷹,鐵爪鐵嘴,抓了山開的左臉頰飛走了。又有一隻黑鷹,也是鐵爪鐵嘴,抓了山開的右肩也飛走了。等到了山頂,被帶到一個廳堂,看見一個當官的人,披著紅色的衣服,頭上戴著黑頭巾,對我說:『你這一生有什麼功德,可以全部說出來。』我回答說:『自從生下來,也沒有什麼功德。』官人說:『最好帶他到南院去參觀一下。』有兩個人就帶領我到南邊去,到一城邊,此城非常險峻。那兩個人敲了幾下城北門,門立刻就開了,只見城裡赫然全是大火,門邊有幾條毒蛇,都有十多丈長,蛇頭也有五個斛那麼大,口中往外吐火,像要吃人。我非常害怕,嚇得不知往哪兒走,來時那個門也關閉了,只知道磕頭念佛就是了。這時門卻開了,我又回去見那官人,他要把我送到地獄去受罪。這時旁邊的侍者說:『山開壽數還沒盡,但恐怕他進入這城,就不可能出去了,不如暫且放了他,讓他積累功德。』官人說:『也好』。就命前二人送我,照舊從原道下山,又有鷹想抓我,全仗那兩個人衛護我才免被抓,等下了山,看見一個大坑,腥臊惡臭,突然被那兩個人推到坑裡,一會兒功夫我就醒了。」山開說完看自己的臉和右胳膊上邊,被鷹抓的痕跡還很清楚,以至終身沒有消失。山開於是捨棄了妻子兒女。把住宅當佛院,整天以誦經為事業。
王 遵
唐王遵者,河內人也。兄弟三人,並時疾甚。宅有鵲巢,旦夕翔鳴,忿其喧噪,兄弟共惡之。及病瘥,因張鵲,斷舌而放之。既而兄弟皆患口齒之疾,家漸貧,以至行乞。(出《宣驗志》。明抄本作出《宣室志》,按御覽七四引作出《靈驗記》)
唐朝的王遵,河內人。兄弟三人,同時得病很重。宅院裡有個喜鵲窩,從早到晚飛翔鳴叫,兄弟三個覺得太喧嘩很生氣,都討厭它們,等病好以後,把喜鵲捉住並將它的舌頭弄斷放了。很快,兄弟三個都得了口腔和牙齒的疾病,家庭也一天天貧窮,到後來只好討飯度日。
李知禮
唐隴西李知禮,少矯捷,善弓射,能騎乘,兼攻放彈,所殺甚多,有時捕魚,不可勝數。貞觀十九年,病數日即死。乃見一鬼,並牽馬一匹,大於俗間所乘之馬,謂知禮曰:「閻羅王追公。」乃令知禮乘馬,須臾之間,忽至王前。王約束云:「遣汝討賊,必不得敗,敗即殺汝。」有同侶二十四人,向東北望,賊不見邊際,天地盡昏,埃下如雨。知禮等敗,知禮語同行曰:「王教嚴重,寧向前死,不可敗歸。」知禮回馬,射三箭以後,諸賊已稍退卻。箭五發,賊遂敗散。事畢謁王,王責知禮曰:(「曰」原作「汝」。據明抄本改。)「敵雖退,何為初戰之時?(「之時」《法苑珠林》四二作「即敗」。)即便以麻辮發,並縛手足,臥在石上,以大石鎮而磨之。前後四人,體並潰爛。次列知禮,厲聲叫曰:「向者賊退,(原本無「退」字,據明抄本補。)並知禮之力,還被王殺,無以勵後。」王遂釋放不管束。凡經三日,忽向西北出行,入一牆院。見飛禽走獸,可滿三四畝,總來索命,漸相逼近。曾射殺一雌犬,此犬直向前嚙其面,次及身體,無不被傷。復見三大鬼,各長丈餘,其剝知禮皮肉,須臾總盡,面及(明抄本「面」上有「唯」字。無「及」字。)目白骨,並五臟等得存。乃以此肉分乞禽獸,其肉剝而復生,生而復剝,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勝記。事畢,大鬼及禽獸等,忽然總失。知禮回顧,不見一物,遂窬牆南走,莫知所之。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復有一鬼逐及知禮,乃以鐵籠罩之。有無數魚競來唼食,食畢,鬼遂倒回,魚亦不見。其家舊供養一僧,其僧先死,來與知禮去籠,語知禮曰:「檀越大饑。」授以白物三丸,如棗,令知禮噉之,應時而飽,乃云:「檀越宜還家。」僧亦別去。知禮所居宅北,見一大坑,其中有諸槍槊攢植,不可得過。見其兄女並婢繼箱,箱內有錢絹,及別置一器飲食,在坑東北。知禮心中,謂此婢及侄女遊戲,意甚怪之。回首北望,即見一鬼,挺劍直進。知禮恐懼,委身投坑,即得蘇也。自從初死,至於重生,凡經六日。後問家中,乃是侄女持紙錢絹及飯饌為奠禮,當時所視,乃是銅錢絲絹也。(出《冥報記》)
唐朝隴西人李知禮,少年便矯健敏捷,善使弓箭,又能騎馬,還能打彈子。因此他殺死的禽獸很多,有時去捕魚,抓到的魚不計其數。貞觀十九年那年,他得病幾天就死了。死後見到一個鬼,牽著一匹馬,這匹馬比人間的馬大些。那鬼對知禮說:「閆羅王讓你去。」說著就讓知禮騎上馬,不一會兒,就到了閆羅王面前,閆羅王對他命令道:「讓你去討伐賊寇,一定不能失敗。如果失敗就殺了你。」與知禮一同去的有二十四個同伴,知禮向東北望去,只見賊寇多得不見邊際,天昏地暗,被踏起的塵土像雨一樣。知禮等寡不敵眾敗下陣來。這時知禮對同去的人說:「王法森嚴,寧可向前拚殺而死,不可失敗而回。」說著,知禮回馬衝殺,向賊人射了三箭以後,賊人稍有退卻,知禮又射五箭,賊人於是潰敗,四散奔逃。打勝之後知禮參拜閆羅王。閆羅王責問知禮:「賊寇雖然敗退,為什麼開始時你們敗退?」令人以麻繩綁了頭髮和手足,讓知禮他們躺在一塊大石頭上,上面又用一塊大石壓著輾磨他們,前後磨了四個人,身體全都潰爛,等到了知禮,知禮大叫說:「我畢竟把敵人打退了,盡到我的能力,現在還是被殺,這樣怎麼激勵後人?」閆羅王聽他這麼一說,就把他放了,還由他自由活動。過了三天,他自己往西北方向走,進入一有牆的院子,只看滿院的飛禽走獸,能覆蓋三四畝地那麼多,都來向知禮索命,漸漸向他逼進。知禮曾射死一隻母狗,這時看見這隻狗直奔他來啃咬他的臉,然後又咬他的身體,滿身沒有一處不被傷的。又來了三個大鬼,每個都有一丈多高,都來剝知禮的皮肉,不一會兒就剝淨了。只有臉、眼睛,骨頭和五臟還剩下了,這幾個鬼把皮肉分給那些禽獸吃,奇怪的是那皮肉剝完又生,生完再剝,這樣過了三天,知禮真是痛苦難忍,難以用文字表達。總算結束了,大鬼和禽獸們忽然不見蹤影。知禮四下看了看,什麼也沒有,於是就跳牆跑了,他只顧往南跑,也不知到什麼地方,就覺得身體很輕,好像一跳就能走千里似地。這時又有一個鬼從後面追上他,拿一個鐵籠子把他罩上,知禮被罩在籠子裡後,只見無數條魚都來咬他、吃他,吃完了,鬼就回去了,這時那些魚也不見了。知禮家以前曾供養一個和尚。這個和尚比知禮早死,和尚來給知禮去掉了籠子,對知禮說:「施主一定很餓了。」然後拿出三丸白色藥丸,像棗,讓知禮吃下去,知禮吃後馬上就飽了。那和尚又說:「施主應該回家了。我也該走了。」知禮回來後看見自家的北面有一個大坑,坑裡有矛槍立在那裡,過不去,又看見侄女和奴婢們抬著一個箱子,箱子裡都是用絹絲串的錢,另外放了一些飲食,在坑的東北面。知禮心裡想:婢女和侄女怎麼作這樣的遊戲,太怪了。知禮回頭向北望去,只見一鬼挺劍直奔他而來。知禮驚慌失措,只好跳到坑裡。這一下知禮甦醒了。從死到甦醒一共過了六天。後來問家裡的人,才知道那是侄女拿著紙錢和飯食為知禮祭奠,當時看卻是絹和銅錢。
陸孝政
唐雍州陸孝政,貞觀中為右衛隰川府左果毅。孝政為性躁急,多為殘害。府內先有蜜蜂一龕,分飛聚於宅南樹上,孝政遣人移就別龕。蜂未去之間,孝政大怒,遂以湯就樹沃死,殆無孑遺。至明年五月,孝政於廳晝寢,忽有一蜂螫其舌上,遂即紅腫塞口,數日而死。(出《法苑珠林》)
唐朝雍州的陸孝政,貞觀年間任右衛隰州府左果毅。孝政性情急躁,作了很多殘害生靈的事。他的府內以前有一龕蜜蜂,紛飛聚集在宅院南邊的樹上。孝政派人把蜂窩移到別的地方,但那群蜜蜂不去,孝政就很生氣,馬上用開水在樹上把蜜蜂全澆死了,連一個也不剩。到了第二年五月,有一天白天,孝政在廳堂上睡覺,忽然飛來一隻蜜蜂在孝政的舌頭上螫了一下,馬上那舌頭就發紅腫脹起來,把嘴都堵上了,幾天後孝政就死了。
果 毅
唐貞觀永徽間,周至鄠縣界有果毅。每客來,恆買豚設饌,衛士家生十豚,總買盡。其最後買者,煮尚未熟,果毅對客坐,遂聞婦人哭聲。意疑其妻,向家看之,不哭。至廳,又聞哭聲,看妻還不哭,如此數回。後更向家,即聞哭聲在門外;若門外,即聞哭聲在家中。其客大驚,不安席,似聞哭聲云:「男女生十個,總被果毅吃盡。」其客數遍聽之,了了聞此,客惻之即去。果毅驚,因此得病,數旬而終。長安(「安」原作「客」。據明抄本改。)共傳此事焉。(出《法苑珠林》)
唐貞觀永徽年間,在周至鄠縣內有個叫果毅的人。每次有客人來,他都買豬做菜宴請客人。衛士家的母豬生了十隻豬,都被他買光了,最後買那隻豬,還沒有煮熟的時候,果毅和客人對面坐著,這時叫到有婦人的哭聲,起初他懷疑是他的妻子哭,跑到屋裡看,妻子並沒哭。到了客廳,又聽到哭聲,再回去看妻子,還是沒哭。如此幾回,後來改在家裡待客,又聽門外有哭聲,跑到門外又聽那哭聲在家裡。那個客人也很吃驚坐不住了,好像聽那哭聲邊哭邊說:「男的女的一共生了十個,都被果毅吃光了。」那客人聽了幾遍都聽得很清楚。客人害怕就告辭走了。果毅也非常害怕,後來因此而得病,幾十天後死去。長安的人都傳說這件事。
劉摩兒
唐汾州孝義縣泉村人劉摩兒,顯慶四年八月,遇病而終。男師保,明日又死。父子平生,行皆險詖。比鄰有祁隴威,因採樵,被車碾死,經數日而蘇。乃見摩兒男師保,在鑊湯中,須臾之間,皮肉俱盡,無復人形,唯見白骨。如此良久,還復本形。隴威問其故,對曰:「我為射獵,故受此罪。」又謂保曰:「卿父何在?」對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見。卿既即還,請白家中,為修齋福。」言訖,被使催促,前至府捨,見館宇崇峻,執杖者二十餘人。一官人問曰:「汝比有何福業?」對曰:「隴威去年正月,在獨村看誦一切經,脫衫一領佈施,兼受五戒,至今不犯。」官人乃云:「若如所云,無量功德,何須來此!」遂索簿勘,及見簿,乃曰:「其人合死不虛。側注云:受戒佈施福助,更合延壽。」乃遣人送還,當時蘇活。(出《法苑珠林》)
唐朝汾州孝義縣泉村人劉摩兒,在高宗顯慶四年八月得病而死。他的兒子叫師保,在他死的第二天也死了。父子二人這一生,行為陰險邪惡。他的鄰居有一個人叫祁隴威,因為上山砍柴,被車壓死,過了幾天又甦醒了。當他死的那時候,看見劉摩兒的兒子師保在一個裝滿開水的大鍋裡,片刻之間皮肉都被煮化了,一點兒人樣也沒有,只見白骨一具。這樣過了很長時間才還復原形。隴威就問他這是怎麼回事。師保回答說:「因為我經常狩獵,所以讓我受這個罪。」隴威又問師保:「你父親在哪裡?」師保回答:「我父親罪太重了,一時見不到他,你還可以回去。回去後告訴我們家裡的人,趕快吃齋,為來世造福。」師保剛說完,隴威被地府的人催促,只好走了。到了一座府第,只見樓院高深,很是崇峻。正堂兩邊有二十多人拿著刑杖。一個官員問隴威:「你說一下你都做了什麼好事?」隴威回答說:「我去年正月,在獨村幾乎誦讀了各種經文,也曾脫下一件衣衫施捨,並接受五戒,到現在也沒犯戒。」那官員就說:「真像你說的那樣,你的功德無量,怎麼會到這裡來?」於是拿生死簿查看,看完後,才說:「你這人該死不假,但在旁邊注著:受戒佈施福助,應該延壽。」於是派人把隴威送了回來。隴威當時就活了。
店 婦
唐顯慶中,長安城西路側有店家新婦誕一小男。月滿日,親族慶會,欲殺羊,羊數向屠人跪拜。屠人報家內,家內大小不以為征,遂即殺之,將肉就釜煮。餘人貪料理蔥蒜餅食,令產婦抱兒看煮肉。抱兒火前。釜忽然自破,湯沖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店人見聞之者,多斷殺生焉。(出《法苑珠林》)
唐朝顯慶年間,長安城西路邊上有一個店家,新媳婦生了一個小男孩。滿月這天,親戚朋友都來慶賀,店主人讓屠夫殺一隻羊。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屠夫把這事向店家的人報告了,店家的大人小孩都不認為這裡有什麼跡象,就讓屠夫殺了這隻羊,把羊肉放到鍋裡煮。因為別人都忙著料理蔥蒜飯菜,就讓新媳婦抱著小孩看著鍋裡的肉,那新媳婦抱著孩子來到鍋前。鍋突然間自己破了,湯水沖犯灰火直撲母子,母子全被燙死。當時在店裡看到聽到這件事的人,多數都不再殺生了。
屠 人
唐總章、鹹亨中,京師有屠人,積代相傳為業。因病遂死,乃被眾羊懸之,一如殺羊法,兩羊捉手,諸羊捉腳,一羊持刀刺頸,出血數鬥,乃死。少頃還蘇。此人未活之前,家人見繞頸有鮮血,驚共看之,頸有被刺處,還似刺羊,一邊刀孔小,一邊刀孔大。數年瘡始合。(出《廣古今五行記》)
唐朝總章、鹹亨年間,京城內有個屠夫,世代相傳以此為職業。有一天突然病死,死時覺得是被很多羊懸吊起來,像他平時殺羊一樣,兩隻羊抓手,另外的羊抓腳,其中一隻羊拿著刀刺他的脖子,出了幾斗血死了。不多一會這人又活了,在他沒活的時候,家中的人看見他脖子周圍有鮮血,很為驚奇,都來看。只見他脖子上有被刀刺的地方,像他平時殺羊那樣,一邊的刀孔小,另一邊的刀孔大。幾年以後瘡口才癒合。
劉知元
唐虔州司士劉知元攝判司倉。大酺時,司馬楊舜臣謂之曰:「買肉必須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揀取懷孕牛犢及豬羊驢等殺之,其胎仍動,良久乃絕。無何,舜臣一奴,無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蘇,云:「見一水犢白額,並子隨之,見王訴云:『懷胎五個月,枉殺母子。』須臾,又見豬羊驢等,皆領子來訴。見劉司士答款,引楊司馬處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僉載》)
唐朝虔州司士劉知元掌管判司倉。有一次聚會飲酒時,司馬楊舜臣對他說:「買肉一定要買帶崽的,這種肉肥脆好吃,其餘的瘦肉不好吃。」知元以後就挑選懷孕的牛犢和豬羊驢等殺吃。它們被殺死後,懷的胎還動,很長時間才能死。不久,舜臣的一個家奴無病而死,但心口還是熱的,七天以後又活了。那家奴說:「在陰間見到一個水牛,白色額頭,有個小牛犢跟隨它,見到閆王告狀說:『我懷胎五個月,那劉知元無緣無故殺了我們母子。』不一會兒,又見豬、羊、驢等都領子來告狀,訴說冤枉。只見劉知元招供,說是楊司馬要我這樣做的。」過了三天劉知元死去。又過了五天,楊舜臣也死了。
季全聞
唐則天初,京兆人季全聞家富於財,性好殺戮。豬羊驢犢,皆烹宰於前。常養鷹鷂數十聯,春夏采魚鱉,秋冬獵狐兔。常與諸子取鳥雀,以刀齊刈其頭,即放飛,看其飛得遠,遠者為勝,近者為負,以此戲樂。在家極嚴殘,婢妾及奴客,有小事,或懸開其心,或剜去其眼。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於鼻。從額已後,又有一片皮,垂至於項,有似人著帽焉。後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鷹吻。又生一子,從項至腰有縫,撥看,見其心肺五臟,生而俱死。其人有兄,亦好鷹犬弋獵,性又殘忍酷毒。其妻生男,項上有肉枷,或如鳥獸魚鱉形,或無眼鼻者數矣。(出《廣古今五行記》)
唐朝武則天當政初年,京兆人季全聞家巨富,財產無數,但此人好殺生,無論豬羊驢牛,盡烹宰,經常養鷹幾十對。春夏捕魚鱉,秋冬獵狐兔,又常和諸家弟子抓鳥雀。用刀把鳥頭切下,然後放飛,看誰的飛得遠,飛得遠的為勝者,飛得近的為負者,這樣比賽遊戲。季全聞治家也極殘忍毒辣。他的婢妾家奴,只要稍有點錯誤,或者挖心,或者剜眼,殘酷到極點。他的妻子生第一個兒子,有一塊皮從上眼皮一直垂到鼻子,還有一塊皮從額後直垂到脖頸,好像人戴著帽子似的。生第二個兒子,其牙爪如虎、嘴象鷹嘴。第三個兒子更奇怪,從脖頸到腰有縫,撥開看,可以看到裡面的心肺五臟。這三個兒子全是生下來就死了。季全聞有個哥哥,也好養鷹遊獵,性格也殘忍酷毒,他的妻子所生男孩,脖子上有枷一樣的肉,有的象鳥獸魚鱉,有的無眼無鼻。
當塗民
吳俗,取鮮魚皆生之,欲食則投之沸湯,偃轉移時乃死。天寶八載,當塗有業人取鱔魚,是春得三頭鱔,其子去鱔皮,斷其頭,燃火將羹之。其鱔則化為蛇,赤文斑斕,長數尺,行趨門外,其子走反顧,余二鱔亦已半為蛇,須臾化畢,皆去。其子遂病,明日死。於是一家七人,皆相繼死,十餘日且盡。當塗令王休愔,以其無人也,命葬之。(出《紀聞》)
吳地的習慣,捕到鱔魚都養起來。想要吃魚的時候,把魚放到開水裡,等到停止游動時才死。天寶八年,當塗有一打魚人,當年春天捕到三頭鱔魚,他的兒子剝掉魚皮,割掉魚頭,點著火要做魚羹。但那條鱔魚立刻就變成了一條蛇,紅色的花紋斑斕奪目,有幾尺長,爬到門外。他的兒子嚇得逃開,又回頭看的時候,餘下那二條鱔魚也已經半化為蛇,一會兒全都變成蛇,都走了。他的兒子立刻就得了病,第二天就死了。以後一家七口都相繼死去,僅十多天全家死淨。當塗縣縣令王休愔,因為看他家已沒有別人,命人把他們家的人埋葬了。
張 縱
唐泉州晉江縣尉張縱者,好啖鱠。忽被病死,心上猶暖,後七日蘇。云:初有黃衫吏告云:「王追。」縱隨行,尋見王。王問吏:「我追張縱,何故將張縱來,宜速遣去。」旁有一吏白王曰:「此人好啖膾,暫可罰為魚。」王令縱去作魚。又曰:「當還本身。」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邊,推縱入水,化成小魚,長一才許,日夕增長,至七日,長二尺餘。忽見罟師至河所下網,意中甚懼,不覺已入網中,為罟師所得,置之船中草下。須臾聞晉江王丞使人求魚為鱠,罟師初以小魚與之,還被杖。復至網所搜索,乃於草下得鯉,持還王家。至前堂,見丞夫人對鏡理妝,偏袒一膊。至廚中,被膾人將刀削鱗,初不覺痛,但覺鐵冷泓然。尋被剪頭,本身遂活。時殿下侍御史李萼左遷晉江尉,正在王家餐鱠,聞縱活,遽往視之。既入,縱迎接其手,謂萼曰:「餐膾飽耶?」萼因問何以得知,縱具言始末,方知所餐之鱗,是縱本身焉。(出《廣異記》)
唐朝泉州晉江縣縣尉張縱,好吃魚,有一天突然病死,但心口還是熱的。過了七天以後又甦醒了。活了以後他自己說,當初有個穿黃布衫的衙吏告訴張縱:「閆羅王拘你去。」張縱只好跟著他走,不一會兒見到閆王,閆王問那黃衫吏:「我讓拘的張縱,不是這個張縱,你怎麼錯拘了他來?趕快讓他走。」閆王身旁有個官吏對閆王說:「這個人好吃魚,暫時可以懲罰他當魚。」於是閆王就命令張縱作魚。還說:以後能恢復本身。張縱就被那個閆王身旁的官吏帶到河邊,推張縱下水。張縱就變成小魚,僅一寸多長,每一天都見長,到第七天,已長到二尺多長。這時忽然看見一個打魚的到河裡下網,張縱心裡很害怕,但不知不覺已進入網中,被打魚人捕獲。放到船倉裡的亂草下面。不一會聽到晉江縣王丞派人找打魚人要魚。打魚人開始只給他小魚,被打了一頓,又到放網的地方搜索,便在亂草下得到鯉魚,拿著回到王家,那魚到了堂前,看見王丞的夫人對著鏡子梳妝,還露著一隻胳膊。又被拿到廚房裡,被廚師用刀刮了鱗,並不覺得痛,只覺得那刀很冷,不一會又被剪掉頭,張縱的原身就活了。當時唐朝殿下侍御史李萼被降職作晉江縣尉,正在王家吃魚。聽說張縱活了,就趕來看他,李萼剛到,張縱就起身迎接並拉著他的手對李萼說:「吃魚吃飽了嗎?」李萼覺得奇怪,問他怎麼知道這件事,張縱就詳細地告訴了他的全部經過。才知道他吃的魚是張縱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