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百八十一  再生七

卷第三百八十一 再生七

趙文若 孔恪 霍有鄰 皇甫恂 裴齡 六合縣丞 薛濤 趙裴 鄧成 張瑤

趙文若

隋大業中,雍州長安縣人趙文若,死經七日,家人大殮,將欲入棺,乃縮一腳。家人懼怕,不敢入棺,文若得活。眷屬喜問所由,文若雲,初有人引至王所,王問:「汝生存之時,作何福業?」文若答王:「受持《金剛般若經》。王歎云:「善哉!此福第一。汝雖福善,且將示汝其受罪之處。」令人一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牆孔,令文若入。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頭引出,極大辛苦,得度牆外。見大地獄,鑊湯苦具,罪人受苦,不可具述。乃有眾多豬羊雞鴨之屬,竟來從文若債命。文若云:「吾不食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云:「汝往時某處食我,頭腳四肢,節節分張,人各飲啖。何諱之?」文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不出余言,求為修福報謝。諸畜各散,使人將文若卻至王所。王付一碗釘,令文若食之,並用五釘釘文若頭頂及手足。然後放回。文若得蘇。其說此事,然患頭痛及手足。久後修福,痛漸得差。後爾已來,精勤誦持《金剛般若經》,不敢遺漏寸陰。但見道俗親疏,並勸受持。後因使,至一驛廳上,暫時偃息。於時夢見一青衣婦女,急來乞命。文若驚寤,即喚驛長問曰:「汝為吾欲殺生不?」驛長答云:「實為公欲殺一小羊。」文若問云:「其羊做何色?」答云:「是青牸羊。」文若報云:「汝急放卻,吾與價直。」贖取放之,良由般若威力,冥資感應也。(出《冥祥記》)

隋朝大業年間,雍州長安縣人趙文若,死了七天,家人把他入殮,將要放在棺材裡時,竟然有一隻腳縮回來。家裡人都很害怕,不敢把他放入棺中。文若則活過來了。家裡人和親屬們驚喜地問他怎麼回事。文若說:開始時,有人領著他到閻王住的地方。閻王問他:你在活著的時候,做過什麼好事?」文若回答閻王說常念《金剛般若經》。王感歎地說:「好哇,這是頭等的好事。你雖然做了好事,且讓你看看他們受罪的地方。」叫一個人領文若向北走十步,來到一個牆洞,叫文若進去。隔壁有人伸過手來,從牆洞中捉住文若的頭拉他出去。極大痛苦,才過了牆外。看見一個很大的地獄,油鍋開水等各種殘酷的刑具,罪人受苦,不可一一述說。並且有很多的豬、羊、雞、鴨等,爭先恐後向文若討命。文若說:「我沒有吃你們,為什麼相逼?」所有的畜生都說:「你以前在某個地方吃過我們,頭腳四肢,處處分解,各個連吃帶喝。為什麼不敢承認?」文若一心念佛,深深地悔恨各種罪惡,不多說一句話。請求修行福份,回報恩德。所有的畜生各自散去。讓人帶文若退回到閻王的住處。閻王給他一碗釘,叫文若吃了它,並用五顆釘子釘文若的頭和手腳,然後放他回去。文若得以甦醒。他說起這件事,然而卻患了頭痛和手腳痛的病。從這以後便做起好事,痛的程度逐漸差了。從此以後,精勤誦持《金鋼般若經》,不敢浪費一寸光陰。看見的人不論道俗親疏,都勸他們唸經。後來因為公差,到了一個驛站上,暫時仰臥休息。這時夢見一個青衣女子。急忙前來討命。文若驚醒,立即招呼驛站的長官問道:「你為我想殺生嗎?」驛長回答說:「確實想為你殺一頭小羊。」文若問:「這個羊是什麼顏色的?」回答說:「是青色的雌羊。」文若告訴他說:「你趕快把羊放了,我給你錢。」把羊贖回放了,這都是由於《般若經》的威力。冥冥之中都能感應到。

孔 恪

唐武德中,遂州總管府記室參軍孔恪,暴病死,一日而蘇。自說,被收至官所,問何故殺牛兩頭。恪雲,不殺。官曰:「汝弟證汝殺,何故不承?」因呼恪弟,死已數年矣。既至,枷械甚嚴。官問:「汝所言兄殺牛虛實,弟曰:「兄前奉使招慰獠賊,使某殺牛會之,實奉兄命,非自殺也。」恪曰:「使弟殺牛會是實,然國事也,恪有何罪?」 官曰:「汝殺牛(「牛」字原闕,據明抄本補),會獠,以招慰為功,用求官賞,以為己利,何為國事也?」因謂恪弟曰:「汝以證兄故久留,汝兄既遣殺,汝便無罪,放任受生。」言訖,弟忽不見,亦竟不得言敘。官又問恪:「因何復殺兩鴨?」恪曰:「前任縣令,殺鴨供客,豈恪罪也?」官曰:「客自有料,殺鴨供之,將求美譽,非罪而何?」又問:「何故殺雞卵六枚?」曰:「平生不食雞卵。唯憶九歲時寒食日,母與六枚,因煮食之。」官曰:「然欲推罪母也。」恪曰:「不敢,但說其因耳。」官曰:「汝殺他命,當自受之。」言訖,忽有數十人來執恪,將出去。恪大呼曰:「官府亦大枉濫。」官聞之,呼還曰:「何枉濫?」恪曰:「生來有罪皆不遺,生來修福,皆不見記者,豈非濫耶?」官問主司,恪有何福,何為不錄?主司對曰:「福亦皆錄,量罪多少。若福多罪少,先令受福。罪多福少,先令受罪。然恪福少罪多,故未論其福。」官怒曰:「雖先受罪,何不唱福示之?」命鞭主司一百,倏忽鞭訖,血流濺地。既而唱恪生來所修之福,亦無遺者。官謂恪曰:「汝應先受罪,我更令汝歸七日,可勤追福。」因遣人送出,遂蘇。恪大集僧尼,行道懺悔,精勤苦行,自說其事。至七日,家人辭訣,俄而命終也。(出《冥報記》)

唐朝武德年間,遂州總管府記室參軍孔恪,患暴病而死。一天後甦醒過來。自己說:被收審來到一官府的地方。問他為什麼殺兩頭牛?恪說:「沒殺。」官說:「你弟弟證明你殺了。為什麼不承認。」因此,招呼孔恪的弟弟,已經死了多年了。來到後。看到帶著枷鎖刑具十分嚴酷。官問:「你所說的兄殺牛一事是真是假?」弟說:「兄以前奉命招安慰問那些賊寇,指使我殺牛宴請他們,確實是奉兄的命令,不是我自願殺的。」恪說:「指使弟弟殺牛會請是事實,然而那是為了國家大事,我孔恪有什麼罪過?」官說:「你殺牛會請賊寇,以招安有功。可以得到官府的獎嘗。這是為自己的利益。為什麼是為了國家的事呢?因此對恪弟說:「你為證實你兄,所以久留在這裡。既然是你兄派你殺牛,你便無罪。故你隨便去托生吧。」說完,弟忽然不見了,也竟然來不及再說什麼。官又問恪:「為什麼又殺兩隻鴨子?」恪說:「前任縣令,殺鴨請客,難道是我的罪過嗎?」官說:「客人自己有吃的東西,殺鴨子請他們,想得到他的讚譽,不是罪過是什麼?」又問:「為什麼殺雞蛋六枚?」說:「我平生不吃雞蛋。唯有回憶九歲的時候寒食節那天,母親給我六個雞蛋。因此煮著吃了。」官說:「難道你想把罪過推給母親嗎?」恪說:「不敢,只是證明其中的原因。」官說:「你殺死他們的性命,自己應該受到懲罰。說完,忽然有數十人來拉孔恪,讓他出去。恪大聲說:「官府也隨意冤枉好人。」恪說:「生來所有罪過都不遺漏,生來做好事修福的,都不見有記載,這豈不是過分嗎?」官問主司,「恪有什麼好事。為什麼不給記錄?」主司回答說:「好事都記錄了,根據數量的多少。如果好事多罪過少,就先讓他享受福份;罪過多好事少,就先讓他受罪。然而孔恪好事少罪過多,所以沒有考慮他的好處。」官大怒說:「雖然先受罪,但為什麼不把好處告訴人家?」叫人鞭打主司一百下。很快地鞭打完,血流滿地。隨即宣讀孔恪生來所做的好事,也沒有遺漏的。官對恪說:你應當先受罪,我可以更改一下叫你回去七天,可以努力做好事。因此派人送他出去。於是甦醒了。恪把很多僧尼集在一起。進行懺悔。精心勤奮的做好事。自己說了這些事。到了第七天,家人與他訣別,一會生命結束。

霍有鄰

開元末,霍有鄰為汲縣尉,在州直刺吏。刺史段崇簡嚴酷。會察長(「會」原作「下」,「長」原作「畏」,據明抄本改)之日,中後索羊腎。有鄰催促,屠者遑遽,未及殺羊,破肋取腎。其夕,有鄰見吏曰:「王追。。有鄰隨吏見王,王云:「有訴君雲,不待殺了,生取其腎。何至如是耶?」有鄰對曰:「此是段使君殺羊,初不由己。」王令取崇簡食料,為閱畢。謂羊曰:「汝實合供段使君食,何得妄訴霍少府。」驅之使出,令本追吏送歸。有鄰還,經一院,雲,御史大夫院。有鄰問吏,此是何官乎?」吏云:「百司並是,何但於此。」復問大夫為誰,曰:「秋仁傑也。」有鄰雲,狄公是亡舅,欲得一見。吏令門者為通,須臾召入。仁傑起立,見有鄰,悲哭畢。問汝得放還耶。呼令上坐,有佐史過案。仁傑問是何案。雲,李適之得宰相。又問天曹判未,對曰。諸司並了,已給五年。仁傑判紙余。方畢,回謂有鄰,汝來多時,屋室已壞。令左右取兩丸藥與之,「持歸,可研成粉,隨壞摩之。」有鄰拜辭訖,出門十餘里,至一大坑,為吏推落,遂活。時炎暑有鄰死經七日方活。心雖微暖,而形體多壞。以手中藥作粉,摩所壞處,隨藥便愈,數日能起。崇簡占見,問其事,嗟歎久之。後月餘,李適之果拜相。(出《廣異記》)

唐玄宗開元末年,霍有鄰是汲縣縣尉,去州拜見刺史。刺史段崇簡凶狠殘酷。在會見各位官員的那天,有太監中後索要羊腎,有鄰急忙催促,殺羊的人驚慌害怕,沒待把羊殺死,就剝開肋骨取出羊腎。當天晚上,霍有鄰就看見一個差役說:「閻王追撲你。」有鄰跟隨差役去見閻王說:「有人告你的狀說,不待殺死,就活生生的取出它的腎。為什麼到了如此的程度?」有鄰回答說:「這是段使君殺的羊,我本來不願意。」王叫拿來段崇簡吃的東西,看完後,對羊說:「你確實應該供給段使君吃。為什麼妄告霍少府。」驅趕出去」叫原來追撲的差役送有鄰回去。有鄰回去時,經過個院落,叫御使大夫院。有鄰問差役這裡住的什麼官?差役說:「這裡的官府都是這樣,並不是只這一處。」又問,大夫是誰?說:「狄仁傑。」有鄰說:「狄公是我已故的舅舅,想見上一面。」差役叫守門的人通報,一會兒召他進入。仁傑起立看見有鄰放聲大哭。哭罷問,你被放還了嗎?招呼他到上邊坐。有佐史拿過案卷,仁傑問是什麼人的案卷?說,李適之要做宰相。又問,天曹批了沒有?回答說:「所有官員都通過了,已給五年期限。仁傑在紙上批了。才算完畢。回頭對有鄰說:「你來了已經好長時間,形體已經損壞。叫左右拿出兩丸藥給有鄰,「拿回去,可以磨成粉末,往壞的地方擦上它。」有鄰拜謝告辭完畢。出門走了十多里。到了一個大坑。被差役推下去,便活了。當時正是炎熱的夏季,有鄰死後經過七天才活過來。心雖然微微有點暖氣,然而形體多處損壞。把手中的藥製成粉末。擦在損壞的地方,藥到之處便好了,數日就能起來。崇簡從占卜中得知,問起這件事,感歎良久。一月以後,李適之果然當了宰相。

皇甫恂

安定皇甫恂,以開元中,初為相州參軍,有疾暴卒,數食頃而蘇。刺史獨孤思莊,好名士也。聞其重生,親至恂所,問其冥中所見。雲,甚了了,但苦力微,稍待徐說之。頃者,恂初至官,嘗攝司功。有開元寺主僧,送牛肉二十斤,初亦不了其故,但受而食之。適而被追,乃是為僧所引。既見判官,判官問何故殺牛。恂云:「生來蔬食,不曾犯此。」判官令呼僧,俄而僧負枷至,謂恂曰:「已殺與君,君實不知,所以相引,欲求為追福耳。」因白判官:「殺牛己自當之,但欲與參軍有言。」判官曰:「唯。」僧乃至恂所,謂恂曰:「君後至同州判司,為我造阤羅尼幢。」恂問,相州參軍何由得同州掾官?且余甚貧,幢不易造,如何?」僧云:「若不至同州則已,必得之,幸不忘所托。然我辯伏,今便受罪。及君得同州,我罪亦畢,當托生為豬。君造幢之後,必應設齋慶度。其時會有所睹。」恂乃許之,尋見牛頭人以股叉叉其頸去。恂得放還。思莊素與僧善,召而謂之,僧甚悲懼,因敬其私財為功德。後五日,患頭痛,尋生三癰,如叉之狀。數日死。恂自相州參軍遷左武衛兵曹參軍,數載,選受同州司士。既至,舉官錢百千,建幢設齋。有小豬來師前跪伏,齋畢,繞幢行道數百轉,乃死。(出《廣異記》)

安定皇甫恂,在開元年間,初任相州參軍,得暴病而死。過了好幾頓飯的功夫,一下子甦醒過來。刺史獨狐思莊,是個喜歡名士的人。聽皇甫恂死而復生,就親自到皇甫恂的住處,問他在陰間所見到的一切。說,特別多,但我苦於沒有力氣,稍等一下慢慢說給你聽。過了一會,恂說:我剛到官,曾經佐理司功。有開元寺的一個主僧,送給我二十斤牛肉。開始也不知道其中的緣故,只是接受而且吃了它。剛才被追撲,就是被僧供出的。立即去見判官。判官問為什麼殺牛?恂說生來就吃蔬菜。不曾犯殺牛之罪。判官叫招呼僧人過來,不一會僧帶著枷鎖來到,對皇甫恂說:「我殺牛給了你肉,你確實不知道。把你供出來,想求你幫我去辦件好事。」於是對判官說:「殺牛的罪過由我自己承擔,但是我想和參軍說幾句話。判官說:「行。」。和尚就到了皇甫恂的住處,對恂說:「你以後到同州任司官。為我製作一個阤羅尼幢。」恂問:「相州的參軍有什麼理由能夠得到同州的官祿呢?而且我又十分貧寒,幢是不容易製作的,那該怎麼辦呢?」僧說:「如果不到同州也就罷了。一定能到的話,希望不要忘記我所委託的事。當然我就沒什麼可說的甘願伏罪,現在便可以受罪。等到你得到同州官職後,我的罪也就結束了。該托生為豬。你造幢之後,必定應設立祭壇進行齋戒以超度亡靈,到時會有所見。恂於是答應了。隨即看見長著牛頭的人用帶股的鋼叉叉他的脖子。恂得到放還。思莊平素與僧人要好,招呼他並對他說這件事。和尚特別悲痛害怕。因而散發他的私有財產作功德,五天後,患頭痛,隨即生三個癰。像叉的形狀,數天後死了。恂從相州參軍陞遷到左武衛兵曹參軍。數年後被提拔為同州司士。立即上任。把官錢十萬全部用來建幢設齋。有一頭小豬前來跪伏。齋畢,圍繞幢走了數百圈,於是死了。

裴 齡

開元中,長安縣尉裴齡,常暴疾數日。至正月十五日夜,二更後,堂前忽見二黃衫吏持牒,雲,王追。齡辭已疾病,呼家人取馬,久之不得,乃隨吏去。見街中燈火甚盛,吏出門行十餘里,煙火乃絕,唯一徑在衰草中。可行五十里,至一城,牆壁盡黑,無諸樹木。忽逢白衣居士,狀貌瑰偉,謂二吏曰:「此人無罪,何故追來?」顧視齡曰:「君知死未?」齡因流涕,合掌白居士:「生不曾作罪業,至此,今為之奈何?」求見料理。」居士謂吏曰:「此人衣冠,且又無過,不宜去其巾帶。」吏乃還之,因復入城。數里之間,見朱門爽麗,奇樹郁茂。前謂一官雲是主簿,主簿遣領付典,勘其罪福。典云:「君無大罪,理未合來。」齡便苦請救助。檢案云:「殺一驢,所以追耳」然其驢執是市吏殺,君第不承,事當必釋。」須臾,王坐,主簿引齡入。王問何故追此人,主簿云:「市吏便引,適以詰問。」云:「實求腸,不遣殺驢。」言訖,見市吏枷項在前,有驢羊雞豕數十輩。隨其後。王問市吏,何引此人。驢便前云:「實為市吏所殺,將肉賣與行人,不關裴少府事。」市吏欲言其(「其」原作「去」,據明抄本改)他羊豕等,各如所執。王言,此人尚有數政官祿,不可久留,宜速放去。若更遲延,恐形骸隳壞。因謂齡曰:「令放君回,當萬計修福。」齡再拜出,王復令呼。謂主簿,可領此人觀諸地獄。主簿令引齡前行,入小孔中。見牛頭卒以叉刺人,隨業受罪。齡不肯觀出小孔,辭主簿畢,復往別吏。吏云:「我本戶部令史。」一人曰:「我本京兆府史,久在地府,求生人間不得。君可為寫《金光明經》、法華、維摩、涅痏等經,兼為設齋度,我即得生人間。」齡悉許之。吏復求金銀錢各三千貫。齡雲,京官貧窮、實不能辦。吏云:「金錢耳,是世間黃紙錢。銀錢者。白紙錢耳。」齡曰:「若求紙錢,當亦可辦,不知何所送之。」吏云:「世作錢於都市,其錢多為地府所收。君可呼鑿錢人,於家中密室作之。畢,可以袋盛。當於水際焚之,我必得也。受錢之時,若橫風動灰,即是我得。若有風颺灰,即為地府及地鬼神所受。此亦宜為常占。然鬼神常苦饑,燒錢之時,可兼設少佳酒飯,以兩束草立席上,我得映草而坐,亦得食也。」辭訖,行數里,至捨。見家人哭泣,因爾覺痛。遍身恍惚,迷悶久之,開視遂活。造經像及燒錢畢,十數日平復如常。(出《廣異記》)

唐玄宗開元間,長安縣尉裴齡。曾突然患病已經好多天了。到了正月十五日,夜晚二更以後,忽然看見堂屋前有兩個穿黃色衣衫的差役手裡拿著公文說:「閻王抓你。」裴齡推辭自己有病。呼喚家人把馬牽來,過了很久,也不見來。於是就隨差役去了。看見街上的燈火輝煌。差役出門走了十多里,燈火就沒有了,只在枯草中間有一條唯一的小路。約走了五十里,到了一座城,牆壁全是黑色的,周圍沒有多少樹木。忽然又遇到一位白衣居士,身材魁偉,相貌堂堂,對二個差役說:「這個人沒有罪,為什麼把他抓來?」回過頭來看看裴齡說:「你知道死了沒有?」裴齡因此痛哭流涕,合掌作揖告訴白衣居士:「生來不曾做過有罪的事情,到現在,我也不知道今天的事究竟為什麼?請求幫助料理。」居士對差役說:「這個人外表莊重,而且又沒有罪過,不應該拿去他的頭巾衣帶。」差役於是還給了他。於是又進了城。在幾里地之間,看見朱門華麗,奇樹繁茂。前面一個官人,說是主簿。主簿派遣付典,檢查他的罪福。典說:「你沒有大的罪過,按理不應該來。」裴齡便苦苦請求他幫助和解救。檢查案卷的人說:「殺了一頭驢,所以抓你。」「然而這頭驢卻是市吏所殺。你如果不承認。事情一定能解決。」不一會。閻王就坐。主簿領著裴齡進來。王問:「為什麼抓這個人?」主簿說把市吏也領來,正好一塊盤問。說:「其實是要腸子,不讓殺驢。」說完,看見市吏脖子上帶著枷鎖在前面走,有驢、羊、雞、豬數十隻跟在他的後邊。王問市吏,為什麼攀扯這個人。驢便走上前去說:「我們這些實在是被市吏所殺,他把肉賣給了過路的人。這件事與裴少府沒有關係。」市吏剛想說話,其他羊豬等各各堅持前邊說的話。王說:「這個人還享有數年的國家官祿,不可在這久留,應該趕快把他放回去。如果再遲延下去,恐怕他的形駭會腐爛變壞。」因此對裴齡說:「叫人放你回去,應該千方百計修善造福,裴齡再次拜謝出去。王又招呼主簿對他說可以領著這個人去看所有的地獄。主簿叫人領著裴齡在前面走進一個小洞中,看見長著牛頭的小卒,用叉子刺人,按照所犯的罪受到不同的懲罰。裴齡不肯看,走出小洞。告別了主簿以後,又到其他差役那裡。差役說:「我原來是戶部令史。」另一個說:「我原來是京兆府史,長期生活在地府裡,請求到人間,得不到允許。你可為我們寫金光明經、法華、維摩、涅巉等經,同時再為我設齋超度,我們就能到人間生活。」裴齡全部答應了,差役又請求給他們金銀錢各三千貫。裴齡說:京官貧窮,實在沒有辦法。」差役說:「金錢就是人間的黃紙,銀錢是白紙。裴齡說:如果請求紙錢,那當然可以辦到,不知道什麼辦法送給你們?差役說,人世間在都市裡製作錢,這些錢大多數被地府收去了。你可以叫制錢的人到家中密室裡做完以後,用袋子裝好,要在水邊燒了它。我們一定能夠收到。給錢的時候如果看見風吹灰動,那就是我們收到了。如果有大風把灰吹揚,那就是被地府及地鬼神所接受。這樣的事情常常去做。當然鬼神也就常常挨餓,燒錢的時候還可以同時備辦少量的好酒飯,把兩束草立在蓆子上,我們在草影的地方坐著,這樣才能得到食物。辭別後,走了數里回到家。看見家裡都在哭泣,因而感覺到全身很痛,神情恍惚。迷濛良久,才睜開了眼睛,於是活了,造經像燒完紙後。十幾天就恢復到和平常一樣。

六合縣丞

六合縣丞者,開元中暴卒,數日即蘇。雲初死,被拘見判官,雲是六合劉明府,相見悲喜。問家安否,丞云:「家中去此甚邇,不曾還耶?」令云:「冥陽道殊,何由得往?」丞云:「郎君早擢第,家甚無橫。但夫人年老。微有風疾耳。」令云:「君算未盡,為數羊相訟,所以被追。宜自剖析,當為速返。」須臾,有黑雲從東來,雲中有大船,轟然墜地,見羊頭四枚。判官云:「何以枉殺此輩?」答云:「刺史正料,非某之罪。」二頭寂然。判官罵云:「汝自負刺史命,何得更訟縣丞?」船遂飛去。羊大言云:「判官有情,會當見帝論之。」判官謂丞曰:「帝是天帝也,此輩何由得見?如地上天子,百姓求見,不亦難乎?然終須為作功德爾。」言畢,放丞還」既出,見一女子,狀貌端麗,來前再拜。問其故,曰:「身是揚州譚家女,頃被召至,以無罪蒙放回。門吏以色美,曲相留連。離家已久,恐舍宅頹壞,今君得還,幸見料理。我家素富,若得隨行,當奉千貫,兼永為姬妾,無所吝也。以此求哀。」丞入白判官,判官謂丞曰:「千貫我得二百,我子得二百,余六百屬君。」因為書示之。判官云:「我二百可為功德。」便呼吏問:「何得勾留譚家女子?」決吏二十,遣女子隨丞還。行十餘里,分路各活。丞既痊平,便至譚家訪女。至門,女聞語聲,遽出再拜。辭曰:「嘗許為妾身不由己,父母遣適他人。今將二百千贖身,余一千貫如前契。」丞得錢,與劉明府子,兼為設齋功德等。天寶末,其人尚在焉。(出《廣異記》)

六合縣的縣丞在唐玄宗開元年間得暴病死亡,幾天後又甦醒了。說:剛死的時候,被拘捕去見判官,說是六合縣劉明府。見面後悲喜交加。問家中是否平安,縣丞說:「家離這特別近,不曾回去嗎?」令說:「陰間和陽間的路不同,怎麼能回去呢?」縣丞說:「您兒子早已及第,家裡也沒有不順心的事。只是夫人已年高,稍微患有風濕症。」令說:「算計起來你陽壽未盡,只因為幾隻羊告你,所以被追捕。自己去分辨。讓你盡快回去。」不一會,有黑雲從東邊來,雲中有大船,轟隆一聲,落在地上。看見有四顆羊頭。判官說:「為什麼無故殺死這此羊呢?」回答說:「刺吏正需要這東西,不是我的罪過。」二顆羊頭沉默無言可對。判官大罵說:「你們本來就欠刺使的命,為什麼告縣丞呢?於是,船就飛去了。羊大聲說:「判官有私情,我們要面見天帝評論這件事。」判官對縣丞說:「帝是指天上的帝王,這些無名之輩怎麼能見得著呢!就像地上的天子。百姓要是求見,不也是極難嗎?然而,最終還是應做善事造福積德。」說完,放縣丞回去。剛出去,看見一女子,身材相貌都很端莊秀麗,上前拜見。問她什麼原因,說:「我是揚州譚家的女子,剛才被召到這裡來,因我沒有罪幸蒙放回。守門的差吏看我長的美貌,找各種藉口留我。我離開家裡已經很久,恐怕屍體腐爛。現在你能夠回去,希望有幸得到你的幫助。我家素來富有,如果能跟你一起走,一定奉送千貫錢,並永做你的姬妾,沒有什麼捨不得的東西,用這些求得你的同情。」丞進去對判官說這事,判官說:「千貫錢得給我二百,給我兒二百,餘下六百歸你。」 因此寫在紙上讓他看,判官說:「我的二百錢可用來作功德。」就傳呼門吏問:「為什麼勾引強留譚家女子?」打門吏二十杖。讓女子隨縣丞回去。行了十餘里,分路各回各的家,活了。縣丞很快痊癒後,就到譚家拜訪女子。到了門口,女子聽到說話聲,就出來拜見,推辭說:曾經許與你為妾,但身不由己,父母已許與他人,今將二百千贖身,一千貫按以前的約定。丞得到錢,給劉明府的兒子,又為他設齋積功德等。天寶末年,這個人還在世。

薛 濤

江陵尉薛濤,以乾元中,死三日活。自言初逢一吏,持帖雲,王使追。押帖作「祜」字。濤未審是何王,鞴馬便去。行可十餘里,至一城,其吏排闥,便入廳中。一人羽衛如王者,濤入再拜。王問:「君是荊州吏耶。」濤曰是。王曰:「罪何多也?今訴君者,不可勝數。」對曰:「往任成固縣尉,成固主進鷹鷂,濤典其事,不得不殺,殺多誠有之。」王曰:「殺有私乎?」曰:「亦有之!」公私孰多?」曰:「私少於公。」王曰:「誠之然。君祿福有厚,壽命未已。彼亦無如君何,不得不追對耳。」令濤出門,遍謝諸命。濤至,見雉兔等遍滿數頃,皆飛走逼濤。濤云:「天子按鷹鷂,非我所為。觀君輩意旨,盡欲殺我,其何故也?適奉命(「命」原作「問」,據明抄本改)為君寫經像,使皆託生。何必眾人殺一命也?」王又令人傳語。久之,稍稍引去。濤入,王謂之曰:「君算未盡。故特為君計,(「計」原作「既」,據明鈔本改)還宜作功德,以自贖耳。」濤再拜數四,王問:「君讀書否?」曰:「頗常讀之。」又問:「知晉朝有羊祜否?」曰:「知之!」王曰:「即我是也。我昔在荊州,曾為刺史,卒官舍,故見君江陵之吏,增依依耳。」言訖辭出,命所追之吏送之歸捨,遂活。(出《廣異記》)

江陵尉薛濤,在唐肅宗乾元年間,死後三天復活。自己說:當時遇見一個差役,拿著帖子說:王讓拘撲你。帖子上簽了一個「祜」字,薛濤不清楚是哪個王,就備馬跟隨而去。走了大約十幾里,到了一座城。這個差役推開門,便進入大廳,一個穿戴象大王的人。薛濤再次下拜,王問:「你是荊州的官吏嗎?」濤說:「是」。王說:「你的罪過為什麼那麼多?」現在告你的狀的都數不過來。」濤回答說:「前任成固縣尉,成固縣主管進貢鷹鷂。濤是主管這件事的人,不得不殺生,確實殺的比較多。」王說:「有為私人殺的嗎?說,也有。公和私哪個多?說:「私少於公。」王說:「你還很誠實。你的福祿還很長。壽命沒完,他們不能怎麼樣你,不得不拘撲你來對證。」叫濤出門。普遍地謝過被殺的生命。濤來到外面,看見雞、兔等遍地都是,飛騰奔走,威逼薛濤。濤說:「按天子的需要飼養鷹鷂,不是我要做的,看你們的意思,完全想殺死我,這是為什麼?剛才奉命為你們畫經像,使你們都能托生,何必大家一齊殺一人呢?」王又叫人傳下話去。過了好長時間,悄悄領著離開。濤進來,王對他說:「算來你的陽壽未盡。所以特地為你考慮,回去之後應該作功德。用自己的行動去贖罪。」濤又四次拜謝。王問:「你讀書嗎?」說:「我經常讀很多書。又問,知道晉朝有個叫羊祜的人嗎?濤說:「知道。」王說:「那就是我呀。我以前在荊州曾經當過刺史,死在官府裡。所以看見你這個江陵的小官,增添了相互的感情。」說完告辭出去,叫拘捕他的差役送他回家,於是活了。

趙 裴

明經趙裴,貞元中,選授巴州清化縣。失志成疾,惡明,不飲食四十餘日。忽覺室中雷鳴,頃有赤氣如鼓,輪轉至床,騰空上,當心而住。初覺精神遊散,奄如夢中。有朱衣平幘者,引之東行。出山斷處,有水東西流。久立視之,又東行。一橋飾以金碧。過北,入一城,至曹司中,人吏甚眾。見妹婿賈奕,與己爭殺牛事。疑是冥司,遽逃避至一壁間。牆如石,黑,高數丈。廳有呵喝聲,朱衣者遂領入大院。吏通曰:「司命過人。」復見賈奕,因與辨對。奕固執之,無以自明。忽有巨鏡徑丈,虛懸空中,仰視之,宛見賈奕鼓刀。業負明。有不忍之色,奕始伏罪。朱衣人又引至司,入院,一人褐帔紫霞冠,狀如尊像。責曰:「何故,竊他袱頭二事。在滑州市,隱橡子三升。」因拜之無數。朱衣復引出,謂曰:「能游上清乎?」乃共登一山,下臨流水,其水懸注騰沫,人隨流而入者千萬,不覺身亦隨流。良久,住大石上,有青白暈道。朱衣者變成兩人,一導之,一促之。乃升石崖上立,坦然無塵。行數里,旁有草如紅蘭,莖葉密,無刺,其花拂拂然,飛散空中。又有草如苣,附地,亦飛花,初出如馬勃,破,大如疊,赤黃色。過此,見火如山,橫亙天。候焰絕乃前。至大城,城上重譙,街列果樹,仙子為伍,迭謠鼓樂,仙姿絕世。凡歷三重門,舟艨交煥。其地(「地」原作「他」,據明抄本改)及壁,澄光可鑒,上不見天,若有絳暈都復之。正殿三重,悉列尊像。見道士一人,如舊相識。趙求為弟子,不許。諸樂中有如琴者,長四尺,九弦,近頭尺餘方廣,中有兩道橫,以變聲。又一如酒榼,三弦,長三尺,腹面上廣下狹,背豐隆項。有過錄,乃引出。闕南一院,中有絳冠紫帔,命與二朱衣人坐廳事。乃命先過戊申錄,錄如人間辭狀,首冠人生辰,次言姓名年紀,下注生月日,別行橫布六旬甲子。所有功德,日下具之。如無,即無字。(「無字」原作「書事」,據明抄本改)趙自視其錄,姓名生辰日月,一無差也。過錄者,數盈億兆。朱衣人言,每六十年,天下人一過錄,以考校善惡增算也。朱衣者引出北門,至向路,執手別曰:「游此是子之魂,可尋此行,勿反顧,當達家矣。」依其言,行稍急,蹶倒,如夢覺,死已七日矣。趙著《魂遊上清記》,敘事甚該悉。(出《酉陽雜俎》)

唐德宗貞元年間,以明經中舉的趙裴被派到巴州清化縣。不得志釀成疾病。他怕見光亮,四十多天不吃東西。忽然聽見屋中象雷鳴一樣聲音,片刻又有紅色的氣團象鼓一樣,旋轉到床前。騰空而上,到中間又停住。起初覺得精神恍惚飄飄然,氣息屏抑像在夢中。有個穿紅衣服戴平頂帽子的人,領他往東走,走到山崖處。有水自東向西流。站在這裡觀看好久,又往東走。有一座橋裝飾得金碧輝煌。走過去再朝北,進了一城。到了官地府裡,人特別多。看見妹婿賈奕正與自己爭論殺牛的事。懷疑是陰間,害怕逃避到一間屋子裡。牆象石頭的,很黑,高數丈。廳裡邊有吆喝的聲音。穿紅衣服的人於是領進一個大院。差役通報說,官叫人過去。再次看見賈奕,因而與賈奕當面辨解。賈奕很固執,沒法說明白。忽然有一面直徑一丈的巨大鏡子,懸掛在空中,抬頭看,好像看見賈奕舞弄刀子,這已經很明白了。臉上露出不忍心的表情。賈奕當時認罪。紅衣人又領他到官府那裡進院,一個人披褐色帔,戴紫霞冠。面貌威嚴。像尊佛像。指責說:「為什麼偷別人的頭巾二個?在滑州市隱藏橡子三升。」於是無數次下拜。紅衣人再次領他出去。對他說:「能游上清嗎?」於是一同登上一座山,從高處向下看,流水飛瀑懸注騰沫。順流而下的人千千萬萬,不知不覺也在其中了。過了很長時間,停在一塊石頭上,上邊有青白痕跡。這時紅衣人變成了兩個人。一人在前領路,一人在後督促。於是又登上石崖。站在這裡,平坦沒有塵土。往前走數里,路旁有草,像紅色的藍,莖葉茂密,無刺,花隨風飄動,飛散在空中。又有草象萵苣,附在地上,也有花在飛散。這種花剛開的時候象馬勃,等到完全開放,很大赤黃色。過了這個地方,看見大火像山一樣,把天都遮擋住了。等到火熄了才向前走。到了一座大城,城上有幾處瞭望台。街道兩旁果樹成行。一隊隊的美女天仙,姿容絕倫,蓋世無雙。鼓樂之聲此起彼伏。一派仙境。凡是經過這裡的都得過三重門。舟船交錯,互相輝映。船底和船壁光華照人。向上看不見天,好像有紫紅色的光暈覆蓋著。三重正殿,全都排列著尊像。看見一個道士,好像以前的相識。趙裴相求做他的弟子,沒答應。在許多樂器中有一個象琴的東西,長四尺,九根弦,靠近頭的地方,有一尺多寬的方形,中有兩道橫樑。用來改變聲音。又有一個象酒具,三根弦,長三尺。腹部上寬下窄,背面豐滿脖子突出。這些都一一做了記錄。於是領他出去。門樓南邊有一院落,院中有一個戴紫紅色帽子紫披肩的人。叫他與二個穿紅衣服的人坐在大廳裡候事。於是叫人拿來戊申的記錄。記錄就像人間的供詞一樣。首先是人的生辰,其次是姓名,年齡,下面註明出生年,月,日,橫行列六十年甲子,所有功過都在日期下記載下來。如果沒有功過,就沒有字。趙裴親自看他的記錄。姓名生辰日月,一點不差。記錄的人超了億兆。紅衣人說:「每六十年,天下所有的人都記錄一次,用來考察核對善惡,計算增減壽限。」紅衣人領出此門,到了回家方向的路上,拉著手告別說:「在這裡遊蕩的是你的靈魂,可立即沿著這條路走,不要回頭,一定能到家。」按著他的話,走的稍急一點,突然摔倒。如夢方醒。這時死了已經七天了。趙裴開始著書《魂遊上清記》,敘事特別詳盡。

鄧 成

鄧成者,豫章人也,年二十餘。曾暴死。所由領至地獄,先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即成之表丈也。見成悲喜,具問家事,成語之,悉皆無恙。成因求哀。麟云:「我亦欲得汝歸,傳語於我諸弟。」遂入白王。既出曰:「已論放汝訖。」久之,王召成問云:「汝在生作何罪業,至有爾許冤對頭。然算猶未盡,當得復還。無宜更作地獄冤也。」尋有畜生數十頭來噬成。王謂曰:「鄧成已殺爾輩,復殺鄧成,無益之事。我今放成卻回,令為汝作功德,皆使汝托生人間,不亦善哉!」悉云:「不要功德,但欲殺鄧成耳。」王言:「如此於汝何益。殺鄧成,汝亦不離畜生之身。曷若受功德,即改為人身也。」諸輩多有去者,唯一驢頻來蹋成,一狗嚙其衣不肯去。王苦救衛,然後得免。遂遣所追成吏送之。出過麟,麟謂成曰:「至喜莫過重生,汝今得還,深足忻慶。吾雖為判官,然日日恆受罪。汝且住此,少當見之。」俄有一牛頭卒,持火來從麟頂上然至足,麟成灰,(「灰」原作「火」,據明抄本改)遂滅,尋而復生。悲涕良久,謂成曰:「吾之受罪如是,其可忍也!」汝歸,可傳語弟,努力為造功德。令我得離此苦,然非我本物。雖為功德,終不得之。吾先將官料置得一莊子,今將此造經佛,即當得之。或恐諸弟為恍惚,不信汝言,持吾玉簪還,以示之。」因攏頭上簪與成。麟前有一大水坑,令成合眼,推入坑中遂活。其父母富於財,憐其子重生,數日之內造諸功德。成既愈,遂往黃氏,為說麟所托,以玉簪還之。黃氏識簪,舉家悲泣,數日乃賣莊造經也。(出《廣異記》)

鄧成是豫州人,當年二十多歲,曾經患暴病死亡。差役領到地獄。先見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就是鄧成的表丈。看見鄧成又悲又喜,訊問家中所有的事情。鄧成對他說:「一切都很好。」鄧成因此請求他可憐。麟說:「我也想讓你回去,傳話給我所有的兄弟。」於是進去向王說明,一會出來說:「已經議論過了放你回去。」過了很長時間。王召見鄧成問道:「你在一生中做了什麼有罪的事,以至有那麼多的冤家對頭。然而算起來,你的壽命還沒有完了,應該得以復還,不應該改作地獄的冤鬼。」立即有畜生數十頭前來咬鄧成。王對他們說:「鄧成已經殺了你們,反過來再殺鄧成,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我現在放鄧成回去,讓他為你們作功德,都使你們托生人間。不也是好事嗎?」畜生都說:「不要功德,就是想殺了鄧成。」王說:「這樣做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殺了鄧成你們也脫離不了畜生的身子。你們倒不如接受功德,立即可以改變人身。」這些畜生多數走開了,唯有一頭驢屢次來踢鄧成,一隻狗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開。王苦苦求救並加以保衛,才得到倖免。於是派拘捕鄧成的的差役送他回去,出去見過黃麟。麟對成說:「再大的喜事也沒有超過重生的。你今天能夠回去。要好好地慶賀一番。我雖然作為判官,然而天天在受罪。你暫時待在這裡,一會就能看個明白。」很快有一個牛頭小卒,拿著火,從黃麟頭頂上燒到腳,麟變成了灰,接著火滅了,立即又得以復生。悲傷哭泣很長時間。對鄧成說:「吾經常受這樣的罪,怎麼可以忍受!你回去,可傳話給我弟弟,努力為我造功德,讓我能夠脫離這個苦地方。然而不是我自己的東西。雖然作了功德,但終究得不到解脫。我以前用作官得到的薪俸購了一個莊園,現在用它來造經佛就可以得到解脫。恐怕那些兄弟懷疑,不相信你的話,你拿著我的玉簪回去,給他們看。」因而拔了頭上的簪子給鄧成。黃麟前面有一個大水坑,叫鄧成閉上眼睛,把他推進坑裡。於是活了。他的父母很有錢,可憐自己的兒子能夠重生,數日之內就造了許多功德。鄧成就全好了,於是到黃家去向他們說黃麟委託的事情,把玉簪還給他們。黃家認識簪子,全家悲痛哭泣,數日就賣掉了莊園製造佛經。

張 瑤

東陽張瑤病死,數日方活。雲,被所由領過一府捨,中有貴人儐從如王者。瑤至庭內,見其所殺眾生盡來對。瑤曾殺一牛,以布兩端,與之追福。其牛亦在中庭,角戴兩布。又曾供養病僧,其僧亦來,謂所司曰:「張瑤持《金剛經》,滿三千遍,功德已入骨;又寫《法華經》一部,福多罪少,故未合死。」所司命秤之,畜生盡起,而瑤猶在地上。所司取司命簿勘之,一紫衣引黃衫吏抱黃簿至,云:「張瑤名已掩了,合死。」視簿,有紙帖掩其名。又命取太山簿,頃之,亦紫衣吏人引黃衫吏持簿至。云:「張瑤掩了,合死。」又命取閣內簿檢,使者云:「名始掩半,未合死。」王問瑤:「汝名兩處全掩,一處掩半,六分之內,五分合死,故不合復生。(「復生」原作「處主」,據明抄本改)以功德故,放汝歸閻浮地,勿復殺生。」命瑤入地獄,遍見(「見」原作「身」,據明抄本改)受罪,火坑鑊湯,無不見有。僧曰:「汝勿復為罪。」遂即以印印其股,曰:「將此為信。」既活,印甚分明,至今未滅。(出《廣異記》)

東陽張瑤,病死,數日後才活。他說:「被差役領著經過一個府捨,裡邊有一個身份高貴的人,從穿戴一看像個大王。瑤來到院子當中看見他所殺的眾多生靈都來和他對質。瑤曾經殺過一頭牛,用布兩匹為它乞福。這頭牛也在院子中,角上掛著兩塊布。又曾供養過有病的僧人,這個僧人也來了。對所司曰:「張瑤念誦《金剛經》已滿三千遍,功德很深,已入骨中。又寫《法華經》一部,福多罪少,所以不應該死。」所司叫人公平處理這件事。畜生都起來,而瑤還在地上。所司叫拿來司命簿檢查。一個穿紫色衣服的人領著穿黃衫的差役抱著黃色的冊子到。說:「張瑤的名字已被蓋上了,該死。」再看司命簿,有紙帖蓋上了他的名字。又叫拿太山簿。很快,也是紫衣人領著黃衫差役拿簿子來到。說:「張瑤蓋了,該死。」又叫拿閣內簿檢查。使者說:「字前頭蓋上一半,不該死。」王問瑤:「你的名字兩處全蓋上了,一處蓋上一半。六分之中,五分該死。所以不應該再生。因為你有功德的緣故,所以放你回到人間世界,不要再殺生靈。」叫張瑤進地獄,普遍看見那些受罪的人,火燒、坑埋、鍋煎、湯煮等各種酷刑無一不有。僧說:「你不需要再受這樣的罪。」於是就用印印在他的大腿上,說:「用這個做為記號。」活了以後,印的地方很清楚。至今未滅。

《太平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