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回 關小西私探玄壇廟黃天霸護囚靜海城
卻說施賢臣代理巡按,可以先斬後奏,便宜行事。富木匠連傷三命,罪無可逃,定了斬決;因為他尚有餘黨,恐其反牢劫獄,沿途邀截為阻,就命明日午時在本城處決。陳景隆理事糊塗,理應開革,姑且從寬,俾其改過自新,記了大過三次。曹步雲枉為翰林,見事草率,誣告義僕,申斥一番;著將曹必成領回,好好看待。曹翰林諾諾連聲,同了曹必成謝了大人,先回去不提。靜海縣知縣啟稟大人說:「城中只有右營城守,別無武將,恐其臨刑劫奪,請大人給發能員保護法場,方為妥當。」施公點頭說:「貴縣先回衙理事。王成衣家內屍首,可曾料理?」陳景隆說:「卑職昨日清晨,就得報王成衣家被盜,殺死二命。卑職立刻前去相驗;就見大門打壞,王成衣夫婦被殺死在房內,箱籠物件,倒翻滿地。卑職也只道強人所為,怎想到因奸被殺的呢?就命地方買棺木成殮,房屋封鎖入官,及至回到衙門,大人的書信連兇手也就到了。」施公說:「這就是糊塗。你不想要是強盜,豈有不帶刀劍,怎麼凶器倒是切菜刀呢?你以後若不實心任事,照此糊塗,少不得要去了前程。」陳知縣連連磕頭稱是,說:「卑職再不敢粗心草率了。」施公說:「你就回衙去吧,明日我打發黃副將並王、郭二守備,一同保護法場便了。」陳景隆謝了大人,告辭出去,提轎回衙去了,不必細說。
本來施公平反了曹必成冤獄,斬了兇手便可起身。只因玄壇廟凶僧吳成,結連了於七——改名薛酬,若不除去,終是百姓的禍根。便與黃天霸、李公然、計全三人商議此事。李公然說:「我聽富明說,玄壇廟內又到了吳成的師父師弟,這二人本領非常,不知叫做什麼。如今廟內設下重重埋伏,全有準備,不斬除只怕為禍不小。」施公說:「我不慮他行刺,所憂者:只怕此時不將他除了,將來養癰遺患,陷害良民百姓。」計全說:「行刺最要嚴防。我料他們時常到來,只因防備得緊,故此不敢下手。」
正在議論,只見關小西、王殿臣二人回來,見了大人行禮,又與眾弟兄一拱手。大家還禮。大人吩咐一同坐下,便問:「二位今日私訪如何?」小西說:「我聽說曹必成案情得了哪!」施公說;「這個案已結了。我問你玄壇廟裡的消息如何?」關小西說:「玄壇廟的事,我也打聽明白了。今日我與王爺出去的時節,就商議好了,同走一路到唐官屯玄壇廟去。因為恐怕惡僧看破形蹤,孤掌難鳴,所以二人同去,有個斟酌。到了唐官屯一看,卻是個熱鬧去處。這條鎮南頭到北,也有二里多長,就在雙塘兒的腹裡。南頭冷靜,有個鄭家花園,極其寬大的。這玄壇廟就在北頭的市梢,離開市鎮有一箭之遙,房屋倒也不少,大約總有數十間,四面圍牆高峻。和尚不過十幾個,都是唸經拜懺的客師,並無本領。只有當家和尚靜修,是個飛賊出身,就是行刺的那個吳成哪!如今來了這於七,法名叫靜喜,與他一師門下。今日這兩個賊禿不在廟裡,我二人膽大了,就走到裡邊各處遊玩,並不見什麼蹤跡。去了些香錢就出廟,來到鎮上走了兩趟,在一家大茶館內啜茶。正聽人講得高興,一個說:『我實在勞不起了,趁他這幾個錢,不是買命錢嗎?』一個說:『原來倒還好哪,自從靜喜師父來了,直鬧得黃河渾了。時常半夜三更出去,回來時要茶要酒。伺候一天已經乏了,巴不得放倒頭就睡,他還要時刻叫喚,要長要短,實在不體恤旁人了。』一個說:『前日又來什麼師父了?王二哥我且問你,為什麼當家的師父、師弟,都是拖辮子的?』一個說:『你不曉得,這個師父不是出家和尚的師父,只是他拜從學習刀槍拳棒的師父呢!這是江湖上有名的大本領,叫活閻王李天壽,人家遇見了他就是遇見閻王了。王二哥,我昨日聽得施主人家講,說咱們南頭那個鄭家花園出了妖精,我們回去,你就多辛苦點兒,我對當家說,叫他多加你多少錢就是了。』說著話出去。我與王爺見時候不早,也就回來了。據我看這玄壇廟,很有些費手。」
施公聽了,愁眉不展,沉默了良久,才問:「眾位賢弟,有何計較擒這幾個賊人,與百姓除害?」天霸說:「明日待咱進城,保護法場,斬了富明之後,就教知縣著右營城守,調二百名官兵,於黃昏時候在雙塘兒聚齊。二更到唐官屯,三更圍住玄壇廟。我等眾弟兄殺進廟內,一齊動手,把他們拿住。」李公然說:「眾兄弟不能一齊進去,只宜進去一半,其餘要在外面,分頭埋伏,把守各路,方為妥當。」施公點頭說:「五弟之言有理,各人預先派定,誰進廟,誰守那一路,在那裡埋伏,俱各有汛地。」說罷,天霸同著王殿臣、郭起鳳入城保護法場。多時進了南門,到得知縣衙門,丟鞭下馬,來到花廳。陳景隆迎接三位入內。景隆升堂,傳齊衙役。在監內提出富明,捆綁停當,判了斬條,就請天霸等仨人上馬。城守馮老爺帶領二百名軍士,弓上弦,刀出鞘,在前開路。黃副將同王、郭二守備押著犯人而行。隨後,陳知縣擺道,親自監斬。一路來到校場,上演武廳升座。旁邊客位,坐著黃天霸。捆綁手把犯人推到校場中間,朝南跪著。二百軍兵把犯人團團圍住,發一聲喊。城守馮老爺騎在馬上,手執大砍刀四面巡哨。王殿臣、郭起風各抓兵器,在演武廳下左右保護。當時看的人擁擠不開。這時正交午時二刻,只等三刻開刀,就沒事了。豈知禍從肘腋起,變在轉眼間。要知搶劫法場的情由,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