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卷二

○文字

黃帝史官蒼頡視鳥獸之跡以作文字。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形聲相益,則謂 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凡九千字,所謂古文者也。古有六體:一曰指事,上 下是也。二曰象形,日、月是也。三曰形聲,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武、信 是也。五曰轉注,考、老是也。六曰假借,令、長是也。推此六體,文字大端可 得而見矣。《周禮》「保氏教國子以六書」,即其事焉。至周宣王時,太史史籀 更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然不外六書之指。大篆、小篆亦名籀書,與古文 並行。春秋之時,孔子之書六經,皆古文也。其後諸侯不統於王,車塗異軌,文 字異制。秦氏既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李斯又作《蒼 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依傍大篆, 或加省約,謂之小篆。於時獄官事繁,篆書不給。御史程邈有罪,系雲陽獄中, 變篆為隸,以從簡易,始皇善而用焉。故秦時書有八體:一曰大篆,史籀所作也。 二日小篆,李斯、趙高、胡母敬所作也。大小二篆,皆簡策所用。三日刻符,施 於符傳。四曰摹印,亦日繆篆,施於郁。五曰蟲書,為蟲鳥之形,施於幡信。六 曰署書,門題所用。七曰殳書,銘於戈戟。八曰隸書,施於公府。皆因事出變而 立名者也。善長注《水經》云:「臨淄人發古塚,得桐棺,前和外隱起為隸字, 言『齊太公六代孫胡公之棺』,惟三字是古,余同今書。故知隸書非始於秦世也。」 按此書隸在春秋之前,但諸國或用或不用。程邈觀其省易,有便於時,故修改而 獻,非創造。漢興,多因秦制,通行隸書,古文由是散逸。古者十年入小學者, 計十七能諷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郡太守課,最者以為書史。平 帝時征沛人爰禮等說文字於未央庭中,黃門侍郎楊雄采以作《訓纂篇》,並前 《蒼頡》等共四篇、五千三百四十字。王莽居攝,大司空甄豐等取四篇校定文字, 頗改古文,別為六體:一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日奇字,古文之異者也。三 曰篆書,即小篆也。四曰佐書,即隸書也。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 以書幡信也。後漢和帝時,始獲七千三百八十四字。安帝時,許慎特加搜采,九 千之文始備,著為《說文》,凡五百四十部。皆從古為證,備論字體,詳舉音訓。 其鄙俗所傳,涉於訛妄者,皆許氏之所不取。故《說文》至今為字學之宗。魏時 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萬一千五百廿字。以五聲命字,不立諸部。晉 有呂忱,更按部搜求異字,復撰《字林》七卷,亦五百四十部,凡萬二千八百二 十四字。諸部皆依《說文》,《說文》所無者是忱所益。後魏楊承慶者,復撰 《字統》二十卷,凡一萬三千七百三十四字,亦憑《說文》為本。其論字體,時 復有異。梁朝顧野王撰《玉篇》三十卷,凡一萬六千九百一十七字。復有《地蒼》、 《廣蒼》、《字指》、《字括》、《字苑》、《字訓》、《文字志》、《文字譜》 之類,互相祖述,名目漸多。漢代又有草書,故自蒼頡至於漢代,書凡五變,所 謂古文、大篆、隸書、草書是也。南齊蕭子良撰古文之書五十二種,鵠頭蚊腳, 懸針垂露,龍爪仙人,芝英倒薤,蛇書蟲書,偃波飛帛之屬,皆狀其體勢而為之 名。雖義涉浮淺,亦書家之前流也。近代小篆、八分、草書、行書等並見施用, 余多不行。

○典籍

漢承秦滅學,武帝開獻書之路,置寫書之官。由是外有太常、太史、博士之 藏,內有延閣、廣內、秘室之府。成帝時,秘藏頗有亡散,乃使謁者陳豐求遺書 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汪宏校兵書,太史令尹 鹹校數術,侍醫監李柱國校方技。哀帝使向子歆嗣父之業,歆遂總會群篇,著為 《七略》,大凡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王莽之末,又被焚燒。光武還洛陽,所載 經傳二千餘輛。明帝尤重儒術,爾後撰錄三倍於前。董卓移都之際,自辟雍、東 觀、蘭台、石室、宣明、鴻都諸藏典冊文章,竟共剖散,圖書縑帛,軍人以為帷 囊。及王允收而回者才七十餘乘。道路艱遠,復棄其半。長安之亂,一時焚蕩。 魏氏拾掇亡書藏三閣,秘書郎鄭默始制《中經簿。》秘書荀勖分經、史、子、集 為四部,甲乙丙丁之目,大凡九千九百四十五卷。惠、懷之末,靡有孑遺。西晉 著作郎李光以勖舊部校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其後中朝遺書稍流江左。宋 文帝八年,秘書監謝靈運造《四部目》,凡四千五百八十二卷。元徽初,秘書丞 王儉又造《目錄》萬五千七十四卷,儉又別撰《七志》,有《經典志》、《諸子 志》、《文翰志》、《軍書志》《陰陽志》、《術藝志》、《圖譜志》。齊永明 中,祕書丞王亮又造《書目》萬八千一十卷。齊末,兵火延燒秘閣。梁初,命 秘書監任昉於文德殿內集藏眾書二萬三千一百六卷。普通中,阮孝緒更為《七錄》。 有《興錄》、《記傳錄》、《子錄》、《文集錄》、《伎錄》、《佛錄》、《道 錄》。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殿書及公私經籍歸於江陵,大凡七萬餘卷。周師入 郢,並自焚之。宋武入關,收其圖籍,才四千卷。赤軸青紙,文字古拙。魏孝文 始都洛邑,借書於齊秘府,稍僅充實。爾朱之亂,散落復多。北齊遷鄴,頗更搜 聚。後周保定,書止八千,其後至萬卷。周武平齊,先封書府,所加舊書僅至五 千。隋開皇三年,秘書監牛宏表請分遣使搜訪異本,每書一卷,賞縑一匹,校寫 既定,本還其主。由是人間異書,往往閒出。及平陳後,經籍漸多。煬帝限寫五 十副本,分為三品,於東都觀文殿東西廊屋,列以貯之。大唐武德五年,克平隋。 鄭公盡收圖書,命司農少卿宋遵貴載之以船,溯河西上。行經底柱,多被湮沒, 十存一二。其目錄、四部書大凡八萬六千九百六十六卷,除凶書及刪去淺俗無益 教理者,見在三萬六千七百八卷,著在《隋書·經籍志》。自後書帙頗增。開元 中,定四部目錄,大凡五萬八百五十二卷。此自漢以來典籍之大數也。

○石經

初,太宗以經籍多有舛謬,詔顏師古刊定,頒之天下。年代久,傳寫不同。 開元以來,省司將試舉,又皆先納所習之本,文字差互,輒以習本為定。義或可 通,雖與官本不合,上司務於收獎即放過。天寶初,敕改尚書古文悉為今本。十 年,有司上言:「經典不正,取捨難准」。詔儒官校定經本,送尚書省並國子司 業張參共相驗考。參遂榻定五聲字樣書於太學講堂之壁,學者或就取正焉。又頒 字樣於天下,俾為永制。由是省司停約習本。後漢明帝時,公卿言五經駁異,請 開呂不韋塚,是未焚詩書前本。論者以為(有缺文)神武作相,自洛陽運之於鄴, 至河陽,岸崩,沒水,其得至鄴者不盈其半。隋開皇六年,又自鄴再入長安,置 於秘書內省,議欲補葺。隋亂,造立之司,用為柱礎。貞觀初,魏征為秘書監, 始收聚之,十不存一。其相承傳秘之本,猶存秘府,而《石經》自此亡矣。天寶 中,余在太學,與博士諸生共論經籍失正,為欲建議請立《大唐石經》。遷延未 發,而胡寇海內,文儒道消。至今四十六年,兵革未息。嗚呼!石經之事,亦俟 河之清也。

○聲韻

周禺好為體語,因此切字皆有紐,紐有平、上、去、入之異。永明中,沈 約文詞精拔,盛解音韻,遂撰《四聲譜》、《文章八病》。有平頭、並尾、蜂腰、 鶴膝,以為自靈均已來,此秘未睹。時王融、劉繪、范雲之徒皆稱才子,慕而煽 之。由是遠近文學,轉相祖述,而聲韻之道大行。以古之為詩,取其宣導情志, 激揚政化,但含征韻商,意非切急,故能包含元氣,骨體大全,《詩》《騷》以 降是也。自聲病之興,動有拘制,文章之體格壞矣。隋朝陸法言與顏、魏諸公定 南北音,撰為《切韻》,凡一萬二千一百五十八字,以為文楷式。而先仙刪山之 類,分為別韻。屬文之士,共苦其苛細。國初,許敬宗等詳議,以其韻窄,湊合 而用之。法言所謂「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者」也。爾後有孫愐之徒,更以 「字書中閒字釀於切韻,殊不知為文之匪要,是陸之略也」。天寶末,平原太守 顏真卿撰《韻海鏡源》二百卷,未畢,屬胡寇憑陵,拔身濟河,遺失五十餘卷。 廣德中,為湖州刺史,重加補輯。更於正經之外,加入子、史、釋、道諸書,撰 成三百六十卷。其書於陸法言《切韻》外,增出一萬四千七百六十一字,先起 《說文》為篆字,次作今文隸字,仍具別體為證,然後注以諸家字書,解釋既畢, 征九經兩字以上,取句末字編入本韻,爰及諸書,皆仿此。自為聲韻已來,其撰 述該備,未有如顏公此書也。大歷二年,入為刑部尚書。詣銀台門講上之卷。敕 宣付秘閣,賜絹五百匹

《封氏聞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