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fěi謗bang

【釋義】

議論是非,指責過失,故意捏造事實並加以散佈,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辨析】

人們常常將「誹」的偏旁搞錯,《現代漢語詞典》解釋「誹」為譭謗,指背地裡議論,說人壞話,和語言有關,因此為言字旁。「謗」也與語言有關,也為言字旁。

【起源與演變】

《說文解字》把「誹」說解為「謗也」。可見,「誹」和「謗」為同義詞,只不過「誹」是背地議論,「謗」是公開指責。比如《國語·周語上》中的「厲王虐,國人謗王」,說的便是厲王暴虐,民眾紛紛公開指責他的暴行。

「誹謗」本來只是單純表述議論和指責他人,並沒有過多的貶義色彩,但後來引申為故意捏造事實,譭謗他人名譽的行為,如「誹謗罪」。與「誹謗」意思相近的詞還有「中傷」「詆毀」「造謠」等。

【例句】

誹謗是一把刀子,總想把無辜逼上絕路,躺倒的確可以苟活,失去的卻是高度。

汪國真《誹謗》

【字裡字外】

「誹謗」作為罪責,在中國古代早已有之,但古代的誹謗罪與現代的並不盡相同。現代的誹謗罪主要是詆毀個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等;而古代的誹謗罪多與政治有關,主要針對議論朝政失當,對皇帝或官僚有不敬之語等情況。

秦朝就有「誹謗妖言」的罪名。《史記·孝文本紀》:「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意思是說,在秦朝,直言勸諫的人總是被安上誹謗妖言的罪行。因此,群臣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統治者因此也沒辦法知道自己的政策有哪些過錯了。

在古代,與誹謗近似的還有誣告的罪名。在古代有「誣告反坐」的規定,意思是如果誣告他人,犯人也要受到同樣的刑罰處置。《唐律·斗訟律》規定:「諸誣告謀反及大逆者,斬;從者,絞。」意思是誣告他人謀反或者謀大逆的,主犯要被斬首,從犯要被處以絞刑。

《中國漢字聽寫大會:我的趣味漢字世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