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的大數據時代,事物的發展進程不再是因果關係,而是相關關係。因果性與相關性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因果性」創造的是「1+1=2」的線性邏輯(講經驗,講道理),這種邏輯體現在商業上強調的是產品的價值,而相關性創造的是非線性邏輯(講關聯,講突變),這種邏輯體現在商業上強調的是消費者的聚合。在因果邏輯中,C(消費者)是由B(商家)定義的,所以被稱為「客戶」,但C(消費者)聚合之後,形成了C端強大的力量,又會如何呢?
當然,若干個C的疊加不過是烏合之眾,所以,C端力量的強大是以C的「部落化」或「社群化」為前提的。簡言之,這是基於「同頻或同趣」的聚合,是價值觀的聚合。一旦我們找到「同類聚合」背後的力量,那麼,消費者聚合就成為全新的商業力量。
消費者同類聚合的力量主要有以下三個。
1.價值觀聚合
一旦把互聯網平台當成一種生活平台,上網首先就是一種思想、一種觀念,或者說是一種思維方式。過去企業講價值觀也許是作秀或擺設,但在互聯網時代,企業的價值觀就成為聚合消費者最重要的核心要素。錘子手機的羅永浩原來是新東方的老師,是做英語培訓的,為什麼他敢於做手機呢?這是因為他代表了一種價值觀,事實上,他在新東方當英語老師時就積累了一批喜歡他的「粉絲」,砸西門子冰箱更是贏得了更多人的喜愛。
人類的邏輯就這麼簡單,如果認同對方、喜歡對方、從心底裡把對方當成「我們」的話,不給錢也會參與,這就是人際邏輯。人際邏輯是一種「好與壞」「喜歡或討厭」的道德邏輯,從這個意義上講,消費首先是一種基於價值觀的道德行為。所謂道德,講的是人們的好惡,是善惡,是好壞。互聯網是以人為中心的,而不是以產品為中心;以興趣愛好與價值觀為資產,而不再以資源為資產。在這種新型的生態下,任何利益行為都必須過「道德」這一關:傷害了個人利益,於私德叫不公平;傷害了大家的利益,於公德叫欺詐。
由此我們看到了電商競爭的另一面:表面上是利益之爭,背後實則是誠信道德之爭。所有電商企業的成功,都不約而同地把重心放在誠信道德上,於是我們看到了天貓淘寶上感人的一幕:商家為了不得差評,不惜自己出錢退貨,「親」成為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標準稱謂。
2.情緒聚合
移動互聯網「復合」了情緒的文化功能,這是因為「某種情緒」是有著「某種感受」的一群人才會有的,過去這些人分散在「天涯各方」,現在手機讓有著「共同情緒」的人找到共同的情緒平台,情緒從此成為強大的力量。
比如,在現實生活中,有人遇到了「不幸」,願意表達同情與幫助的人是少數,因為現實中的人際關係會給那些「出頭」的人施加很大的壓力。但在互聯網上,情況正好顛倒了,面對不幸,表達同情與幫助獲得的是「陌生的同類人」的讚賞與支持,或者是線下身邊少數幾個人的讚賞與支持。
人天然的是情緒動物,首先會被「情緒感染」,或者說,情緒在圈子中的共鳴會造就出強大的力量,這種力量遠比「領袖號召」或「理性呼喚」要強大得多,所以,基於「情緒」的聚合是互聯網上消費者最常見的聚合,這也是互聯網企業都很強調「公益」的原因。
3.興趣聚合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是很古老的一句話,這句話也講出了人們最基本的聚合方式:興趣與愛好聚合。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過去寫文章或查資料,圖書館是常去的地方,但現在有多少人沒有去過圖書館了?取而代之的是「谷歌百科」、「百度知道」等。事實上在過去十多年裡,世界各地的人們顯示出一種前所未有的社會行為:人們集合在一起,共同完成任務,有人甚至分文不取,而這些任務曾經是由某個專業領域的企業僱員完成的。
我們可以簡單地列舉一些眾包案例:比如亞馬遜這個網絡零售巨頭推出了提供眾包服務的平台Mechanical Turk,個人用戶可通過完成某項工作獲得小額的報酬。比如宜家通過舉辦「天才設計」大賽,吸引顧客參加多媒體家居方案的設計。再比如不列顛泰特美術館(Tate Britain),這家美術館擁有1500~2000年間豐富的美術作品,讓參觀者自己為展品寫講解說明,被選中的將製作成標籤展出在美術巨作旁邊。
這就是互聯網時代一個偉大的創造——「消費眾包」。所謂消費眾包,講的是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邊界被打破,消費者同時也是產品的創造者,而讓這些人如此無私付出的,是他們的興趣愛好,或者是自我實現的追求。消費上存在的這種「眾包效應」,甚至產生了一個新的詞彙,即「創客(maker)」。所謂創客,講的是在產品創造的過程中,消費者會越來越參與其中,甚至可以成為其中的主導者,而在每一個創客背後,是一大批有共同興趣愛好的夥伴或粉絲。
事實上,互聯網的成功大多是源於「聚合」的成功。比如谷歌、百度是對信息聚合的成功,新浪是對新聞聚合的成功,天貓、京東商城是對賣家聚合的成功。聚合之所以如此強大,是因為聚合不再強調是「你」還是「我」,公司之間、個人之間不再存在界限,一切只因為客戶價值而存在,一切只因為創造價值而共享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