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年(1840年)十月的一天,48歲的四川道監察御史、順天府丞兼學政駱秉章接到皇帝下達的一項旨意,去戶部銀庫查庫一年。清廷的中央財政,除皇帝個人花銷由內務府負責外,其餘部分均歸戶部管轄。為了管理從全國各地徵收上來的銀錢、實物等稅收,戶部特設銀庫、緞匹庫、顏料庫三個大庫,分別存儲各省解往京師的稅銀、綢緞布匹以及銅、鐵、鉛、錫、顏料、藥材等物品,合稱「戶部三庫」。簡而言之,戶部就是清政府的財政部,戶部銀庫則是國庫,類似於現在的中央銀行。為了穩妥起見,銀庫的庫官庫兵一般都由滿人擔任,但由於經常出現貪污等問題,朝廷除派王大臣進行臨時巡視外,還定期派滿、漢御史前往戶部稽查。
駱秉章:晚清八大名臣之一。廣東花縣華嶺村(現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華嶺村)人。40歲中進士,先後任翰林院編修遷江南道、四川道監察御史、工科給事中、鴻臚寺少卿、詹事府右春坊右庶子、翰林院侍講學士等職。56歲放外官,先後任湖北按察使、貴州布政使和雲南布政使。1850年擢任湖南巡撫。1860年升調四川總督。1867年12月12日(農曆11月17日)因病死於成都,終年74歲。
打鐵還需自身硬,駱大人查庫超前絕後
駱秉章走馬上任的當天,管庫的四位庫官榮慶、公占、榮祿、蘇隆額便湊在一起約駱御史到庫內介紹銀庫的「慣例」:銀庫在收取各地捐項銀兩時,規定每100兩要多收4兩,其中2兩歸庫丁,2兩歸庫官和查庫御史,俗稱「四兩平」。駱秉章不動聲色地問:那一年有多少呢?答曰:一年下來大約有二萬多兩「辛苦錢」。駱秉章又問:這種搞法上面知道不?如知道則能收,如不知道我則分文不取。庫官們一時語塞,就大著膽子說道:多年來都是這樣做的,算是咱銀庫的行規,駱大人如果不收,我們也是要收的。駱秉章說:收這筆錢如果違規,你們要想好了;如果不違規,我也不管你們。我做事的準則向來是不授人以把柄。如果我收了此錢,以後還如何去查庫呢?
駱御史一本正經,擺出一副「打鐵還要自身硬」的樣子,讓庫官們很著急。為了試探一下駱的真實想法,過了幾天,他們又來和駱交涉,說四兩平既不收,那就作為銀號捐官的款項上交,銀號稍作表示,一年下來,駱大人也有萬餘兩的外快。駱再次謝絕:這筆錢擺明了不合法,明辭而暗受,我不會做的。
駱三番兩次拒不接受銀庫的「潛規則」,讓庫官們覺得來了個不識時務的「另類」。沒過多久,他們又托駱秉章的同鄉李某來進言,說各銀號給他準備了到任禮,共7000兩。以後一年三節,每節也送7000兩。也就是說只要駱同意,光此項他查庫一年可有28000兩銀子進腰包。
各銀號為什麼如此慷慨?其實送此重禮的目的就是一個:「不過求都老爺勿挑斥」。原來,清朝可以用錢去捐官,說穿了就是花錢買官做。多年以來,各地捐官的錢,通常都是由銀號匯齊了再送到銀庫。各銀號都很狡猾,他們送來的銀兩經常「以少作多,銀色低潮」,以四五百兩充六七百兩甚至更多。還有就是以成色不好的銀子充成色好的。比如用含銀百分之九十的,充含銀百分之九十九的。這樣就相當於少送了百分之九。銀庫官員收了重禮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致使國有資產被圍獵,國庫虧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