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有其生物學基礎,未必要不如意事才會誘發。據悉,首次發病患者,至少需要治療9個月到一年,然而有七八成的患者在治療第2~4個月時就自動停藥,易引起第二次發作,治療時間要延長到3~5年。而單純的「很不開心」不能和抑鬱症劃上等號,要從症狀、病程、嚴重程度等方面考慮才能確診。
抑鬱症未必都由失意事誘發
不知道抑鬱症為何會「看上」自己,是許多患者的共同特點,生活中各方面都很順利的患者更是困惑。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腦系內科主任潘小平說,這是大家對抑鬱症認識的一個誤區,「實際上,抑鬱症是有生物學基礎的,研究發現,抑鬱症患者大腦突觸間隙神經遞質的濃度下降。不一定都是由失意、家變等生活事件誘發。」
不過,抑鬱症患者往往有一定的性格基礎,比如自卑、敏感、多疑、多愁善感。「比如性格追求完美的人,長期精神調節不好,導致大腦神經遞質分泌不平衡,信息在大腦環路上傳遞時,壞消息就容易被放大。」
潘小平說,單向抑鬱首次發病,至少需要治療9個月~1年,65%的抑鬱症患者可以治癒。但現實中,有70%~80%的病人在用藥第2~4個月的時候自行停藥。然而,大部分患者自行停藥的第2~4個月,是症狀明顯改善時。「用藥後,第1~3個月是急性期治療,第4~6個月進入鞏固期,按照有效藥量維持。之後就到了維持期,目前觀點不太統一,有的認為應該鞏固兩年,有的認為要根據急性期效果好不好、鞏固期病情有無波動、患者年齡、第幾次發病來決定。鞏固期的用藥量上也有不同看法,有的認為按照鞏固期的量,另外的觀點認為是鞏固期藥量的1/3~1/2。最後就是停藥觀察期,藥撤掉,觀察還有無風吹草動。」
如三次發作100%會長期發作
潘小平強調抑鬱症患者堅持規範治療的重要性。因為一半初次發作患者會有第二次發作,擅自停藥會增加第二次發作的可能;而第二次發作的患者中75%會有第三次發作,治療時間已拉長到3~5年。假如曾經三次抑鬱症發作,幾乎100%會長期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