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節

    「我也不知道啊,就我剛才改的那篇啊。已經改過很多次了,投哪都不發,我真是要鬱悶死了。」路路收好書,拉著安然往外走,估計這時候媽媽也該要回家了。
    「那就別改了啊,用原稿再寄一次試試?」安然變魔術似的掏出巧克力,「請你吃巧克力!」
    「切,不要了!人家許楓送給你的,又不是送給我的,我怎麼好意思啊,不能辜負人家的一片心意啊,還是你自己吃吧。」
    「哪有!我自己買的,你吃吧!」安然把巧克力塞到路路手裡。
    「也是哦,他的不就是你的嘍,你們倆還分什麼彼此啊。是吧?」路路捅捅安然,剝了顆巧克力含在嘴裡。
    「說什麼呢你!找打啊!」
    安然氣急,伸手要來撓路路,路路一下子蹦開。
    「惱羞成怒?難道是被我說中了麼?」路路嬉笑著,許楓就在不遠的地方等著安然。天色都黑下來了,估計是來送安然回家的,真正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呢。周曉曉和何俊的工作都很忙,安然又怕黑,晚上的時候根本不敢自己一個人回家,所以護送安然的重任就落到了許楓的肩上。
    「趕緊走你的吧,別讓人家等急了!」路路推了安然一把,估計許楓等的也不是一時半會了。
    安然雙手蒙面做害羞狀,狂奔而去啊!
    回到鍾玲的服裝店,鍾玲已經準備關門了,這時候晚上出來逛街的人不是很多,再說了,鍾玲有更重要的事情回家去做——做飯啊。孫春暉一向是個顧家的好男人,所以晚上的應酬一般很少的,通常是回家跟老婆女兒一起吃晚飯。鍾玲自然就樂此不疲的給孫春暉和路路做好吃的。
    店裡的店員已經回去了,鍾玲清點了一下錢。路路幫著一起關了門窗,熄了燈,有仔細檢查了一遍。
    嘩啦一聲,鍾玲拉下了卷頁門,狠狠的用腳踩下去,鎖好。
    「走吧!」
    鍾玲牽著路路的手往回走,思量著晚上做什麼吃。天氣開始暖和起來,但是晚上的時候還有挺冷的,夜涼如水,晚上最容易著涼了。
    「今天晚上作業這麼多麼?」路路在林可店裡寫作業,鍾玲是知道的。今天晚上,路路回來的不是很早。
    「不是很多,多待了一會,看看書。」路路誠實回答,作業真的是不多的,多呆一會一方面是為了修改自己的散文,一方面也是為了等安然。
    「如果時間緊,就不要寫散文和小說了,還是學習為主。投稿什麼的,可以等你上大學的時候再做,那時候時間多的是。」(未完待續)
 101 林可歸來
    「嗯,我知道的!」路路一向是乖乖女的,媽媽的話自然是要聽的。對比前世,現在的日子已經好過得多,重生這麼些年,路路雖然覺得錢是已經很遙遠了,但是還是會時不時的將現在與過去對比,覺得真是一場夢。
    如果是以前,自己在幹嘛呢?幫爸媽做飯?還是洗衣服?抑或是在地裡幫忙?
    路路苦笑,前世的爸爸媽媽這時候還在地裡勞作吧?
    「路路,路路!」
    路路被鍾玲一把拉住,一輛車幾乎就貼著路路擦過去,路路嚇了一跳。剛剛想得太入神了,居然沒有發現有車過來。
    「想什麼哪?喊你好幾聲也沒聽見。」鍾玲上上下下仔仔細細的檢查一遍,確信路路沒有受傷才放下心來。
    「沒,沒想什麼。」路路搖搖頭,耳邊嗡嗡響著,都是那輛車呼嘯而過的聲音。
    「有沒有感覺什麼地方疼或者難受?」鍾玲還是不放心。
    「沒有。」路路搖搖頭,除了耳朵別的一切都好。
    「那就好,我們回家吧!」鍾玲放下心來。「剛剛我跟你說的話,你聽到了麼?」
    路路還是搖搖頭,剛剛想事情入了神,沒有聽到鍾玲說的話。
    「安然是不是戀愛了?整天看到她和一個男生在一起。」鍾玲已經注意到安然很久了,安然中午是在家裡吃飯的,就是平時她也和路路一起。就是因為是自己家,周曉曉和何俊才這麼放心,要是出了事,可怎麼跟他們交代啊。
    「額~」路路不知道怎麼回答,安然和許楓算是在一起的男女朋友了吧,但是告訴媽媽,那肯定就會傳安然爸媽那裡,那自己是不是出賣朋友了?
    「你個丫頭!」鍾玲點點路路的額頭,「是不是覺得自己說了就是出賣朋友?真是個鬼丫頭。你不說我就不知道了?要是被你周姑姑知道,安然肯定得脫層皮!你讓她自己也收斂點,別讓她爸媽發現了,不該做的事啥都別做。」
    畢竟是人家的家務事,管多了也不好!說不定兩個小孩真的合適,要是被拆散了,還真的不忍心呢!鍾玲想著,只要處理的得當,沒有必要去找周曉曉夫妻倆報備。那樣弄得大家都不愉快,何必呢!
    「嗯。」路路聽媽媽這麼說,倒是很意外,這是同意早連麼?真沒想到。媽媽這麼開明啊。
    「你自己沒情況吧?」鍾玲打趣,衝著路路擠擠眼。
    「當然是沒有的!」路路瞪大了眼睛,媽媽最近愛搞笑了麼?
    「有也沒有關係的,帶回家看看,我跟你爸爸都是很開明的!」
    路路的臉紅的都快滴出血來了,明明是玩笑話,卻像是說的一本正經的樣子。
    「好啦好啦,不說你啦,開開玩笑。一點都不配合。」鍾玲看路路不好意思,也就不往下說了。
    「老闆娘什麼時候回來啊?」
    「就是,林姐什麼時候回來啊?」
    林可已經很久沒有來蛋糕店了,好在店裡的服務生都沒給掉鏈子,店裡的生意也維持下去,一切井然有序。
    「張姐。你說林姐什麼時候回來啊?」小D忍不住問收銀的張姐。
    張姐是這個蛋糕店資歷最老的,據說林可開這家蛋糕店的時候張姐就在了。平時,林可跟張姐的接觸也最多,林可什麼時候回來,要是張姐不知道。那就真的沒人知道了。
    張姐停下數錢的動作,林可這次不知道還會不會回來了,那個把她弄丟的人。已經又把她找到了,不是麼?
    「幹你的活去,你的杯子洗完了?小心扣你工資。」張姐故意板著臉,裝作生氣的樣子。
    小D吐吐舌頭,忙著洗杯子去了,張姐一向是刀子嘴豆腐心,雖說總是威脅大家要扣工資,但是大家的工資從沒被扣過。
    「是啊,林可阿姨真的好久都沒有來過了,都想念她的那些飲料和蛋糕了。」
    「你不是想林可阿姨,你是想她的那些吃的才是。就知道你個吃貨!」路路笑著說,隨手拿起一旁的鮮奶浮喝了一口,真的是少了一點林可的味道。林可的奶浮總是香香的甜甜的,從沒有一點奶腥味,這杯可就差多了。
    「難道你就不想?」安然打趣。
    「我想的是林可阿姨,又不是那些吃的。」路路分辨,喜歡林可可不是因為這些吃的,就是單純的喜歡她,一個美麗而略帶滄桑的女人,總是能吸引住別人的眼球。見到林可的第一眼,就被吸引了。午後陽光裡,帶著小碎花圍裙,調著各種各樣的飲料,做著蛋糕,就覺得很溫馨,嘴角的笑意昭示著主人的和善,而淺淺眼窩裡的憂傷告訴人們,這是一個有故事的女人。
    就在那個下午,路路就喜歡上了林可,沒事的時候就陪安然過來(安然喜歡這家的提拉米蘇蛋糕嘛!),一來二往,跟林可就熟起來,後來才知道,林可跟鍾玲也是聊得來的伴。
    「誰不知道你啊!你說,林可阿姨做的慕斯蛋糕是不是全被你吃了!」安然跟路路翻個白眼。
    「那不是你喜歡提拉米蘇啊,我就委屈一下,把慕斯都解決掉了!」路路死鴨子嘴硬,其實自己真的最愛吃慕斯蛋糕了,尤其是林可做的,真是太好吃了,想起來那個味道,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哦?這麼委屈啊,那以後就不委屈你了,我留著給別人吧!」
    路路一回頭,真是又驚又喜,林可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到了路路的身後,滿眼含笑。
    「當然不委屈啊,一點都不委屈我跟安然開玩笑的!以後還是留給我吧,林阿姨。」路路堆滿笑,呵呵樂著,很不好意思。
    「是是是,知道了,還說別人是吃貨,自己才是十足十的吃貨吧!」林可點點路路的額頭。
    「就是就是,林姨最瞭解我了。」路路笑著說,今天的林姨很不一樣,笑的很開懷。平時的林可也是眉眼含笑的,但是總有一種淡淡的憂傷,但是現在是滿滿的開心或者是喜悅。
    這時候,路路才注意到一直站在林可身邊的男人,據目測,三十多歲,一米八左右,身材不錯,瘦削硬挺,一身銀灰色的西服很是貼身。眉眼硬朗,臉部如削,最漂亮的是鼻子,精緻漂亮。好吧,真的是漂亮,至少這個人可以用漂亮來形容,哦,男人可以用英俊帥氣。(未完待續)
 102 新歡?舊愛?
    這個男人是新歡還是舊愛?路路不知道,但是現在看的出來,林可很開心。她偎依在這個男人的懷裡,眼裡心裡都是滿滿的笑。一個美麗依舊,一個英俊,真是般配的很,若天造地設的一對。
    「這是?」安然都看直了眼,口水都快流下來了。
    「我是林可的老公,陳少風。想必你們就是林可說的那對小朋友了?」陳少風看著路路和安然,笑的白牙晃眼。難怪林可說這個路路比較深得她心,看上去,矮矮的小小的,長得也很是稚嫩,但是就覺得穩重,俏皮裡有一種成熟。
    「你好,陳叔叔。」路路和安然都跟陳少風問好,第一印象非常好,誰讓他是個帥哥捏,帥哥誰不愛啊。沒想到,大齡女青年林可原來根本就不是剩女啊,人家早就藏了個老公在家裡,還這麼帥。
    「林姨,以前可沒聽說過,這位陳叔叔啊~」安然故意拖長了尾音,眨眨眼,這麼帥得男人,是我也要藏起來了啊。咳咳,這時候許楓在哪裡啊,這小妮子有可能絕對出牆啊。
    「這不是林可的原因,是因為我的一些原因,這些年一直都沒有能夠在她身邊照顧她。」陳少風對林可露出歉意的微笑,摟在林可肩上的手不由得緊了緊,這些年一直不在林可身邊,真是難為她了。
    「有什麼能夠讓你放棄林姨啊?」安然好奇,林可真的是那種讓人移不開眼的人,雖說現在可能年紀大了些,已經韶華易逝了,但是歲月的痕跡還是無法磨去她的美麗,說不來的,這種女人有一種韻味或者氣質。
    「年輕的時候,總想著自己的那些人生抱負,總覺得自己的鴻鵠之志不能消磨在兒女情長裡。在外拚搏這麼多年。現在才明白,不管多少錢或者多大的地位,心裡的牽掛才是最重要的。金錢或者權勢,都抵不過內心的寂寞。最重要的,就是珍惜眼前的,跟愛的人相守到老。」陳少風有感而發,自己以前真是魔怔了,才會丟下自己心心唸唸的人兒,去追求所謂的夢想。幸福是什麼。幸福就是和自己身邊的這個老闆娘能夠相持到老,哪怕只是開一間蛋糕店,幸福從來不用金錢或者權勢來衡量的。現在,自己在別人眼裡算是功成名就了。但是只有自己才知道心裡有多寂寞,直到回到她的身邊,才覺得安心。
    「那你還是可以跟林姨一起的啊,林姨絕對可以當你的賢內助的。」安然絕對相信,一個能夠憑自己的能力在這裡經營一個這樣的蛋糕店的林可,絕對是不簡單的。
    「林姨當然有這樣的本領,但是她不想我因為野心迷失了自己,但是那時候的我已經不聽她的勸了,覺得她太小家子氣。所以她無奈之下才逃離開來。」陳少風是知道林可的,天生貴氣,在商場或者那群貴婦名媛裡也是吃的開的,只是自己迷失在自己的慾望裡,沒有注意到,林可累了乏了。她是在怎樣的失望後。才會放棄自己,在這個小城裡,一藏就是數年。
    這時候,店裡還不是很熱鬧,幾個服務生和張姐早就注意到了林可和陳少風。一個個都豎起耳朵來聽。
    「張姐?這就是老闆?」洗杯子的小D又不安分了,湊到張姐邊上偷偷的問。
    「應該是的吧!」張姐看著那天造地設的一對,臉怎麼都板不起來。都忘記像平時一樣教訓小D去幹自己的活了。嘴角慢慢上揚,看來弄丟林可的那個某人是找回自己的媳婦了,但願他們會幸福下去吧。
    「張姐!」林可喚她,小D識趣的回去洗碗去了。
    「張姐!」陳少風這聲「張姐」叫的懇切,仔細打量打量,其實這個張姐長相普通,在人群裡絕對不會被注意到的那種,但是卻在林可初來乍到的時候提供了幫助,讓她在這裡好好的活著。
    「謝謝!」
    張姐聽得陳少風的這聲謝謝,自然是知道陳少風謝些什麼。
    「走還是留?」張姐心底裡知道,林可以後應該不會回來了,但是還是希望她在這個店裡,每天做做蛋糕,調幾杯飲料。
    「走吧,雖說還是覺得這裡好。」林可笑笑,但是眼眶就紅了。這家店,雖說不大,投資也沒多少,但是這裡的一點一滴都是自己的心血,不管是店面的設計還是這裡的一桌一椅,都是自己親自過問的。桌上的桌布,就跟張姐跑遍了全城,才算是找到了自己滿意的花色和顏色以及料子。就是店裡的糕點師,這幾位服務生,也是自己手把手教的。
    「我們打算回到A市,開個咖啡屋。林可以前出國的時候,最愛各種各樣的咖啡和甜點,專門在外面學了很久,味道都很地道。」陳少風解釋,林可最擅長的估計就是這個了,這樣的生活也自在安逸。
    其實,林可還是為陳少風放棄了自己。回到那個城市,雖說也能開著自己的小店,但是若隨了自己,這裡也是不錯的,只是沒有他而已。好在,現在的他是隨著自己了一些,不再急功近利,也能夠顧念到自己了,這就夠了,做人怎樣都得知足。
    「那我找找人,有沒有要盤下這家店的,趕緊就盤出去了。」既然老闆娘都要走了,這個店自然是要賣出去了,張姐是這樣想的。
    「不用了,張姐,這個店就接著開吧。最近沒有我在,店裡不一樣還是好好的。」林可笑笑,只要店裡的東西好,有自己沒自己生意還不是一樣的,難不成還當自己是吉祥物了?「店裡的生意,本來就是張姐在幫我的,說實在的,這個店裡,張姐付出的心血可不比我少。店一直不錯,盤出去可惜了,還是張姐開著吧。就是以後我回來的時候,張姐能給我個落腳的地兒,別把我趕出去就好。」
    「這怎麼可以,這店裡你可投了不少錢呢!」張姐不依,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可不能啊。這個店裡投了多少錢,別人不知道,自己還能不知道麼。這麼多錢,自己怎麼能收呢!(未完待續)
 103 宴
    「張姐!」林可打斷張姐的話,笑著講,「當初,要不是張姐收留我,別說是開店了,怕是我的小命都丟了,哪裡還能開這個蛋糕店啊。」
    當年,林可來到這裡的時候,正是冬天,冬雨冷冽,還夾雜著雪珠子,一個人漫步在街頭,卻找不到想去的地方。好在,張姐的老公蹬著三輪車經過,見著她沒有打傘,在雨裡走的踉蹌,神色有些不對,把她帶上車。要不然,說不定就暈倒在街頭了。
    林可被張姐的老公帶回家的當晚就發了高燒,還連著幾日高燒不退,張姐就這樣守了她幾天,噓寒問暖,一點都不敢耽誤。林姐醒來的時候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張姐,看到她擔心而關切的目光,說不來的心裡就趟過一陣暖流。
    那時候的張姐,沒有工作,就靠著張姐的老公蹬三輪給人送貨賺錢。看到張姐的兒子,林可才慢慢開心振作起來,後來身體好了,就拉著張姐從城東跑到城西,又從城西跑到城東,才算是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店面。然後,林可就忙著裝修,還是張姐陪著她的。這家店裡的沒一個角落,都是兩個人精心設計的,材料也是兩個人一個一個市場跑下來買到的,干苦力監工的是張姐的老公。
    這個店,是林可和張姐一家的心血,當然是不能盤出去的,所以林可一早就打算把這個店留給張姐一家的。
    「那也不能這樣的,我們那時候照顧你,也沒想要你為我們做什麼的,換做別人也不會見死不救的。」張姐不依,這家店是林可出錢出力的,自己雖說在這裡幹了這麼久,但是林可也給自己每個月發工資的,這就夠了,做人要知足。不能貪得無厭。
    「那張姐就當我是留給我幹兒子的行不?」林可笑笑,拉著張姐撒嬌,張姐的兒子早就認了林可做乾娘的。「這個,你可做不了主。」
    張姐聽了這番話,也知道是拗不過林可的,只得同意。
    「張姐,我們明天就回A市了,今晚一起吃個便飯吧。」陳少風對這個淳樸的張姐還是心懷感激的,要不是有張姐一家的照顧。林可現在也不知道怎樣了。
    「行,我跟我們家那位說一聲。」張姐爽快答應,陳少風看上去就不是一個簡單的人物,穿著就不說了。那雙眼睛深邃的很,看著林可的眼裡是溫柔,但是仍是擋不住與生俱來的銳利。
    「那我們先去接小凱放學!」林可最放不下的還是自己那個心心唸唸的乾兒子,那麼一個可愛的孩子,不喜歡都難。
    聽到林可這麼說,陳少風眼裡的歡喜褪去,帶了一絲黯然。林可一向是最喜歡小孩的,可是因為自己,林可以後受孕的機會很小了吧。
    「好!」陳少風捏緊的拳慢慢鬆開。笑著說。
《重生小村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