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節
驀地反應過來:「這裡頭記了七根凶簡的事?沒可能啊,我一點印象都沒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說:「這本書,第342頁,在續卷裡,有一個故事,標題叫《唱歌犬》。」
曹嚴華沒聽明白:「嘛玩意兒?」
「有兩個耍雜耍的牽了條狗,在鬧市上賣藝。觀者如潮,因為……那條狗會唱歌。」
曹嚴華倒吸一口涼氣。
「小師父,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裡那個……會識字的狗還生猛啊。」
神棍皺著眉頭,像是苦苦思索著自己當年看《子不語》時,到底有沒有看到這個故事。
木代繼續講下去。
「因為這表演太火了,被當地的縣令遇到。他命令人把那狗帶回來,對耍把戲的人說是要給太夫人看個樂呵,太夫人高興了,會重重有賞的。」
神棍嘴巴張的老大,似乎記起什麼了。
「狗帶回來之後,縣令讓人把狗引進衙門,問那個狗說,你是人呢,還是狗呢?」
一萬三聽的入神,倒是曹嚴華呵呵笑起來:「這不多此一舉嗎?當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這一眼把曹嚴華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難……難不成是人啊?」
「這狗回答說,我也不知道我是人還是狗。」
說到這裡,神棍短促地「啊」了一聲,他想起來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點說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著書的立脊,炎紅砂隱隱覺得或許不是個讓人舒服的故事,但還是止不住好奇:「然後呢?」
神棍臉色青一陣白一陣,又是恍然又是搖頭,見木代有些猶豫,說:「我來說吧。」
他想了一會:「其間還有些別的事,我就不細說了。總之是,那個縣令起了疑心,讓差役把那兩個耍雜耍的捉來詢問,那兩人死不承認,後來動了大刑,他們才吐了實話。」
「說是,這狗是用三歲的小孩做成的。先用藥把皮燒爛,讓皮全部脫落……」
木代低著頭不說話,炎紅砂的臉色漸漸白了,再聞到面前茶雞蛋的醬香氣,忽然一陣接一陣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後用狗毛燒灰,和著一種特殊的藥塗在身上,又讓那小孩吃一種密藥,身上的瘡傷可以平復,不久之後,全身長毛,也生出尾巴,儼然跟狗長的一樣。」
屋子裡靜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滾著雞蛋,略顯不安地抬起頭,不明白這些人,怎麼突然間一點聲音都沒有了。
接下來的內容,神棍也記不大真切,問木代:「書裡怎麼說的?」
木代把書遞過去。
神棍翻到第342頁,照著念,雖然是古文,但倒不影響理解:「此法十不得活一,若成一犬,便可獲利終身。不知殺小兒無限,乃成此犬。」
曹嚴華咬牙切齒:「這兩王八羔子,後來呢,遭報應了嗎?」
神棍往文後看了看:「那兩人招供之後,說『此天也,天也!只求速死』,縣令『乃曳於市,暴其罪而榜死之』,這個榜死,大概就是棰擊而死的意思吧,活活用棍子打死了。」
曹嚴華還是恨恨:「活活打死也太便宜這兩個龜孫子了,該千刀萬剮呢。」
說著又想起什麼:「但是小師父,這個跟我們的水影有什麼關係啊。難……難道那條狗……」
他驀地想到什麼,臉色一下子變了。
就聽羅韌說:「木代做這個夢,不會無緣無故。更何況,這書是在獵豹那裡拿到的,如果可以把唱歌犬的內容套用到認字犬身上,那麼水影的故事就是完整的了。」
「那隻狗之所以識字,甚至能認得鎮上的私塾先生寫的字,不是雜耍人教的好,也不是它成了精,而是因為,那根本就是個人。」
「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總之,那個認字犬逃出來了,甚至,還被私塾先生的女兒收留了。」
炎紅砂只覺得胳膊上的汗毛一根根奓起,胸口一陣發悶:「那那個私塾先生的女兒,知道認字犬實際上是……人嗎?」
羅韌想了想,緩緩搖頭。
「記不記得我們看到的第五幅水影,是私塾先生的女兒給認字犬餵食,那完全是當作家畜來餵養的。我覺得那個姑娘是個好心人,她如果知道那其實是個人又願意收養,怎麼說也會像人一樣對待它的。」
一萬三冷不丁冒出一句:「而且,從那條認字犬的心理出發,它寧願瞞著吧。」
炎紅砂覺得腳底都在冒涼氣了,打了個寒戰之後,不作聲了,低頭看到曹解放正在腳邊,下意識就抱起來在懷裡,暖哄哄的,當個熱水袋也好。
羅韌繼續:「接著,私塾先生的女兒出嫁了,從水影裡,我們看到大紅喜轎,也看到那條認字犬,一直癡癡看著喜轎。」
曹嚴華脫口說了句:「它……它不會對那姑娘,生出心思了吧?」
羅韌臉色沉了一下,似乎不想在這個點上多作糾結:「緊接著,我們看到私家小院,竹簾裡,男人和女人擁抱,而門外角落的陰影裡有一隻狗。」
「起先,我們猜測太多,甚至懷疑那個女人是不是不守婦道,跟別的男人私相授受。現在想來,那個男人可能是她的夫君,那隻狗才不正常。」
那只認字犬,不是看家護院,而是在暗處……窺視。
「再接下來,是那場火災。」
炎紅砂「啊」的叫出聲來。
她想起來要把叔叔炎九霄送去火葬時,自己做的那個詭異的夢了。
夢見焚化爐裡,出現的是個披頭散髮的女人,臉色痛苦而扭曲,像是拚命想爬出來。夢裡,她衝出監控室,想去找焚化工,看到焚化工的褲子裡,鼓囊囊的一團,像是有條尾巴。
她結結巴巴:「那場,那場火……」
羅韌的臉上掠過一絲不忍:「那場火,應該不是意外。」
☆、199|第7章
炎紅砂想起乍看到第二幅水影時,自己說的話。
——這不是家養的狗吧,我家裡要是養這樣一條狗,還不如打死算了。
當時那麼奇怪:主人家遭遇大難,豢養的家犬不拚死上前營救也就算了,反而安坐如山,氣定神閒。
現在明白了:如果那把火,根本是那隻狗放的呢?
炎紅砂激靈靈打了個寒戰。
羅韌頓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怎麼說合適:「你們沒來之前,我和木代也討論過,你很難用日常的人性去要求這只認字犬,《子不語》裡的那個故事也提到了,縣令問唱歌犬是人是狗,它回答說自己也不知道。」
炎紅砂低聲說了句:「如果真是三歲……什麼都還不懂呢,哪還能指望有正常的世界觀啊。」
若只是單純的動物也就算了,主人給你一口食糧,你對主家盡心盡力,它又並不是,它有人心,卻不懂人性,反咬一口、忘恩負義、引狼入室這種話於它,並沒有特別意義。它對那姑娘有扭曲的願望,得不到排解,用獸類的鬥狠法則解決一切,卻又荒誕而諷刺的使用了火。
很多史書裡都提及:火的發現和使用是舊石器時代人類最偉大的成就,從此,人類從樹上走到地面,基本脫離了動物屬性。
也許,寫史者都太樂觀了。
靜默中,曹嚴華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然……然後呢?」
水影的順序是倒敘,第一幅水影,就是整個故事的結局。
曹嚴華清晰的記得,畫面上,有一隻狗,邊上還有一卷鳳凰鸞扣封住的凶簡。
「是不是說明,最後一根凶簡,在那隻狗身上?」
羅韌緩緩搖頭:「從年代上看,已經過了百餘年了,不管是人還是狗,估計都已經死了。我倒是傾向於覺得……」
他沉吟了一下:「我們之前猜測過,老子封印之後,七根凶簡曾不斷被打開過,所以,我傾向於覺得,最新一輪的鳳凰鸞扣,是被那只認字犬打開的。你們還記不記得,尹喜問老子,如果有一天,鳳凰鸞扣又打開了怎麼辦?」
記得。
傳說裡提到,老子哈哈大笑,浮塵一甩,逕直跨青牛而去,說,放心吧,這世上,沒有任何人可以打開鳳凰鸞扣。
羅韌的聲音很低:「現在,回頭再看這句話,覺得話裡有話。」
老子對「人」的定義是什麼呢?
是一個有著人心、人性,具備最基準的道德,可以被稱作人的「人」,還是僅僅有人的軀殼就可以?
而上述種種,認字犬都不符合。
它非人,亦非犬,生而為人,卻活而做犬,有人心,卻搭著獸形,承受了非人的苦難,又轉而犯下令人髮指的罪案。
——這世上,沒有任何人可以打開鳳凰鸞扣。
認字犬,恰恰就是那把意料不到的、嚴絲合縫的鑰匙。
六幅水影,自最初小商河水盆裡泛著的幽幽水光,到曹家屯那次的風朗天清身臨其境,講述的,原來是這麼一個故事。
一直以來困擾的問題終於真相大白,曹嚴華覺得釋然,又覺得不過了了,再一想,多少有些寡味:「還以為是提示我們下一根凶簡在哪呢。」
他嘀咕:「還是一籌莫展。」
「這可不一定,我倒是覺得,它可能提示了我們另一樣東西。」
說到這裡,羅韌特意停頓了一下,一萬三心念一動,「啊」的叫出聲來,第二個猜到的是神棍,興奮的臉上通紅,炎紅砂不明所以,催促羅韌:「什麼啊,你快說啊。」
只曹嚴華心裡酸溜溜的,想著:我三三兄又第一個猜出來了,哼。
羅韌回答:「鳳凰鸞扣。」
「一直以來,我們的焦點在於尋找七根凶簡。其實我們忽略了一點,七根凶簡一定要用鳳凰鸞扣扣封,即便集齊七根,我們還是得去找到那三樣東西,也就是鳳扣、凰扣、鸞扣。」
「認字犬在那個鎮上生活,那是它最後出現的地方。火災之後,它就打開了鳳凰鸞扣,我們不妨做個大膽的推測:發現七根凶簡的地方,距離那個鎮子不遠。」
「鳳凰鸞扣其實相當於是鎖,盜寶的人撬開了門,會拿走財寶,但沒人會把鎖都拿走……」
神棍有點激動:「你的意思是,鳳凰鸞扣很可能還在當地?」
羅韌淡淡一笑:「你不是說,我們身上有鳳凰鸞扣的力量嗎?凶簡可以依附人身到處遊走,鳳凰鸞扣如果也可以,應該早就來找我們了,既然從未出現過,那就有八成的可能還在原地——至少不會離的很遠。」
曹嚴華忽然想到什麼:「我想起來了,那副雜耍的水影裡,有人說了句話,『讓咱壟鎮私塾裡的衛老夫子來寫』,這話信息量好多啊。」
炎紅砂也反應過來:「那個鎮子叫壟鎮,那個姑娘姓衛,她爹是個私塾先生。萬烽火連獵豹的祖上都能查到,要是再多點信息,咱們說不定能查到當年的細節。」
不消她說,那頭一萬三已經拿出手機,去搜索「壟鎮」了。
看了一會之後搖頭,說:「沒有,沒有叫這個鎮子的。」
羅韌倒並不擔心:「很多鎮子,建國之後是重新改過名字的,青木回來之後我跟他商量一下,盡量今天之內就能出院——你們看到的水影畫面都不全,我覺得,如果我加入的話,應該能再多點線索。」
想了想又補充:「因為我受傷,時間已經耽擱很久,我也怕誤了七七之數,你們待會回去,順便收拾一下行李,有霧鎮那裡,咱們盡快過去一趟。」
早飯大多都沒動,吃不下去了,又不好浪費,炎紅砂一份份扣起,給羅韌留了些,其它的原樣拎回去,出門的時候招呼木代:「一起回去嗎?」
木代興致不高,說:「我再坐會。」
人忽然就走光了,病房裡空落落的,木代坐了一會,抬頭去看羅韌。
從昨晚到現在,她一直有點恍惚,即便是在正常的說話,不自覺的,也會突然打個寒戰。
她抬頭看羅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