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節
接著,他發現這匹馬不是從19世紀跑出來的幻影,而是用來拖拉繞行中央公園、收取20世紀現金的華麗馬車的牲畜。它們的馬廄就坐落在這裡。
他無聲地對自己笑了。
因為沒有目擊者,人們只能推測當時發生了什麼。但我們可以清楚地想像出當時景象的恐怖。那個惡棍將不停掙扎的女人拖進一條小巷,殘忍地用刀子刺她。他的目的不是想殺人,而是要征服她,這是他一貫的玩法。但一心掛念著家中那群剛剛學步的幼雛的高德史密特太太,卻從靈魂深處迸發出驚人的力量,讓那個畜生大吃一驚的是,她對他展開了猛烈的攻擊:她不斷打擊他的臉,還撕扯下他的頭髮。
她很快掙脫開了,嘴裡發出駭人的尖叫。驚慌失措的施奈德又紮了她幾刀,就匆忙逃掉了。
這個勇敢的女人搖搖晃晃地走到街邊,倒了下去。她死在一名巡警的臂彎中,那是接到附近居民的報案,第一個趕到現場的警察。
這是記載在書上的事,而這本書現在集骨者就帶在身上。《老紐約的犯罪》。這本薄薄的小書對他有無法抗拒的吸引力,他也無法解釋是為什麼。如果一定要他描述他與這本書的關係,他會說自己對它入了迷。這本書已有七十五年的歷史,仍然保存得相當完好,裝訂水平堪稱精品。它是他的幸運符,也是他的護身法寶。他是在一家小型公共圖書館的分部裡發現這本書的,並犯下了他一生中僅有的幾次偷竊罪之一。有一天,他把這本書塞進風衣口袋中,溜出了圖書館大樓。
他把有關施奈德的那一章讀過不下一百遍,甚至倒背如流。
開慢點,他們快要到了。
當漢娜可憐的丈夫哭著撲到她毫無生氣的身體上時,他仔細端詳她的面容,在她被送往殯儀館前做最後的道別(按猶太教習俗,死者必須盡快埋葬)。他發現在死者白瓷般的臉上有一塊淤青,形狀像一個奇特的符號。這是一個圓形的圖案,上面隱約可以看出一個類似新月的形狀,四周還有一圈凹點,好像環繞在新月旁邊的小星星。
警方認為這是戒指的印痕,可能是兇手在攻擊被害人時留下的。警方找來一個藝術家,幫助畫出這個印痕。他們查訪城中所有的珠寶店,得到幾個人名和住址,這幾個人在最近都買過同樣的戒指。其中有兩名紳士被排除了嫌疑,因為他們一位是教堂執事,另一位是聲譽良好的大學教授。警方把目標鎖定在第三個人身上,懷疑他就是製造這起令人髮指的暴行的嫌疑犯。此人正是:詹姆斯?施奈德。
曾有一段時間,此人在曼哈頓城幾個慈善團體中頗有影響力,例如援助肺癆患者聯合會、老年人福利協會,都是很著名的組織。他一度引起警方的注意,因為有幾位老人舉報說,這些團體在他加入後不久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從沒有受過任何指控,但在警方結束調查後,他就從此銷聲匿跡。
在漢娜?高德史密特遇害後的一段時間裡,警方悄悄查遍了城裡所有可疑地點,卻無法找到施奈德的藏身地。他們在下城和濱河區貼滿了懸賞捉拿的告示,詳細描述他的相貌特徵,但他一直沒有落入法網。這實在是一場悲劇,因為不久,這座城市很快就籠罩在他邪惡魔掌一手掀起的血雨腥風之中。
街道上很乾淨。集骨者把車開進一條小巷,他打開倉庫門,把車子開下一條木製坡道,駛進長長的坑道中。
在確定這個地方空無一人後,他走到車子後面,打開後備廂,把漢娜拉了出來。她很胖,渾身是肉,像一袋保護樹根用的軟塌塌的大草包。他的火氣又上來了,把她粗魯地扛進另一條較寬的坑道。西區高速公路上的車輛在他們的頭頂飛駛而過。他聽著她粗重的喘息聲,準備在她雙肩抖動即將窒息的那一刻,及時伸手抽出塞在她嘴裡的東西。他喘著粗氣扛著她,把她丟到坑道的地上,撕掉她嘴上的膠帶。她的呼吸相當微弱。她昏過去了嗎?他聽聽她的心臟,似乎跳動得還很正常。
第32節:惟一的武器——腳
他割斷捆住她腳踝的晾衣繩,湊向她低聲說:「漢娜,kommenSiemitmirmit,(德語:你跟我走。)漢娜?高德史密特……」
「不……」她喃喃地說,聲音幾乎細不可聞。
他更靠近一些,輕輕拍打她的臉頰。「漢娜,你必須跟我走。」
她尖叫一聲:「我的名字不叫漢娜!」突然飛起一腳,正好踢中他的下巴。
他的眼前爆出一道金光,向後倒退了兩三步,才勉強維持住身體的平衡。漢娜跳起來,盲目地朝一條黑暗的走廊深處跑去。但他很快就趕上她,她沒跑出十來米,就被他撲倒在地。她重重地摔在地上,他也一樣,痛得差點背過氣去。
他側身著地躺了一會兒,等疼痛勁過去,緩了一口氣,才抓其她的T恤毆打她。那女孩躺在地上,雙手仍被綁著,只能使用她惟一的武器——腳。她把一隻腳抬向空中,狠狠地踹向他的手。他感到手部一陣劇痛,手套也被踢飛了。她抬起粗壯的大腿又是一腳,可惜沒有踢中,腳跟重重地擦過地面,讓他逃過了一劫。這一腳如果命中,非踢折骨頭不可。
「可惡!」他發瘋似地咆哮起來,用沒戴手套的手一把攥住她的咽喉,死死地掐住,直到她停止掙扎和哭泣。她抖動了幾下,就再也不動了。
他聽了聽她的心臟,跳動已經非常微弱。這回不會再有什麼花樣了。他抓起他的手套戴上,然後拖著她穿過坑道,來到一根柱子旁邊,重新把她的雙腳綁好,再用一片新膠帶貼住她的嘴巴。當她甦醒時,他的手正在撫摸她的身體。她先是大吃一驚,然後便整個人縮成一團。他撫摸著她耳後的肌肉,又摸向她的手肘、她的下巴,她身上實在沒有多少地方是他想碰觸的,她是那麼肥胖……胖得令他噁心。
但是在皮膚下面……他用力抓住她的大腿,她睜大眼睛,望著他摸索口袋,亮出一把刀子。他沒有絲毫猶豫,立刻揮刀切開她的皮膚,直達黃白色的骨頭。她透過膠帶發出淒厲的尖叫,用力踢蹬著雙腿,但他緊緊地抓住她的腳踝。過癮嗎,漢娜?她不停地哭泣,大聲哀號,所以他不得不把耳朵湊近她的大腿,才能聽到刀尖在骨頭上來回刮動的美妙聲音。沙沙沙……
接著,他抓起她的手臂。
有那麼一會兒他們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拚命地搖晃著腦袋,無聲地苦苦哀求。他的目光落至她肥胖的前臂上,再次舉刀,深深地割了下去。她的整個身體因為劇痛而變得僵直,接著發出又一聲淒慘、瘖啞的哀嚎。他再次低下頭,像個音樂家似的諦聽著刀尖刮過尺骨的聲音。來來回回,沙沙沙……沙沙沙……過了好大一會兒,他才注意到她已經昏過去了。
他終於站起身來,回到汽車旁。他佈置好下一個線索,然後從後備廂裡取出掃帚,仔細掃除掉他們留下的腳印。他把車開上斜坡,停下,讓發動機保持轉動,然後再次下車,細心掃去輪胎的痕跡。
他暫停了一會兒,回頭看向坑道,望著她,只是默默地望著。突然,一絲罕見的微笑浮現在集骨者的嘴角。出乎他的意外,客人們已經出現了。十幾對紅色的小眼睛,二十幾對,然後是三十……它們似乎正充滿好奇地注視著漢娜滴血的肌肉……也許它們已經感到飢腸轆轆……儘管這可能只是他的想像,但天知道,單是想像就已經夠鮮明瞭。
「梅爾,檢查那個叫柯法絲的女人的衣服。艾米莉亞,你能幫幫他嗎?」
她又一次對他客氣地點點頭,就像社交場合的禮貌應答。萊姆覺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氣瘋了。
在技師庫柏的指點下,莎克絲戴上乳膠手套,在幾大張乾淨的白報紙上慢慢地打開衣服,用馬鬃刷刷過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來,庫柏用膠帶把它們一一粘起,放到複合式顯微鏡下觀察。
「沒什麼東西,」他報告說:「蒸氣把大部分痕跡都去掉了。我看到一點兒泥土,但數量不足以做密梯度測試。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點兒纖維。看看這個……」
看什麼看,我又看不到,萊姆生氣地想。
「顏色是海軍藍,是丙烯酸纖維和羊毛的混紡,我猜。這種材料做地毯不夠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種布料。」
「這麼熱的天,他不可能穿厚襪子或毛衣。是滑雪頭套嗎?」
「我也這麼想。」庫柏說。
萊姆進一步推斷:「這麼說,他是真的想給我們機會去救那些人質。如果他存心殺她,就不必在意人質會不會看到他的臉了。」
塞利托點點頭。「這也說明那混蛋認為他能逃掉,腦子裡完全沒有自殺的念頭。說不定等我們盯上他時,他會抓一些人質和我們討價還價。」
「我喜歡你這種樂觀主義,萊昂。」萊姆說。
門鈴響了,湯瑪士過去開門。不一會兒,吉姆?鮑林爬上樓梯,頭髮亂蓬蓬的,一副火急火燎的樣子。在記者招待會、局長辦公室和市府大樓之間來回奔波的人大概都這副德行。
「看來你的鱒魚之旅要泡湯了。」塞利托和他打著招呼,然後向萊姆解釋:「吉姆是真正的釣魚行家,有自己專用的魚餌和全套裝備。不像我,只要到船頭喝上兩罐啤酒,就心滿意足了。」
「我們先搞定這個混蛋,回頭再談釣魚的事。」鮑林說著,走到剛才湯瑪士放在窗邊的咖啡壺那裡,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望向窗外,被那兩隻正盯著他看的大鳥嚇了一跳。他轉身走向萊姆,解釋說因為這起綁架案,他被迫推遲了去佛蒙特州的釣魚旅行。萊姆從沒有釣過魚,他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從事任何業餘愛好,然而,他發現自己竟然對鮑林有些嫉妒。垂釣時的那種寧靜感深深地吸引了他,這是一項讓人習慣孤獨的運動。殘疾人的運動似乎都傾向於那種面對面的競技項目,像輪椅籃球、網球、馬拉松……充滿競爭性,好像要借此證明什麼給世人——也給自己看。萊姆決定,如果非要他選擇一項運動,他寧願去釣魚,雖然現代科技似乎還達不到能讓人僅憑一根手指就可以把魚線拋出去的水平。
鮑林說:「現在報紙上都把他稱做系列綁架嫌疑犯。」
如果這個稱呼合適,有何不可?萊姆心想。
「市長都快發狂了,想請聯邦調查局接手這個案子。我告訴局長一定要頂住。但是我們不能再有人受害了。」
「我們會盡最大努力的。」萊姆尖刻地說。
鮑林喝了一口黑咖啡,走近床邊。「你還好嗎,林肯?」
萊姆說:「我很好。」
鮑林打量了他好一會兒,才對塞利托點點頭,說:「向我簡單通報一下進展情況。半個小時後還有一場記者招待會。上一場你們看了嗎?聽到那些記者問什麼問題嗎?關於被害人被燙死,我們認為她的家人會有什麼感覺?」
班克斯搖搖頭。「什麼東西。」
「我真想掐死那個雜種。」鮑林說。
萊姆回想起來,三年半前,在那起殺警案調查期間,鮑林曾打碎過一位新聞記者的攝像機,當時那個記者質疑說,鮑林之所以在調查過程中採取過激手段,是因為嫌疑犯丹尼?謝菲爾德曾經是警察隊伍中的一員。
鮑林和塞利托退到萊姆房間的一個角落,塞利托向他匯報了目前的情況。萊姆發現,當鮑林這次走下樓梯時,腳步比以前沉重了許多。
『有了,』庫柏宣佈說:「找到一根頭髮,在她的衣兜裡面。」
「整根頭髮嗎?」萊姆問。他並沒有抱太大期望,也不意外地聽到庫柏歎口氣道:「很遺憾,沒有毛囊。」
不連著毛囊,頭髮只能算作普通證物,不能成為個性化證物,因為無法通過DNA測試將它和某個特定的懷疑對像連結起來。儘管如此,它還是有很高的鑒證價值。幾年前,著名的加拿大騎警隊經研究後得出一項結論,如果在犯罪現場發現的頭髮與嫌疑人的頭髮相吻合,則嫌疑人可能在現場出現的幾率為4500:1。但問題在於,單憑一根頭髮你很難推斷出嫌疑人的身份。判斷性別幾乎是不可能的,人種也不大有把握;除非是嬰兒頭髮,否則無法估算出年齡;至於頭髮的顏色更是靠不住,因為現代人染髮美容的現象太普遍了;甚至因為每個人每天都要掉好幾十根頭髮,你連嫌疑犯是不是禿頂都說不出來。
第33節:是什麼動物的皮
「把它和受害人的頭髮比對,比較鱗片數量和骨髓色素。」萊姆指示說。
過了一會兒,庫柏從顯微鏡上抬起頭說:「這不是她的,不是那個叫柯法絲的女人的頭髮。」
「描述一下它的外觀。」萊姆說。
「淺棕色。沒有捲曲,所以我敢說他不是黑人;從色素顏色判斷,應該也不是黃種人。」
「這麼說就是白種人了。」萊姆朝牆上的證物表點點頭,「這就印證了目擊者所說。是頭髮還是體毛?」
「直徑變化不大,色素分佈均勻,這是頭髮。」
「長度呢?」
「三公分。」
湯瑪士問是不是要他在證物表上加上嫌疑犯是棕色頭髮這一條。
萊姆說不用。「我們等到有更多確證的資料再說。先寫上他戴滑雪頭套,海軍藍的。指甲縫裡殘屑的情況呢,梅爾?」
庫柏檢查了一遍,沒什麼有用的發現。
「艾米莉亞,讓我們來看看你發現的掌印,在牆上的那個。你能拿過來給我看一下嗎?」
莎克絲猶豫了一下,才把拍立得相片遞過去。
「真夠大的。」萊姆說。這個掌印又大又畸形,簡直可以稱得上怪異,既沒有美妙的渦紋,也看不到手掌邊緣的分歧線,只有一些由細小的線條組成的斑斑點點的圖案。
「一張很棒的照片,艾米莉亞,你簡直就是個攝影大師。但可惜這不是手掌印,上面沒有掌紋。這是手套,皮的,而且很舊了。對吧,梅爾?」
那個技師點點頭。
「湯瑪士,把這一點記下來:他有一雙舊的皮手套。」萊姆又對其他人說:「我們開始對他有一些瞭解了。他沒有在現場留下指紋,但還是留下了這個手套印。如果我們在他的住處找到這副手套,仍然可以證明他就在現場。他很精明,但還算不上天才。」
莎克絲問:「如果是犯罪天才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