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節

第六篇 迷城 第一章 洪清鎮
枯井裡。
阿百雅禁的遺骸竟然坐化在八角樓後的一口枯井裡!那地方距離他們的住所是如此之近,但以阮瞻的能力竟然沒有發覺任何鬼氣和陰氣,而阿百雅禁要想傳達信息給小夏也是艱難無比。是什麼封印和禁制這麼厲害?
阮瞻在井裡耗了一個上午,才發現是一個砌在井壁上的符咒壓制住了阿百雅禁魂魄中的所有氣息。這符咒的樣子和封印的手法如此熟悉,讓人一下子就想起在日本鬼事件中,地下室的牆壁上以磚和水泥形成的禁制符!
這竟然是阿百雅禁的鬼夫——司馬南干的!
這讓小夏更堅定了帶阿百雅禁去找司馬南的決心,她也想替這個善良又美麗的女人問問:他狠得下心這麼做,當年究竟有沒有一點點真心愛過?!
之後,他們就帶著阿百雅禁的魂魄回到了家,而司馬南卻再一次消失,出入境的記錄表明——司馬南和她的情婦洪好好,也就是名義上的本市首富張群和女兒張雪去了國外!
在這種情況下,小夏根本沒有辦法,也沒有那個能力追到國外去,只好讓阿百雅禁和她住在一起以等待時機,她就不信那個司馬南永遠不回來。他還沒有害到阮瞻,還沒有拿到阿百雅禁手裡的東西,怎麼會就此放手?!
她心裡幼稚的想著,就當是阿百雅禁來旅行了,走出那座大山看看幾十年後的花花世界。所以,她每天一到晚上就背著一面鏡子四處閒逛,然後就泡在『夜歸人』酒吧裡,暗中實行她的『農村包圍城市』的泡帥哥計劃。雖然還是沒什麼成果,但她一個月來樂此不疲。
至於她的工作——在他們待在山林的這段時間,博恆集團傳出了集團主席黃博恆突然辭世的消息,葬禮竟然也辦得有模有樣的。然後根據這位本市十大優秀青年企業家之首的黃先生的醫囑,把財產全部捐獻給了『援手法律事務所』。專門做為法律上的慈善基金。此義舉又博得了眾多的欽佩和讚歎,只有阮瞻他們知道這不是司馬南搞的鬼,就是關正早先的安排!
資金既然到位,法律援助事務也該照常進行,所以在小夏不思進取的白拿了一個多月薪水後。援手事務所的新領導來找她了,說她的假期就此結束。讓她被老闆遺忘,但薪水照拿的願望徹底落空。
而且,她的新工作也派了下來。
「出差是什麼意思。」阿百問。
因為和小夏相處久了,阿百雅禁的尊稱已經被更為親密的直呼其名所代替。而對於小夏而言,有個人和她一起住在這個小公寓裡,也是很愉快的,儘管只是個『鏡中人』。
「就是外出工作一段時間。」小夏很沒有形象的抱著西瓜吃,「這一次是鄉村普法宣傳,我要在一個月內去四個法制意識比較淡薄的鄉村去。向人們宣傳,如果正當權益受到侵害就要運用法律武器,就是說——」她見阿百不太懂她說的話,就換了另一種方式解釋,「如果人家做了不講理的事,傷害了你,你不要忍耐,而是應該按照我說地方法去告官,找可以講理的地方說理去。」
「這是幫助人的善舉啊!」
「是啊。這是好事!」小夏把阿百的興奮對比著自己的無奈,充分鄙視了自己的心態一下,「我是個壞心眼的都市人,不喜歡吃苦,自私。嫌麻煩,所有有點不想去。不過你這麼一說,我倒是覺得這真能幫助很多弱勢的人,不那麼牴觸了。好,收拾東西去!」
「你不和萬里、阮瞻他們告別嗎?」
「今天通知我,明天一早就要走啦!真是的,也不給人家一個緩衝期!算啦,一會兒打個電話就好。」
阿百見小夏房間裡窗簾已經掛好,就從鏡子中飄了出來,幫小夏收拾行李。這讓小夏感覺有點奇怪,雖然阿百經常幫她整理家務,但她還是不太習慣。總覺得自己弄來了一個好心的田螺姑娘來幫自己,並不是她要幫人家!
「你可以帶我去嗎?」阿百怯生生的問,「就是——那個出差!」
「當然啊!不然我把你自己留在這裡,不是和你在井裡一樣——」小夏急忙住嘴。
阿百明白她的意思,卻只是溫柔的笑笑,「是啊,很寂寞呢!不過有個人可以想,日子也過得很快!」
看著阿百憂傷中帶有甜蜜的臉,小夏不知道說什麼。阿百應該知道是誰封印住她的,可為什麼她就不恨他呢?
「我附在其它東西上吧。」阿百轉移開話題,「你不能總是抱著一面鏡子到處跑吧。」
「也是,這面銅鏡還真是沉。」小夏立即配合著不再說這件事,而是邊說邊四處搜索,一眼就看到梳妝台上擺著的一個銀手鐲。
那手鐲是她從山裡帶出來的,半寸寬的薄銀圈,鏤空雕刻著花紋,式樣極其簡潔古樸,正中有一顆花生仁大小的紅色珊瑚石,*近手腕的斷開處,一側還鑲了一顆更小巧的綠色石頭,戴在小夏白皙的手腕上有一種野性之美,萬里的評價是——非常性感。
「你藏身在這裡吧,我再把麻花絲纏上一點,這樣又漂亮,你也方便些,好嗎?」
阿百欣喜的點點頭,為能和小夏出門而高興。
麻花絲是小夏胡亂起的名字,實際上只是一些五彩絲線,讓小夏給編成了一條麻花繩。那是阮瞻送給她的,絲線上附有封印力。當她把絲線繫在銅鏡後方的支架上時,就把阿百封在了裡面,雖然她不解開麻花絲,阿百就出不來,但這方法有一個巨大的好處——阿百可以大白天和小夏四處逛。一個月中,小夏跑了四個地方,每一個地方會待上一周,好在事務所的行程安排比較合理,他們雖然是民間性質。不是官方的,但卻不僅和當地都聯繫好了接待人員配合工作,而且一直在北方一個大省內的下屬鄉鎮進行普法宣傳,並沒有進行大範圍『轉移』。
不過,她本以為她要去的這四個鄉鎮級的地方都是貧困鄉鎮。沒想到最後一個地方並不是,雖然表面上看來也是如此。
這個鎮叫洪清鎮。有五萬多人口。因為背*一座不知名的山,冬天的時候風很烈。割在人臉上火辣辣的疼,所以從前的鎮名叫做辣子口,後來根據一位很有名的風水先生的建議改名為洪清鎮。
鎮名中有兩個字帶三點水,其意是要為這座缺水且貧困的鎮城帶來水源和財運。
說來也怪,自從改了鎮名後,不到十年時間,辣子口果然大變樣。不僅在鎮下發現了豐富的地下水資源,而且在現任鎮長的領導下,迅速脫貧致富,成為這個北方大省的首富鎮。
說它表面上看來還是個貧困地區,是因為鎮的土地面貌還是十年前的樣子,房子沒蓋,土路也沒有修,除了幾間當地私營的旅店和飯店還像點樣子,初看上去還是貧困鄉鎮的觀感。
據說,當地政府頗有點廉潔簡樸之風,之所以沒有立即建設和整修鎮子,是因為一直為科學規劃和整體建設新鎮籌劃、準備和積蓄力量。目前新鎮已經建成,就在舊鎮以西幾公里處,就等著秋天的時候舉鎮搬遷了。
負責接待她的人叫毛富。副鎮長,主管政法和文化方面的事務。大約四十多歲的年紀,精幹的體型,衣著和髮型都帶著小城鎮知識分子特有的整潔和樸實,作派卻又有點當官的架式,雖然溫和但有點不講理的優雅感。
對於副鎮長親自接待,小夏有點意外,或者說受寵若驚,畢竟她只是民間一個機構的代表,有點慈善的性質。在其它三個地方,雖然也有當地與政法有關的工作人員協助她,但不能感沒有動『官方』人員那麼隆重,而且這是真正的『官』。
另外,這場面她也不喜歡。她從來不喜歡虛假寒暄的那一套,何況毛富還說了一大套官樣文章,諸如法律建設多麼重要、民間的法律援助是多麼難得,外加誇獎小夏多麼漂亮大方,讓小夏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不說,還煩躁得想睡。
特別是當她得知,明天和她一起去這個鎮的下屬鄉村進行宣傳的,除了兩位政法工作人員,還有毛富副鎮長,兩名當地的文字記者,兩名『誠心』邀請的省電視台記者,還有不知道什麼長啊官啊的,竟然一共有十五個人隨行時,立即明白了他們援手事務所的善舉,到了這個洪清鎮竟然成了個別官員沽名叼譽、標榜政績的工具。
等她離開,這裡的報紙和地方電台都會報道鎮領導多麼關心法制建設的事情,弄不好還會被省裡樹為典型,為一眾官員帶來實惠,而這麼多熱一鬧,普法宣傳的意義和效果就會降低很多,甚至於無,那麼使她疲憊萬分的旅行也沒有了意義!
「岳小姐果然是大城市來的,連手鐲也那麼漂亮!」一個叫趙家遠的長臉諂媚的說著,還『不小心』碰到了小夏的手腕。
小夏當即怒目而視,一點面子也不留。毛富一見連忙打圓場,可小夏再不想和這些人待在一起了,借口還要準備明天的宣傳內容,拒絕了他們在本鎮最大的飯店安排的飯局,一個人回到了旅店。
這旅店也是鎮子中最大的一家,環境還不錯,老闆一臉的八面玲瓏和熱情溫和的模樣,有著干他們這一行特有的神色。不過,小夏總覺得他在看自己時眼神有點試探和玩味,又有點欲言又止,這讓她有點奇怪。
「有什麼事嗎?」她問一直跟著她到房間的店老闆。
「沒有事。」老闆擺出他的職業微笑,「這麼早回來,岳小姐恐怕還沒有吃晚飯吧?要吃點什麼呢?」
「隨便來一點什麼吧,不過不要牛肉哦。」小夏肚子還真有點餓了,所以也不客氣。
「好好,馬上給您送來。」店老闆答應著,但真著沒動,當小夏疑惑的目光掃過來時,連忙問,「房間——還滿意嗎?」
「很好——真的沒事嗎?如果你有法律問題——」
「不不不,沒有,沒有。」店老闆忙不迭的擺手,好像就怕人會以為他有事情。
《驅魔人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