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節
我想了想,覺得帶她們兩個去也行,我和向風一旦離開了袁村,萬一那個傳說中的鬼胎跑出來,她們會有危險。而且,那袁村長越看越不像好人,從他看趙欣那種眼神就可以知道,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色鬼,趙欣雖然很有個性,但畢竟是個女人。萬一那孫子色慾熏頭,趙欣不是他的對手。
第二天,很早我就爬了起來,袁小丫起的比我還要早,正在院子裡『忽啦忽啦』的掃地,看著她單薄的背影,我心裡一陣酸楚。
「小丫。」我叫了一聲。
袁小丫停下來,回頭衝我笑了笑。還沒等我走上前,她竟然蹣跚的朝我走了過來。
袁小丫朝他父親的房間望了一眼,叫了聲:「阿冷哥哥。」
「嗯?」我一愣。
「你再幫我給阿風哥哥送點吃的好麼?」袁小丫壓低聲音說,眼睛裡帶著哀懇的神色。
我眼眶忽地一熱,很想伸手摸一摸袁小丫的頭,她個子比我要矮很多。
「當然可以啦。」
「謝謝阿冷哥哥!」袁小丫瞬間笑了起來,就像春天裡初綻的桃花。
她蹣跚的去了廚房,拿出一包東西遞給了我。
從袁村長家裡出來很久,我心裡還有一種暖暖的東西,似乎連晨風也沒那麼冷了。
「小丫給你的。」見到向風以後,我把那包東西遞給了他。
向風喉頭滾動了幾下,臉上漾起了幸福的微笑。
我和向風約好,如果誰先出發,就在村外半里處的那座破房子底下等著。
回到袁村長家,趙欣和晨星都已經起來了,吃過早飯,我對袁村長說,我們要到別的地方去一下,過幾天再回來,並且囑咐他留意一下村裡的村民,看有沒有行為異常的人。袁村長將我們送出很遠,戀戀不捨的朝趙欣張望著…
來到村外,只見向風早已經等在那裡了。我作了介紹以後,趙欣只是淡淡的對他笑了笑,晨星卻顯得很吃驚,盯著他上下打量,『傻子』突然變成這樣,換誰都會吃驚了。
我們走的很慢,來到那個破舊的小村子時,已經是下午了。趙欣東瞧瞧西看看,對什麼都感覺很新奇。
來到那棟『樓』前,我敲響了門。
門開處,袁靜花的父親驚訝的看著我身後的三個人。
「小…小師父,這…這就是帶來的幫手?」
我指著向風說他才是,至於趙欣,我說是我姐姐,晨星是我妹妹。
袁靜花的父親愣愣的點點頭,估計在想,好傢伙,怎麼把一家人都給帶來了。
「怎麼樣,昨天晚上沒事吧?」進屋以後,我問道。
「還好,就是我沒怎麼睡著,總聽到外面跟有人在哭似的。」袁靜花的父親一邊倒茶,一邊哭喪著臉說。
至於他阿公那座墳,他準備過兩天弄一個衣冠塚填上。
簡單吃了點東西,我們便去了那道墳坡。那口蓮花棺已經被放進了墳坑裡,四下裡到處都是刨出來的墳土,顯得十分凌亂。
向風跳進墳坑裡,仔細的查看著。從袁村出來以後,向風說話很少,一直默默的跟在我們後面。
「有什麼發現沒?」等他從墳坑裡出來以後,我問道。
向風搖了搖頭:「從風水上來看,這種『渴馬飲泉』的佈局,是不能葬自家的女兒的。」向風問袁靜花的父親:「你有沒有得罪過什麼人,所以別人來報復你?」
「沒有,我們村裡總共就這麼些人。」
這個疑問我初時也想到過,後面給排除了,報復人的方法有很多種,沒必要大費周折,把一具屍體從那麼遠弄到這裡來。
向風點點頭。
趙欣彎腰掬了一捧溪水說,這裡環境倒是很不錯。
我朝四處望了望,突然間,我看到那疊報紙正躺著一窩土堆上。
「對了,這疊報紙是我在袁靜花的肚子裡發現的。」我翼翼揀起來,甩了兩下,「趙姐,你能知道這上面沾的是什麼東西麼?」
趙欣掏出隨身攜帶的手套戴上,伸手接過,聞了聞說:「有點像…」趙欣又聞了聞,「有點像女人生小孩時的那種羊水…」
不知道為什麼,聽到這句話,我側眼看了看晨星。
「嗯?」向風似乎一驚,「可以給我看看麼?」
趙欣將那報紙遞給他,向風聞過以後,臉色漸漸起了變化。
「這,這根本就不是羊水!」向風說。
所有人都看向他,向風顯得有些激動:「這種氣味,我當初在黃三妹家裡就聞到過!」
「黃三妹?」我疑惑道。
「沒錯!」
向風說,當初村民發現黃三妹一家死在屋裡以後,當晚他曾經偷偷的潛入過她的家裡。當時屍體已經被運走了,向風在那屋子裡,聞到了一種奇怪的氣味兒。向風仔細查看,他在那地上發現了一種粘乎乎的東西,而那氣味兒,就是那東西散發出來的…
「我懷疑,那種東西就是害死黃三妹一家的鬼胎留下來的!」向風冷冷的說。
我瞪大了眼睛,如果向風說的是真的,那麼,這疊報紙就是包那鬼胎的?可它為什麼會在袁靜花的肚子裡?!…
向風估計,袁靜花的屍體之所以出現在祖墳裡,應該就和那鬼胎有關,這裡面肯定有什麼門道。
連續兩天,我們在山裡四處尋找,沒有找到袁靜花的屍體,晚上用喊魂的方式也喊不來她的鬼魂,袁本興也不見了蹤影。我懷疑,袁靜花的鬼魂和她的屍體融在了一起,不知道跑到了哪裡。師父曾給我講過,如果一個人死了,魂魄還附在身體上,就會變成行屍,那是一種介乎於人界和鬼界之間的東西,它有一定的思維,不同於殭屍,殭屍是沒有思維的。袁靜花可能就變成了行屍,我那天晚上估計觸犯到了什麼,袁本興的鬼魂不肯進入陣裡,應該也是這個原因。
雖然趙欣和晨星飯量很小,袁靜花的父親每天還是要煮不少飯,到了後面,對我的臉色漸漸拉了下來,那意思很明顯,如果過幾天還是找不到他女兒的屍體,在這裡混吃混喝,他就要趕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