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這樣啊,也不是不行,不過要等到晚上。」
「晚上?」
「因為約的時間是在晚上啊。」
「什麼?」
「啊,沒什麼。」劉地交叉著十指往沙發中一靠,邪氣地笑道,「又要我幫你,你怎麼報答我呢?」
瑰兒防備地往周影那邊靠靠,緊張地說道:「我警告你,別打歪主意哦!」
「怎麼,替我做頓飯也算『打歪主意』嗎?我已經十幾個小時沒吃東西了,你幫我做一頓好吃的,我就幫你這個忙。」
瑰兒忙不迭地點頭:「好,好。你要吃什麼儘管說好了。」
周影也說道:「我去下面超市買材料。」
劉地扳著手指數菜名,火兒又在裡面加上幾樣。陽光照進這間屋子裡,妖怪們的臉上都充滿了笑容。
※※※
時值午夜,夜總會裡依舊人潮湧動。昏暗的燈光下,舞池裡、雅座裡、吧檯前擠滿了人。
周影平時雖然經常在夜生活區拉客,但是進入這種場合還是第一次。幾名香氣撲鼻的女子從他座位邊走過時,他有些慌張地向角落裡挪動一下,不明白劉地為什麼要約他和瑰兒到這種地方來見面。周影現在還是那個平凡無奇的出租車司機的樣貌,瑰兒卻依照劉地的吩咐,變化為一名性感艷麗的美女。她坐在周影身邊,微微側著頭,手中把玩著一個杯子,心裡有幾分不安。這些無意的動作已經吸引來了許多異性的目光,當這些目光在周影身上轉了一圈,變成「一朵鮮花插在XX」的感慨之後,再看向瑰兒就增添了幾分不懷好意。
幾名藉故來搭訕的男子都被瑰兒冷冷地拒絕了,其中一個在被她潑了一臉飲料後才肯離開。瑰兒把空杯子扔到桌子上,帶著頑皮的笑容看著周影。現在就連缺乏表情變化的周影也露出了微笑——以貌取人,在妖怪們看來是種很可笑的行為。
對妖怪們而言,他們無法區分住在泥土裡的大狗和一團影子誰更英俊。它們區分優劣的方式就是看誰的法術更高明,誰的力量更強大,誰能憑借力量和行為贏得尊重和敬畏。幻形變化是最基本的法術,連瑰兒這種法力低微的妖怪都可以運用自如,既然如此,又有哪一隻妖怪會以貌取人呢?
只有人類才會如此。
※※※
約定的時間越是臨近,瑰兒看起來就越不安。一會兒不停地走動,一會兒又拉著周影逼問劉地為什麼還不來,又不住地埋怨:「你怎麼什麼也不知道,地狼不是你的好朋友嗎?」
「劉地是有點兒難以琢磨,但是他做事很可靠,你放心吧。」
瑰兒將信將疑地說道:「是嗎?那種傢伙也算很可靠?我看倒是你老老實實的,比較可靠。」
「不要以貌取人,只有人類才那麼愚蠢。」
「那倒也是。你覺得我像個妖怪還是更像人類?」
「呃……像人類。」
「告訴你吧,我是在人類中長大的。我出生的時候故鄉的山林就被人類開發成旅遊區了,我母親一直帶著我在人類中生活。去年我母親去世了,那裡的妖怪只剩下我一個,我就想既然要和人類住在一起,不如乾脆搬到大城市裡去見見世面也好,就來這裡了。有的時候自己都快分不清自己是人還是妖了。唉,跟人類一起住得太久了。」
「如果嫁給人類就更像了。」
瑰兒臉微微一紅,說道:「到時候我會給你們請柬的。」
「劉地。」周影推推瑰兒,指給她看。
一名中年男子,西裝革履地走進來,一副目中無人的樣子,逕直在吧檯前坐下,把手中沉甸甸的箱子擺在面前,隨便點了杯酒,東張西望,好像在等什麼人。瑰兒被周影一提醒,也看出這個人是劉地變幻的。
周影拉住要衝過去的瑰兒,低聲說道:「劉地一定有什麼用意。」
劉地坐了沒多久,一個男人從外面匆匆進來,向四周看了一下,來到劉地身邊坐下。他和劉地竊竊私語了幾句,不知遞了什麼東西過去。劉地察看一下,把皮箱推過去。那個男人打開箱子看了一眼,伸手和劉地握了一下,揚長而去。
瑰兒緊張地握住周影的手,說道:「是他,那是他!那只地狼在做什麼?」
劉地依舊坐在那裡,慢條斯理地喝完了那杯飲料,看著那個男人走出了夜總會,才踱著步子過來。他把那個男人剛才給他的東西推給瑰兒,說道:「給你。」
瑰兒不解地打開那個布包,露出一隻古色古香的玉鐲。鐲子的玉質很細膩,精工雕琢出一隻在霧中半隱半現的龍頭鳳尾的神獸,即使不懂這些的周影也看得出這是年代久遠、價值不菲的東西。「這是我的!怎麼會在你手中?」瑰兒尖叫起來。周影依稀記起,昨天瑰兒手腕上確實一直戴著這樣一隻手鐲。
「這是我用一百二十萬買回來的,怎麼會是你的。」劉地抱著手臂靠在沙發上說道。
「這明明是我母親的遺物,是我送給他……送給他作訂情信物的。說!你是怎麼騙來的?」
「不是說了是買來的嗎!你再看看這個。」劉地又從口袋裡取出一個皮包遞過去。
瑰兒手忙腳亂地把皮包扯開,裡面又露出一隻鐲子。無論玉質還是做工都顯然和桌上那只是一對,這只上面雕刻了一隻鳳頭龍尾的神獸,但是當兩隻鐲子放在一起,就成了一龍一鳳呈「∞」形飛翔的圖案,極為精巧別緻。
「這是他前些日子遺失的那只——他丟了後很傷心,昨天我才把那一隻給他。怎麼會在你那兒?你怎麼偷來的?」
劉地收斂起總掛在臉上的笑容,指著第一隻鐲子說道:「這一隻剛剛你看見了,是我用錢買回來的。而這一隻……」他又指著另一隻鐲子說道,「則是我從一個古董走私商的保險箱裡偷來的——我現在用的就是他的樣貌。而他是用七十萬買來的。至於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想即使我說了你也不見得會信。現在跟我走,我讓那個男人自己說給你聽。」
瑰兒茫然地被劉地扯著向外走去。周影把兩隻手鐲收好,一言不發地跟在他們後面。
※※※
周影按照劉地說的地址駕車飛馳著。瑰兒獨自坐在後座上,咬著指甲,回憶著先後兩次把手鐲交給他的情形:那天晚上,在公園中散完步後,他將瑰兒送到家門口,忽然取出了一枚戒指,結結巴巴地向瑰兒求婚。雖然那只是一枚普通的寶石戒指,雖然他是結結巴巴的,和浪漫毫無關聯,但是瑰兒還是感動得哭了出來,保持著矜持沉默了幾分鐘,便忍不住答應了他。之後,他為瑰兒戴上了戒指,瑰兒也把自己母親遺物中的一隻手鐲贈給了他。
「我會永遠把它放在身邊的。」他小心翼翼地把手鐲用手帕包好放進口袋裡的時候是這麼說的。
然後到了昨天的重逢,他垂著頭,愧疚地說在執行任務中把手鐲不慎遺失了。「為什麼會不見了呢?我明明一直貼身放著的。難道是那個犯人向我開槍的時候?為什麼別的東西都在,偏偏手鐲不見了呢?就好像會失去瑰兒一樣……所以雖然有暴露的危險,我還是要來看你一眼,不然我寢食難安。」
想不到這個工作狂竟然會為了這麼點兒小事扔下了工作跑回來,而且還是一副快要哭了的樣子。瑰兒又取下另一隻手鐲放在他手中:「沒關係的,雖然是我母親的遺物,可是既然丟了就算了,這裡還有一隻,來,給你。如果再丟了的話,我會一個禮拜不理你哦。」
「是!」
「哈哈,看你緊張的樣子……」
……
怎麼會在劉地手中呢?剛才自己也看得清清楚楚,難道真的是劉地向他買來的?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