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節

萬成和李無同時一腳把李煥踹了出去。
「好了。」一出鬧劇過後,張信也嚴肅了起來。
開玩笑,嬉戲打鬧,這些平常怎麼做都無妨。但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絕對不能忘記鬼圖的殘忍。
「這一次你們的任務相當麻煩。」張信蹙緊了眉頭:「守護類型是我覺得最棘手的一種。但這一次你們有特殊人物朝歌,她的實力也相當厲害,但卻不知道是不是失憶或者不能使用拼圖……所以光從這點來看還是很難說的。」
「但,有一句話你們一定要記住。你們看到鬼圖的名字了麼?」張信看兩人點了點頭,但自己卻猶豫起來了。
「你得先把話說出來我們才決定聽不聽呢,別那麼自戀說我一定聽你的。」李無笑罵了一句。
張信抬起了頭。
「讓直覺,決定你們的決定。」(未完待續。。)
第二章 動手?
高三學生的生活就如同打呼一樣的規律,儘管他們最大的願望就是能在晚上整點上床痛快打個呼。
寥寥幾個小時的睡眠時間,起床洗漱,趕赴學校寫掉幾支筆芯再摧殘幾億個腦細胞,回家之後匆匆扒拉幾口飯,再重複寫字和思考的流程,隨後掃了一眼已經兩三點的時間,然後躺倒在床上定好鬧鐘,如此日復一日。
偶爾抱怨或者咒罵幾句這讓他們無比痛苦,卻決定他們一生;讓他們無比難受,卻在將來會無比懷念的高中生活。
事實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學生都逃不出這個規律。剩下的百分之一是學霸和學渣——前者已經是習慣,而後者卻是無視。
所以這就證明了,應對規律有三種方法:習慣,掙扎,和無視,不是嗎?
當然,這不小心就扯出來的大道理,對於我想要說的一些東西,也只有一點點的關聯而已。
其實此時的朝歌,便是在規律之中掙扎的人。
並不是那麼嚴肅的話題,而是指朝歌正在去往學校的路上——她的真實年紀的確只有十八歲多一些而已,作為特殊人物被安排在這個地方也並不會感到奇怪。
身著校服的朝歌,懶洋洋的走向車站,百無聊賴的玩弄著手機。
嗯,這是一個在掙扎過後即將要無視規則,通俗點說就是要變成學渣的表現。
「為什麼我非得天天聽那個傻十三的老師念叨不成啊……就沒有什麼刺激一點的事情發生嗎……」把手機放回口袋,朝歌碎碎念著什麼上了公交車,倒是剛好到了車站。
她就是一群苦逼學生之中的一員,在發奮學習了幾個月卻幾乎沒什麼進展之後,便漸漸有了放棄的心思。
當然了,她還有一個身份,就是一圖的整理者。只不過沒有人知道而已。包括她自己。
可能有些人會思考:這難道是已經被那個文筆極差的作者都已經快用爛的失憶橋段的再現?難不成作者已經想不出別的東西來了?
自然不是。
如果這一次失憶的是萬成,不要說有些人了,那個作者恐怕也會縱身一躍從六樓跳下去吧。再怎麼說。失憶也要等個七八卷的再用。
啊不好……暴露了……
因為這一次的重點並不是放在朝歌身上,而是在公交車開到下一站之後。上車的兩個男生。
兩個男生的打扮各不相同,不,或者說是完全相反。
左邊的男生,幹練的髮型,整潔的校服打扮,讓人感覺到陽光帥氣,忍不住想要親近。
右邊的男生。劉海斜斜的遮住了右眼,校服拉鏈半開,漏出裡面的衣服,讓人有種放蕩不羈的狂傲感。
當然。描寫什麼的都是扯談,只是為了讓人從文字中一眼看出他倆誰是誰而已。
看到這兩個男生上來之後,即使是剛剛還百無聊賴的一臉頹然的朝歌,頓時就做直了身子,戴上了優雅的笑容。做出了女神狀。
原本朝歌的性格是屬於活潑開朗的類型,這一瞬間竟然從她的身上也散發著優雅青春的氣息。
如果再拿著一杯奶茶的話……
話題還是就此打住比較好。
明眼人……不,眼睛正常的人應該都可以看得出,這百分之一百的,毫無疑問的就是萬成和李無的計謀了。
不。實際上也算不上什麼計謀,只不過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情而已。
在高中這種地方,既不如大學那樣是一個社會的縮影,又不像初中那樣充滿了幼稚和童真,剛剛成年,沒有什麼比現在更適合談一場蜻蜓點水般的戀愛了。
這句話的意思是,除了像作者這樣沒人看得上的人之外,其餘的人對談戀愛這種現象都是見怪不怪的。
沒有什麼比「喜歡女生的兩個男生在互相競爭的同時想要靠近他們的女神」這樣靠近朝歌的理由更接近了。
同時,李無的傷疤連猜拳都用不著直接就決定好了他需要扮演的風格。
兩個人雖然向著朝歌走了過來,但是卻都沒有坐在她的身邊,而是走到了後面。
欲拒還迎……啊不是,欲擒故縱才是最值得信賴的招式之一。
做到了位置上之後,萬成和李無就沒有再爭吵,而是刷刷的翻起書來,前面的朝歌聽到的就是接連不斷的翻書聲音。
能在女神題目不懂的時候教她,很酷不是嗎!
不過,在場的人也就只有朝歌是這麼認為的了。哦不對,或許還要算上一些旁觀的傢伙。
事實上,萬成和李無正在用拼圖討論著接下來應該做的事情。
當他們在鬼圖中醒過來之後,發現自己身處學校的宿舍的時候,就基本上已經明白狀況了。畢竟他們兩個都是上過大學……好吧,是在上大學的期間被送入鬼圖的人。
在學校的場景裡面,再聯繫到特殊人物朝歌和這一次的保護任務,很快他們就想到了解決的方法,就是像現在這樣去接近朝歌。
這種方法省力簡單還不會惹人懷疑。
《地獄鬼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