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節
「哇!那小女孩真是天生的福星!我和她正走在洞裡,尋找剛才丟掉的手雷打火機,文清突然站住,指著洞窟頭頂一角問道:『這裡有好多蟲子啊!』我舉起手電筒一看,哇!那個角落裡面密密麻麻地爬滿了螞蟻。這是當地特有的螞蟻,塊頭個個有蒼蠅那麼大,一起堆在一起,好像有什麼奇妙的東西在吸引它們!文清建議我找來了探棒一捅,噗通,你們猜,找到了什麼?」
「不用猜了,就在眼前!」
我已經看到,文清小小的孤寂身影站在一個人形東西旁邊,帶到汽油燈靠近,光線頓時大亮,我吃了一經,叫道:「臘屍!」
臘屍是在特殊環境下形成是屍骸,人死後身體脫水,脂肪腐化變成臘,流出體外形成類似臘肉的屍體。不過臘屍一般在多水的酸性環境中形成,以乾屍出名的乾燥炎熱的西部居然發現了臘屍,不能不說是一個非常重大的發現!
小鬼文清正蹲在那只臘屍旁邊,小手托著腮幫,根本看不出有害怕的表現。那旁邊的臘屍猙獰之極,就如一個人丟如燒沸的鉛水中,整個人都熔化了那般再提起來,極為噁心。
我看文清呆在臘屍邊滿不在乎的模樣,聯想到她媽當年十幾歲了,見到骷髏都魂飛魄散,更不用提更加可怖的臘屍了,於是問道:「你不怕嗎?萬一是個殭屍,來捉你呢?」
文清哼地一下:「若是殭屍前來,先拉屎丟過去,再不行,放火燒之!再不行,逃命吧!」
我目瞪口呆,誰教她的。
倒是白水狠狠瞪了我一眼,罵道:「還不是你平常講的那些故事害的嗎?」
說著,這女人教訓完老公,蹲下檢查臘屍,她仔仔細細打量一遍,眼神中顯出迷惑的色彩。
「不對,不對,這不是臘屍!這是蜜屍!」
「蜜屍?」
我奪步上前,見那屍體渾身裹在一層臘裡面,已經脫水,但是屍身沒有那種屍體特有的難聞氣味,反而散發一股奇異的芬芳。我拿出考古錘,小心翼翼沾了一點屍身表面的黏稠物質,屏住呼吸,在眼前細細打量,果真是一種如同蜂蜜的動物膠。轉念一想,頓時大笑:「怎麼可能,哪個人會發瘋到在蜂蜜裡淹死。再說,形成這麼一具臘屍,要多少噸蜂蜜啊!」
白水說道:「蜜屍當然不是意外形成,而是人工製作,有奇特用途的一樣東西!」
「屍體?」我嗤之以鼻,「還有個屁用!頂多一些無知愚民搞點封建迷信的祭奠,要是變態點,就做成木乃伊保存。另外我真想不出還有什麼作用!」
「這你就不知道了!」
白水性爭強好勝,向來喜歡在學識上壓倒我一頭,此刻難免沾沾自喜:「所謂蜜屍,卻是醫藥之用。中醫有哪裡生病就吃那個部位滋補的理論,例如你們男人精力不濟,就喜歡啃些牛鞭之類的。不過中醫最多只是吃點動物的玩意,可是西夏人就邪門了,他們啊,是哪裡生病,就吃人的哪部分!」
我暗暗竊笑,剛才你不是說我貌似粗魯,其實精細之極,我不過小小恭維一下,狐狸尾巴就翹地老高,不過口中冒出來的東西卻叫人毛骨悚然,哪有這種邪魔外道的醫療?
白水繼續說道:「在我們看似非常野蠻之舉,對於西夏人來說平常之極,不過也不是隨便人都能吃的起治病,還需的好好加工一番,就是製作蜜屍!傳說,乃是一位十五至十八歲,未經人事的少年自願成為蜜屍,沐浴更衣之後,斷絕尋常飲食,每日以蜂蜜和蜜水充飢,連續九九八十一天之後,在蜜桶裡溺斃,再醃製十年之後,才能成為蜜屍。那蜜屍具有非常神奇的功效,傳說即使斷肢之人,食用蜜屍之後也會如壁虎一般生出來。」
我張口結舌,說道:「若是真的這麼神通,還不如說就是人參果算了。」
文清圓鼓鼓的眼睛瞪大,問道:「媽媽,這是真的嗎?真好我掉牙了,不如嘗一口!」
這回輪到白水張口結舌,我卻笑道:「無妨,不過夏天連飯放一天都會餿掉,這玩意放了幾百年,吃了之後還不拉肚子拉死你!」
「不吃了!」
那道格拉斯眼巴巴地看著我們一家三口完全將其冷落,羨慕之極,插口問道:「那麼林女士,你說為何這具蜜屍會跑到洞窟上頭的裂縫中呢?」
白水說道:「我也在暗暗納悶。蜜屍因製作不易,費工費錢,幾十年一具,向來是西夏大富大貴人家才能消費得起。據說西夏曾經向大宋進貢過,宋神宗一見大驚失色,於是貢品退回,兩國差點爆發戰爭,可見蜜屍的珍貴。蜜屍向來只記敘於史跡,真物倒從來沒有發掘過。雖說蜂蜜具有天然的殺菌作用,但是保存一千多年也是奇跡。為什麼會在一個洞窟出現呢?」
白水拿起手中的汽油燈,高高舉起,凝視著距離頭頂三四米的裂縫,黑洞洞的深處,隱隱約約閃爍了一些金屬的光澤,隱藏了莫名的歷史遺跡。這個藏經洞,果真比我們想像的還要神秘。那會是什麼遺跡呢?至少埋藏蜜屍的地方,不會是普通的場所。
她冷冷說道:「看來不得不入虎穴了!」
互動時間:
要艷福做什麼,要每回都碰上艷福那才奇怪呢,又不是YY小說,眾美轉繞的。有老婆有女兒,真是幸福人生呀,我又想起了衛斯理(公子莫怪),只是這個朱先生沒什麼定力,不像衛一樣癡情不變,很容易就讓人給引誘了。文清被抓了??可別讓她有事啊,這麼可愛的一個小姑娘。 輕風逐月 <9-27 15:00>
看來豬腳折回就是碰上艷遇業無福享受了,呵呵 muzi <9-27 11:18>
兩個一起回答:這次是少泡妞多幹活,並且老婆也不是醜女,總不能冷落吧。
這個,古猿活了幾十萬年,努爾哈赤以為長生不老,就去探索這個秘密很簡單吧!古猿活了幾十萬年沒錯,可是它自己知道麼?大大你自己說的被冰封了,難道冰塊中的古猿還能計算時間?冰封前後的兩個世界的不同之處對於古猿和古人來說,他們能夠如此深刻地理解到是幾十萬年的演化麼?我看還不如說是穿越來的合適——前提是猛哥帖木耳有足夠的智力和語言能力。dd2new <9-27 16:02>
回答:猛哥帖木耳當然沒有這個智力,是直到努爾哈赤一代,智商和人類差不多了,才想通這個問題的。
呵呵隔了幾天才來看,靈敏竟然一下子被寫得這麼不好了呀~~~~暈哦 我是猛將兄 <9-27 15:34>
回答:小說需要嘛!
原稿 西域魔國 九十四、敦煌古堡
手機電子書·飛庫網 更新時間:2007-4-23 4:32:00 本章字數:2401
我抬頭觀察頂上那個裂縫,距離我們約莫三四米高,不是很陡峭,只是現在手頭工具匱乏,一時難以攀爬,我只得勸慰白水:「一來沒有必要的幫助,二來天色太晚,不如明天再動手,反正就在這裡,跑不了的!」
白水搖搖頭,這個女人向來固執己見,頑固起來,就是一百台東方紅拖拉機也拉不動。她歪腦筋一動,拍拍文清的腦袋,說道:「去,你把蘿蔔絲叔叔叫來,就說有了不亞於特洛伊古城的發現,多帶一些人手和工具過來!」
文清亦是一個好事之徒,未待老子出口阻止,一骨碌就如土行孫般消失在洞窟出口的盡頭,便跟來了一群美國佬,帶頭的那個傢伙一個身材高大的美國佬,鼻頭紅彤彤的,八成就是白水口中的蘿蔔絲,他笑嘻嘻說道:「白水女士,我們過來了,沒有驚動俄國佬!」
這美國佬打的好主意,想獨佔好處。轉念一想,老子也沒有必要給老毛子賣命,就隨他去,至少蘿蔔絲比豬玀懦夫看起來順眼多了。
那蘿蔔絲帶來的幾個手下,七手八腳,飛快地搭好一個簡易腳手架,爬上去拿了鐵鏟拚命挖掘,不消片刻,小小的一條人身大的縫隙擴大為三人並排那麼大。美國佬的土木手段倒是不錯,下次蓋房子招美國工人。
那蘿蔔絲眼見大功告成,問道:「那麼哪一位勤勞的小伙子願意首先去探索未知的奧秘?」
這下頓時戳到美國佬的軟蛋,那些傢伙畏手畏腳,白水冷冷地說道:「蘿蔔絲先生,既然這個洞窟是由我首先發現的,是否我有權先行探索呢?」
蘿蔔絲求之不得,大讚白水勇敢,我心中暗想美國佬當真奸猾,但是白水不至於這麼蠢吧,苦力自己幹,好處美國佬也要佔一份,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在抬頭看到她的眼睛裡,裡面充滿了激情與渴望,似乎回到了很多年前,我第一次看到的那個梳兩根辮子的年輕女孩子,不禁歎了一口氣,說道:「我來幫你,白水!」
「朱先生,您是中蘇合作的那支,似乎不妥吧!」
我惡狠狠地叫道:「首先我是她的老公,懂嗎?」
我收拾了一些必要的工具,和白水輕裝上陣,那文清吵鬧著也要去,白水笑笑摸摸她的小腦袋:「等你再大幾歲再說吧!」
我和白水沿著腳手架爬上頭頂的洞窟,出乎意料之外,原本以為,既然藏在蜜屍,裡面也應該存放著不少珍貴的物件,結果連根毛也沒有,甚至我們認為是金屬的地方,只是一些鑲嵌在土牆上的礦石發出金屬光澤。那蜜屍最初所在的地方,是一個類似剖開了的大型蠶繭。白水頓時皺起眉頭,苦苦思索,我問道:「你說,這裡到底是什麼地方。墓穴不像墓穴,遺址不像遺址,我甚至在懷疑是不是人工製作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