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節
「我們也走吧,你已經盡力了,不必自責,走吧?總會有辦法可想的。」施仁說完帶頭大踏步的離開了刑警隊。
前方無絕路,希望在轉角,有時候換個位置思考一下,總是會有辦法的,天無絕人之路。
天道之數五十,大衍取之四十有九,還有一個遁去的一呢?
「偉鱗,接下來你有什麼看法?」
面對著施仁的問題,楊偉鱗笑了笑,睿智的雙眼炯炯有神,「什麼看法?先去請個律師,然後當然是去市公安局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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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吸血殭屍
「為什麼每次都是偉鱗這小子去跟警察碰頭呀,我在廣東混了這麼多年,我可是會講粵語的!」
施仁聽到鄧立憲的話不由斜了他一眼,道:「你有警官證嗎?如果你是警察的話,我可以讓你去呀。有偉鱗在我們不知道方便了多少。」
「嘿嘿,我不是說而已嘛,這一路大家都有出力,我一直都是跟著沒有幹事情,我心裡也過意不去呀。」鄧立憲立即解釋道。
「沒有呀,在廣州市區的車是你開的呀,你想想如果不是有你在的話,我們要多走多少繞路呢。人呀,每個人都有分工的,十項全能都占完,哪裡會有這種事情,神仙也還分風雨雷電各司其職呢!」
隨著施仁和鄧立憲在車子上毫無意義的聊天,車子已經訊速的開到了市公安局門前停下。
這一次的車子是楊偉鱗開的,到了大門口直接跳下去而去,「你好,我想找一下主管明繡區公安分局的領導,我有情況想投訴。」
唯一沒有想到的是來到市公安局的情況處理的特別的快,一位主管明繡區公安分局的副局長親自接待了楊偉鱗一行人。
當楊偉鱗拿出自已的警官證時,這位領導上前握住了他的手,直誇年青人大有作為。努力吧,為人民做實事!
「小楊呀,我已經說了,你和你的朋友們去吧,記得要帶著律師,一切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走。」
「好的,您請放心,作為一名人民警察,我更應該尊守法律。」楊偉鱗講完對著這位領導敬了一個禮,轉身離開了。
這一次大家坐在車上卻是由鄧立憲開著車,可能是不好意思吧,一直是要求搶過來開的。
「沒有想到呀,廣州市公安局的領導這麼的親切,平易近人!」聞惠君雖然是廣東人,可是一個不到三十歲的女孩子也沒有見過種公安方面的陣式。
施仁笑了笑,「嫂子,你錯了。我們的政府是黨領導下的政府,黨的公務人員本職就是為人民服務,像′好建功′那種公務人員又有多少呢?一個人並不能代表全部呀。」
施仁剛一講完就把頭看像了鄧立憲,「毛毛,這下子要用到你了,你不是對廣州很熟嗎?我們先去找個律師事務所,請一個律師然後就是再去一次明繡區公安分局,我想我哥應該是可以保釋出來的。」
「好了,我知道哪個律師事務所的服務是最好的,因為我們以前開發樓盤這一塊要經常的用到法律顧問。」一句話講完腳下油門一踩,車子猛一下衝了出去。
你個死毛毛,開那麼快去幹麼呢?大家在車子上對鄧立憲進行口水攻擊,這下子對於毛毛外這綽號很紅了。
「喲哦,鄧總監,這是什麼風把您給吹來了,您離開廣州有一年了吧,來來來,請坐請坐!」
大家剛剛走進門就遇到一位西裝領帶的人,握著鄧立憲的手很是親熱。
「好了,老朋友,我這是是有事情來麻煩你的,這位是我的死黨兄弟,他的事情就跟我的事情是一樣的……」鄧立憲深入淺出,簡短而精煉話語將情況給這位律師講了一遍。
這位律師姓蒙,是以前鄧立憲在廣東上班的時候,他公司的法律顧問,一來而去的時間長了兩個人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礎在。
「大家都是老朋友,我也不騙你,手續費是5000塊錢,我們這裡是事務所,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你還要理解呀。」…,
「這個我知道,你這個費用很平公合理呀!」鄧立憲趕緊一句話讓這位蒙律師打住了,讓他不要有心理壓力,感覺收了錢不好意思。
以前是公司要收錢,現在是個人情況,仍然要收錢,只是辦事情要更加盡力就可以了。
「我是天誠律師事務所的蒙律師,這是我的律師證,您請看一下。我們來是要審視一下我當事人施煜的案情,而且想對當事人取保候審。」
律師來了就不一樣,直接對著公安局的一幫警察直呼其名,只是按法律的程序走,蒙律師根本不拿正眼看他們。
「能否把這個好像是衣服材料的東西找開給我看一下可以嗎?隔的證據封存袋看得不是很清楚。」
有了市公安局的領導打招呼和律師來,這一次再沒有任何人再敢阻攔,一行人直接來到了證據檔案室裡。
對於施仁的要求這位管理證據的警察略微的猶豫了一下,還是打開了。因為他看到了旁邊的一位警官給他使了下眼色,立馬會意了。
「這一塊布或者說是衣服上的東西,怎麼證明我的當事人有作案嫌疑?」
面對著蒙律師的詢問,分安公局的警察也不敢馬虎,「光憑證據不能說明什麼情況。我們只是從當時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指證的。首先排除死者自殺的可能性,而排除這一點之後嫌疑人施煜是現場為唯一留下的目擊者。」
蒙律師冷笑了一下,道:「那就是說你們只是懷疑了,並沒有證據直接證明我的當事人與死者的死亡有關係了?」
現場的氣氛訊速的安靜了一下來,而施仁的表情也逐漸的凝重!他不是因為蒙律師與警察的對話分析案情,而是因為這一塊類似衣服布料的證據……
「什麼都不用說了,我想對我當事人取保候審!」
「嗯,這個我們要請示我們的領導,本來一般案情當事人是可以取何候審的,只是這個是人命案,我們要請領導批示。」這兩位警察對視一眼之後,離開了,讓一行人在接待室等候。
施仁一個人低下頭,面部的表情很難看,大家問他是不是哪裡不舒服,卻是搖搖頭,並沒有作過多的解釋。
大概十分鐘之後,出來了兩位警察,「我們領導說了,嫌疑人施煜可以取保候審,但是由於案件重大,又沒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他與本案無關,所以保釋費比較高需要10萬,請問你們有準確備嗎?」
當施仁聽到這樣的一句話之後,臉上才有了點笑容,二話沒說直接拿出一張卡,讓嫂子聞惠君跟著兩名警察去財務科轉帳。
大哥能出來當然是好事,至少能代表回家過年呀?如果真的不能取保候審的話,那真的要再關押三個月了。
目前由於案情並沒有特別的進展,蒙律師起的作用基本上沒有了。當大家和蒙律師握手再見之後,開車來到了看所守大門口,等著施煜出來,嫂子聞惠君都望穿秋水呢?
施煜一步一步的從看所守裡邁出來,步伐沉穩,表情上看不到一點的頹廢沮喪。
「什麼都不要說了,大哥,我們先去吃個飯,然後再去理髮、洗澡、買衣服,最後我們找個賓館住下來,我有事情跟你談談。」
「怎麼,我們不回去嗎?你難不成真的想在廣州玩幾天吧?」面對施仁的安排大家不知所以,鄧立憲忍不住的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