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節
她的態度跟之前完全判若兩人,估計是陳晨的殘魂消失了,她心裡的那份扭曲也一同消失了,不過之前她做過的所有事情都還清清楚楚地印在腦子裡,包括那邪惡的巫毒術。
根據她的供述,她因為在一家跨國的石油公司上班,所以經常有出國出差的機會。幾年前她去泰國出差,本來她想買個小鬼放在家裡興宅,結果卻在那邊迷上了巫毒術,還真學了幾招。
巫毒法術並不是誰都可以用的,更別說她這個連初學者都算不成的普通人,不過陳晨的死卻成了一個契機。
陳晨心裡是有怨的,他怨廖東沒有赴約;陳晨的老婆心裡更是恨,她恨那些該死的男人搶走了自己的老公。陳晨的殘魂隨著他的腎移植到了他老婆的身體裡,這兩個人的怨恨交織在一起,互相促進、惡性循環,使得陳晨喪失了理智與人性,而他的老婆也被陳晨的魂魄徹底擾亂了神經。
隨後的事情就跟我之前所判斷的一樣。
週五是陳晨自殺的日子,他在這個日子裡最凶,對他老婆的影響也越是深,所以每當週五到來的時候,陳晨的老婆便會開始行動,她只需要用巫毒人偶輕輕碰一下她的目標,隨後便可以輕鬆操控那個人的行動,利用一次又一次看似不可思議的意外進行殺人。
陳晨怨著廖東,不過他覺得罪魁禍首就是廖東身邊的女人,所以他先殺了楊酒。只殺一個還不能平息他的怨氣,於是楊酒身邊的女人都成了他的目標。
第一個出事的楊酒大概是意識到了一些事情,於是她還魂托夢給她的朋友,想給其他人提個醒。可惜她的朋友並不能很好地接收楊酒發來的警告,於是幾個人接連因為「意外」而死。
當然,有一個人是個例外,那人就是小白。
我分析大概是小白太過豪邁的關係,在陳晨的眼裡她並不算是個百分之百的女人,這對小白來說絕對不算是好評,不過也多虧了這一點,小白才免於一死,她壓根沒有成為陳晨謀殺的目標,而天上掉下的那塊玻璃就真的是個意外而已。
陳晨把想殺的女人都殺光了,他的怨恨稍微消退了一些,但他對他老婆的影響已經太過深入了,於是他老婆也開始進入了自己的復仇節奏,她的首選目標便是自己的同事兼大學同學,因為她覺得在大學時代陳晨就已經開始有那方面的傾向了,而罪魁禍首就是那個死在天台花壇裡的同學。
起初在陳晨殺人的時候,他便一次又一次地將信息傳遞給廖東,他要讓廖東知道自己依舊存在,自己依舊在關注著他。不過在他老婆開始行動後,陳晨開始用各種方式提醒、警告著廖東。
很可惜,廖東沒有弄明白這警告的真正含義,而我也犯了個致命錯誤,我被遊樂場事故誤導了,並且掉進了「死神來了」的怪圈,錯過了逮住真兇的第一時間。結果天台那位哥們用花泥自己悶死了自己,廖東在洗手間裡抓著自己的頭,活活地撞死在了洗手台上。
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弄清楚了,陳晨的老婆也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狀,不過王富貴又一次面臨了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究竟要如何處置陳晨的老婆。
用巫毒術殺人?
這種事根本不可能拿到法庭上去說,如果真因為這個起訴陳晨的老婆,那她很快便會被無罪釋放,然後王富貴的烏沙恐怕也難保了。
不過王富貴似乎很擅長處理類似的問題,他說陳晨的老婆會被關到一個很特別的精神病院裡,她會在那裡度過後半輩子,對自己做過的錯事進行贖罪。這事的具體操作我並不關心,這是警察的事情,我要做的事就是去找小白結賬,然後回家休養。
我這個人也是講原則的,如果真的是我救了小白的命,她那一百萬我自然拿得心安理得、理所應當,不過事情現在弄明白了,就算我不過來小白也不會死,所以最後我並沒有拿她的巨額佣金,只把最初她給我的那筆定金留下來了,算是這趟的勞務。
在休整了兩天之後,我決定要回家了,不過還沒等我去訂機票,王富貴就先一步找到了我,讓我跟他一起回京城,然後把顧問的協議簽了。
這是好事,而且跟王富貴一起走還能省了我的機票錢,於是我欣然答應。
一天過後,我跟王富貴匯了合,然後一起坐飛機去了他的大本營。我本來以為我終於有機會看看他是在哪工作的了,結果他根本沒帶我去他的辦公室,就把我安排在一個商務酒店裡,就連簽協議也是在租用的小會議室裡。
我看他是真的不準備向我說明他的身份了,既然他想保密,那我也不多問,我只需要知道他是吃公家飯的,而且跟他合作我沒有虧可吃,這就已經足夠了。
協議簽完,我順利拿到了帶有警徽的顧問證。我問了下王富貴,拿著這個證件我是不是就可以出入任何案件現場了,王富貴回答的很保守,他說理論上是可以出入自由,不過也要看當地警方是不是較真,如果他們真要攔著我,那我也沒有硬闖的權力。
這我基本就明白了,簡單來說就是我這個顧問能不能吃得開,還是要看當地警察給不給面子。
協議簽完了,老王又留我在京城裡肥吃肥喝地玩了一天。隔天上午我準備動身回家了,結果這老王再次先我一步找上了門,並且將一個大紙殼箱放到了我的面前,不用說,我這顧凡一做上,活立刻就找上門了。
不過協議上寫得明白,我做這個顧問手裡是有否決權的,如果案子我不感興趣,我是可以拒不參與的。
王富貴自然也知道這一點,不過看他找到我時那一臉自信滿滿的笑,我就知道這案子他認定了我會參與。而在四個小時之後,我也確實坐在了高鐵上,跟著王富貴一起再奔南方去,目的地是一個名叫「明通」的江南旅遊村。
當然,我會選擇接手這個案子並不是因為我想去江南村莊旅遊,而是因為那紙殼箱中的資料裡提到一個神秘的水生怪物,當地的村民稱它為水媽媽。
關於水媽媽的傳說在當地已經流傳了相當久了,去那裡旅遊的人有一多半都是奔著水媽媽去的。據說每年湖裡漲水的時候總會在湖中看到黑色的巨型水怪,如果有小孩在晚上靠近湖邊,水怪就會突然上岸把小孩抱走,「水媽媽」這個名字也是因此而來。
或許在遊客眼裡,水媽媽更像是類似尼斯湖湖怪那類的神秘生物,但在當地人的眼中,水媽媽卻是另一種邪惡的東西。
同樣也是傳說,貌似水媽媽的身體非常有彈性,它們可以將身體擠壓成一條,順著湖裡的輸水管道進到入輸水網,然後再從自來水管或者馬桶裡進入居民家裡,而遭遇到水媽媽便意味著死亡。
王富貴給我拿出的那一個大紙殼箱裡總共有13件離奇死亡案件的記錄,其中有9件是從33年前開始的。在連續的六年時間裡,總共出現了9名死者,他們都是獨自在家的時候溺死,有的是死在水缸裡,有的是掉進水井,他們身上都有掙扎的痕跡,還留有嚴重的撕咬傷,像是被某種兇猛的、有鯊魚一樣牙齒的動物所造成的。
根據現場情況來判斷,死者確屬他殺,但始終沒有找到兇手,當警察去周邊走訪調查案情時,得到的回答卻只有一句:「不能查,是水媽媽干的。」
案子一直懸而未決,水媽媽的殺戮在持續了六年後似乎也戛然而止了。不過就在今年年初,又有4起極其類似的案件發生,當地人的話依舊還是那句:「不能查,是水媽媽干的。」
警方一籌莫展,這案子也只能這麼擱置著,這也是老王急於把這案子交給我的原因。
第198章 水媽媽
我和王富貴先到了鎮上,然後從當地警察局裡找了一個熟悉明通村的警員做嚮導,之後換由這名警員開車送我倆趕奔明通村。
雖然我們是去調查案件的,但我的調查跟警察的套路肯定是不一樣的,所以不管是王富貴還是同行的那位警員嚮導,他倆都穿著便服,而且去之前我們也說好了,誰都不許提自己是警察的事,一切都由我來做主導。
據說警察都有一種不怒自威的氣質,就算不穿警服也能讓人一眼認出身份,不過我倒是不擔心這一點。
王富貴的形象就不用說了,就算穿上警服我都不覺得他會是警察。那位給我們做嚮導的警察好像也是專門為了做便衣而生的,他胖乎乎圓滾滾的,而且皮膚又白又嫩,就像個剛出鍋的大饅頭,最有趣的是他的兩隻小豆眼,感覺像在大饅頭上用筷子捅的兩個窟窿。
我跟這兩個人坐在一起,瞬間就發現自己帥了好多,所以我決定要收他倆做我的好朋友。
在出了鎮子之後,饅頭警員一邊開著車一邊像導遊一樣給我和王富貴簡單介紹了一下明通村的狀況。
明通村距離鎮上並不算遠,最多也就半小時車程。
從前那村子只是一個臨湖的小漁村,不過最近幾年村那裡建了一個大型的度假山莊,雖然那山莊的名氣並不算大,但因為價格便宜而且風景也確實不錯,所以每年都有很多企業單位的員工集體到那裡去度假,做做拓展訓練什麼的。
旅遊業起來了,其他一些周邊產業也就跟著被帶動起來了。也就是最近這五、六年的時間,明通村也一下子從之前籍籍無名的小漁村變成了鎮子周邊最富裕的村子,我們這次過去調查如果不想回鎮裡,直接在明通村找旅館住就可以。
之後饅頭還特意給我們推薦了村裡幾家比較有名的魚館,似乎他就已經完全入戲了。
在他介紹完明通村的情況後,我也問了下他對於水媽媽的傳說是什麼看法。
饅頭聽完嘿嘿一笑說:「我就是鎮上長大的,如果真有什麼水媽媽的傳說我小時候肯定就聽過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那水媽媽就跟新疆喀納斯湖的水怪一樣?」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