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
同樣,能夠將兇手與被害人聯繫起來的「顏色」,是不是也不會超過四種呢?
張吉仁到底去哪裡了呢?
如果他是嫌犯,會不會聞風而逃了呢?
一問張吉仁所在村的村委會和附近的鄰居、張吉仁的親戚,原來,張吉仁的確是外出打工去了,沒有在家。
其他人也沒有張吉仁的手機號碼,現在一時間不能和張吉仁取得直接聯繫。只好先打給本村同樣出去打工的那些人,問問有沒有人看到過張吉仁。
但來了一趟也不能白來,總得調查一下張吉仁和盧佳怡以前的事情吧。
一打聽之下,除了張吉仁的近門子和附近鄰居,其他人對盧佳怡的事情知道得並不多。
現在農村中這種男婚女嫁的事情還大多是由父母做主,媒妁之言。張吉仁和盧佳怡就是經媒人介紹的,原來都互相不認識,兩人屬於同一鄉鎮但是不同村的。
張吉仁為人比較老實,雖然也在外面打過工,但比較土,也比較內向。
盧佳怡也出去打過工,換了不少地方,閱歷豐富。對於和張吉仁的婚事,盧佳怡開始是不同意的,因為她在外地打工的時候已經和外省的一個小青年談上了戀愛。
不樂意終歸是不樂意,但盧佳怡最終還是順從父母的意志,嫁給了張吉仁。
由於有了這種排斥的情緒,婚後的情況總是不能令盧佳怡滿意。
張吉仁平時不修邊幅,穿著比較邋遢,整天趿拉著個拖鞋,穿個大褲衩。有時候跟著盧佳怡回娘家,鄰居來了連根煙也不知道讓一下。
於是乎,兩人開始漸漸有了矛盾,並且矛盾也越來越多。禁不住思念之情,盧佳怡和前男友又偷偷地聯繫上了。
兩人老是偷偷地打電話、發短信,終於被張吉仁發現了,吵了無數回,這種日子過了不到一年,盧佳怡提出離婚。張吉仁不願意,盧佳怡見協議離婚不成,於是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係。經過法庭調解無效,以兩人感情破裂為由,法院最終判決兩人離婚。
因為離婚,盧佳怡沒少挨了家裡的罵,但她去意已決,沒人阻攔得住。
離婚後,兩人就各自紛飛,都互相不再問各自的事情了。
瞭解到了這一切之後,楚劍雄正準備離開村子,這時,張吉仁碰巧回來了。
並沒有人通知到張吉仁,他回來純屬巧合。楚劍雄立即對張吉仁進行了詢問,瞭解到的情況和村民處瞭解的基本一致,看來張吉仁並沒有說假話,一同回來的兩個同鄉也可以證實,這一段時間張吉仁一直和他們在一起,並沒有離開過,也沒有到過海東市。
也就是說,張吉仁雖然可能存在作案動機,比如離婚後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等等,但他根本沒有作案時間,這條線索由此中斷了。
10.兇手與報案人
按照分工,柳如雪調查的是唐秋月。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賊喊捉賊的情況呢?從一般人的思維角度考慮,能夠主動報案的一般不會是兇手,如果是兇手,作了案還不趕快跑路,竟然還敢以退為進,主動找到警方,這心理素質非同一般。
兇手主動報案,除去那種投案自首的不說,心態上也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自忖心理素質好,想戲弄一下警方,挑戰警方權威,看看警方到底有無能力破案。另一種心態就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想提供一些假情報迷惑警方,干擾警方的偵查視線,讓警方減少對自己的懷疑,同時可以利用自己發現人的特殊身份對案情中的一些細節故意模糊,使警方的偵查陷入誤區。
那麼,唐秋月會是這樣的一種情況嗎?
按理說,她和盧佳怡是表姐妹,還是親戚關係,沒有理由劫殺自己的表妹。雖然不是直系親屬,但畢竟有一定的血緣關係,血濃於水啊,如果真是她,她怎麼能夠下得了這個狠手呢?
世事難料,並不能因為唐秋月是盧佳怡的表姐,就一定能夠排除她作案的嫌疑。
唐秋月一見到柳如雪,就急著問案子破了沒有。
柳如雪微微一笑,「你好,唐秋月,案件暫時還沒有破,不過我們已經盡全力在調查,相信這個兇手遲早會露出他的狐狸尾巴的。我們這次來,是想找你核實幾個問題,希望你如實回答,配合一下。」
唐秋月道:「沒問題,只要對破案有幫助的,我都願意說。」
柳如雪一怔:「你怎麼知道對破案有沒有幫助?你認為沒幫助的就不說了?」唐秋月連連擺手:「警察同志,我不是這個意思。你看看,我對咱這個破案也不太懂,瞎說的,我啥都願意說的。」
唐秋月很奇怪:「這些我都已經說過了啊,那天我突然感到不舒服,也說不出什麼原因,就提前回來睡覺了。」
柳如雪又問道:「那盧佳怡晚上到底有沒有回來過?有沒有聽到過一點動靜?」
唐秋月急了,道:「我真的把該說的都說了。我那天晚上回來後真是睡得特別沉,佳怡有沒有回來過我真不知道。可能回來過,我也沒有聽見,也可能根本沒有回來過的,這都不好說啊。你們,你們不是懷疑我吧?」
柳如雪道:「我也不是這個意思。這是調查案情所需,希望你不要介意。因為你是盧佳怡最熟悉的人,你知道的情況最多,也許會不經意漏掉哪一些細節。我們這次來,就是想再次核實一下你的證言,看看從中能不能得到一些新的線索。還是請你放鬆心情,重新仔細回憶一遍吧。」
於是,唐秋月又把當晚的情形回憶了一遍:當晚是如何感到不舒服,覺得要撐不住了,就回住處休息,又是如何回去後倒頭就睡,連盧佳怡回沒回來也不知道,第二天快中午才醒,發現盧佳怡不在,也沒太在意,到了晚上快去上班的時候,發現盧佳怡聯繫不上,這才著了急。但還是以為她有什麼事沒回來,過了一夜還是沒回來,更急了。到了第二天一早,才去報的警。
調查了一陣子,唐秋月的證言還是和以前說的基本一致。即使有不是完全一致的,也沒有大是大非的問題。這也符合規律。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如果完全一致,很可能是事先背好的證言,所以會說得基本上差不了幾個字。但記憶就是這樣,會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變化。即使對於同一件事,相隔一段時間重新描述,語句的順序、字詞的選擇都有可能有所差異,這也是人的認知能力的正常特徵。
在沒有問出什麼大的紕漏之前,就有兩個方向可以揣測了:到底是唐秋月很狡猾,始終不說實話;還是她說的本來就是實話,所以看不出破綻?
11.排除嫌疑
當蕭雲天找到郭大富的時候,顯然郭大富早已預料到警方會找他。但是急於擺脫嫌疑是不是也令人懷疑呢?
蕭雲天表明了來意之後,郭大富的態度也很好。「蕭隊長,我知道你來我這裡是什麼意思,我絕對配合咱們警方的調查。這個兇手太可恨了,連我郭大富的女人都敢動,真是不想混了。」郭大富首先致了這麼一個歡迎辭。
蕭雲天盯著郭大富看了一會兒,看得郭大富渾身不自在。「郭老闆真是快人快語,這樣,客套話也不多說了,下面問你幾個問題,希望你如實回答,如作偽證或有意說假話是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你聽清楚了嗎?」
蕭雲天沒理他,繼續問:「詳細說一說你和盧佳怡是怎麼認識的吧?」
郭大富道:「說來話長,我認識她頗有些巧合。」
郭大富歎了口氣繼續說道:「我平時生意來往比較多,有時候請客戶吃過飯,也來皇家禮炮夜總會唱個歌,放鬆一下。這一天晚上,我帶了幾個客人去唱歌,中途我去上廁所,在走廊裡看到一個男的和一個歌女在拉拉扯扯。原來,這個男的喝醉了,對那個歌女糾纏不休。我一看,也是英雄氣陡生,上去拉開兩人,一腳把那人踢翻在地,把那歌女拉到了我們的包房裡。後來我才知道這個歌女叫盧佳怡。本來我也只是舉手之勞,咱在道上混,這樣的事情是不怕的,想管就管,不想管也就算了。一接觸,才覺得盧佳怡性格不錯,比那些咋咋呼呼、大大咧咧的歌女好多了,與我以前碰到的那些歌女完全不是同一個類型。從那以後,我只要到這個夜總會來唱歌,就喜歡找盧佳怡來陪唱。盧佳怡看起來也是比較感激我出手相助,也想在海東市找一個依靠。一來二去,我們就好上了。江湖兒女,萍水相逢,能夠在一起也是緣分。」
蕭雲天繼續問:「盧佳怡失蹤的那天,你幹什麼去了?」
郭大富道:「這個嘛,我出去打麻將去了,打了一夜。」
蕭雲天道:「你把跟你一起打麻將的那幾個人說一下,我們去核實。」
郭大富道:「蕭隊長,我要是跟你說了,核實歸核實,你可千萬別以賭博為由把我幾個哥們兒給抓進去,如果那樣,兄弟我可就沒法在海東市混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