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節

  14.內心的鬥爭
  在訊問鍾六特的同時,對鍾五特的訊問也在進行。
  在警方的凌厲攻勢下,鍾六特很快就全盤招供。雖然他的供述並不能直接指認鍾五特的罪行,但也起到了間接的證明作用。而那一邊的鍾五特,還在百般狡辯。鍾五特一直堅稱,他和黃夢潔的關係早已經了結,彼此之間沒有再聯繫過,當晚也沒有出去過,沒有作案的時間。
  看來,有些人總有僥倖心理,不到黃河不死心,不見棺材不掉淚,沒有到最後一刻,這種人是不會輕易認輸的。
  擊潰這種人的唯一辦法,就是將鐵證一一地擺到他的面前。
  多少年來,蕭雲天面對過多少的殺人犯、搶劫犯、綁架犯、強姦犯,不管他們作案的時候是多麼凶殘,一旦落入了法網,最終都對罪行供認不諱。
  像鍾五特這樣一個有身份、有文化、有地位的人犯了罪,難道與那些街頭的小混混有區別嗎?要說有,只能說其隱藏得更深一些,作案的手法更隱蔽一些。看到對鍾五特的訊問一直僵持不下,在結束了對鍾六特的訊問之後,蕭雲天來到了這個訊問室親自主持對鍾五特的訊問。
  蕭雲天就不相信,這世間還有啃不下來的硬骨頭,啃不下來,只能說明警察工作不到位,不能說明犯罪嫌疑人水平有多高。因為正義的力量永遠不可能被邪惡的力量所壓倒!
  現在已經基本鎖定鍾五特是本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難道他不招供,這個案子就進行不下去了嗎?絕不允許出現這樣的情況!鍾五特能夠完全供認最好,即使不供認,根據現有的這些證據,完全足夠定罪了。
  審訊犯罪嫌疑人其實就是個鬥智鬥勇的過程,現在不承認無所謂,總有他承認的時候,這就需要偵查員一步一步地緊逼,徹底把他的心理防線擊垮,迫使其供認違法犯罪的全部事實。
  15.由愛轉恨
  「為什麼說假話?」
  審訊室裡,蕭雲天正在訊問犯罪嫌疑人鍾五特。
  「不要以為你不說,我們就無法掌握你的罪行!我們已經掌握了充足的證據,不然也不會抓你的!你是個有文化有職位的人,自己想想後果吧。」
  鍾五特還是沉默不語。
  「鍾五特,在你們單位圍牆外,我們發現了你的鞋印,經鑒定與你辦公室的那雙鞋的鞋印一致。在不遠處一個飯店門口的監控錄像裡發現了你的身影,說明你當晚曾經出去過,而之前調查你的時候,你說當晚沒有出去過,很明顯你說了假話。你弟弟鍾六特也已經被我們抓獲,他已經供出了你在案發當晚借車還車的事情。還有,在你還車以後,你弟弟發現車上有血跡,就把帶血的坐墊扔了,但車裡仍然還殘留著血跡,經鑒定證實就是被害人黃夢潔的血跡。這你又怎麼解釋?」
  在警方一波又一波的攻勢下,鍾五特撐不下去了,他的信心一點一點地被蠶食,原來想好的攻守策略此時已經派不上什麼用場了。看來無論再怎麼精心準備,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終於,鍾五特供出了他的作案經過。
  關於與黃夢潔的情感糾紛,原來說的基本上都是真實的。因為經常入住黃夢潔上班的那家賓館,慢慢地和黃夢潔就混熟了。
  再往後就逐漸發展成了情人關係。不久兩人就同居了,鍾五特用自己的私房錢在市區買了一套房子,兩人過起了幸福的生活。
  鍾五特已經人到中年,還是膝下無子,雖然妻子生了個女兒,但他一直想要個兒子。他把這個想法告訴了黃夢潔,黃夢潔為了拴住他的心,也就欣然同意了。不久,兒子磊磊誕生,這可讓鍾五特高興了好一陣子,準備和妻子離婚後與黃夢潔再婚。然而,雖然與妻子分居多年,但妻子還是死活不肯離婚。鍾五特本想到法院去起訴離婚,但一想到自己好歹也是個國家幹部,怕傳出去會影響到自己的仕途,只好找人與妻子協商,但一直沒有協商成功。
  可自從有了孩子,黃夢潔要名分的想法越來越強烈起來。由此兩人逐漸地發生了矛盾。鍾五特開始覺得,黃夢潔雖然年輕貌美,但是素質太低,把錢看得比什麼都重,經常以兒子的名義要這要那。要求似乎永無止境。還一直吵著要去領證,說孩子不能一直沒有戶口,再大點兒就到上學前班、上小學的年齡了,那時再辦就耽誤事了。
  面對黃夢潔的咄咄逼人,鍾五特開始感到了厭倦,提出了分手。
  黃夢潔深受打擊,沒想到逼宮不成,反把自己打入了冷宮,這是她所不能容忍的。
  於是,黃夢潔心生一計,以兒子磊磊的名義,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訴訟,要求鍾五特承擔磊磊至十八歲的撫養費。
  法院傳票一到計生辦,大家都知道了這件事。鍾五特不但在單位抬不起頭,還受到了處分,這意味著升職無望了。
  本來黃夢潔是想用起訴這種辦法來挽回鍾五特的心,尤其是在親子鑒定結果出來之後,她覺得鍾五特即使不要她,也得要這個孩子吧。
  因此,即使打完了官司,黃夢潔還是不時地向鍾五特獻好。這種舉動在她看來是想重歸於好。但在鍾五特看來,黃夢潔和他的每一次聯繫,都無異於是一種騷擾。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面對黃夢潔在分手後的頻頻騷擾,鍾五特坐不住了,這對他的影響太壞了,他的仕途不能因為這個女人全被毀了。
  但怎麼樣才能阻止這個女人的騷擾呢?該做的自己都做了,房子也給她了,撫養費也給她了,這事本應劃一個句號了,如果黃夢潔還是揪住不放,那只有最後一條路了。
  那就是──從肉體上消滅黃夢潔!
  16.深夜的危險
  罪惡的想法一旦形成,就一直在膨脹肆虐。
  鍾五特考慮的是,如何殺了人之後不被發現,那就是製造意外事件,讓別人看不出是被殺的。
  他和黃夢潔交往這麼長時間了,中間有過矛盾,如果黃夢潔遇害,他肯定是重點懷疑對象,到時候,雖然清除了這個女人,自己也完蛋了,那就得不償失了。
  殺掉黃夢潔,就是為了以後更好地生活,免於再遭受她的騷擾。如果殺了人不能全身而退,那就是失敗!
  為了實施最後的行動,鍾五特一直在苦思冥想,企圖想出一個沒有破綻的方法來。
  到底哪種方法最好呢?
  思來想去,鍾五特認為只要製造了自己沒有作案時間的假象,或許就能躲避偵查人員的視線。因為一個沒有作案時間的人,是不可能瞬間移到作案地點作案的。
  怎樣才能製造不在現場、沒有作案時間的假象呢?終於,他想出了一個辦法。
  這天中午,鍾五特出去購買了一些作案工具,比如鐵錘、刀子、膠帶紙、繩子等。除了這些,還花五十塊錢買了一張不記名的手機SIM卡,作為約黃夢潔出來的單線聯繫號碼。
  下午上班前,鍾五特把自己的摩托車停放在了一個飯店門口,以備換乘時使用。下午下班後,他走出大門去附近的小吃店吃了晚飯,飯後又踱著步慢慢地走回單位。
  路過大門的時候,他特意跟保安打了個招呼,說今天晚上要加班到很晚,可能不回去了,就在辦公室睡了,讓保安不要等他開門,晚上沒事去休息就行了。
  上了樓,到了辦公室,鍾五特根本無心加班,他隨意地翻看著報紙,焦急地等待著天黑,心裡忐忑不安。
  夜幕悄悄降臨了,鍾五特打開房間的燈。只要自己把燈一直開著,保安就會以為自己一直在加班。這樣以後即使調查到自己的時候,有保安這個證人,會大大減少自己的嫌疑。
  還有,鍾五特已經提前查好了幾個頻道的電視節目。有個地方頻道晚上播電視劇《亮劍》,而且是五集聯播。鍾五特從海東廣播電視報上看了這幾集的劇情簡介,而且這部電視劇原來已經看過很多次了,看到簡介就想起具體劇情。如果警察來調查自己,自己就說加完班了,就打開辦公室裡的電視看電視連續劇了,再說說電視劇的劇情,這不就洗脫了自己的嫌疑嗎?
  等到晚上九點多,整棟樓裡就剩下他自己了,作案時機來了。
  鍾五特先是給六弟鍾六特打了個電話,說是有急事要借他的車用用,並讓六弟把車開到一個小區門口等著。之後,他換上了旅遊鞋。為了製造自己一直在加班,沒有出單位大門的假象,他不能再從大門大搖大擺地出去了,而是要從樓後的牆頭上翻牆出去。攀越的地方他已經提前偵察好了,有個地方可以不費很大勁兒就能翻過去。把皮鞋換成運動鞋,就是為了方便翻牆頭。
  鍾五特拿起一個黑色塑料袋,躡手躡腳地悄悄下了樓,來到樓後的那道圍牆跟前,圍牆並不高。他找到原來踩好點的地方,雙腳往上一跳,兩手扒住了牆頭,一使勁兒就爬上了牆頭,跳了下去。
  走過了圍牆邊的那片小樹林,鍾五特步行來到了他停放摩托車的地方。打開車鎖,一刻也不停留,急速駛向和鍾六特約定碰頭的那個小區。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