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節

  但搶劫就不一樣了,是一種暴力犯罪,有明確的被害人。被害人被搶劫了以後十有八九會報警。報了警,就相當於驚動了警方,犯罪者就與警方正面為敵了。
  杜三金最近損失慘重,主要包括第一次交易時的毒資,賠給境外毒梟的毒品錢,境外毒梟死亡馬仔的安家費還有第二次交易的毒資。第一次相當於付出了雙倍的價錢,卻什麼也沒有得到。第二次也是錢貨全丟了,境外的人一直在找杜三金要討個說法。
  原來杜三金一直處於地下狀態,沒有和警方發生過衝突,現在發生衝突了以後,他的一些固定資產也被查封,包括一棟別墅,以及一些娛樂場所,他現在想變現也變不了了。
  李義江和李義河反水後搬到了新的地方,因為他倆知道杜三金肯定會尋釁報復,絕對不能再住在原來的地方了,要切斷與杜三金幫眾們的一切聯繫。
  既然老大出來了,以後什麼都在老大的主持下開展業務了。老大最近指示,要查清金店劫案是不是杜三金干的,還有,杜三金到底藏到哪裡去了。
  李義江和李義河所屬的組織,雖然沒有杜三金原來的犯罪集團那麼巨大,但也有一定規模。組織成員之間基本上不明著來往,都是由內部的聯絡專員或者是老大通過特殊方式來聯繫。
  沉睡神組織的資金獲得方式上,沒有什麼集團式的產業,都是個人干個人的,掙點錢就給組織上貢一些份子錢。有幹得好的,也有幹得差的,能進貢多少就進貢多少。
  組織成員對老大極端忠誠,每個成員都會竭盡所能貢獻財產。因為老大在他們的眼中就是神,是無所不能的神。
  老大不僅對組織成員思想上進行控制,經濟上也進行控制,還有自己的一套拉攏成員的方法,威逼利誘,無所不用其極。對於死心塌地跟著他的人,自然是吃香的喝辣的,對於那些半路上想離開的,他就不惜使用各種惡毒手段來整治,嚇得每個成員只要一入了這個門,就不敢再提出來要離開。
  其實,李義江和李義河兄弟兩人的老大,就是神秘組織沉睡神的首領──沉睡帝!
  這個情況,杜三金在遭遇反水之後就已經想過多少次了,一直沒有確認。因為沉睡帝自從被抓進去之後,沉睡神的成員已經被杜三金自己或者利用警方之手剿滅了一些,想來也不一定能成什麼氣候了。
  雖然沉睡帝隱藏得很深,即使被抓進了監獄,誰也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但想一想,樹倒猢猻散,即使多年以後他從海東監獄裡出來,手下的徒子徒孫們都死的死、逃的逃,人馬散了,還有什麼能力去興風作浪呢?
  再說,進到監獄裡這麼多年,又接觸不到外界。時代不同了,社會發展日新月異,出來後之前的那一套能不能適用於社會還是個問題。
  偶然的情況下,杜三金在打擊沉睡神成員時,找到了成員的聯絡方法,摸清了沉睡神的一些組織架構,也獲得了一份成員名單。雖然這份名單是不完全的,但也足夠杜三金進行逐個打擊了。
  沉睡神的這些成員也都不是些什麼好東西,想當初,杜三金的女朋友就是被一個沉睡神成員強姦殺害的。
  費了千辛萬苦,杜三金才手刃了仇家,並誓要把沉睡神連根剷除。不料在剷除的過程中,遇到了沉睡神頭目沉睡帝的反擊,雙方互有傷亡。直到沉睡帝突然消失,雙方的大規模衝突才告一段落。
  這次李義江和李義河突然反水,才是沉睡帝多年以來的一記妙招。他覺得杜三金上升勢頭很猛,自己一時之間還沒有能力控制住他,正面對決也不一定誰輸誰贏,於是他想到了一條長久之計。
  就是他派人打入杜三金集團的內部,慢慢取得杜三金的信任,然後在關鍵的時刻反戈一擊,致杜三金於死地。
  於是,沉睡帝從信徒中精挑細選,選擇了兩個忠誠度高的信徒,也就是李義江和李義河。這兩個人都是他在外地收養的孤兒,他對兄弟倆有養育之恩。兩人原來一直在街頭幹一些小偷小摸的營生餬口,結果偷到了沉睡帝身上,他發現兄弟倆是練武的可造之才,遂著力培養二人成為組織的骨幹成員。
  兩兄弟是沉睡帝信得過的人,但是原來並沒有想到讓兄弟倆臥底這麼長時間,只是由於一件突發事件,才打亂了全盤計劃。
  李義江和李義河兄弟兩人打入杜三金內部之後,通過打打殺殺為杜三金搏命,也慢慢進入犯罪集團核心層。但在等候下一步指令的時候,沉睡帝卻突然消失了,一晃好幾年沒有收到過任何指令。
  兄弟倆雖然著急,但也知道沉睡帝素來行事詭秘,行蹤不定,或許去忙別的事情也有可能。
  他倆不知道的是,突然發生的一件事情,改變或者說大大推遲了沉睡帝的整個計劃。
  13.失手,失聯
  為什麼沉睡帝會突然沒了消息?
  不是沉睡帝故意銷聲匿跡,而是不得已的事情,因為那時已經由不得他了。
  在一次外出獵艷中,沉睡帝一時失手,竟然在制服被害人的過程中,被路過的群眾發現,而這些群眾中有幾個人身手甚是了得,無奈被擒。
  好在沉睡帝在制服被害人的過程中讓她先把錢掏出來,於是他順勢辯稱只是想搶劫被害人的財物而已,並沒有強姦或殺人的意思。
  在那個時代,還主要是靠口供定案。尤其是動機方面。動機是深藏於犯罪嫌疑人內心的東西,有時候犯罪目的或者說目標可能很明確,但出於什麼樣的動機,只能靠他自己的供述了。
  在這種犯罪未遂的情況下,行為到底如何定性,按說應當主客觀相一致,根據客觀行為和主觀供述來歸納。
  有些人可能會說實話,有些人可能不會說實話。當然,供述者避重就輕的可能性多一些。
  讓沉睡帝想不通的是,以他的警覺和身手,怎麼可能讓幾個路過的人給制服了?而警察則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趕到了,怎麼會這麼快?
  事情就這麼巧,巧到沉睡帝還來不及通知他的徒子徒孫,就消失了。
  因為組織成員都不知道沉睡帝的真實姓名,所以當沉睡帝入獄之後,基本上沒人知道他被抓進了監獄。
  而在沉睡帝被抓起來之後,面對偵查人員的再三訊問,他只承認犯過這一次事,是初犯。
  偵查人員怎麼也不相信,初犯就能這麼大膽,敢持刀搶劫婦女?他們懷疑沉睡帝身上還有沒有供述的罪行。
  在反覆訊問之下,沉睡帝一直在堅持自己的說法。警方此時也產生了動搖,認為這小子可能的確是頭一次作案。
  事情有時候就是這樣。謊言說了一千遍,連自己都認為是真的了,何況其他人呢?
  由於沉睡帝死不承認,警方最終放棄了,只起訴了搶劫這一項罪名──搶劫未遂。
  實際上,現在回想一下,沉睡帝的表現還是有異於常人的。
  對於常人而言,平時沒有多少機會與公檢法機關打交道,也不知道政法機關的辦案規則。罪犯身處那種境況中,一般心理上都會承受極大壓力,能夠堅持無罪辯解的沒有幾人。
  所以說,沉睡帝那種異乎常人的沉著鎮定,本應引起偵查人員的足夠重視,但本案最終還是因為沉睡帝的死不開口不了了之。可能他還有其他問題,但只是可能,現在他不說,也沒辦法繼續下去了,只有先將他以搶劫未遂罪報送起訴。
  社會還不是十分太平,治安犯罪案件時有發生,如果過於執著一起案件,勢必會影響到其他案件的偵破。因此,在強攻一段時間無果的情況下,偵查人員也放棄了。本來強攻就是唬人的戰術,能唬住就唬住,唬不住就算,反正也不損失什麼。而且在多數情況下,犯罪嫌犯人在這種強攻下沒有幾個能抵擋得住的。這就是意志的較量,道與魔的較量,矛與盾的較量。
  沉睡帝最終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
  服刑期間,沉睡帝沒有暴露自己的身份。監獄裡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自己的身份一旦暴露出去,後果是難以想像的。無聊時他就和談得來的幾個獄友聊天,秘密地發展了幾個會員。這些人,對他最後的提前出獄起到了一定的幫助作用。
  14.消息可靠嗎?
  海東警方、境外毒梟、沉睡神,三方勢力都在緊緊追尋杜三金的下落。他的地盤迅速被蠶食瓜分,能夠控制的區域已經越來越小。但是在杜三金看來,越是危險的時候,越是機會來臨的時候。
  實際上,杜三金已經制訂好了一個計劃,這個計劃正在逐步實施中。搶劫金店,故意放口風承認是他做的,只是這個計劃的第一步。他準備大大的鬧騰一把後,再反擊一下敵人,然後體面地離開這個地方。
  對於搶來的金器,杜三金並沒有命人熔為金塊,也沒有化整為零地向收贓者兜售,而是尋找到了外地的一個業內大家黃榮光,能夠一下子吃掉這麼多的貨。
  原來,雙方只在各自的業務領域內「稱王稱霸」,彼此交集不多。杜三金販他的毒,黃榮光收他的贓,都幹得「風聲水起」,不亦樂乎。當然,同樣作為業內「翹楚」,互相還是有所耳聞的。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