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節

  蕭雲天心裡一動,覺得這個圖案好像在哪裡見過,但一時間又想不起來在哪裡見過。只是覺得這個圖案看上去,感覺並不那麼陌生。蕭雲天冥思苦想了一會兒,仍然想不起來這個圖案在哪裡見過,他只好讓技術人員拍下來回去再研究。技術人員也很奇怪,但也沒多問,先拍下來再說。這個圖案是在廁所的外牆上的,猛看去並沒有什麼太多的特殊含義。
  那麼,命案現場廁所外牆的這個睡眼標記到底是作案人留下來的,還是過路行人的無心之作呢?
  15.粉筆末
  被害人的身份很快由派出所的民警調查出來了,的確是居住在附近的一名女工,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遇害。對其社會關係進行了調查,也沒有什麼進展,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初步排除了。
  這樣看來,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隨機選擇的作案目標。
  蕭雲天突然覺得,有必要再把監控錄像仔細地看一遍。因為廁所門口的那個睡眼標誌始終困惑著他,他覺得似曾相識,但又想不起在哪裡見過,這讓他覺得非常不解。
  監控,這個在現實破案中經常用到的偵查手段,總是讓偵查員們又愛又恨。
  愛的是,遍佈城市大街小巷的天網工程,搭建了一張錯落有致的網,記錄下了很多的犯罪蹤跡,從而使得破案的難度減少了許多。試想,如果倒退三十年,哪裡有這麼先進的技術呢?
  恨的是,關鍵時刻,有些監控往往起不到監控的作用。因為監控器材五花八門,分辨率也是大相逕庭。有的就相當於一個普通的網絡攝像頭,分辨率極差,有時明明拍到了,但又非常模糊,不能作為證據。此外還存在著視頻格式不統一等兼容性問題。有的時候,在沒有明確的犯罪嫌疑人的時候,需要調取的監控視頻很長,往往幾個角度拍下來就有幾百個小時之久。因為在案件初期排查的時候,不知道具體是哪個時間段,只能一點一點地查找。
  監控是視頻,屬於電子證據,不像書面文字可以快速地瀏覽,視頻只能一點一點地同步看。
  有的格式的監控錄像可以快進,有的不可以。不可以的雖然可以用鼠標拖拽的方式快速預覽,但實際上那麼長時間的錄像,有價值的有可能只有幾分鐘甚至十幾秒,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錯過去。而且在關鍵時段,不僅不能快放,還要慢放才能夠看清楚。
  因此,有時候監控錄像特別多的時候,就把辦案人員分成好幾撥,分別來看,這樣還能節約一些時間。
  看監控錄像是非常枯燥的工作,比看那種最無聊的電影、電視劇都要枯燥,有的時候,畫面上幾個小時都沒有一個人出現。
  對於廣場廁所強姦殺人案這起案件,由於時間點還相對固定一些,查找犯罪嫌疑人出現的時間容易一些。不過,攝像頭距離事發地點較遠,拍得不是十分清楚,需要仔細分析畫面。
  此時,蕭雲天正仔細地看著監控錄像,那個犯罪嫌疑人終於出現了。突然,蕭雲天發現,這個犯罪嫌疑人在進廁所之前,好像在門口有一個非常短暫的停留,也就是一到兩秒的時間。
  他在那裡停頓下來幹什麼?
  通過比對停頓的位置,再和拍下睡眼標記照片的位置一比對,基本上能夠對得起來。這讓蕭雲天越來越懷疑,犯罪嫌疑人在這裡的停頓是不是就是為了在這個地方用粉筆畫一個睡眼標記呢?如果真是這個犯罪嫌疑人畫的睡眼標記,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他自己一個人作案,已經對被害人進行了盯梢,馬上就要進入最後作案區域,畫這種標記的目的、意義何在呢?
  因為監控視頻正好是對著犯罪嫌疑人後背拍的,不是十分清楚,只靠一點短暫的停留,就判斷睡眼標記就是他留下來的,目前尚不能下這個結論。但從其肢體動作來看,有這種可能性。
  那就先暫且假定睡眼標記就是這個犯罪嫌疑人畫的吧,那樣才可能接著往下推理。
  犯罪嫌疑人手拿粉筆做標記,那麼手裡肯定還會留下一些粉筆末之類的東西。或者犯罪嫌疑人還戴著手套,但無論戴沒戴手套,手裡肯定會留下一些粉筆的痕跡。
  由於尾隨被害人比較緊,如果沒有把手沖洗一下的話,那麼在作案的過程中,應該有一些微量的粉筆末落在了現場。在現場的勘查中,並沒有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血跡、毛髮、皮屑、皮膚細胞等可以檢驗出DNA的東西,也沒有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指紋。
  經過蕭雲天的提醒,法醫在解剖被害人屍體的時候,從被害人的身上的確檢驗出一些微量的粉末。這些粉末的數量微乎其微,如果不是釆用特種取證手段,根本看不出來。
  這個發現在某種程度上印證了蕭雲天的猜測,那就是犯罪嫌疑人尾隨被害人進廁所之前,先在廁所門口畫了一個睡眼標記,然後進入廁所。他沒有來得及洗手,就去實施了強姦殺人行為。由於手上沾有一些粉筆末,雖然沒有將指紋留在現場,但這些粉筆末卻落在了被害人身上。
  根據被害人的工作特點,是根本接觸不到粉筆的。又經過初步的調查,她這一天也沒有接觸到其他經常使用粉筆的人。因此她身上的那些微量粉筆末,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遺留的。
  只是,雖然能夠通過微量物證技術鑒定死者身上的粉筆末和牆上塗鴉的粉筆末屬於同一種,但這種鑒定不具有同一性,無法作為證據固定。
  16.廁 所
  現在,假定認為犯罪嫌疑人就是那個在廁所門口用粉筆畫睡眼標記的人,那麼,他為什麼要畫這個標記呢?
  作案的時候,已經夜深人靜了,基本上很少有人再從此地經過了。如果像那些慣偷一樣,是提前踩點望風而做的標記,也說不過去。因為這個人畫完標記之後,接著就進到廁所裡作案去了。
  是在招呼同夥嗎?監視視頻顯示,只有他一個人進去了,自始至終也沒有第二個犯罪嫌疑人出現。看來制服一個弱女子,未必要等同夥出現幫忙。如果是和同夥聯繫,根本沒有必要採取這種原始的暗號聯絡方式,用手機打個電話都辦了。
  面對這個睡眼標記的細節照片,蕭雲天還是想不明白這究竟是有什麼樣的特殊意義。
  那麼,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隨手的塗鴉呢?或者是其個人的習慣?畢竟在辦理過的那麼多起案件中,出現這樣的情況還是頭一次。
  再回去查看監控視頻,蕭雲天又看了幾遍,腦中突然出現了一個疑問,難道是他?從輪廓上來看,有一點點像,但又不能完全確定。假如是這個人的話,那他可是自己找上門來了。
  這個人是誰呢?不是別人,正是原來杜三金的手下李義江。
  蕭雲天在那間KTV和李義江有過一面之緣,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所以蕭雲天對於李義江的體貌特徵還是有所瞭解的。只是因為這個監控視頻太過於模糊,拍的又是背影,所以沒有辦法看清面部。即使那人作完案從廁所裡出來,由於戴著帽子還低著頭,雖然有了正面的樣貌,但也沒有把面部照出來。
  自從杜三金集團覆滅後,就再也沒有聽到過李義江的消息,不知道李義江現在在幹什麼。雖然沒有停止對李義江的追捕,但仍是沒有下落。
  李義江?不對,李義江背後還有人!
  杜三金死前說過什麼?他曾經提過「沉睡帝」「沉睡神」和「廁所」等字眼!
  當時尚不知道杜三金說這些詞語意味著什麼,猜了一陣子也沒有猜到是什麼意思。
  再看看現在的這起案件,睡眼標記、廁所,這些和杜三金臨死前說的那些話究竟有沒有什麼關聯呢?
  再大膽地想一想,睡眼標記是不是就是「沉睡帝」和「沉睡神」之間聯絡的暗號呢?所謂的廁所是不是就是他們經常作案的地點之一呢?
  這樣聯繫起來非同小可,如今除了現在發生的這一起廁所強姦殺人案之外,並沒有再出現過其他的廁所強姦殺人案啊,就是前一段時間接連發生的強姦案,也都是在野外等背靜的地方,並不是在廁所啊。
  杜三金所說的廁所究竟有什麼玄機呢?
  蕭雲天把辦公室的門關起來,他想自己一個人靜一靜,想一想這兩件事之間到底有沒有什麼內在的聯繫,究竟是巧合呢,還是有意為之?
  突然,蕭雲天又想起了一件事,他返身來到了保險櫃前,拿出了那幾本泛黃的卷宗。
  不錯,這正是何永安局長交給他的當年震驚海東市的1·31廁所殺人大案!這是一樁連環強姦殺人案,也是一樁懸案,至今未破,被視之為海東警界之恥。
  卷宗傳了一代又一代,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雖然警察換了一茬又一茬,但他們始終沒有放棄這起案件。前幾年,海東市公安局局長何永安又把卷宗放在了警界新秀蕭雲天那裡,希望他能在這個案件上取得一些實質性的突破。
  然而,從那以後,海東市大案頻發。蕭雲天根本騰不出手處理這些積年舊案。而且蕭雲天在翻閱了卷宗之後,覺得線索太少,一時無從下手。雖然他不時還惦記著這件事,但始終還是找不到突破口,漸漸地就把這件案子放下了。雖然有時想起來就拿出來看看,但幾任局長任內都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他也沒有奢望此案能在自己手中偵破。
  杜三金口中的「廁所」、現在的廁所強姦殺人案、當年的廁所強姦殺人案,這三者之間有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當年的1·31廁所強姦殺人大案距今已經過去近二十年了,雖然追兇也過去了二十年,但一直沒有結果。
  如果三者存在一定的聯繫,那麼是什麼聯繫呢?按照李義江的年齡計算,當年大案發生的時候,他年齡尚小,肯定不是他作的案。那麼,這次的廁所強姦殺人案,李義江為什麼會選擇在這樣一個特殊的地點作案呢?
《罪案現場:你所不知道的刑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