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
他臉上的微笑消失了。「你唬我哪!他那會兒多大,18歲?」
「我看大概二十五吧。我當時只有六七歲。」
「他那時候給人治病嗎?」
「完全沒有。」當然,除了我哥哥阿康。「那時候他是個十足的衛理公會派教徒,聖餐時用的是韋爾奇牌葡萄汁而不是紅酒。人人都喜歡他。」至少在那次駭人的布道之前。「後來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他失去了妻子和兒子,之後他就走了。」
「老牧師結過婚?還有孩子?」
「對。」
休思考了一下。「所以他還是有資格戴一個婚戒的——如果那些真是婚戒的話。這我很懷疑。你看這個。」
他滾到頁面回頂部橫幅,將光標移到「奇跡見證」然後點了下去。屏幕出現一排YouTube視頻,至少有一打。
「休,如果你想去見查理·雅各布斯,我樂意跟你走一趟,不過我今早真沒時間跟你聊他。」
他把我細細打量了一番:「你看上去不像吞了隻鳥,更像有人給你肚子來了一記重拳。看完這個視頻,我就放你走。」
下面有個視頻是海報上那個男生。當休點擊的時候我看了一眼剪輯,比一分鐘稍微長一點兒,超過10萬人次的點擊量。說不上是轉瘋了,不過也接近了。
畫面開始動了,有人把印著KSDK的麥克風往羅伯特·裡瓦德的臉上遞。一個畫外女聲說道:「羅伯特,跟大家描述一下所謂的治療是什麼情況。」
「是的,女士,」羅伯特說,「他握住我的頭的時候,我能感到兩側的神聖婚戒,就在這裡。」他指著自己的太陽穴。「我聽到啪嗒一聲,就像火柴一樣。我可能失去知覺長達一兩秒鐘。然後……不知道……感覺有種熱度傳到我腿上……然後……」男孩兒開始哭了起來。「然後我就站起來了。我能走了!我被治癒了!上帝保佑丹尼牧師!」
休靠回椅背上:「我沒有看完其他的見證,不過我所看過的幾乎一樣。有沒有讓你想起什麼?」
「或許吧。」我說,我很謹慎,「你呢?」
我們從來沒有談過休到底欠了老牧師什麼人情——居然大到足以一個電話就讓狼頜的老闆僱用一個勉強戒掉海洛因毒癮的人。
「你時間緊,回頭說。你中午吃什麼?」
「打電話叫比薩餅。等西部民謠小妞兒走之後,有個從朗蒙特過來的傢伙,紙上說他用男中音來詮釋通俗音樂……」
休一臉空白,待了一會兒,突然用手掌下緣打了一下前額:「我的天,是喬治·達蒙嗎?」
「對,是這麼個名字。」
「上帝,我以為那貨已經死了呢。這都多少年了——都不是你這輩的事兒了。他跟我們錄的第一張唱片叫《達蒙演唱格什溫》。那會兒CD還遠沒有出現呢,不過可能有8軌磁帶了。每首歌,真是他媽的每首歌,聽起來都像凱特·史密斯在唱《天祐美國》。讓莫奇來接手他吧,他倆以前有交情。如果莫奇搞砸了,你到混片的時候再修。」
「你確定?」
「確定。既然我們要去看老牧師的扯淡秀,我想先聽聽看你都知道他什麼事兒。其實我們很多年前就該聊這個了。」
我考慮了一下:「行……不過有來有往。公平交換信息,毫無保留。」
他把雙手手指交扣,搭在他西式襯衫下隆起的肚子上,椅子往後搖了搖。「倒不是有什麼羞於啟齒的,如果你是這個意思的話。只是比較讓人……難以置信。」
「我信你。」我說道。
「或許吧。走之前,你先跟我說說《馬太福音》那節說的是什麼,你怎麼知道的。」
「我沒法兒逐字引述,大概是『閃電從東邊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如此』。說的不是治病,而是世界毀滅前的大災難。我之所以記得,是因為這是雅各布斯牧師最喜歡的幾句之一。」
我看了一下時鐘。那長腿鄉下姑娘——叫曼迪什麼的——每次都早到,估計這會兒已經背著吉他坐在1號錄音棚外的台階上了,但有件事我必須立刻問清楚:「你說懷疑那兩枚不是結婚戒指是什麼意思?」
「看來他沒對你用戒指,是吧?他給你戒毒的時候?」
我想到了那個被遺棄的修車廠:「沒。用的是耳機。」
「什麼時候的事兒?1992年?」
「對。」
「我與老牧師的遭遇是在1983年。他肯定是後來更新了他的手法。大概又換回戒指了,因為這比耳機看上去更有宗教味道。不過我敢打賭,我那次之後……還有你之後,他又繼續研究了。老牧師就是這種人,你說是不?總想更進一步。」
「你管他叫老牧師,你碰到他的時候,他跟你傳道嗎?」
「是,也不是,比較複雜。去吧,快走吧,那小妞兒還等著你呢。沒準兒她會穿超短裙,這樣你腦子裡就不會去想丹尼牧師了。」
其實她還真穿了件超短裙,那兩條美腿是相當銷魂。不過我卻全然沒有注意,如果不查日誌,我壓根兒不知道她那天唱了什麼。我滿腦子都是查爾斯·丹尼爾·雅各布斯,就是「老牧師」,現在人稱丹尼牧師。
莫奇·麥克唐納默默聽著我因為調音台的事兒罵他一頓,垂著頭,偶爾點一點,最後保證下次改正。他也確實會。不過只是改正幾次。然後再過個一兩周,我又會發現1號錄音棚、2號錄音棚或兩間錄音棚的調音台都沒關。我覺得因為吸煙就把人關進監獄,這是荒唐的,但多年以來每天吸煙絕對是導致健忘的原因。
我跟他說讓他給喬治·達蒙錄音時,他兩眼發光。「我一直喜歡這傢伙!」莫奇叫道,「他唱什麼歌都像——」
「都像凱特·史密斯在唱《天祐美國》,我知道。祝你玩得開心。」
大房子後面的榿木林裡有一小塊野餐區域。喬治婭和兩個辦公室裡的女孩兒在吃午飯。休領我到一個離她們很遠的桌子,從他的大包裡取出兩個包好的三明治和兩罐汽水:「從塔比家的店裡買了雞肉沙拉和金槍魚沙拉。你選一個。」
我選了金槍魚。我們默默吃了一會兒,坐在大山的陰影下,休突然開口:「我也玩節奏吉他,我彈得還比你好不少。」
「比我好的大有人在。」
「在我的職業生涯的尾聲,我在密歇根州一個叫『約翰遜老貓』的樂隊裡。」
「20世紀70年代?穿軍隊襯衣,聽起來像老鷹樂隊的那幫傢伙?」
「我們其實是80年代初散伙的,不過沒錯,說的就是我們。有過四首上榜歌曲,全是第一張專輯裡的。你知道是什麼讓大家注意到那張專輯的嗎?標題和封套,全是我想出來的。叫《你的傑克大叔彈熱門曲子》,封面印的是我叔叔傑克·耶茨,坐在客廳彈著他的夏威夷四絃琴。裡面有大量重金屬和怪異的模糊音,難怪沒有贏得格萊美最佳專輯獎。當時還是托托合唱團的時代。去他媽的《非洲》,什麼破歌。」
他憂悶地沉思起來。
「話說回來,我當時在那個樂隊已經兩年了,那張唱片裡面就有我。巡演演了頭兩天,然後我就被遣走了。」
「為什麼?」我心想,肯定是吸毒,那時候都是因為吸毒。不過他的話讓我吃了一驚。